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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驿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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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整天他脑子里反复回旋着一首儿时的歌谣,这是种顽固地留在脑海中无法消除的记忆。www.mengyuanshucheng.com无论你怎么有意识地下达命令让其消失,这种记忆都会嘲讽似地拒绝执行指令。

歌谣唱道:

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世间有欢愉也有悲伤

但是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时间是张纸,生活把它弄脏,我们熟悉的事物都会改变也有许多事物一成不变,不过不管你是疯了还是健康,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我们漫步爱中却被铐着锁链飞翔西班牙的飞机在雨中下降。

他始终不知道歌谣最后一段中的飞机是什么,但是却清楚为什么歌谣会反复出现在记忆里。他不断梦到城堡里他的房间,在一扇彩色的窗户边放着他的小床。他安静地躺在那里,妈妈为他唱这首歌谣。她不是在临睡前为他唱歌,因为讲高等语的小男孩都得独自面对黑暗,但是她会在午睡时为他唱歌。他还记得床单上的彩虹;他甚至能感到房间的凉爽和被褥的温暖。他爱他的母亲,爱她那樱红的嘴唇;她信口哼唱的小调和她的声音至今还萦绕在枪侠心间。

现在那些回忆疯狂地冲击着他的思想,就像一条狗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不断想着要咬住自己的尾巴。他的所有水袋都空了,他清楚自己很可能就快变成一具干尸了。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的结局,不禁觉得有些遗憾。从中午开始他就一直盯着自己的脚,而不是抬头看着前方的路。在这里连鬼草都长得特别矮小枯黄。硬地都裂成了碎块,显得沟壑纵横。远方的山脉还是同样模糊,尽管他已经在沙漠里走了十六天。十六天前他离开了住在沙漠边缘那个半疯不傻的年轻人,打那以后就再没见过一个人影。枪侠记得那人养了只鸟,但是怎么也记不起来鸟的名字。

他看着自己的脚机械地移动着,就像织机的梭针,脑子里不断出现的歌谣已经开始颠三倒四。他不知道自己何时会倒下去,那将是他第一次倒下。尽管没人会看到,他还是不愿自己摔倒。这事关他的骄傲。一个枪侠了解什么是骄傲,那是一根始终让你的脖子挺得笔直的无形骨。他的这个品质并非遗传自他的父亲,而是被柯特植入他的内心深处的。柯特曾经是他孩提时心目中的绅士——如果曾经有过绅士的话。啊,柯特,他那蒜头般的红鼻子和他疤痕累累的脸。

他停住脚步,突然抬起头。这让他一阵晕眩,那一刻似乎他的整个身体都飘浮起来。天边山脉的轮廓开始浮动。但是前方除了山之外,似乎还有什么,看上去并不太远,大概就在五英里开外的地方。他眯起眼睛想看个究竟,但是被风沙刮了许多天,再加上烈日的白光,他好像什么都看不见了。他甩了甩头,又开始往前走。歌谣在他耳边回荡,嗡嗡作响。大约又走了一个钟点,他摔倒在地上,擦破了手上的皮。他看着手上裸露的皮肉,血滴像小珠子那样滚出来,他觉得难以置信。他的血和其他任何血一样,并不特别黏稠或稀薄;血在热空气中凝结住了。血滴就像沙漠一样,嘲讽地瞪着他。他莫名地恨自己的血,一把擦掉血滴。嘲讽?为什么不?血液可不觉得干渴。这些血液可被照顾得十分周到。他可牺牲了许多来保持体内的这些红色液体。血的牺牲。这些血液所需要做的就是在血管里流动……流动……流动。

他看着滴在地上的血迹,看着他们突然地被饥渴的土地吸干了,消失的速度之快令人毫无防备。我的血液,这让你感觉怎么样?这经历对你来说很过瘾吧?

哦,耶稣,我不行了。

他站起来,双手抱在胸前,早先看到的那个轮廓就在面前,他吃惊地叫出声来,但声音沙哑得就像乌鸦叫——他的喉咙完全哑了,像是被沙子给呛住了。轮廓变成了一幢建筑物。不,是两幢,四周围着一圈坍塌的栅栏。木头看上去有些年月了,陈旧得仿佛一触即化;是这些木头化作了沙。建筑物中有一幢曾经是马厩——它的形状非常明显,让枪侠确信无疑。另一幢是座房子,或旅馆。他肯定这曾是客运线上的一个驿站。这座摇摇欲坠的沙堡(长年累月,风卷着沙砾在木头表面留下了斑斑点点,木屋看上去就像座沙堡)投下一个纤细的影子,有人坐在阴影里,斜靠在屋边。在他的重量下,仿佛整栋屋子都倾斜了。

