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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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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从巴黎回到家里后不久,母亲得了重玻同以往一样,几位医生的诊断各说不一:有的认为是盲肠炎,有的说是副肠热病,有的认为是胆结石,还有其他几种诊断。www.xiashucom.com曾有好几次,她都差一点被推上了手术台。治疗对她没有起色——她的病频频发作,各种手术方案悬而未决。

她终于对为她诊治的医护人员失去了耐心,她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想最好还是摆脱这些医生的摆布。”

她后来设法找到一名通常被人们称作会作人情的医生,尔后宣布说那位医生建议她去阳光充沛、气候温暖干燥的地区疗养。“我们今年冬天去埃及。”母亲通知我说。

我们再次将邸宅出租了。幸亏那时去国外旅行的费用相当低,仅阿什菲尔德的高额租金就足以支付旅居国外的开销了。

此时,我已经作好了步人社交界的准备,头发已经挽起,高高地盘在脑后。把发网罩在发髻上。在那个时代,这种希腊发式意味着女子已进入成年。这样的打扮极为和谐,尤其是配上晚礼服。我的头发留得很长一一长得过了臀部。这对—个女子来说是——种荣耀,其结果,长发总是散落下来,叫人对它无能为力。为此,美容师设计出一种假发罩——一个大的假发罩。先将自己的头发紧贴头皮固定住,然后把假发髻别在上面。

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初涉社交界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

如果家境富裕的话,作母亲的一般要为女儿举办一个舞会。

而且理所当然地该在社交忙季去伦敦住上一段时间。邀请来跳舞的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应邀去参加的也都是自己朋友举办的舞会。要想邀请到足够的男舞伴是件不太容易的事。不过这毕竟是一些非正式的家庭舞会。或者你还可以邀上一大群朋友去参加慈善捐助舞会。

然而,这些当时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能的。麦琪初次步入社交界时去了趟纽约,参加那里的宴会和舞会。当时父亲出不起钱供她去伦敦参加社交忙季的活动1。如今对我来说就更是不可能的了。母亲为此焦虑不安,这是女儿生来就应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女儿已经由一个学校里的黄毛丫头出落成一位妙龄女子了,理应像蝴蝶一样自由飞翔.飞到姑娘和小伙子们中间。总之,作母亲的应该为她创造寻求合适配偶的良机——

1伦敦的社交忙季:每年初夏,伦敦的社交活动最频繁,故称为忙季。——译注。

由于家境不好,母亲心里明白,让我按常规步入社交界是有困难的。她之所以选择开罗作为她的疗养地,主要是为我着想。开罗的确对我很适宜。我生性腼腆,不善交际。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我有一些这方面的经历,使我渐渐熟悉舞会,习惯与青年男子交谈及其他一些社交方式,把社交看作日常的事情。

在姑娘们的眼里,开罗是一个美妙的梦。我们在那里逗留了三个月。我每星期参加五次舞会。舞会分别在几家大旅店中轮流举行。开罗驻有五个团的军队。每天都有马球比赛。住在这些不很豪华的旅店里.生活费用比较低廉,所以可以尽情地享受这里的娱乐。冬季旦游人纷至杏来,多是母女同行。我起初显得怯生,在许多方面——直忸怩。但却非常爱跳舞,而且跳得也好。我喜欢跟青年男子相处,不久极发现他们也喜欢我,所以,一切都一帆风顺。此时,我年方十七——开罗本身对我毫无意义一一十八到二十一岁的妙龄女子除了青年男子,极少他顾,这是合乎情理的,无可厚非。

然而,在开罗时,我的春情并未萌动。要做的事情太多。

每日的交往应酬不暇,还有许多讨人喜欢,风度翩翩的小伙子。能使我动情的都是一些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们不时地走上前来,友善地邀请我跳舞,像对待小姑娘那样逗弄我,但仅此而已。根据社交习规,每个晚上至多与同一男子跳两次,否则陪娘那敏锐的目光就会盯上你。

