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孟著嘗以酒勸周伯仁,伯仁不受。顧因移勸柱,而語柱曰:“詎可便作棟梁自遇。”周得之欣然,遂為衿契。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战于郎,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童汪踦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童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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