就是他!那么,终于,黑衣人现身了。

枪侠还是双手抱在胸前,并未意识到这是个像要滔滔不绝发表演说的姿势,呆呆地凝视着。他并未感觉到预料中那种强烈的让全身颤抖的兴奋(可能也有惧怕或是敬畏),相反他对刚才爆发出来的对自己血液的愤怒感到一种淡淡的愧疚。儿时的歌谣还没中止:……西班牙的雨点……他向前走,拔出了一支枪。

……落在平原上。

最后几百米时,他拖着脚步摇晃着跑向建筑物,并无意要掩护自己;另外,也并没有任何遮掩物好让他躲藏。他那粗短的影子在和他赛跑。他不知道自己的脸由于疲惫看上去像死人般灰沉;他一心只想着阴影里的那个人。直到后来回想起来,他才觉得那个人完全可能只是具死尸。

他踢开一段已经基本倒在地上的栅栏,(栅栏悄无声息地断成两段,仿佛对成为障碍感到十分抱歉。)冲过马厩前寂静无声的院子,举起枪。

“你被瞄准了!你被瞄准了!举起手,你这混蛋,你——”

那个人很不安地动了一下,慢慢站起来。枪侠倒吸了口气:天哪,他瘦得什么都不剩了,他是怎么啦?因为黑衣人足足缩短了两英尺,而且,眼前这人有一头白发。

枪侠呆在那里,脑袋嗡嗡地发晕。他的心跳发疯般地加速,他想,我就要丧命于此了。

他将炽热的空气大口吸进肺里,垂下头。当他再次抬起头时,他看到站在面前的并不是黑衣人,而是一个小男孩,他的头发被太阳给晒白了。男孩看着他,目光里没有丝毫兴趣。枪侠茫然地看着男孩,不敢相信地摇摇头,只是个错觉。但是,尽管他无法接受,男孩还是站在面前:穿着条蓝色牛仔裤,膝盖上有个补丁,上身是一件粗布织的褐色衬衫。

枪侠又摇了摇头,迈步向马厩走去。他垂下头,枪仍然握在手中。他还无法思考。他的脑袋里仿佛装满碎片,互相敲击,让他感到剧烈的疼痛。

走进马厩,迎面扑来一阵热气,让人觉得这黑暗寂静的空间仿佛要爆炸似的。他瞪大眼睛看着周围。突然他喝醉似的转过身,看到男孩站在门外,瞪着自己。此时,一阵疼痛像锋利的刀锋,平滑地从一个太阳穴划到另一个,像切橘子那样切过大脑。他重新拿起枪,踉跄了几步,他伸出手挥舞着像是要推开鬼魅似的,然后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2

当他醒来时,发现头下垫着堆松软的没有气味的干草。小男孩搬不动他,但尽量让他躺得舒服。他感到一阵凉意,低头看身上,发现衣服是湿的,变成了深色。他舔了舔自己的嘴角,感到水的滋润。他眨了眨眼。他的舌头好像十分肿胀。

男孩蹲在他身边。他看到枪侠睁开了眼,伸手从身后拿来一个凹凸不平的铁皮罐头,里面盛满了水。枪侠两手颤抖着接过罐头,喝了一点水——就一点儿。当那点水流下去,到了他的肚子里后,他又喝了一点。然后他把剩下的水泼到脸上,鼻子里呛进了水,他发出很响的喘气声。男孩好看的嘴唇翘了起来,算是微笑。

“你要吃点东西吗,先生?”

“还不要。”枪侠说。中暑造成的头疼还折磨着他,刚喝的几口水在肚子里咕咕作响,好像待在里面不知该去往何处。“你是谁?”

“我的名字是约翰·钱伯斯,不过你可以叫我杰克。我有一个朋友——算是朋友吧,她在我们家帮佣——她有时候叫我巴玛,但你能叫我杰克。”

枪侠坐起来,立即感到那阵尖锐的头痛。他向前俯身,肚子感觉稍稍舒服些。

“还有水呢。”杰克说。他拿起罐头,走到马厩后面。他停下来,转身向枪侠笑了笑,但有些迟疑。枪侠朝他点点头,然后低下头,双手支撑着额头。男孩长得很好看,约莫十到十一岁。他的脸上隐隐地透出些畏惧,但这很正常;如果他没表现出一点惧怕,那枪侠反倒不会这样信任他了。

从马厩后头传来一阵奇怪的捶击敲打声。枪侠警惕地抬起头,双手早已摸到枪把。声音持续了大约十五秒钟后消失了。男孩拿着装满水的罐头进来。

枪侠仍然很克制地喝了点水,但这次感觉好些了。头疼开始减轻。

“当你摔倒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杰克说,“有那么几秒,我以为你会朝我开枪。”

“也许我是那么想的。我把你当做了另一个人。”

“那个牧师?”

