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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抛妻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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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的同学们很快就发动了起来, 在学校内寻找二中的学生。www.kanshushen.com

当然这之中有真心想证明盼盼清白的,也有浑水摸鱼想搞事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最后的结果都是相同的。

“陆盼盼?我当然认识了!她是永远的年级第二。”

“盼盼?我从四年级就和她一个班了!要知道她第一次跳级来我们班的时候我都惊呆了...”

很快二中在Q大的同学们就站出来声明了, 当然其中还有不和谐的一个。

“陆盼盼的同学的成绩,我觉得有造假行为。”同样考上了Q大数学系的宗义面色阴沉。

“哦?真的吗?这位同学你有什么证据吗?”

来询问他的刚好是一个想看热闹的女同学。

“肯定有造假, 不然为什么她每次都考第二?”宗义仿佛是想到了什么, 脸色更难看了,衬着他的长相,显得格外诡异。

面对八卦, 女同学也毫不畏惧他的脸色。

“宗同学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陆盼盼同学成绩造假了吗?”

她的声音特地稍微大了一些,不少同学听到了都悄悄竖起了耳朵。

“那当然,如果她没有造假的话, 凭她的脑子,怎么可能每次考第二?”

女同学兴奋着,心脏砰砰直跳, 自己这是挖到大料了吗?

“我怀疑她故意让着林烨,每次都故意考得比他差。要不就是林烨威逼她不许考得比他好,不然凭陆盼盼同学的脑子, 怎么可能每次只考第二不是第一呢!”

宗义忿忿不平地说。

女同学:......

周围竖起耳朵的同学:......

你醒醒你不是传说中的万年老三难道不应该想着怎么把老二赶下去吗!

不管怎么说,经过了这一次,留言算是下去了一大半。

就算还有心里有想法的, 也不敢大声说出来了。

...

盼盼和孙雅一起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霍思嘉一下课就自己跑没影了。

一路上,孙雅看盼盼不怎么说话, 怀疑她是不是因为刚刚的事情难过了,想安慰她,可是又一时开不了口, 最后她带着点别扭说:“喂,老小,你不会因为这点事就哭鼻子吧?老大不好,我们以后不理她就是了。”

盼盼刚刚有点愣神,听到孙雅的话,才反应过来。

“啊,没事,我就是刚刚想了点事。”

现在才说从小到大想欺负的人都会自己倒霉,是不是迟了点?

回了宿舍后,霍思嘉已经在自己床上了,看见盼盼和孙雅进来,她也没有说什么。

孙雅看她明明犯了错,还不自觉的样子,脸颊气鼓鼓的。

她刚想说什么,就被盼盼拽了拽袖子。

看着盼盼那双无辜的大眼睛,孙雅纵是有一肚子气,也没法发了。

从这以后,302宿舍就隐隐约约分成了两派。

霍思嘉一派,李爱华,曾若,孙雅,盼盼是一派,还有一个段曼文是两边不得罪。

不过就因为这样,反而让曾若对她的感官变得不好了。

毕竟她们三个是最早认识的,一开始聊得也不错,可现在遇到事情了,段曼文还和那个霍思嘉有说有笑,这让曾若很不能理解。

她是个直脾气,这几天都恨不得用鼻孔和段曼文说话了。

段曼文也不介意,还是像之前一样,一副温温柔柔的样子。

本来,盼盼以为会是自己寝室的这个大姐出问题,没想到最先出问题的竟然是一个她意想不到的人。

那天,物理系正在上公开课,突然外面一阵喧哗,大家的目光一下子被窗外吸引了。

也凑巧,没过了一会,就下课了。

教授刚一走,好些同学就冲了出去。

外面那么热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盼盼也被孙雅拉着出去了。

出去后,她才发现原来主角竟然是宋子骞,那个文学系的大才子。

...

宋子骞虽然说是四大校草之一,其实他是最受欢迎的那个。

他是个下乡的知青,大家并不知道他具体多少岁,只是看他的样貌,儒雅中带着一丝成熟气质,绝对不是十八九岁的小年轻了。

虽然他的长相不能说是最好看的,但是也称得上温文尔雅,面如冠玉。并且可能因为爱好文学,又擅长写诗的原因,他身上自有一种文人气质,就更是吸引女同学了。

宋子骞一入学,就参加了文学社,社里经常组织一些诗会活动,他也常常参加,这让他的才子名声更是响亮了。

盼盼和曾若就曾经撞见过女同学跟这位才子告白。

当然这个年代的人告白也非常含蓄,是问对方愿不愿意成为自己的革命伴侣,一起努力奋斗。

不过这也够让两个没什么见识的女孩子惊讶了。

毕竟她们俩还是头一次遇到女同学主动和男同学表白的,那个男同学也没有彻底拒绝她,只是说了一番似是而非的话而已。

这时候他们还不知道这个男同学就是宋子骞。

直到有一次她们又看到宋子骞被一帮人围着,才知道原来上次遇到的男同学就是大名鼎鼎的宋子骞啊。

盼盼是不知道自己和宋子骞有什么仇的,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旁人的一句玩笑而已。

宋子骞是个来者不拒的,凡是女同学送他的东西,他都照单全收,美其名曰不好意思拒绝大家的心意。

他的室友里有吹捧他的,自然也有看他不顺眼的。

不过是一句玩笑话,就让宋子骞记在了心里。

“子骞,别看你看上去是受欢迎,可论起来,还是比不过那个物理系的林烨啊,要不是听说人家有个青梅竹马,我看也轮不到你收这么多礼物了。”

林烨是吗?

