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繁体版 简体版
格格党 > 上海王 >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游戏报》方面的人看到这阵势,明白他们穿过人群,会挨这些女人的拳打脚踢,只能绕到汉口路的后门进法院。

根据英国法律,庭审闭门进行,不让采访与旁听。法院外面围着的人,耐心地等了三个小时,一个临时成立的“筱案后援会”送来了茶水和面包。

最后法院门打开了,筱月桂坦然地走出来,她让顾瑜音向新闻界和公众宣布结果:法院宣布《游戏报》犯有诽谤罪,而且“情节异常恶劣”,原告要求名誉赔偿三万元完全合理。其他报纸数十家,报道此案时对内容不加审定,点了筱月桂的名,并且用了“幺二”、“妓女”字样,犯有传播诽谤罪,将由原告决定是否追诉。

等在门外的支持者们高呼:“胜利了!胜利了!”她们把筱月桂抬起来,像凯旋的英雄。

第二天报上就刊登了顾瑜音大律师的长篇辩护词,那简直是一篇慷慨激昂的男女平权宣言书。

我在研究筱月桂生平时,自然对此案极感兴趣,总觉得报纸上的报道,似乎有点漏洞。所以找了个朋友,让我翻看上海档案馆保存的全套上海租界“会审公廨”法庭记录,在成架成箱的审讯资料中,终于找到此案的堂议辩论笔录。我读后大吃一惊。原来审理过程与顾大律师的辩护词没有多少关系,与顾大律师后来在《文史资料》上刊登的回忆文字也大相径庭。

在庭上,被告律师拒绝回答顾瑜音关于道德上男女应当平等的质问,盯住追问筱月桂究竟有没有当过妓女这事实问题。

顾律师要求法庭判决此问题与本案无关,但是筱月桂表示完全愿意回答这个问题:“从来没有。”

对方律师追问她在一品楼的经历。

原一品楼老板新黛玉出场作证,筱月桂当时名小月桂,是一品楼的丫头。一品楼待客的妓女,必须是小脚,必须是苏州口音,必须会唱评弹。筱月桂样样全无,不可能在一品楼做妓女。

对方律师追问筱月桂在一品楼之后的经历,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咬定:回乡种田去了。

对方律师要求传见证人,一个姓曹的女人,自称是荟玉坊鸨母。那个女人说,十八年前,1908年秋天,一品楼的老板新黛玉,把一个叫荷珠的女人,卖给荟玉坊。荷珠在她手下当接客妓女,前后有四年之久,最后因生病回乡。她至今认得出,眼前这个叫筱月桂的女人,就是当年的荷珠。

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否认曾经见到过这个女人,更不用说认识她。

最后,对方律师拿出了他所谓的铁证,是新黛玉、荷珠和这个姓曹的女人都按了手印的卖身契,由一品楼将这个叫荷珠的女人卖给荟玉坊。对方律师要求法庭将此文件作为证据列入,并且由专家检验手印之真实。

筱月桂完全没有想到,十八年前竟然会留下这么一份文书,一下子不知如何作答。新黛玉却站起来,矢口否认她曾经按过手印在这样的卖身契上,她说一品楼从来不做绑猪崽贩卖人口的犯法事。

新黛玉的话突然提醒了顾大律师,她提出法庭绝对不能承认这份文件为合法证据。如果这种证据可信,有关的买卖双方,触犯了租界刑律,应当立即予以逮捕,进行公诉。本案就成为刑事案件。

此言一出,对方语塞,他们没有想到此文件无法被租界法律认可。

法官在总结此案时,指出卖身文件非法,不予承认。但事过十八年,追诉期限已过,所以也不作刑事立案。既然《游戏报》没能提出任何有效证据来证明原告筱月桂曾经做过妓女,判决只能为:《游戏报》连续两篇文章犯有诽谤罪。鉴于此案情节恶劣,罚款从严。

这位也是留学归来的法官,头戴英国王家法院的假发,穿着黑袍,神色庄严地在中国按英国法主持正义。他当然知道门口轰闹的人群想听什么,舆论界想听什么。

法官的判决是否受到“现代意识”舆论与民情的压力?他的心理是什么?我无法知晓,但猜得到一点,文件非法,给了这个法官一个顺从舆论的好理由。

筱月桂大获全胜后,立即把所赢三万元赔偿,捐赠给顾瑜音领导的女权事业,而顾瑜音则与筱月桂联名,转赠给以提高劳工妇女地位为宗旨的上海培文女子夜校。可是这笔巨款始终没有全部赔出——《游戏报》因为无法赔出此款,申请破产,全部资产拍卖,力雄银行以一万五千元收购,重新出版《新游戏报》。

这整个庭审过程,成为1926年九月上海乃至全国市民津津乐道的大新闻。

在法庭胜利的那个晚上,筱月桂和余其扬在王宝和酒家,吃专从阳澄湖选来的蟹,喝店家自酿的陈年黄酒。余其扬说:“你知道‘筱案后援会’是谁组织的?”

