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洗脸。”温黎微垂了头,细碎的光线下,她纤长的卷睫颤动,一小片阴影投射在眼睑下。
萧贺钦挠头,手忙脚乱地弯腰再给她打水,满满一桶。
手臂上的袖子被挽到胳膊肘上方,随着使力的动作上下起伏,温黎看着就失了神。
“给你放这里。”
一桶清凉的井水被他很快打了上来,温黎道一句“谢谢”就踱步过去,也把袖子挽到手肘处,随后洗了手又把水拍到脸上,冰冰凉凉的触感稍微刺激了她,感觉毛孔都急速开始收缩。
分明是九月的清晨,天气温度高,她却被冻得打了个寒颤。
早饭吃的是小米饭,但这可不是现代美味的小米粥,而是“焖干饭”。
先把小米放在大锅里煮熟,然后用笊篱捞出装盆再放在锅里蒸。由于火候不足,小米质地硬而发涩,嚼在嘴里就像沙子,真心不好吃。
温黎刨了两口就不吃了,好在萧燕梅知道她的小鸟胃,也没给她盛多少,最后的剩饭萧贺钦盯着犹豫了半晌,还是倒进鸡食碗里搅拌好喂了去。
上工是跟着萧贺钦去的,萧燕梅早早就被她交好的女人,也就是卢云芳给叫去了,便不能同他们一起走。
两人一路上不知道该说什么,被昨天晚上搞得难受的温黎想活络下气氛,恰好瞥到他脚底的鞋,她道。
“我给你的鞋怎么不穿?”
“昨晚休息好了吗?”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身形皆是一顿,最后是温黎先转头看他,对视一秒他装作自然地撇开,轻咳一口。
“鞋…那新鞋穿着去上工太浪费了。”他解释道,声音有点沙哑,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没睡好的原因,肩上扛的锄头也跟着他僵硬的身子来回摇晃。
两人继续走,温黎抿唇,看着脚下运动鞋尖端的泥。
“鞋子买来就是拿来穿的,干活不穿哪里还有时间穿。” 那双军绿色胶鞋质量多好啊,比他脚下这双破布鞋可舒服多了吧,怎么就想不通还要留着以后穿呢。
这话其实说得不错,可萧贺钦自小习惯了省吃俭用,他接受的教育都是新衣裳新鞋子,最好是过年或者出远门才用的,干活可不想脏了新东西。
他不知道该回什么,忍不住侧头看她,她也正好转过头,一双杏眼潋滟般又大又亮,在阳光底下水雾蒙蒙的,仔细瞧得近了,还能发现眉尾处的一颗黑色小痣,顿时增添几分魅然韵致。
萧贺钦又不自然了,看着不远处田坎里站着往这边张望的男同志们,顿时有点不是滋味。
“等下工回去就穿。”
他想通了,温黎说的对,鞋子买来就是要穿的,可不是拿来收藏的,他脚上的破布鞋看着就寒酸得紧。
心里猛然涌上几丝窘迫。
温黎没什么精神气,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点点头对他道:“昨晚真是麻烦你和萧姐姐了,我先去干活了。”
“嗯。”
两人已经走到田坎处,温黎整理了一番头上的帽子还有手套,跟他道了别就转身走到土地里。
盯着烈阳干活的滋味不好受,温黎感觉自己虽然只坚持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却好像已经做了几年,每一天都是新的难熬。
陈绍梅背着竹篓来了队里,她现在是要去割猪草的,工作时间很自由,基本是到处闲逛,只要割满一天的工作量就好了,可以说是很让温黎羡慕了。
这工作要说不好,也就工分少点,可温黎也不缺这点工分换口粮啊,空间在手就需要这种清闲活儿。
她抹了把额上汗珠,看着陈绍梅笑着跟李安安正聊着天,突然就让她想起小说中的情节。
女主现在跟男主陈烁还不怎么熟,不过俩人都是知青,并且有共同话题以后自然会慢慢相熟起来。
温黎知晓文中的故事情节走向,自然是不会去做那劳什子的炮灰女配,还是安心待在萧家,没事出来干点活,等待时机去城里生活。
这才是她的归宿,而不是走原温黎的路,去当人家感情路上的绊脚石。
虽然陈烁外表条件好得没话说,家庭条件也好得没话说,来乡下完全就是觉悟高,为了响应国家“召唤”,于是来了红旗村插队当知青。
说起来陈烁的长相嘛……在温黎这个现代人眼光里,还真是不赖,村里她发现的人中间,唯一能跟他相比的,好像……诶,萧贺钦这糙男人倒是可以与之一较高下。
就是他性子太冷漠了,有时候凶起来像一匹狼,干活有劲儿,看人的时候眼睛很锐利,胆子小点的人说不定都能被他吓哭。
不像陈烁,总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跟他说话也没对萧贺钦的那种发憷。
不对,她怎么老拿萧贺钦跟别人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