一位年轻的叫特里劳尼的康沃尔郡人和他的好友是我的主要舞伴。他们都在第十六步兵团服役。有位年龄稍大一些的上尉叫克雷克,他已与一位漂亮的美国姑娘订了婚。

一天晚上,我跟他跳完一个舞后,他把我送到母亲面前对她说:“这是您的女儿吧,她学会了跳舞,而且跳得非常好,不过您还得教会她说话。”我跳舞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难怪他责备我。

我很快就成了马球迷,每天下午的比赛逢场必到。母亲为了开拓我的视野,偶然带我去博物馆参观、她还提议我们俩顺尼罗河而上,到卢克苏尔游览名胜。我满眼泪花,激烈地反对:“不,妈妈,不去,我们别现在去那里。星期一要举行化妆舞会,我还答应人家星期二去卡纳克野餐……”我罗列出一大堆借口。在当时,古代奇观是我最不感兴趣的事情。

幸亏母亲没有硬拽着我去。卢克苏尔、卡纳克等埃及名胜,引起我强烈的兴趣还是大约二十年后的事了。在当时,我要是带着这种兴味索然的眼光去游览这些名胜,岂不是对伟大艺术的亵渎。

埃及之行对我大有稗益。有些事情可以一举多得。现在看来,那年冬天住在埃及解决了我们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母亲当时陷入无力支付女儿进行社交活动费用的窘境,她竞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我克服了自己的局促。用当时的话说,“我懂得了怎样举止得体。”如今的生活方式与从前已经大不相同,所以在此对过去的行为规范作出解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埃及之行使我获益匪浅。我想不出什么其他的方式能使我如此快地克服了生来就有的笨拙。这三个月对一个姑娘来说自然是绝妙无比的。我结识了至少有二三十个青年男子,只是由于我年龄还小,只顾尽情享乐而没有爱上任何人。我虽然也曾向两位古铜色脸膛的中年上校递送秋波,但是他们却已被俏丽的少妇们—他人之妻——迷转,对我们这些不会卖弄风韵的姑娘们并不感兴趣。我曾受到一个一本正经的澳大利亚年轻伯爵的困扰。他总是盯住我不放。我尽量回避他,但他总能在人群中找到我,邀请我跳华尔兹舞。我说过我是不喜欢跳华尔兹的。这位伯爵跳的是难度最大的一种华尔兹——以高速度的长时间左旋为主。每次都转得我头晕眼花,总感到自己要摔倒在地。在希基小姐的舞步学习班里,左旋步并不受欢迎,所以我也缺乏这种舞步的训练。

我新结识的朋友中,大多是年轻的中尉和少尉。我们之间的友情是亲密的,但并非认真的。我观看他们赛马球,他们受挫时为他们鼓劲加油,得胜时,为他们欢呼喝彩。他们也在我面前争先恐后地表现自己的强悍。我发觉要想跟年龄稍大一些的男人搭上话是困难的。他们的名字如今大多已被遗忘了。只记得当时有一位叫海勃德的上尉,他常邀请我跳舞。在我们母女俩乘坐的从开罗到威尼斯的轮船上,母亲若无其事地对我说:“你知道吧?海勃德上尉想跟你结婚。”

“什么?”我万分惊讶,“他从未向我求过婚,也未跟我提起过这事。”

“是的,可他对我说了。”母亲答道。

“对您说了?”我诧异地问道。

“是的,他说他非常爱你。问我是否认为你还太年轻。他说,也许他不该直接向你提起这门亲事。”

“那您是怎么答复他的呢?”我问。

“我告诉他,我敢肯定你不爱他,最好还是放弃此念。”

“唉呀,妈妈!”我忿忿地嚷道,“您真不该说这些!”

母亲骇异地望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爱他吗?你会考虑嫁给他吗?”“不,当然不是了。”我说,“我压根就没想要嫁给他,我不爱他。可是我想,妈妈,您该让我来给自己的求婚者作出答复。”

母亲为之一震,接着,她爽快地承认自己错了。“要知道。我当姑娘的时候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是的,人们喜欢让人直接向自己求婚。”