我记住了。

所以虽然和他没有关系,在听到林烨和盼盼的流言的时候,宋子骞也插了一手,帮助流言扩散地更快了些。

他并不知道这会给他带来什么。

...

事发的时候,宋子骞正打算和自己新交的女朋友一起去食堂吃饭。

没错,在很多人还埋头学习的时候,宋子骞已经有对象了。

虽然他也并不想这么快就把其他追求者三振出局,可是这个女孩子的攻势太强烈了。

并且通过综合对比,这个女孩子的条件的确是最好的,宋子骞选择她也并不为过。

女孩子叫吴菁,也是Q大文学系的新生。

吴菁是本地人,家庭条件优越,父母都是双职工,她妈妈生她的时候伤了身子,家里只有她一个。

吴菁一直就很崇拜那些有文采的男孩子,在遇到宋子骞的时候,她就感觉自己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他。

虽然这不是男孩子,是个成熟的男人。

但是宋子骞的经历让她对他更是崇拜了。

毕竟按宋子骞说的,他在被迫害下乡后,还能坚持学习,最后通过高考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回到了城里,这么励志的经历,怎么能不让她为之动容呢。

唯一让她不喜欢的,是还有很多人一样盯上了这个潜力股,不过幸好,最后宋子骞选择的还是她。

这让吴菁更是得意了。

毕竟那些落败的女同学里,有比她更漂亮的,也有比她更有文采的,宋子骞为什么最后选择了她?还不是因为自己的魅力吗。

事实上...

当然不是了。

宋子骞选择她,当然是因为吴菁是家里的独生女,以后结婚了也不愁没有房子住,等结了婚,吴家的以后不就都是他的了吗。

宋子骞说的什么被迫害下乡,自然也是假的。

事实上,宋子骞才不想下乡。

可惜他们家里三个孩子,除了大哥顶了妈的工作不用下乡外,剩下他和妹妹都要下乡。

本来宋子骞是想耍点计谋让妹妹下乡的,没想到自己妹妹这么狠,自己下乡了,也不放过他,宋子骞只能也一起下乡了。

不管怎么说,吴菁这个娇娇女,宋子骞算是抓住了。

两个人有说有笑准备去食堂吃饭,当然,是吴菁掏钱。

“宋子骞!”

突然,一声凄厉的叫声响彻在林荫道上。

宋子骞听到这个声音,突然脸色煞白。

这个声音,让他想起了自己在乡下时候的噩梦。

吴菁好奇地拉拉他的袖子。

“子骞,那有个女人在叫你。”

吴菁朝身后望去,只见那是一个穿着花布褂子黑布裤子的女人,看着有三十来岁了,一看就是乡下来的,手里还牵着一个拖着鼻涕的小男孩。

“子骞,这是谁啊,是你乡下的亲戚吗?”

吴菁还浑然不觉自己的危机已经到来,脸上带着不谐世事的天真。

原谅她并没有把这个女人和孩子和宋子骞联系到一起,实在是他们看上去着实不像同龄人。

这时候,很多同学都听到了那一声喊,宋子骞是什么人?Q大的名人。

有他的戏看,自然很多人围了过来。

宋子骞被吴菁拉着转过身,看着朝自己一步步走进的女人,他的身躯都不自觉僵硬了,手缓缓放开了吴菁的手。

吴菁浑然不觉自己周围发生的情况,还在问宋子骞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却忽略了男人额头控制不住的汗珠。

说起来慢,事实上女人走到他们面前,也不过就十几秒而已。

女人看了看宋子骞,又看了看吴菁。

“宋子骞,她是谁?”

如果仔细听,可以发现女人的声音中带着不可置信和一切终于发生的颤抖。

吴菁也终于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了,但是她还是扬着笑脸。

“大姐,我是子骞的女朋友。”

女朋友?!

女人的手开始颤抖,她的身子也开始颤抖。

就在大家以为她是不是要晕过去的时候,她突然抬起手极其迅速地给了吴菁一个耳光。

吴菁被打得脸都朝向了一边。

她被打懵了。

从小到大,她什么时候被人这样对待过?

吴菁回过神来,捂着脸问宋子骞。

“她是谁?”

宋子骞没说话,以他的头脑,都不知道现在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毕竟女人在他面前一直是伪装出来的温婉。

...

