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為侍中,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戎雖不受,厚報其書。
武元夏目裴、王曰:“戎尚約,楷清通。”
時人共論晉武帝出齊王之與立惠帝,其失孰多?多謂立惠帝為重。桓溫曰:“不然,使子繼父業,弟承家祀,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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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或问曰:“杖者何也?”曰:竹、桐一也。故为父苴杖--苴杖,竹也;为母削杖--削杖,桐也。
王丞相雲:“頃下論以我比安期、千裏。亦推此二人。唯共推太尉,此君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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