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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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惊晚被扯地连连倒退。
身后的人很粗暴,发出破屋灌风吭哧吭哧的喘气声,扯着后衫衣裳卡住了她喉咙,没有半分怜香惜玉,直叫沈惊晚想呕。
她呼吸渐渐收紧,脑中空白一片。
突然!一柄短刀倏地从她耳侧飞过,笔直射中门铛,后面系着红穗子,因为力度剧烈摇晃。
“啊!”
身后的人大抵受伤,发出一声怒吼,一把推开她,叫沈惊晚扑了好大踉跄。
沈惊晚终于看清了掳她的人,是个满脸暗疮的男子。
身形高大,皮肤黝黑,怂着肩,脖颈有一鼓包,如同猛兽。
她吓得连连后退。
短刀主人是青衣男子。
一袭墨发斜斜束着,发带飞扬,每一个闪躲地动作都极致优雅,发丝随着他的动作起伏飘荡。
看上去很书生气,打斗时动作很斯文,却格外有力,刀刀致命。
全打在那个男人关节处。
惹得壮硕男子如野兽嘶吼,疯狂乱扑。
他在故意耍他。
沈惊晚还没来得及往旁边躲,那壮硕男子忽然瞪大眼睛跪倒在地,对着男子重重倒了下去,仿佛在向他礼拜。
那名俊美男子抽回门上的刀收鞘。
她尚未回过神,年轻男子走到她身侧,将掉在地上的步摇捡起递给她,声音如玉如磋,温润至极:“有点可惜,沾了血,回去叫你家仆从清理干净。”
沈惊晚没伸手,薄唇张张合合半晌,愣是没吐出半个字。
青衫男子回过头,刚想将簪子递给她,却发现身后的人失了魂一般看着他,眼睫一抖,泪珠子似断线的珠帘落下来。
望向他的眼神里更多的却是密密麻麻的疼。
为什么不是谢彦辞?
为什么他不来救她?
为什么……
她拢着眉尖,心像是被人撕开,疼得她快要喘不过气。
难道谢彦辞已经这般厌恶她?
厌恶到她是死是活,都不在意。
她忽地有些想笑,却又笑不出来。
像被鱼刺卡住嗓子,吐不出来,咽下去却会疼。
她眼里浮出深深的痛苦,好像真的有一根鱼刺,让她呼吸都在发疼。
而青衫男子被她哭得一愣,尴尬地抬起手,却又无措地顿住。
他最不擅长的便是应付女子的眼泪。
他硬着头皮开口:“姑娘?”
沈惊晚眼神微动,迟缓地看向他,眼泪顺着下巴淌下,嘴角却往上牵起弧度,声线嘶哑:“多谢。”
话音刚落,她垂下眼皮,手指无力地搭在袖袍里。
她又喃喃地重复了一遍,只是这一次的声音几乎轻得听不清。
眼泪却止住了,白净的脸上带着未干的泪痕。
她知道,哭得太多,明日眼睛会肿,会疼,可睡一觉就会好了。
可如果鱼刺卡在嗓子里,不取出来,就会一直疼下去。
疼到死。
谢彦辞就是那根鱼刺。
让她疼了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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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拐角处,谢彦辞的视线如冷锋过境,紧紧攫取着沈惊晚地一举一动。
他站了有很久。
从迈出巷子疾走十来步后,总觉得隐隐不安,到底掉头又折了回去,未成想,步子还没踏出去,那把短刀先他一步到了。
他眯起了眸子,半张脸隐于黑暗中,五官轮廓更显深邃,眼眸深不见底,带着隐隐愠怒,转瞬即逝,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沈惊晚并未当即就回家,许是怕叫人看见现在的模样,到时百口莫辩。
年轻男子大抵也想到这点,伸手解下披在身上的轻裘,递给好不容易缓过来的沈惊晚,对她道:“你别怕,我在这里陪你到天昏,到时候我护你回家,保管不叫谁瞧见。”
沈惊晚红着眼睛,抿唇一言不发,眼泪仍旧藏在眼眶。
谢彦辞毫不迟疑的身影,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
被捉住的那一瞬,起初她竟有隐隐的侥幸,这种侥幸是用来窥测自己在谢彦辞心中轻重的侥幸。
她从未有真切的身陷囹圄时的困境,也未曾有头破血流的狼狈模样。
她想,不算糟糕。
可是她猜错了,谢彦辞没有回头看她,一下也没有。
死缠烂打地追了他八年,原来所有的付出如此不值一提。
若是早几年,她看不懂眼色,大抵会闹。闹的不好,许要去安陵候府告状,让谢老侯爷替她讨回公道。
可是也不过是早几年。
那时候她不知天高地厚,有所倚仗,倚仗她与谢彦辞的娃娃亲可以束缚他,可是现在才发现,这么多年,娃娃亲不过是一捅就破的笑话,她以为他不拒绝就是默认这桩婚姻。
可是她疏忽了,谢彦辞一直都在不温不火的冷着她,不进不退,任她像个小丑,献殷勤。
从今以后,她再也没了倚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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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过巷口,呼啦作响,狭长的巷道很安静,鸦雀飞过时,留下一声哀鸣。
天色渐沉,吹的沈惊晚遍体生寒。
身边的年轻男子方才趁巡街官吏路过巷口时,将倒地壮汉提了出去,片刻回来后,对沈惊晚道:“他只是晕了过去,我交给巡街小吏了,过几日应当有张贴告示。”
沈惊晚点点头。
他应不是寻常人,只三言两语就吩咐完了所有,官吏竟也没请他同去解释。
他们二人便坐在人家后门的石阶上,沈惊晚此时已经恢复过来,想起还没问他的姓名。
男子盯了她片刻,张嘴想要说什么,半晌回收回视线,叹了口气,笑回:“日后若是再见,我同你好好的介绍我是谁。”
沈惊晚恍惚生出错觉,刚才那一瞬,他好像想说些什么。
但是她没问,她乖乖点头:“好。”
其实这世上哪来那么多的重逢?她也压根不信会与这位年轻男子再见,应声也不过是看出对方并不想说自己身份,既然如此,她也没有追根究底的好奇心。
就像刨根问底的那股子劲儿,早被岁月磋磨的一干二净。
巷子外忽然传来叫卖声,拖长尾音,带着冬天消逝的味道:“红薯,热乎乎的红薯... ...”
男子忽然站起身子,拍了拍袍角,对沈惊晚叮嘱道:“我去买两只红薯。”
这话好像在说,你别跑,等我回来,给了沈惊晚莫名的心安。
却也没问沈惊晚要不要吃。
很神奇,沈惊晚最爱的就是红薯。
不消片刻,年轻男子捏着两只红薯回来了,烤的表皮焦脆,他将其中一只放在地上,另一只搓干净了外面的黑壳才递向沈惊晚,语气温和,眉眼全是笑意,“这个没出油,给你。”
沈惊晚伸出去的手顿住。
很少有人爱吃没烤出油的红薯,因为不如出油的香甜,偏偏沈惊晚就是这个异类,她不喜欢出油时沾的满手黏腻。
她手顿了很久,半晌接过去后,没着急撕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