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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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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买了一个三明治后,急忙跳上公交车再换搭捷运──已经很久没这么早出门的她,这四十分钟内活像是刚参加了一场百米赛跑似的,把她累得半死。

高中毕业后,她一心想考体育学系,无奈在去参加考试的当天出了车祸,试没考到,反而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

车祸的后遗症也让她不得不放弃当体育老师的愿望──犹记得当医生告诉她这个坏消息时,她哭了一整天,可是为了让家人放心,她很快的振作起来,来年重考,考上一个吊车尾的学校,浑浑噩噩的也混到毕业。

她的长相普通、功课普通,个性也普通,可以说就连人生也是普普通通──一辈子都不可能成大器,除非有奇迹,对此她并无异议。

如果用abc三种程度来比喻,她不是完美的a,也不是危险边缘的c,而是中规中矩的b──不上不下,一点也不出色。

b这个程度就是介于好与坏的中间,有点多又不会太多,是非常正常又普通的程度,不会引人注目。

在她的生命中,就只有体育曾经是a的程度,无奈这个a已经远离她了,再也不可能!

但没有大起大落的人生,平平顺顺的过其实也未尝不好,她本已认命,想在家乡随便找个工作就此了结无聊的下半生,但家人见不得她如此糟蹋自己年轻的生命,硬是逼她北上找寻事业的第二春。

唉!除了体育,她什么都不会,是要如何找寻未来的第二春呢?

她好不容易接受了悲惨的事实,为何不让她再多哀怨个几年呢?反正她本来就没什么野心,就让她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不好吗?

奈何她的家人口径一致,硬逼她至少要再努力个五年,还数落她太早放弃只是懦弱的表现;她不堪其扰,只好包袱款款北上求职。

很幸运的,她北上寻找高中好友,经由好友妹妹介绍进入公司当助理,今天就是她第一天上班。

她这趟北上,谁都没通知,也拜托好友不要宣扬,就是想静悄悄的来,五年后再挥挥衣袖不带一片云彩的离开──像她这样的笨蛋,还是回到家乡会比较安全。

台北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

九点o一分,她踏入公司。

好友的妹妹同时也是她上司的苏绮思已经坐在办公桌前,这令孙曼凌十分惭愧。

“总编,抱歉,我迟到了。”虽然什么都是普普通通,但她要求自己最基本的事一定要做好,如果连遵守上班时间也做不到,那就太糟糕了。

苏绮思放下咖啡杯,浅笑的望着她。“放心,才九点而已,不要紧,这里是采美式管理,是责任制,只要妳能完成分内工作,就算下午来上班也没人会说话!

“不过妳要注意一下,这里只有截稿期前一个礼拜才允许加班,八点过后办公室的灯、空调就会全部关闭;没办法,老板很环保,非常配合政府的政策。

“对了,妳先吃早餐,然后看一下我给妳的基本工作事项,半小时后,我再带妳去熟悉一下工作环境。”苏绮思不知道孙曼凌的心事,既然她是姊姊高中时的好友,那她能帮多少就算多少。

至于孙曼凌的私事就不在她的管辖范围,在商场上打滚多年,她早已学会自扫门前雪──毕竟她又不是菩萨,无法普渡众生。

孙曼凌这才松了一口气,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慢慢啃食早餐,顺便仔细阅读苏绮思给她的文件。

她的上司十分细心,除了有工作事项说明外,还有各方面应该注意及应对进退的重点提示,让她一目了然。

前一任助理走得仓促,苏绮思虽对助理的要求不算严格,却是非常重视“磁场”这个条件,即使有非常适合的人来应征,若是磁场不合也只能无奈拒绝。

记得那时苏绮思就曾说过自己和她的磁场非常合,希望她能来担任助理,既然是好友的妹妹,加上她又急需一份工作,两人便一拍即合。

她的人生一直都是平平顺顺的,没有太大的起伏──好不到哪里去,坏也坏不到哪里,总之就是非常的平淡。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这样的日子太过枯燥乏味,但她却十分喜欢,因为她有自知之明,她绝对不是那种领导阶级的人物,所以心甘情愿当个追随者。

