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晟随口敷衍了一句,就拎着兔子灯快步朝木荞走了过去。萧墨毓见萧晟走了,他也没什么能搅合的了,赶紧也朝着木荞走了过去。
粉衣姑娘被一见钟情的公子给冷冷抛弃在原地,她沉了脸。尤其是看着萧晟朝木荞走过去的时候带着欣喜与愉悦,她眸中的幽怨之意再也不被脸上的温柔压制,一点点溢了出来。
“轩辕公主,你在这里?”
一道温和的男音在轩辕明珠的耳边响了起来。
来人头上戴着一顶纱帽,将面容遮挡的严严实实,只让人能看出他颀长如玉,音如天籁。
粉衣少女听到他的话语,脸上的刁蛮之意尽显。
“我和皇兄跟着你来大景,是来构建两国邦交的。如果我要在这里选一名驸马带回耀国,你们皇帝会不会同意?”
男人的声音依旧是温和无比,像是春日的水,永远温和无波。
“那就看你能出得起什么条件了。”
“哼,我父皇最疼本公主了。什么条件是我们耀国出不起的?”
这么一想,粉衣少女眸中的亮光又一次盛放开来。
“我们快去寻我皇兄去。”
“好。”
头戴纱帽的男人恭敬的跟在少女身后,微风吹来,轻轻撩动男人露在纱帽外的发梢,也将纱帽外的遮挡也撩开了些许。
若是木荞此时能回眸观看一眼,必然能看到那张脸,是对她来说最熟悉的容颜。
但她错过了这一次机会。
此时的她小女儿心态尽显。她紧抿着唇瓣,眸中闪着愠色,疾步往客栈那里走去,丝毫不想跟萧晟离得太近。
萧晟最初还满意愉悦的觉得木荞吃醋是一种值得高兴的事,这会儿却是苦成了苦瓜脸。
“荞荞,你听我解释,我是为了给你买兔子灯,才离开原地的。我在那里买灯,连眼神都没敢往旁人身上乱撇,都是那个女子自己凑上来的。我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跟她说。要不是儿子跑了过来,我早就买完兔子灯回来了。”
木荞依旧板着脸,边走边扭过头回怼。
“我说过我喜欢兔子了吗?这么幼稚的玩意儿我哪里喜欢了?”
萧晟:“……我记得你怀孕五个月的时候,正值上元灯节,村里离镇上太远,你闹着要我去买。我到了镇上,那兔子灯已经被众人抢售一空了。我买了材料打算回来自己做,你又说不喜欢,闹着我去买是孕期反应。从此以后,你再没闹着我买过。时间太久我也给忘了。若不是今天看到那个兔子灯,我也不会想起这件事。”
萧晟疾步走过去将兔子灯塞到了木荞手中,“如今重活一世,我才知道我之前做的有多不到位。你明明是喜欢的,却为了照顾我的心情,才没有再要。”
说到这里,萧晟握住了木荞的手,眸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荞荞,以后余生,你想要的一切我都会帮你拿到。”
这样仿若爱的誓言的话语,木荞怎么能受的住?
一番柔情蜜意下来,本来就要争吵的两人又重新黏到了一块儿,甚至将他们还有个儿子都忘记了。
萧墨毓:“……”
被迫吃了一嘴狗粮的他现在表示不想跟这俩人待在一处。否则,恋爱的酸臭味会感染他英明睿智的脑子。
就像她娘,被狗男人一哄就幸福得找不到北。
等到晚上睡觉,萧墨毓意料之中的自己睡了个厢房,至于那俩人……
不想说了,心累。
他临睡前都在琢磨,是不是真需要将最后那点面子放下,和狗男人握手言和。
之后的一路都风平浪静,等到第二天傍晚,仪仗队也抵达了京城。萧墨毓提前回宫换上了龙袍和百官一起,前来迎接太上皇和太后荣光归来。
京城中虽然没有爆发怪病,但是鹿鸣镇离京城不远,有些人还有些亲戚在那里,自然也是知道这场怪病有多严重的。正因为知晓,在俯首跪拜的时候,他们口中的恭敬之语,不全是敬畏,而是多了一些感激在里面。
萧晟很高兴,他这是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称谓和妻儿的称谓是紧密连在一起的,没有被什么东西孤立开来。
这让他筹谋已久的一件事情终于再也拖延不下去了。
萧晟骨节分明的手握住了木荞的手,手指交叉,近前了一步。他当着万民的面,朗声开口。心中的愉悦从话语中发散开来,挡也挡不住。
“朕宣布,不日将与太后大婚,以弥补她这些年来对朕的情谊。届时将由万民一同鉴证,朕之心意。”
他这么一公布,不仅是万民,就连文武百官都兴奋起来。以后他们一家子终于合到一起了,小皇帝和太上皇父子俩就不会天天斗嘴了吧。就算是斗嘴,也会收敛些了吧。
唉,在这对父子手下做事不容易,太不容易了。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一些例行的公事,整个朝堂都将重点移到了太上皇和太后的大婚之上。
大婚被定在一个月后。那天是黄道吉日。钦天监定为大吉。
这段时间,礼部当然是最忙的。礼部尚书天天跟到萧晟屁.股后面,接受太上皇事无巨细的挑挑拣拣。若不是知道熬过这次就能消停好长一段时光,他都想卸任了。
然而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就迎来了耀国使者的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