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經少貧苦,仕至二千石,母語之曰:“汝本寒家子,仕至二千石,此可以止乎!”經不能用。為尚書,助魏,不忠於晉,被收。涕泣辭母曰:“不從母敕,以至今日!”母都無戚容,語之曰:“為子則孝,為臣則忠。有孝有忠,何負吾邪?”
大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有献。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告。君劳之,则拜;问其行,拜而后对。国君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大夫,曰:“奈何去宗庙也!”士,曰:“奈何去坟墓也!”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士死制。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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