如今她就要追随苏绮思的脚步,安稳度过五年后再打包回家。

butterfly就坐落在东区,原是一家广告公司,后来以公司为名,创立了近几年非常流行的女性杂志“butterfly”;后来出版男性杂志,成绩也同样亮眼。

由于“butterfly”的内容多元而精辟,又有各类专栏作家的评论,因此成为一种流行,引领想走在时尚尖端的男、女信徒争相阅读。

“butterfly”的成功,让许多出版社也相继模仿出版这样的杂志,不过内容都不及“butterfly”的丰富多变,往往没出版几期便黯然消失。

苏绮思是“butterfly”的总编,她的一句话便能左右下一期杂志的风格;因为她是老板的爱将,当然会有诸多的敌人,也因此才会特别要求助理一定要跟她的磁场相合,这样她才不会被背叛。

孙曼凌不太懂出版业界的斗争,只想准时上班、准时下班,至于工作以外的事,她完全不感兴趣。

一个早上,上司带着她熟悉了整个办公室,她一直面带微笑的点头,到最后脸部表情都变得有点僵硬了;至于办公室里的人名,她压根没记住几个,只觉得脑中堆满了陌生脸孔!

“慢慢妳就会记得了,倒是不必在一开始就全部都记住;男性杂志的总编和创意总监出差,明天我再带妳去认识他们。

“麻烦妳先帮我整理这些数据,然后从计算机里找出前十期的内容,打印两份给我;下午开会时妳也要参加,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不在的话,就去问小柔;还有,身为我的助理,不必连我的私事都一并包办,只要将我吩咐的事做到就好。”迅速说完,苏绮思甜甜一笑,随即转身去忙碌了。

孙曼凌望着上司窈窕又利落的背影,不禁感叹起来──好友的妹妹是真的长大了,不再是以前她所知道的那个小妹妹,如今的她依旧美丽,工作也做得有声有色,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焦点;反观自己……从头到脚一无是处,连她最后的长处也灰飞湮灭了,唉……

罢了、罢了,想再多也改变不了现况,她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做不了什么伟大的事业,至少可以当个称职的助理。

中午,苏绮思和朋友有约,孙曼凌本要在便利商店买两个面包随便吃吃就好,小柔却兴致勃勃的拉她一起出去吃饭。

小柔很爱品尝美食,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千里迢迢也会专程前往,只要能吃到好吃的美食,最遥远的绝对不是距离;小柔偷偷告诉她,杂志里有个美食专栏就是由她负责的,她是因为爱吃而被上司提拔,负责起这个专栏,而为了多赚一笔薪水,所以不能说出去。

她问小柔为什么她俩才第一天认识,就对她全盘托出?小柔只是歪着头笑笑的说相信她。

呃……连她这个外地人都知道台北人有多“奸巧”,虽然好人也很多,但还是要懂得自保才对,因此小柔的热情是真的令她有几分受宠若惊的感觉。

“如果妳喜欢吃面,这间‘王老五面摊’就不能错过,这里的汤头鲜美、料多实在,就连小菜也是上上之选,不吃遗憾;如果妳喜欢吃饭,就要选108巷里的‘老饕饭馆’,那间店很小,座位不过十个,却总是爆满,从早上九点就开始接订单,每天限量五百个便当,一个一百三十元,虽然有点贵,却是非常的物超所值,我一个月会吃一次来犒赏自己。

“如果妳喜欢欧式餐厅,那就得走远一点到下一个路口,那里有间便利商店,旁边的巷子里有间‘尝鲜’意大利面店,里头的厨师是货真价实从意大利搭机来的,人长得很帅,当然料理也是一级棒,走的是平价美食路线,天天吃也不伤荷包……”小柔如数家珍的介绍完毕。

已经过了十分钟,她一脸期待,就等着孙曼凌做出选择──附近的美食她都尝遍了,常常会不知如何抉择,此时新同事就是做决定的好帮手。

“那就对面的……便利商店。”最近又最便宜。

小柔一听,心当场碎了一地!

“butterfly”是每个月一号出刊,所以只有一个礼拜可以决定主要风格;不过今天显然大家的脑袋都有点迟钝,一直撞不出什么好创意,在莫可奈何之下,苏绮思宣布提早结束会议,明日下午同样时间再开一次会。

一般这种会议只会开三次,剩下的就是从其中的创意再各自去延伸,除非是遇上特殊情况,若有更好的提案就可进行新会议,然后推翻先前的定案。

苏绮思很鼓励同事间的良性竞争,好提议一旦获得采用,提案员工就能加分,在年度考核时有机会升职。

“升职?”

