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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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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两个人的第一次别扭就这么含含糊糊地过去了,周宁没道歉,杨红也不追问。www.mengyuanshucheng.com

但做饭洗碗的事仍然令杨红头疼,倒不是她一个人又做饭又洗碗有多么累,她也愿意相信周宁的懒只是从小形成的习惯,与爱不爱她无关。但别人见周宁不做饭不洗碗就会以为他不够爱老婆。别人都说你丈夫不爱你,你再自信,也难免怀疑你丈夫是不是真的爱你。人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又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难道这些格言都是人瞎编出来的?

杨红也知道还有一句格言,叫做:“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议论吧!”但她不要说做到这一点,她连读都都不好这句话。

上高中时,杨红的语文老师自恃普通话讲得好,能分清“z,c,s”和“zh,ch,sh”,对朗读特别重视。杨红有一次被叫起来朗读课文,内中就有这句格言。杨红看到有“自己”和“别人”这对反义词,就想当然地把重音放在这两个词上。但老师说她读得不对,像她那样读,让人感觉你还可以“走别人的路,让自己去议论”。老师说,这句话的重音应该是在“路”和“议论”上,才能显出你一心走路,不怕闲话的决心。杨红读了好多遍,都没读出老师要的效果。最后还一连三遍地读成:

“走别人的路,让自己去议论吧!”

按弗罗伊德的说法,口误、笔误都是下意识的逼真反映。你误读成“走别人的路”,实际上是因为你潜意识里就想走别人的路。其实何止是潜意识,杨红的明意识里也是宁愿“走别人的路,让自己去议论”的。别人留长发,她就留长发;别人有刘海了,她也剪一把放在那里;别人不穿裙子的时候,她绝不率先穿裙子。总之,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傻子过年看隔壁。虽然有时也觉得别人的做法不对,但也只在心里嘀咕几句,算是“议论”过了。

结婚买家俱时,杨红本来不喜欢粉红、粉蓝的,但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h市流行这两种颜色,杨红为别人着想,只好买了一套粉红的。后来同楼的人个个说好看,杨红也暗自庆幸,还是“走别人的路”好。她买的电视也是照当时的潮流,要买大的,虽然她的房间只有十平米,但她还是买了一个29寸的,在当时已经是大而无当了。看电视时因为离得太近,老觉得人物象打了格子一样。

对面毛姐家也是一个大电视,她丈夫老丁就对周宁说,不如你坐在我门前看你家的电视,我坐在你门前看我家的电视,隔着走廊和一间房,距离正好。杨红想,老丁也跟我一样,也只敢“让自己去议论”,买电视时,还是要“走别人的路”,买大的。

杨红从小就很敬畏这个“别人”。小时候外婆说到“别人”时,脸上满是惧怕之色。杨红想既然外婆都知道这个“别人”,一定是本镇的,而本镇能让外婆这个自称“一把老骨头,谁也不怕”的人害怕的,应该只有隔壁的王红眼。

“杨红,坐要有坐相,别叉开两腿,别人看见要笑话的。”外婆说,扬手就往外面一指。杨红就想起隔壁的王红眼,听说这人解放前在国民党的军队做过伙头军,后来又被解放军收编,成了解放军的炊事员,后来又被过国民党抓回去,后来又被解放军收编……解放后王红眼在杨红妈妈那个学校工作,做炊事员。王红眼额顶长着一个肉瘤,脸上一个酒糟鼻子,眼永远是红的。有人说他是被抓壮丁抓去的,但他说是自己跑去的,“没饭吃么”,还说他打仗时用挖行军灶的铁锹砍死过人。这件事一直让人当作历史问题调查,到底砍死的是国民党的人还是共产党的人。不过那时杨红想,不管他砍死的是什么人,肯定是个叉开腿坐的人。

杨红一听外婆提“别人”,就觉得是在说王红眼,赶快把两腿并拢,怕王红眼走过来,拿铁锹砍死她。

长大了,才知道这个“别人”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无形无状、无处不在、无孔不入、防不胜防的群体。考得不好?别人要笑话的;穿得太怪?别人会怎么说?

