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謝公雲:“賢聖去人,其閑亦邇。”子侄未之許。公嘆曰:“若郗超聞此語,必不至河漢。”
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也。”
…相关:轻藤慢绕、她和心跳、我会在日落时分说爱你、明*****恋、和亲皇子好霸道、穿书成了反派他师尊、一朵茉莉花、《蓝玫瑰、非奕不可、圣母生存法则
王丞相主簿欲檢校帳下。公語主簿:“欲與主簿周旋,無為知人幾案閑事。”
问于郰曼父之母,然后得合葬于防。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丧冠不緌。
李弘度常嘆不被遇。殷揚州知其家貧,問:“君能屈誌百裏不?”李答曰:“北門之嘆,久已上聞。窮猿奔林,豈暇擇木!”遂授剡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