枪侠机警地抬起头。

男孩盯着他看了一会,皱起眉头。“他在院子里宿的营。我在那边的房子里。那也可能曾是个仓库。我不喜欢他,所以我没有出来。他在这里过了一夜,第二天离开的。我原本也要躲开你的,但你来的时候我正在睡觉。”他的目光掠过枪侠落在远处,突然变得很阴沉。“我不喜欢人。他们把我害惨了。”

“他长得什么样?”

男孩耸耸肩。“像个牧师。他的衣服都是黑色的。”

“兜帽和铠瑟缂?”

“铠瑟缂是什么?”

“教士穿的长袍。像连衣裙。”

男孩点点头。“那就对了。”

枪侠向前凑近他,他脸上的某种表情让男孩向后缩了一点。“那是多久之前?告诉我,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

“我……我……”

枪侠耐心地说:“我不会伤害你。”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过了多少时间。每天都是一样的。”

第一次,枪侠突然产生了疑问,这男孩是怎么到这个地方的,这周围可都是干燥、要人命的沙漠。但他还不想考虑这个问题,至少现在不想。“尽力推测一下。很久以前?”

“不,不是很久以前。我到这里也没多久。”

体内的火焰重新燃了起来。他一把抓起水罐,双手微微颤抖。一段摇篮曲又开始在耳边重复,但这次他想到的不是母亲的面庞,而是爱丽丝那张长疤的脸。爱丽丝,他在特岙时的情人,也随着整个村子消失了。“一个星期?两个?三个?”

男孩茫然地看着他:“是的。”

“多久?”

“一周。也可能两周。”他低头朝旁边看,有些脸红。“他走之后,我拉过三回屎。现在我只能靠这个来算时间。他甚至都没喝口水。我还以为他是个牧师的鬼魂,就像我在电影里看到过的那样。只有佐罗才看得出他根本不是牧师,也不是个鬼魂。他只是个银行家,想弄到那块藏着金子的土地。肖太太带我去看的那场电影。是在时代广场。”

男孩说的这些,枪侠一点都没听懂,所以他没对此作出反应。

“我很害怕。”男孩说,“自始至终我都怕极了。”他的脸颤抖着,就像达到极限的水晶,随时都会碎裂。“他甚至都没生堆火。他就坐在那儿。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睡着。”

近了!比他以往任何一刻都更接近了,神的意愿!尽管他严重脱水,还是觉得手掌略略有点湿,有些油腻。

“这里有些风干的肉。”男孩说。

“可以。”枪侠点点头。“好。”

男孩起身去拿吃的,他的膝盖有些凸出。不过他的背影还是挺直的,沙漠尚未伤到他的元气。他的手臂很细,皮肤尽管晒得黝黑,但还没有干裂蜕皮。他还有不少精力,枪侠暗自想。也许,他有些胆量,不然他早拿走我的枪,趁我昏迷时杀了我。

或许,男孩只是没有想到过这一点吧。

枪侠又从罐头里喝了点水。不管他是胆大也好胆小也好,他都不是这个地方的。

杰克回来时手上捧着一块被太阳晒得发亮的切面包用的木板,上面堆着些干肉。这些肉紧而多筋,而且咸得让枪侠溃烂的嘴角疼得发烫。他边吃边喝水,直到胀得有些迟钝了才躺下来。男孩只吃了一丁点,小心地挑着肉干上发黑的丝丝缕缕。

枪侠看着他,男孩也回视着枪侠,目光十分坦诚。“杰克,你是从哪里来的?”他最终问。

“我不知道。”男孩皱起眉头。“我以前知道。刚到这里时我还记得,但现在什么都记不清了,就像从噩梦中醒来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一样。我做了很多噩梦。肖太太常说那是因为我看了太多的十一频道的恐怖电影。”

“什么是频道?”他突然有个大胆的设想:“是不是像光束那样?”

“不——是电视。”

“什么是点石?”

“我——”男孩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图像。”

“别人把你驮到这里的吗?那个肖太太?”

“不是。”男孩说,“我就是在这里。”

“肖太太是谁?”

“我不知道。”

“她干吗叫你‘巴玛’?”

“我不记得了。”

枪侠冷冷地说:“你简直让我越来越糊涂。”

突然,男孩就快哭出来了。“我也没办法。我发现自己突然就在这里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你昨天问我什么是电视,什么是频道,保不准我还记得起来。明天我大概连自己叫杰克都记不得了——除非你提醒我,但是你不会在这里了,是不是?你会离开,而我会饿死,因为你吃了我所有的食物。我没有要到这里来。我不喜欢这里。这里太怪异,太恐怖了。”

“不要这样可怜自己。挺过去。”

“我没要到这里来。”男孩有些失落地还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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