筱月桂说:“这点事情,还能瞒得过我?我早就想到了,只是看你会不会想到,应该如何支持我。果然我们都还是明白人!”

两个人高兴之余,酒后狂言。筱月桂说,她听到有人从漠北戈壁来,跟她说,那里的蒙古牧民,都知道上海有个女人,唱的好歌,当了司令。他们很想邀请这个女司令到草原赛歌会上一试身手。

余其扬说,他知道的情况更有趣:陕甘袍哥,派人到上海询问,上海洪门立幼童为山主,由其母筱月桂垂帘听政,是否有其事?

筱月桂听了这故事,脸上依然笑开颜,心却沉了下来,什么事情都不可能永是好事。那天夜里,两人躺在床上后,未能尽兴。

那些在报道中用词不慎煽风点火的报纸,一个个来向筱月桂道歉,问她会不会追诉他们。筱月桂只是说:“你们从此好好报道我,我就不提此事。”

她知道她的个人历史,多刷白漆不会更白,恐怕现在大部分上海人,心里都认为她确实做过婊子。

有一点好,现在的城里人像小孩,马上会忘记这件事,注意力又转到别的新鲜事上去。只要报纸用新的筱月桂覆盖旧的筱月桂,那么旧的筱月桂就会消失到历史的迷雾中去。

我对筱月桂说:“我是实事求是,不能以你的喜好决定去舍。谁叫我认识你本人?”

“不成,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你既然认识我,就明白我说一不二。”筱月桂行事作风一如当年。

我和她约见,在一个酒吧,今日的当年的上海酒吧,贴着相同的广告,而且门外的霓虹灯一样洋字连篇,光怪陆离。每次我跟筱月桂争论,总好像自己跟自己闹别扭,我便说:“好好,我让步。我放弃,我们只谈吃喝,不写书了。”

过了几天,她却问我:“写得如何,进展顺利吗?”

我坦白地说,她的坏事,对我吸引力更大,我的读者想必也如此。她叹了口气,脸有羞色,说:“那你就写吧。”

光看她将房事上的兴奋和快乐,那样眉飞色舞地告诉我——不然我怎么会知道——就太不像一个正派女人。按今天的标准,都让人皱眉,连见女人必勾引的无行文人们,都要吼骂一声:“身体写作!”

不过我感觉到这个女人,早就猜中了我们这个所谓“后现代”社会的一些肮脏秘密。她曾借某个舞台角色之口,唱出过一首打油诗:

说我俏,

说我丑,

说我就是加我寿。

讲我好,

讲我坏,

讲我就是添我财。

常荔荔听了哈哈大笑,随口把它翻译成英文:

goodpublicity,

badpublicity,

anypublicity,

isgoodpublicity.

筱月桂不承认这首打油诗写的是她自己的想法。如果她真唱的是自己,她就是今天一大批人七十多年前的先知先觉。

后来阮玲玉自杀,轰动上海,震骇全国。筱月桂也去送了葬,献了花圈。她对此记忆犹新,不过沉吟片刻,她却对我说:“这个女人,生错了年代,大概自以为是尤三姐!‘人言可畏’?从乞丐不如的地位打出来的人才知道,无人言才可畏,沉默才能杀人!”

在与我长聊时,她说得更绝妙:“哪个记者骂我是婊子,我肯定给他一个耳光,而且一定要打出红印,让他可以有证有据去大喊:我被婊子打了耳光!”

我听了这话,大吃一惊,甚至怀疑自己是否也会是这么个傻瓜记者,被筱月桂利用了。但既然已经成为筱月桂的好朋友,我当然往好处想这话。那么,再讲一点坏事,可以让我们留在1926年,那一年发生太多的事,待我慢慢说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