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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故事

光的故事

作者:司马振艳

类别:穿越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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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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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玄詣殷荊州,殷在妾房晝眠,左右辭不之通。桓後言及此事,殷雲:“初不眠,縱有此,豈不以‘賢賢易色’也。”

  其以乘壶酒,束修,一犬赐人,若献人,则陈酒执修以将命,亦曰乘壶酒,束修,一犬。其以鼎肉,则执以将命。其禽加于一双,则执一双以将命,委其余。犬则执绁;守犬,田犬,则授摈者,既受,乃问犬名。牛则执纼,马则执靮,皆右之。臣则左之。车则说绥,执以将命。甲若有以前之,则执以将命;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胄。哭则执盖。弓则以左手屈韣执拊。剑则启椟盖袭之,加夫桡与剑焉。笏、书、修、苞苴、弓、茵、席、枕、几、颖、杖、琴、瑟、戈有刃者椟、策、龠,其执之皆尚左手。刀却刃授颖。削授拊。凡有刺刃者,以授人则辟刃。



简介:

  小敛,主人即位于户内,主妇东面,乃敛。卒敛,主人冯之踊,主妇亦如之。主人袒说髦,括发以麻,妇人髽,带麻于房中。彻帷,男女奉尸夷于堂,降拜:君拜寄公国宾,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妇泛拜众宾于堂上。主人即位,袭带绖踊─-母之丧,即位而免,乃奠。吊者袭裘,加武带绖,与主人拾踊。君丧,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壶,雍人出鼎,司马县之,乃官代哭,大夫官代哭不县壶,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烛、下二烛,大夫堂上一烛、下二烛,士堂上一烛、下一烛。宾出彻帷。哭尸于堂上,主人在东方,由外来者在西方,诸妇南乡。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寝门见人不哭。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其无男主,则女主拜男宾于阼阶下。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为后者不在,则有爵者辞,无爵者人为之拜。在竟内则俟之,在竟外则殡葬可也。丧有无后,无无主。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子,母在为妻禫。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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