範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發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壹匹,既終不受。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範,雲:“人寧可使婦無(巾軍)邪?”範笑而受之。
漢武帝乳母嘗於外犯事,帝欲申憲,乳母求救東方朔。朔曰:“此非唇舌所爭,爾必望濟者,將去時但當屢顧帝,慎勿言!此或可萬壹冀耳。”乳母既至,朔亦侍側,因謂曰:“汝癡耳!帝豈復憶汝乳哺時恩邪?”帝雖才雄心忍,亦深有情戀,乃淒然湣之,即敕免罪。
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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