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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和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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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说,难道你没听说?

我摇摇头。

朋友说c在旅馆认识了一个加拿大男人,两人的关系进展快速,到了谈婚论嫁时候。小凤伤心之极,采用各种方式拉不回c,最后对c说,她同意c离开,但是要与c告别。一个晚上她与c做完爱后,用水果刀捅死了c,她自己报了警。朋友说,小凤绝望之极,她不能没有c,c比她的母亲更理解她,也比母亲对她好。c曾发誓要一辈子和她在一起,生是同飞鸟,死做鬼也要在一起。小凤交代时态度恶劣,故意对抗,被判了死刑。据说行刑那天小凤打扮得漂亮,让母亲送来口红和一件黄色的连衣裙,高高兴兴地装扮好,面带幸福的微笑面对开枪的人。

她如愿以偿!朋友连连感叹。而我早已泪流满面。

一对学者女同性恋,一个四十岁,一个四十四岁,两人各有住所,各有事业,周末聚在一起,大都爱问我京城有哪家新开张的餐馆,有时是她俩去,有时我们三人在那餐馆见。不过因为她们住在三里屯附近,我们就常去那儿的三个贵州人。水果拼盘来了,一人一手一支香烟,当我们谈到同性之爱时,年长的从皮夹子抽出一张照片来,是一张自拍的婚纱照,两人看上去最多三十岁。照片背后写着一行娟秀的字:“我们相爱,我们也想和心爱的人白头偕老。”

她们走在时代前列,那好看的婚纱不过是自我安慰而已,父母反对,亲友蔑视,同事看不起,自然没有祝贺者,更不合法。但在我眼里,她们是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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