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有壹妓,聲最清高,而情性酷惡。欲殺則愛才,欲置則不堪。於是選百人壹時俱教。少時,還有壹人聲及之,便殺惡性者。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庾元規語周伯仁:“諸人皆以君方樂。”周曰:“何樂?謂樂毅邪?”庾曰:“不爾。樂令耳!”周曰:“何乃刻畫無鹽,以唐突西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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