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繁体版 简体版
格格党 > 阿难:我的印度之行 > 第五章

第五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我一惊,再仔细一看,恒河还是恒河,不是南丫岛,没有苏菲和阿难。

但我在古老的恒河上看到的爱情,想想还是非常美。苏菲越是半隐半露,矛盾百出,我就越是感兴趣。我认识苏菲是在1995年,按照昨天她说的,那时和阿难分手已经一年,就是1994年的秋天就再也没有见面。那她如何能将阿难介绍我?我骄傲地婉谢她介绍,给她台阶下,不然她会及早露馅。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很爱阿难,而阿难未必也不爱她。虽然这一点不能确定,苏菲的爱却是真实的,不然影响不了我,直接捣毁着我内心坚冰一样的伤口,透过这伤口,我看见她的伤口,虽是冰山一角,但我看见了。

车厢里放着印度歌曲,照例缠绵而热烈。全世界的爱情都是一样的。我拿出日记本,翻到1月20日。简洁而详细地记下这两天的行程,好不容易忍住手痒,不写下看法。可是火车的鸣笛使我心烦意躁,我觉得应该把苏菲以前告诉我她与阿难之间的事全部回忆出来:不是那些有实质意义的事情,那些事情早就郑重其事地写过。我现在记起的是那些不登大雅之堂的男女之事,琐琐碎碎,前颠后倒的讲述。当时认为琐碎没有用处,今后写小说借一点无妨。现在我觉得或许我应当好好清理一下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

他们最初见面,是在一个电影演员家的聚会上。因为知道阿难会去,她才特意赶去的。苏菲是第一次到北京,迷路去晚了。她握着阿难的手,希望能给他做一个采访。阿难说没有时间,马上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她固执地说,她也没有多的时间。

苏菲的骄傲使他改变了主意,他骑自行车,她坐在后座上。北京冬天的夜里,胡同里黑糊糊,地上积雪太滑,一不小心就撞到墙,她就跌在地上。她再次坐上他的车就抱住他的腰,好了,再也不撞墙,遇见人他也能灵巧地绕开。那年她二十出头,眉毛高挑,眼睛深黑,脸上每个部分都是黄金分割,高高的个子穿一身红大衣,头发卷曲,围了根蓝绿紫的竖条纯毛围巾,宽边黑帽子。

“你是什么香港记者?你是天老地荒只出一个的绝世佳人!”那夜他就对她说。

那个花家地医院,围栏高过人,大片的荒地,与小饭馆相邻处是铁丝网。北京的雪在花家地没有融化,连地上也是厚冰,夜泛着白光。医院里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她是后来才知道的。有天晚上他一人在家,对着镜子坐着弹吉他。她推开门,没惊动他地走近。当然他在镜子里看见了,却继续拨弄琴弦。她站在他背后说,“你不爱我,我专门从香港飞来看你,你也不愿意对我好一点。”她瞧见自己的脸在镜子里,还有他的脸和大提琴。对她的话,他当没有听见,照旧拉琴。灯火通亮,如同北极光下的荒野。但是当她转过身走出去,她听见阿难“咚”地一声跪下,抱住她的双腿,泪水涟涟。

她说,“大丈夫有泪不轻弹”,说着她也跪了下来。两个人尽情享受互相流泪的放肆,享受天选地配的结合。他说:“你哪是什么绝世佳人,你是收藏灵魂的魔鬼!”

苏菲明白,阿难是说他不会跟别的女人有染。这种山盟海誓式的表白,反而让她心中不安:她越是爱阿难,越是觉得独占反而危险:这个男人活动能力太强,很少有女人不喜欢他。如果他不拒绝,女人很难拒绝他。苏菲觉得,过于忠实他们的爱情,会对他的心理压力过大。但是的确阿难此后不再理睬任何女人。

我想,苏菲重新见到阿难,是那年秋天,1994年。她突然接到电话,约她到中环的一家旅馆里——他再次来到香港。她去晚了,进房间后,他要和她做爱,她做了,做完后就抱怨阿难半年多没影,抛弃了她。既然抛弃了她,那为什么又要见她?两人又争吵起来,他骂她,她哭了。他愤怒了,手碰到什么东西,就砸什么,狂暴而神经质,完全变了一个人,她穿上衣服跑掉了。

此后苏菲伤心地在家里等电话,可是等不到。

其实苏菲也知道,他一直住在她在南丫岛的别墅里。但是没有他的电话,她不敢去。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电话告诉她,离开香港的时间到了。第二日她下午就到了岛上,她带了照相机,笑着对他说,最后当一次模特儿吧。他看看她,说这是荣幸。

他们来到沙滩,她举着相机,咔嚓咔嚓地拍。眼里全是泪水,怕一动,就会弄脏化妆,不好看,她不愿意看到自己这样,只得停下来。如果有一张手帕就好了。他递过手帕,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不接,用手抹抹,情愿让脸花着,继续拍。离别把那天晚上的压抑气氛点燃,她和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坠入海水里,撕掉衣服,挣脱一切束缚,狂热地在海水里做爱。我想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在海水里做爱,只是在苏菲的记忆中,出现过许多次。

开始得太好,结束就糟到不能再糟。南丫岛二人离别后,她一咬牙,干脆不再找他,硬着心肠与他彻底断绝来往。她需要做许多事,他也需要做许多事,必须各奔新路。如果苏菲认定已是七年,就是七年:在时间上,三百五十天,与几千几百天,没有太大区别。

她一点也没有他的消息,也不知他在哪里,打听过,还是没有踪影,也就作罢。想或许等一两年,或四五年就会有联系的,就会见面,重新在一起,和好胜过当初。谁知道世事风云变幻无常,风筝断了线,而且本来线就不在手里。

她慢慢脱光自己的衣服,不断地听他的歌,想着是他在进入她的身体。可她的手怎么会是他的手?她又急又恨。生命里一年没有男人行不行?行,十年也行,她发誓再也不需要任何一个男人。谁会比阿难更爱她呢?浸透过阿难身体的海水,不仅从咸变成苦涩,而且发出一种臭死鱼味,她一闻见就会呕吐。

我记得苏菲曾在我的笔记本上写过一行字:“两只乌鸦一高一低,需要灯,就得点亮翅膀。”

我开始懂这些字了,有一个人的翅膀要点燃,也许两个人的翅膀都会燃烧起来。她想说什么?我开始有点害怕此行的结果。

一夜几乎没有合眼,我强迫自己,你必须睡,睡两三个小时也好。念咒似地重复地说,果真有用,竟睡着了。可一小时不到,我就醒了,眼睛睁得大大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