为此我怄气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渴望体验到别人向我求婚的滋味。海勃德上尉是个英俊的男子,不讨人嫌,舞跳得也不错而且富有。可惜我没能想到要嫁给他。事情往往是这样:一个小伙子爱上了你。而你并不喜欢他,他马上会变得乖顺可笑——男人们坠人情网时,总是设法让自己看上去像一只生病的绵羊。假如姑娘喜欢上这个小伙子,看见他这样就会受宠若惊,而且在他面前按按不住自己的兴奋之情,要是她不喜欢他,就不会容他在自己的心里有片刻停留。生活就是如此不公正。恋爱中的女人看上去比以往好看十倍:两眼炯炯有神。双颊泛着红晕,连头发都放出异样的光彩。她们的谈吐也变得措词巧妙.情趣横溢。

这就是我经历的第一次求婚,对此感到大为不满意。第二次求婚来自于一位六英尺五寸高的年轻人。我十分喜欢他,我们曾是好朋友。他更明智些,并不想通过母亲向我求婚,这使我很高兴。他设法与我们乘同一班由亚历山大港到威尼斯的客轮。很遗憾,当时我对他仅仅是抱有好感。我们曾在短时间里有通信来往,后来他被派往印度。我要是再过几年以后还能见到他的话,也许会认真考虑他的求婚。

2

我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会使人感到我和我周围的人都相当富有。如今,只有有钱人才能享受这些乐趣。其实,我的朋友几乎都出身于中等收入的家庭,家中大多没有马车.更不会有当时刚问世不久的汽车或摩托车。这些只有富翁家里才配备得起。

青年女子的晚礼服通常不超过三件、而且一穿就是几年,每过一个季节就得花上一先今买一瓶帽子油,把帽子重刷一遍。我们步行去参加社交聚会、游园会和打网球。如果是去乡下参加晚上举行的舞会,倒是可以租一辆马车。在托基,人们不常举办家庭舞会,圣诞节和复活节期间例外。八月间,人们多喜欢留客人住下,结伴去参加赛船会上举办的舞会,或者在当地某间大房子里举办的舞会。

乡下的邸宅里也举行聚会,我头一次去沃里克郡几位友人那里作客还有些拘束不安。他们都嗜好狩猎。康斯坦斯,莱斯顿·帕特里克太太自己不打猎,只是赶着一辆小马车往来于各个集合地点。我也陪她同行。母亲严格禁止我骑马。“你骑马的技术不高,”她说,“万一把人家珍贵的马摔伤了,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然而,也没有谁邀请我乘他们的坐骑,恐怕也是出于同样的顾虑。

罗尔斯顿·帕特里克一家待我十分友善,他们称我“小桃花”,也许是因为我总爱穿一件粉红色的晚礼服。罗宾动不动就逗“小桃花”,这时康斯坦斯太太就像保护人似地悄悄向我使眼色,为我出主意。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儿。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她才三四岁。我在那儿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跟她一起玩耍。康斯坦斯生来就爱为人作媒,我现在才意识到、在我几次拜访她们期间,她给我介绍了几位适龄的好小伙子。我时而也偷偷地骑马。记得有一天我跟罗宾的两个朋友在外面骑马,由于这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还没有骑马的习惯,身上仍穿着粉色的长裙,头发又没有扎紧,仍旧像当时所有的姑娘那样戴着假发。回来时,我骑着马穿过街道,头发完全散开了。假发不时地掉落在地上,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跳下马走回去拾起来。

记得帕克莱利先生和太大在他们租赁的一幢乡下别墅里举行过一个大型的家庭舞会——帕克菜利先生被人们称作“蔗糖大王”。我们在开罗的时候曾经遇见过帕克菜利太太。她当时大概已经五六十岁了,但如果离得稍远一点看,她就像一位二十五岁的美丽少妇。

在那里,有一位小伙子颇得我的好感——后来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牺牲了。尽管他没有特别注意到我,我曾企望能与他进一步相互了解。与此同时,我受到了另一位士兵的纠缠。他似乎总是跟在我的身前身后,在打网球和板球,或者其他活动中,死皮赖脸地要我跟他结伴。日复一日,我对他愈来愈恼恨,可他似乎并未意识到,老是不断地问我是否读过某某著作,主动提出寄给我一些书籍,问我去不去伦敦,想不想去看马球比赛。我那一连串的否定的回答对他丝毫不起作用。我离开帕克莱利别墅的那天,不得不赶早班火车,因为要在伦敦转车,以便赶另一班火车去德文郡。吃过早餐,帕克莱利太太对我说,“那位先生打算用车送你去火车站。”