小柔一边吃着下午茶的泡芙点心,一边笑咪咪的说:“是啊!所以只要妳努力,就有机会出头天,尤其绮思又是个很好的上司,只要认定妳值得栽培,她绝不藏私!

“我跟着她才半年就已学了不少,说不定今年年底就会轮到我升职了,嘿嘿。”香草泡芙好好吃,忍痛割爱一个给看起来很好相处的新同事──中午只有吃便利商店的寿司,她一点都不满足,只好靠下午茶来弥补。

“我没想过升职,只想安稳做好助理的工作。”她是真的没什么企图心,觉得平淡也是一种幸福。“倒是妳,妳那么求上进,相信年底一定会成功的!”

苏绮思所说的磁场,她也在小柔身上应证了──两人才第一天认识,她就已经喜欢上这个看起来很乖、很单纯的小妹妹了。

“我也不敢想太多,尽力就好,我才刚大学毕业,还有很多时间可以磨练,不急于一时。我是把这里当成跳板,说不定有一天我也能独撑大局,然后创办一本美食杂志!

“而在我进行采访时,绝不会让店家先知道;我要偷偷摸摸来,这样的推荐才会更真实,不然每次看美食杂志上推荐的美食,十间中至少有两间是食之无味的,唉!”小柔哀叹的不是杂志的不诚实,而是肚子的委屈。

孙曼凌望着小柔吃完泡芙后心满意足的表情,不禁笑了──这个大学刚毕业的小妹妹早已立定志向,一步步朝着目标前进;再看看自己……除了体育也不知能做什么好,似乎太糟糕了。

是不是她也该好好思考一下未来呢?毕竟她还有很长的人生要走,不可能真的一辈子都过得浑浑噩噩,没有方向吧!

孙曼凌的思绪突然一顿……没想到家人每天在她耳边唠叨却不如这个小妹妹带给她的冲击大!

或许她真的该多花点时间来思考属于她的未来……

“曼凌,那个……”小柔眼巴巴的望着她。

“什么?”

“如果妳不吃泡芙,能不能……给我吃?”不好意思,泡芙实在是太好吃了,害她的口水直流。

早上花四十分钟上班,晚上则差不多需要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孙曼凌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七点下班,八点到家,如果想再煮点东西吃,不仅会太累,还很麻烦,于是她到住家附近的面店吃了一碗面──相较于小柔的热爱美食,她对吃向来不挑,只要能填饱肚子又不难吃就好。

她现在的住处是父亲帮她安排的,小小的套房一应俱全,厨房小巧雅致,可惜她没什么时间窝在厨房;她对阳台上的花花草草比较感兴趣,那里种着一堆她从花莲带来的香草植物。

这些盆栽不仅是植物而已,更是陪伴她长大的朋友,是除了体育之外她的第二个兴趣。

没事她就会对这些花草讲话,讲久了自然讲出感情来,这一趟北上要待五年,她当然少不了它们的陪伴。

人会说谎、会有七情六欲;但植物不会,它永远安安静静的守在最初的地方,不吵不闹,即使它的性命完全掌控在别人手中,它依然安静的不反抗!

没错,植物就是最安分守己的代表,所以她喜欢植物,她平常最爱做的事就是一面浇水,一面观察植物。

养宠物会逗弄以增进关系,同样道理,她养植物也会不时逗弄──摸摸它的叶片、拨拨它的茎,偶尔也会加点肥料,好让它们长得既漂亮、又健康。

咦……等等,既然她这么喜欢植物,何不开一间花店?这个念头突然飞窜过脑海,让她不禁亮了双眼。

而开花店虽然很好,可她只喜欢偏绿色或是另有用途的植物,对于纯粹观赏用的植物就没太大的兴趣,这样的话,开花店应该就不适合她了。

那还有什么和这些植物有关联呢?孙曼凌窝在阳台上,眺望夜空思索起来,过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答案,反而是门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算算时间应该是楼下的许妈妈来串门子──许妈妈的厨艺好,又受到母亲的托付,有空就来关照她一下,免得她饿死也没人知道。

“许……”她拉开门,笑容满面的正要喊出的声,却立刻停住!

因为门外的人并不是许妈妈,而是另一个她根本没想过会再见到面的人!

她僵直着身体,呆着一张脸望着门口的男人──莫柏森。

“好久不见。”

他的声音一如往昔般的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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