杨红的一个表姐还告诉她,说找不到男朋友,别人会说你“高不成,低不就”。别人这样说你,你的两个肩就会变得一边高,一边低,因为女人爱面子呀,“低不就”还扛得住,但扛着“高不成”的那边吃力太多,就会压得歪下去。表姐是北大毕业的,在北京工作,只有春节才回来,三十多了还没结婚,回来没人玩,就跟比她小很多的杨红玩。表姐总是说:“高不成?好像我癞蛤蟆吃天鹅肉没吃到一样,其实是我那片天空根本就没有鹅!”

杨红知道自己是个“为别人活着”的人,过得再幸福,如果别人都认为她不幸福,她就会觉得自己其实是不幸福的。更何况是“爱不爱”这种很难找到客观衡量标准的东西呢?什么叫爱?什么叫不爱?别人都说你丈夫不爱你,你还在那里以为他爱你,不是有点自欺欺人吗?就算你丈夫口口声声说爱你,他都可能并不爱你,更何况象周宁这样说都不说爱你的人呢?

所以杨红虽然宁愿自己做饭洗碗而不想为这些琐事与周宁发生争执,但因为住的是集体宿舍,不能不为群众着想,於是仍然天天逼着周宁洗碗。好在周宁有更远大的计划在心中酝酿,也不计较,每次都丢三拉四地把碗洗了。杨红只要在别人眼里过得去就行,自己去收拾残局也无怨言。每当周宁洗碗时,杨红恨不得在走廊上吆喝一声:“嗨,都来看哪,我丈夫在洗碗哪,别又说我丈夫不疼我。”

(22)

杨红虽然在许多事情上都是宁可“走别人的路”,但在一件事情上却有很坚定的要走自己的路的决心,那就是“爱情”。其实如果把“别人”这个词的定义放宽一些,她还是在走别人的路,只不过这个“别人”不是生活中的张三李四,而是理想爱情中的王五赵六。

杨红不知道她的爱情观是从哪里来的,她没看过多少琼瑶式的小说,也没看过多少西方的浪漫电影或者中国古典式的爱情故事,肯定都看过一些,但并没有在脑海中树立起一个鲜明的印象,不象现代的追星族,明确知道自己究竟是爱木村拓哉还是爱金城武。有人说每个少女都或多或少追过星,如果真是这样,杨红追的,肯定是星光,而不是具体的星,是那些星们在电影电视中塑造出来的人物,而不是星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吃喝拉撒的肉身。

所以杨红不知道爱情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但她往往直觉地知道爱情不应该是什么样的。有人为她介绍对象时,她马上就能想到:爱情不应该是这样的。有人追求她的时候,她一看那个人,就能立即做出结论,我爱的人不是这样的。但是如果有人问她:那你究竟要什么样的人呢?她就糊涂了,答不上来,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样的人。

有些幸运的人常常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人,也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要这样的人,知道自己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或者一个重大决定是怎么做出来的,她们经常会说“就是他那一句话使我爱上了他”,或者更厉害的:“那件事是我生活中的一个转折点,从那时起……”。杨红从来没有这么幸运过,有时还强词夺理地想,说那些话的人,也不过是象那个笑话里面吃包子的傻子一样,花所有的钱买了一盘包子都没吃饱,后来问同桌的人讨了一个,才吃一半就吃饱了,遂后悔莫及:早知道半个包子就能吃饱,就不该买那一盘包子了,还可以把钱省下来。