幸亏去火车站的路不长,我真希望能乘帕克莱利的车去车站,她自己的车够得上一个车队。我猜想一定是s先生主动向女主人提出送我,使她以为这也是我的意愿。她对我的心思毫无察觉。我们来到车站,去伦敦的快车进了站,s先生把我安顿在一个空着的二等车厢的角落里。我客气地向他道别,心中如释重负。可就在列车启动的瞬间,他突然抓住了扶手,拉开车门跳上车来,把门关上了。“我打算去伦敦。”他说。我惊骇得目瞪口呆。

“可您没有带行李呀:”

“是的,是的,这没关系。”他在我的对面落座,上身前倾,双手搭放在膝上,贪婪地盯着我。“我原想过些时候去伦敦拜见您,可我无法等待,不得不现在就告诉您,我爱您爱得发疯了,您一定得跟我结婚。自从那次晚餐我第一眼瞧见您,我就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您正是我所追求的女子。”

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得以打断他那滔滔不绝的表白,冷冰冰地对他说:“我确信您是位好人,先生,我很感激您对我的一片真心,可是我不得不告诉您,我的答复是否定的。”

他又坚持了大约五分钟,最后退一步,劝我暂且不谈结婚一事,保持我们的友谊.可以再见面。我说我认为我们最好不再见面。我是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的。话说得非常肯定,他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他仰靠在长椅子上,脸上流露出惆怅和沮丧。可以想象得出,这哪是向姑娘求婚的场合,谈话陷入了僵局。就这样,两人默然无语地在这空荡荡的车厢里坐了至少两个时辰。

3

我们有一位叫梅的美国朋友定期到伦敦来。她是我的教母莎利文太太的侄女。梅酷爱绘画、音乐等各类艺术,她是一个饱尝苦恼的好人——一长期患甲状腺肿大。在她年轻的时候,甲状腺肿大还是不治之症:手术被认为是很危险的。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差不多四十岁了。有一年,梅来伦敦时告诉我母亲,说她将去瑞士的一个诊所作手术。

后来,梅从瑞土来信,说手术成功了.她已经离开诊所,正在意大利、住在佛罗伦萨附近费埃索勒的公寓里‘她要在那儿疗养个把月,然后再回瑞士复查。信中问母亲能否让我去她那儿住.游览佛罗伦萨,参观那里的艺术和建筑。母亲欣然同意,安排了我的行程。

母亲找到了与我乘同一趟火车旅行的母女俩人,将我托付给她们。我们一同上路了。

梅的女佣斯坦葛尔赶到佛罗伦萨车站接我。二人一起乘电车到达费埃索勒。那儿的景致出奇地美丽,时值杏花和桃花蓓蕾初绽,片片白云和粉霞挂满了枝头。梅的别墅就掩映在这万花丛中。她容光焕发地迎了出来。我从未见过如此热情的女人。奇怪的是她的额下并没有显露出松弛下来的囊袋状皮肤。

梅万分高兴,她想方设法让我在意大利过得舒适愉快。

我每日都去佛罗伦萨参观游览。有时是斯坦葛尔跟我同去,但更多的时候是由梅约好的一位意大利姑娘到费埃索勒来,陪我游览。在意大利,青年女子外出比在法国更需有人小心地陪伴,在电车上,我确也受尽了热情奔放的小伙子们在我身上拧捏之苦——相当痛。我光顾了许许多多的美术馆和博物馆。我还是像从前那样贪嘴,每日所期待的只是乘电车回费埃索勒之前,在茶点铺中的一顿美餐。

梅在后来的几天里,也曾几度亲自陪我朝觐那些艺术之宫。我还清楚记得,就在我临回英国的那一天,梅执意拉我去观赏一幅刚清理出来的圣·凯瑟琳的佳作。我想不起来它被存放在哪个美术馆了。梅和我心急火燎地挨个大厅寻找着。我对圣·凯瑟琳全然没有兴趣。那一个个圣人,一幅幅象征图案,还有令人不快的死法让我打心眼里厌倦。我也看腻了自鸣得意的蒙娜丽莎,尤其是拉斐尔的作品。如今说出来,我确为自己对绘画艺术的鄙薄和无知而感到羞耻。

