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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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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生活,再熬下去人就变老了,还能过多久呢?

一通电话来,就叫我去,简直是应召。我以前会兴致勃勃地赶去,今天心情特别坏,而且我已经卸了妆,更何况明日一早有客户来签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赶出去。

如果搬出来住的话,至少我多一点自由,不必维持这样随叫随到的关系。

同居,尽了全部义务而得不到一点点权利。

我很踌躇。六年来该考虑到的问题现在全部冒出来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来思考,好不奇怪。

最难的是工作问题。

如果搬出来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决。

世健并不是那么小器的人,我或许可以跟他说说。

我们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会认识别的女人,来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总经理,到那时我去什么地方?

大学文凭,我有,谁没有?现在外头在大公司里做见习员的都有大学文凭,三千来块一个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学毕业那年是一九七二,咸丰年……太过时太过时,-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学,哪里找工作去?谁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学。

最主要的是我已经三十多岁。

我用手捧着头。

外表风光有什么用?这些难题思索起来足以想破你的头。

电话铃又响。

是世健。“怎么还不来?装什么蒜、发什么脾气?快快快!这里都快散了。”

“世健……”

“什么事?别婆婆妈妈的。”那边音乐声震天。

“世健,你回来好不好?我有话跟你说。”我恳求地说。

“-怎么了?”

“回来好不好?”我同他吵过,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离开他们。”

他的朋友、他的事业、他的家庭……我在什么地方?

我很虚弱。

“快来吧,大家等。”他又挂了电话。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没办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妆,换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门去。

夜凉如水,计程车在我身边停下。

一个人,一旦走上一条路,就难以回头。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满街跑。第二天照样上班,这是什么心理?

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

家里有什么在等我们?

车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车资,我下车。

一打开吧门,就听见喧哗声,世健喝醉了酒,在弹琴唱歌,他唱来唱去都是那几首,我已经听得腻透。但很明显,在他身边,仍然挤着陶醉他歌声的小妞。我有什么好说的?

我一到,众人便上前欢迎我。

“又迟到了,”其中一个说。“还好我们都已习惯力群是个迟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来,我接过,一饮而尽。

世健像是看不见我,拔直喉咙在唱。

无聊。

多少晚上与清晨都是这样度过,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与我面对面讨论生活上的问题。

明天不过是另外一天,他不再关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怅惘。

不熟的朋友趋向前来说:“力群,-吸菸的姿势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吗?你肯为我迷人的吸菸姿势而娶我吗?”

“什么?”他一愕。

“没什么?”

他讪讪地走开,显然是吃惊了。

任由他当我喝醉了吧。

一个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钱与心血都没有用,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为妻。

连我这个站在时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说穿了,我不外是一个小生意人的情妇。

世健终于过来了。

我却站起来,避到洗手间去。

洗水间内有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

“……那个邓力群,闻名不如目见,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松了。”

“背部尤其是,还穿露背装,肉仿佛随时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无其事地取起粉扑扑面孔,她们忽然发现是我,也不尴尬,反而相视而笑,

现在这一代是勇敢的、义无反顾的、放肆的、残酷的。

当然,他们有青春作支柱,怕什么?

我只好把粉盒放进皮包,走出洗水间。

世健迎了上来。“-怎么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话跟你说。”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时没有的柔和。“有话留待明天说吧,别煞风景。”

我笑。“你怎么知道一定是煞风景的话?”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个调子。”

“世健,”我说。“让我们结婚吧。”

“什么?”

“结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经有三个孩子。”他向我靠过来。

“但是我没有孩子。”我扶着他。

“结婚?”他仰起头哈哈哈地笑起来,笑声凄厉,像那种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么?”

他摇头晃脑。“我已经结过婚,我是再也不会结婚的了!”

他并没有醉,酒后吐真言。

我追问:“我对你不好?你对我不满意?”

“不,-很好,力群,但是我不会再婚。”

“为什么?”

“因为一纸婚书半点用也没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惯用的台词。

我长叹一声。

“来,我们跳个舞,”他拉我出舞池。“别扫兴,只要我爱-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妇,来。”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兴,别使小性子。”

我看着他。“世健,但愿你肯听我说一、两句话。”

“改天。”

我转头走。

“力群,”他在我身后很清醒地说:“-能到哪里去呢?还不是要回来,闹什么意气?”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邓力群,我转身还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么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疯。人家抛妻弃子来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要过这种不羁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别的坏,人特别的浮躁,也许是缘分将尽。

我跟他说:“你如果还重视我,就跟我来。”

他终于随我走出酒吧。

冷风一吹,他更镇静。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还要厉害,是不是?”

“-知道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我看着他。“我们要同居到几时?”

他的头发长且油腻,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极端憔悴,他怎会变成这样子?这不是我认识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满活力,朝气、勇气、面对现实。但是现在,除了工作,他就缩在朋友堆上大来酒色财气……

“或许……”他说。“再过几年,力群,-总要给我时间。”

“已经六年了。”我轻轻说。

“结婚与否,还有什么分别?”

“有分别的。”我坚持着。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说。”

我不说什么,他开动车子,我们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脸,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着。

远处天色已明,是一种很淡的灰色。

我对着天空,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时候在英国读书,冬天早起上学,天色刚亮也是这种情景。

那时刚谈恋爱,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舍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时间怎会过得这么快?我想来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并没好好利用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儿已进了大学,而儿子明年也要出国,难怪她看见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个略微沉闷、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个大好人,有些不解风情,但忠厚负责,邢燕这二十年来过得风调雨顺。

我用手掩着脸。

原本跟着若安,我也可以平安无事,但那时为了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与魅力,做出许多傻事。

时间过去,当时的价值观念在今日已经不管用,也许又是从头开始的时候了。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帮助我扬眉吐气的人,还是我自己。

如果我们两人一旦分手,吃亏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寻找情妇,一个接着一个,生活跟现在一般无忧无虑:有事业、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亏心虚。

我决定了。

拉开衣柜,里面塞满衣服,都是镶一条金边、加一颗金星是那种时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过在那种场合、在那些环境中,需要这种装扮。

我取出护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证、驾驶执照,以及几件简单的替换衣裳,就

是一夜之间来的勇气,抑或已经积聚多日,到今日才发作起来?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并不是他的情妇,他尚未有资格养得起一个情妇,让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乐。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伙伴,他对我不必负任何责任。

我轻轻地掩上门。

我打算先到外国旅行一、两个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头睡个够。

天已经完全光亮。

学生、小贩、货车、娃娃车已全部出动,我伸手召来一部计程车,叫他开到最近的酒店去。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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