杨红就不知道自己那一盘包子是从哪里买来的,而那半个包子也一直没吃到,所以就只在脑筋里面有些模模糊糊的爱情观,无法用言语来作个界定。她记得很小的时候,跟几个小女孩在一起玩,不知为什么说到长大了要跟谁结婚上头去了。如果外婆听见肯定又要拿“别人”来唬她,不过小女孩说结婚,并不知道结婚这个词跟性还有联系,只说结婚就是穿漂亮衣服,发喜糖,然后就有一个真人而不是一个洋娃娃陪着你了。

有一个小女孩大概怕被人抢了头牌,就率先说要跟毛主席结婚,其它的见毛主席已被人捷足先登了,就抢着说要跟雷锋、黄继光、董存瑞们结婚。杨红虽然年幼,也觉得她们天真得可爱,幼稚得无知。毛主席都已经逝世了,就是死了,懂不懂?跟死了的人是不能结婚的。

杨红对毛主席逝世记得很清楚,因为刚发生不久。那天是星期四,下午不上课,老师政治学习,杨红在学校的操场上玩,等妈妈下班。突然就听见学校广播里放起哀乐来,杨红知道肯定有什么重要人物逝世了,因为前一段时间周总理逝世,也是放这种音乐的。杨红就见学校的老师都从办公室跑出来,一边念念叨叨地说:毛主席去世了!一边就嚎啕大哭。杨红还不太清楚毛主席逝世的严重后果,有点哭不出来,但也捂住脸,怕别人看见她没哭会责备她,心里纳闷,妈妈不是说有一个高人测算过,说毛主席可以活一百四十五岁吗?怎么提前就逝世了呢?

杨红就毫不留情地指出那个小女孩的错误,说你不能跟毛主席结婚的,毛主席已经死了。那个女孩认识到这一点,就很尴尬,脸也红了,很羡慕那几个抢到英雄人物的同伴。杨红倒不觉得那几个要跟英雄人物结婚的人有什么不对,充其量也就是眼界太高了。她不知道那几个英雄人物如今也跟毛主席一样去了另一个世界。她只知道雷锋是殉职的,董存瑞是牺牲了的,黄继光是舍己为人的,都是英雄人物,永远都象照片上、画面上那么年轻,可能都住在什么大地方,也许就是北京,世界上还有比北京更大的地方么?如果有,毛主席也不会住在北京了。

可能杨红的血液里天生就没有“追星”的因子,她从没想到过跟英雄人物结婚。她只觉得那些英雄人物住在北京,都大老远的,认都不认识自己,自己怎么会同他们结婚呢?如果他们就住在镇上,又走过来说喜欢自己,自己可能还会考虑考虑。

杨红想来想去,不知道自己要跟谁结婚,就突然想起以前看妈妈学校老师联欢时,有一个马老师,是个“摘帽右派”,曾经在台上拉过二胡,那音乐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知为什么就把她听哭了。当时还就因为她哭了,就有老师起来说今天是个喜庆日子,拉这个做什么呢?那个马老师就尴尬地下去了,搞得杨红很不好意思,觉得是自己害了他。后来问妈妈,才知道马老师拉的是“江河水”,好像是说一个女的受了什么委曲,在一条江边哭泣的故事。杨红就想,难怪那么伤心。

杨红就对女伴们说:我长大了要跟一个会拉琴的人结婚。她觉得这个理想还比较现实,当然不是马老师,他那么大年纪了,肯定等不到我长大就死了。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老说马老师是“摘帽右派”,杨红看见他的时候,他都戴着一顶黄军帽,从来没摘过。女伴就问她,什么拉琴的?杨红就比划了一下,结果大家都说,还说什么拉琴的,原来是锯木头的。杨红觉得她们没听过那个音乐,不知道它的妙处,也懒得跟她们多说。

从这个意义上讲,杨红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爱情理想的,不是全面实现,至少也是部分实现,因为周宁也可以拉拉二胡的,只不过拉得没有那个“摘帽右派”好,不会拉“江河水”,只会拉“唱支山歌给党听”,而且只会拉前面慢的部分,拉到后面快的部分就拉不下去了,声音也是直杠杠的,不优美。问他,他只说我这个人学什么都是这样,进门比谁都快,但学到深处,就没耐心了,我拉二胡就是因为学不会揉弦,就放弃了。