不过我还是喜欢有些艺术家的作品。我们东跑西窜地寻找着圣·凯瑟琳的那幅画,我心里直担心,生伯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茶点铺最后一次享用那绝美的巧克力奶油蛋糕。我不住地说:“看不到没有关系,梅,真的,没关系。别再费心了,我已经观赏过不少圣·凯瑟琳的作品了。”

“可是这一幅,亲爱的阿加莎,这一幅可是精品,你一会儿看到它就会意识到要错过这个机会该是多么的遗憾。”

我知道自己是不会感到惋惜的,但却耻于对梅这样讲。

不过,还算我运气好,有人告诉我们这幅杰作还要再等几个星期才能挂出展览。我们刚好还有时间在赶火车之前去饱餐一顿巧克力奶油蛋糕——梅滔滔不绝地称道着这里的珍贵名画,我一边频频点头,一边大口大口地吞咽着蛋糕和冰镇咖啡。此时,我一定完全换了一副模样,看上去像一只眯眼鼓腮的猪,一反平日里温文尔雅,眉清目秀的仪容。不过,我也为听不进梅的艺术评价而羞愧。

4

人一生中的朋友可分为两类:一类出现在生活环境中,与你共事。他们就像旧时的丝带舞那样在你的周围形成一个旋转的圈子,你也就是他们圈子中的一分子,进进出出。

有些人你记住了,有些人被忘却了。

另一类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朋友——为数不多——共同的志趣把双方维系在一起,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这种友谊会终生不衰。这样的挚友我结交了七八个。绝大部分都是男子,我的女友们通常都仅仅属于前一类。

与我关系最密切的一位女友是艾琳·莫里斯,她与我们家是世交,我几乎在很小的时候就与她相识了,但直到十九岁时才真正地了解她,真正能跟她“情投意合”,因为她比我年长几岁。她跟五位老处女一起住在海滨的一幢大房子里。她的思想象男人一样明晰,而不像女人。艾琳相貌平平,但才思过人,博闻强记。她是我遇见的第一位能与之交流思想的密友,也是我所认识的几位看问题最少主观色彩的人之一。她的言谈中极少掺杂着个人的情感成汾。我认识她许多年了,但却对她个人的生活了解甚少。我们从不谈个人间的私事。但每次见面总要探讨某些问题,开怀畅谈很长时间。她擅长写诗,也精通音乐。记得有一首歌我非常喜欢,尤其是它的曲子,遗憾的是歌词相当荒唐可笑。当我向艾琳谈及此歌时,她表示愿意试着为这首歌重新填词。我觉得,她填的词为这首歌大添光彩。

我也写诗——大概在我那个时代,人们都时兴写诗。我早期的诗歌作品水平低劣得令人难以置信,缺乏的才气。到了十七八岁时,我的诗技有所长进。我以哈里奎恩传奇为题材写了一组诗歌,其中有《哈里奎恩之歌》和《科伦巴安之歌》。我把这两首诗寄到《诗评》杂志,当我荣获了一枚金币的奖金时真是欣喜万分。后来我又几度获奖,并在《诗评》上发表一部分诗作。我为自己的成功洋洋自得。我断断续续地写了许多诗。每每产生创作冲动,就即刻把萦绕在脑际的感受写下来。我当时并没有雄心壮志,能偶尔在《诗评》上获奖就是我最大奢求。

我有时也试着为自己的诗谱曲,所作的曲子质量都不高,其中有一支简单的叙事曲,写得还算不错;一支曲调平平,标题奇特的华尔兹舞曲:《相伴一时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以此为名。我自己为创作出这样的一支曲子而自豪,因为一个乐队一一乔埃斯乐队在大多数舞会上都演奏了这支舞曲,而且也曾被列为他们专场演奏中的一个节目。如今听来,我觉得这支华尔兹舞曲写得极为粗拙。我本不喜欢华尔兹舞,我想不出自己为什么竞写出这样的曲子。