女人叫王喜妹。

宋子骞下乡的地方,就是王喜妹她们村。

王喜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她几乎是被两个哥哥养大的,王家的父母都在饥荒的时候就撑不住没了。

王家两个哥哥有出息,不但把妹妹拉扯大了,在村里也算说得上话。

王喜妹大了,两个哥哥和嫂子就忙着给她找婆家,可她一个也看不上。

知青院里好几个俊俏的大小伙子,王喜妹就看上宋子骞了。

和其他村里的姑娘小伙子一样,王喜妹连着很久帮宋子骞干农活,给他送吃的。

再是怎么不情愿,可人总得活着。

就宋子骞的样,第一年过去,连他自己的粮食都挣不出来,不找个农村姑娘结婚,又有什么办法?

很快,他就放弃了知青院里和他眉来眼去的另一个女知青,屈从了现实。

王喜妹已经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毕竟和王喜妹在一起,直接住在王家就够了,不用自己出钱盖房子,王喜妹也是掏东西最大方的一个。

王家两个哥哥虽然都不是很看得上宋子骞,可看他白白嫩嫩是个文人模样,说不得还是自家小妹高攀了,没准以后小妹跟着他进城,自己家里还能沾沾光呢!

这就是做主的是哥哥的坏处了。

两个哥哥毕竟还年轻,看不出宋子骞道貌岸然的画皮下究竟是怎样一副龌龊嘴脸。

宋子骞和王喜妹的婚事办得很简单。

王家的院子大得很,住下宋子骞和王喜妹自然是绰绰有余,他们就是多生几个孩子都住得下。

这场婚事,宋子骞只出了个人,从知青院搬到了王家,也就完了。

其他待客的肉菜,两人的新衣新铺盖,都是王家准备的。

两个嫂子虽然心里有点不乐意,毕竟没见过谁家嫁闺女倒贴成这样的,可想着自家小姑子这些年来的勤快和贴心,也就不说什么了。

宋子骞婚后,可就享福了。

地照样下,可这工分就再也没拿满过。

每次有人笑话王喜妹嫁了一个连工分都拿不满的男人,她就是义正言辞地反驳,“俺男人的手是读书的,不是用来种地的。”

就算被人笑话读书没有用,王喜妹也毫不介意。

等回到家,她更是精心伺候着宋子骞。

别说做饭做家务了,连洗脚水,都是王喜妹给他打的。

甚至等到她怀了孕,也一直坚持下地。

王家两个哥哥也劝过她,可王喜妹性子倔,她除了在宋子骞面前总是打叠起百般温柔,如同细嗅蔷薇的猛虎以外,在别人面前总是说一不二的。

两个哥哥也只好作罢。

毕竟哥哥可以养着妹妹,却万万没有再养着妹夫连带外甥的道理,他们也都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哪里能不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呢?

两个人就这样过了六年。

六年来,夫妻俩竟然没有吵过一次架。

当然,王喜妹又怎么舍得和宋子骞吵架呢?

多少次的夜晚,她借着窗外流入的月光,细细在心里描绘身边这个男人的模样,每多描绘一遍,心里对他的爱意就增多一遍。

她知道男人睡得离自己这么远,不是因为他所说的不习惯和别人睡这么近。

可她不在意。

她知道,自己还有一辈子的时间来焐热男人这颗心。

王喜妹不知道的是,宋子骞已经不但是对她没有感情了。

这些年来,随着大家说他靠女人养的嘲笑,宋子骞对王喜妹的感情,已经从无奈中的屈服,变成了厌恶。

时间越久,他就越是开始怀疑,自己当初到底是怎么被猪油蒙了心,怎么就会同意和这么一个粗俗不堪又老气的女人结婚呢?

他已经遗忘了自己曾经对那个红着脸的大辫子姑娘也有过一丝心动。

王喜妹更不知道的是,变化来得这么快。

高考恢复了。

她想过不让宋子骞去高考。

可看着男人眼神中透出的光,她不忍心。

她没有想到,男人考得这么好。

Q大,B市。

自己一辈子也没能想过,能和这两个地方扯上关系。

宋子骞要去上学了,王大嫂拉过王喜妹。

“喜妹,妹夫你可得盯着点。我娘家村里那个二柱子,媳妇就是个女知青,这不,考上大学就跑回城里去了,连孩子都不要了,现在孩子天天哭着要妈妈。你可得把妹夫看好了。”

王喜妹信誓旦旦,“嫂子,你放心吧,子骞不会这样对我的,他昨天还说要带我和狗蛋一起去B市呢。”

王大嫂看她这么自信的样子,也就不说什么了。

小姑子心里有数就好,她也不愿意当这个坏人讨人嫌,破坏人家夫妻俩的感情。

其实宋子骞的确说过这样的话,说要把他们母子俩一起带走。

可这不过是他的迷魂计而已。

只要一切办妥,他就可以远走高飞了。

这个贫穷的地方,这个老得不成样子的女人,他已经受够了。

全村都知道王喜妹要跟着宋子骞进城了。

王喜妹想告诉每个人,自己没选错人,子骞是个有担当的好男人,他们一家人马上就要进城了,以后他们会过得很幸福。

村里的人也很惊奇。

“没想到这个宋子骞,别看手脚不麻利,脑瓜子倒还真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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