(23)

有人把女性按她们的择偶标准分成三大类型:攀龙附凤型,门当户对型,救世济贫型。对最后一种类型,很多人都以为是指那些有钱的女人,下嫁了一个穷光蛋。其实这个救世济贫并不是就金钱而言,而是就感情而言。

女人都愿意把自己的爱情献给一个要靠她的爱情才能活下去的男人,她们喜欢听男人说“如果得不到你的爱,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或是“如果你不爱我了,我就一死了之”。如果你想用“天涯何处无芳草”去打动一个女人,基本上是会以失败告终的。女人的救世济贫,就是要用自己的爱情拯救一个爱她爱得病入膏肓的男人,爱得越深越苦的,越需要她拯救的,越能打动她的心。如果她的爱能使一个杀人魔王立地成佛,或者使一个身患绝症的人重获新生,或者使一个寻花问柳的浪荡子忠贞不二,她多半是要把爱情拿出来救那个男人的。

有人刻薄地说这是因为女人有“救世主情结”,实际上是因为女人普遍具有同情心或者母性。如果一个男人听一个女人对他说“等你等到我心痛”,男人会开心地想,心痛就好,可以再晚几分钟去,既然想着我就不会立即跟人跑掉。如果换了一个女人呢?她多半就想立即跑过去,对他说,我来了,让我来治好你的心痛。

杨红的择偶观就是典型的救世济贫型,不过她执行得更极端,已不限於爱情了,算得上极端救世济贫型。在她看来,爱情是跟金钱地位不沾边的,一沾边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了。有人给她介绍男朋友时,如果是当官的公子,暴发户的儿子,她见都不见,就推掉了,心想,我在他们生活中算个什么?至多就是锦上添花。

不能说是周宁的穷打动了杨红,但他的穷,绝没有影响杨红对他的感情。杨红从不计较周宁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工作好不好,她觉得正因为他什么都没有,才说明她对他的感情是真挚的,是不夹杂任何金钱的成分的,所以很为自己的高尚情操自豪。但她没想到是,她不计较周宁的穷,周宁自己却很计较自己的穷。

刚毕业就结婚,两个人都没有什么钱。杨红好一点,h大从七月下旬就开始发工资给她,还分了房子。而周宁那边呢,要到九月他去报到了才开始发工资,所以整个暑假里,周宁是颗粒无收。

杨红的父母虽然觉得女儿的婚事来得太匆忙,但他们尊重女儿的决定。这是女儿的终生大事,应该好好办一办,他们也还有一点积蓄,请几桌客不成问题。但周宁一听说婚礼就面有难色,因为他没钱,他父母也没钱。虽然杨红告诉他不用他掏钱的,周宁仍然不开心。他说:“我是个男人,拿不出钱来办婚礼,觉得活得很窝囊。如果你父母拿钱出来办婚礼,我在婚礼上只是个牵线木偶。结婚证领了就是结婚了,为什么一定要办宴席呢?”

最后两人都折衷了一下,没有在杨红老家办婚礼,只在h市请了两边的父母和一些同班同学。杨红本来还想趁蜜月出去旅游的,后来也知趣地不提了。

周宁从学生宿舍搬过来的东西,只有一个樟木箱子,里面装着周宁所有的家当。杨红这才知道为什么周宁身上总有一股“伤湿止痛膏”的味道,原来是樟木箱子在那里作怪,就跟周宁商量,说我们现在有了穿衣柜、挂衣柜什么的,把这个箱子扔了吧。周宁不同意,说这个家里唯一属於他的东西就是这个箱子了,他要留着,如果以后杨红不要他了,他还可以收拾收拾,提着这个箱子回老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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