有人发明了一种新的花样。我记不得是在《风流寡妇》还是在《卢森堡宫廷舞》中,一对舞伴双双旋上了楼梯又旋转下来。我曾跟邻居的一位小伙子麦克斯·麦勒练习这种舞。麦克斯·麦勒当时是伊顿公学的学生,比我小三岁。他的父亲患严重的肺结核,吃住都在院中一个露天小棚子里。

麦克斯是他家独生子。他像爱一位成年女子那样深深地爱上了我,常在我面前煊耀自己。他母亲告诉我,他常身着猎装,足蹬猎人的靴子,用汽枪打麻雀。他开始爱清洁了(这对他来说是破天荒的事。他的母亲这些年来一直为他那脏手黑脖子操心).买了几条淡紫色的领带,处处表现得像个大人。我们一起练习跳舞。他家楼梯的台阶又宽又矮,比我们家的更合适,我们常在他家里练习。是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不知道,只记得重重地摔了不少跤.但仍然刻苦练习。

5

一个令人不快的冬日.我患流行性感冒刚好仍卧床休息。几天来我烦躁不安,已经读了许多书,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玩一种牌戏,消磨时光。母亲进来看望我。

“你干嘛不写小说?”她建议道。

“写小说?”我有点惊异。

“是的,”母亲说,“像麦琪那样写小说。”

“我恐怕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问。

我似乎说不出不行的原因.除了……

“你并不知道自己行不行。你还没有试过。”母亲说道。

说着,母亲像以往一样忽然走了出去,五分钟后手里拿着一个练习簿进来了。“本子开头几页上记着要洗衣服的清单,后面还没有使用过,你现在可以用它写你的小说了。”

要是母亲建议做什么事情,别人几乎总得照办。我坐在床上,开始小说的构思。

我记不清用了多长时间--好像时间不长,大概是在第二天傍晚就写完了;最初是在主题遴选上踌躇再三,一一否定,后来终于兴致勃勃地动起笔来,写的速度极仪。写作极耗费人的精力,虽然对我的康复毫无助益,但却振奋了精神。

“我去把麦琪那台旧打字机找出来,你就可以把它打出来。”母亲说。就在昨天,我重读了这篇名叫《丽人之屋》的小说,我认为总的来说还算不错。这是我第一篇透露出一丝灵气的作品。写作技巧自然还很不成熟,能看出我在前一星期里所读作品的痕迹。这是人们初学写作时在所难免的。我当时显然在读劳论斯的作品。他的《羽蛇》、《儿子与情人》、《白孔雀》等几部作品都是我那时最爱读的。我还读了某位叫埃弗拉德·科茨夫人的作品,对她的写作风格倍加推祟。

我的第—个小说能写成这样还是难能可贵的,只是让人读后难以确切了解作者所云。尽管写作风格是笨拙的模仿,但至少小说本身显示出丰富的想象力。

随后,我又写了另外几个短篇小说--《羽翼的召唤》、《孤独的上帝》(两篇都受《漂亮的废话之城》这部充满悔恨之情的小说的影响).还写了《聋子太太与局促不安的男人的对白》和一个关于神降会1的恐怖小说——

1神降会又称复话节。--译注。

(许多年后,我重写了这个小说)。我用麦琪的帝国牌打字机把它们全部打了出来,抱着一线希望分别寄给了几家杂志社。我绞尽脑汁臆造了几个笔名。麦琪用过莫斯廷·米勒的笔名,我就用麦克·米勒,后又改为纳撒尼尔·米勒(这是祖父的名字)。我当时并不抱有成功的奢望,事实上也没能取得成功。所有投出的稿件都退了回来,里面照例夹着一张字条:”很抱歉……”我把稿子重新包好。又寄往另外一家杂志社。

我曾试着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我无所顾忌地动了笔。故事以开罗为背景。我分别构思了两个情节线索,开始时我确定不了选择哪一个。后来,就随意选用了一个。在开罗的时候,我们常在旅馆的餐厅里看见三位常客坐在那里,他们为我提供了一条线索,三人中有一位是娇媚的姑娘——在我的眼里,她已经算不上是姑娘了,因为她看上去已近三十岁——每天晚上舞会结束后,她就跟两个男子一起到餐厅来吃夜宵。二位男子中,一位是第六十步兵团的上尉,腰宽体胖,头发乌黑。另一位是高个头的英俊小伙子,在禁卫骑兵团中服役,大概要比那位女子小一两岁。他们分坐在她的两旁,她不时地跟他们打情骂俏。我只知道他们的名字,并不了解他们,只是听到有人说,“她迟早要在这两个人中作出抉择。”这些足以启迪我的形象思维。假如我对他们了解得更多些.也许也就不愿意写他们了。我根据想象创造出一个美妙的故事,也许,故事中人物的性格特征,他们的言谈举止,及其他方面都与现实生活中的三个原型迥异。写了一段时间后,我感到不满意,就改用另一条故事线索。它的基调要比前一个更轻松些,刻划出一组有趣的人物形象。可是,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把故事中的女主人写成了聋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盲人的趣闻很好写,而写聋子却并非易事,因为我不久就发现,在描述她的心理活动以及人们对她的看法和品评时,无法让她用言语作出反应。

书中对这位梅兰妮的描述十分平淡乏味,结果写作半途而废。

我又转回到第一条线索上,发觉它不够写一部长篇的,最后。我决定将两条线索合二为一。既然两个故事都是以开罗为背景,为什么不能捏合到一起呢?我按照这两条线索终于写出了足够长的一部小说。书中的情节极其繁乱,我不得不唐突地从一组人物淬然跳到另一组人物,有时把本不应该混在一起的人物撮合到了一块。我给这部小说取名为《白雪覆盖的荒漠》。至于为什么以此为名.我自己也不知道。

母亲建议我去请教伊登·菲尔波茨.也许他能给我些指点和帮助。在当时,伊登·菲尔波茨名声大噪。他创作的以达特穆尔为背景的一系列小说颇受欢迎。他碰巧住在我们的邻近,是我们家的朋友。我开始感到难为情,后来还是同意去了。伊登·菲尔波茨相貌不凡。面孔不同于常人,倒是更像一个农牧神,长长的细眼在眼角处向上挑起。他患有严重的痛风,我们去他那儿时常看见他坐在那里,一只脚被许多道绷带固定在一只板凳上。他厌恶社交,极少出门。事实上,他不喜欢见人。他的妻子与他截然相反,极擅社交。结识许多朋友,是位妩媚动人的女子。伊登·菲利波茨很喜欢我的父亲和母亲,因为他们很少用社交邀请来打扰他,只是时常去观赏他庭院中的名贵植物和灌木。他答应一定要通读我的作品。

我无法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他完全可以信口作出一些公正的批评,这很有可能会使我灰心丧气,一辈子也不想再提笔写作。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算给我一些指教。

他清楚地意识到我生性顺腆,不擅言谈,所以用书信的方式向我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您的作品有些部分写得还是很不错的。您很善写人物的对话,但对话的语言应保持自然、流畅。略去小说中所有道德说教,您太喜欢使用说教了,没有比这些冗赘的说教更让人读来枯燥乏味的了。让您笔下的人物自己去表现自己,而不要淬然插进评注.不要指点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或者向读者解释人物话语的用意。读者自己可以作出评判。书中有两条线索,而不是一条,这是初学写作者易犯的错误。您很快就会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我写—封信把您介绍给我的出版代理人休斯·梅西。他会对您的作品加以评论,并告诉您这部小说的出版可能性有多大。恐怕第一部小说就能发表是不那么容易的,为此,您不必沮丧失望。我愿向您推荐一个阅读书目,我想它会对您有所助益的。请读德·昆西的《一个英国鸦片服用者的自白》,它可以大大增加您的词汇量,书中运用许多有趣的词汇。您还可以读读杰佛利的《我一生的故事》,他对大自然的感受和描写手法可供借鉴……”其余书籍的名字我记不得了。记得有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有一篇叫《皮里的骄傲》,写的是一把茶壶的故事。还有一部我极不喜欢读的罗斯金的作品和另外一两本书。我不知道读了这些书籍后我的写作有了多大的长进,不过,我还是十分欣赏德·昆西的作品和那些短篇小说。

后来我去伦敦拜访了休斯·梅西。那时老休斯还健在,是他接待了我。他身材魁伟,肤色黝黑,使我感到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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