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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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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喜欢他下班回家开门那一刻,那一刻,我可以闻到那种令人心安若水的味道。就这样,直入肺腔。

另一个是个路人,是我离开了我那年轻的情人之后。走在陌生的街上,迎面来的一个外国人,胖胖的,束着发,男人,他从我身边走过,对我微微笑。绵甜清淡的味道散发在空气里。那时候,我只想一个人,想我初恋的男孩。他身上就曾有过类似的味道。

一直以来,我固执的喜欢着这种味道。喜欢着那种清瘦的男孩。在我言语中,所谓的胖,可能只是形容人很壮,在我眼中只要不是清瘦的男子,都是胖胖的。

这也是我年轻的情人给我留下的后遗症。他叫ken。

在我所有的年轻的梦里,都有他身上可能是皂粉留下的清甜的味道。年少的时候,我当那是天堂的气息。我喜欢这个有着古铜色肌肤的男孩子。我的眼里有太多的憧憬和向往的,对未来。

大家为什么会喜欢刘若英的歌,因为年轻时候的多少情景与画面都能在她不咸不淡的声音里泛滥开来。谁说平静的声线就唱不了绝唱。最是平淡的语调,越是最大的哀伤。

或者屈臣是对的,我的情感并不是那样平静的池水。沉痛纠结过重,旧事见血封喉。当你堆积多了,火山也会死寂。死活山便是上帝的见证。

可我并不知觉。我喜欢屈臣给我的一切。

茉莉一直是小小的个子,不肯长大。多年如此。我就不奢望它能长成大马丁。或者,它和我一样,都是用来豢养的。

它总是不离我的身边,一步也不。很多的时候,我一不小心就会踩到它,它就或尖利或低沉的哀鸣。我总在这样的惊悸后将它抱起。它在我怀里战抖不停,弄的我怪想哭。

有一次,我将它可能伤得太厉害。它不停的哀叫。任凭我如何爱抚,都无从减轻它的苦痛。我想它骨折了。所以,我就将它带它出门了。

记得屈臣曾经说过,将来有孩子,绝不能让我带他出门,我会弄丢他的。其实他当时说的是我的粗心大意,可听在我的耳朵里却直刺心肺。我目盲,甚至无从照顾我的孩子!

他说,对不起。

我说,没关系。

我们从没有多么炽烈的感情冲突。因为我看不到他的容颜和表情。而我的眼神也永远像三月的风,温暖和煦。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将茉莉带下楼的,也不知怎样将它带到宠物医院的。我打电话找屈臣过来付钱。可他关机。我知道,他有在给别人动手术了。我对那个小护士,我得等人过来付帐的。

等屈臣赶来的时候,天已晚。

他说,安婴,你太大胆了。

我知道。七年来,从没下过一次楼。我说,我将茉莉弄伤了。

回家的路上,我靠在屈臣的肩上沉沉的睡着。也不管是不是影响他开车。

那天后,我突然有种末日了的感觉。面对屈臣的时候,心里总是酸酸涩涩的。我问屈臣,如果这是你最后的一秒,你会有什么样的愿望?

屈臣没回答,只是问,你呢?

我说,我只想看看你的样子。

屈臣紧紧抱住我。我觉得我们就跟两个傻瓜一样,太煽情。

可他的怀抱,真温暖。

屈臣说,安婴,我们干脆结婚吧。

我说,好。

第一次,在午夜里,听刘若英。歌声飘渺得如同天堂一样。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

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

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哪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

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也是第一次,在午夜里离开屈臣。

我带走了几件衣服,还有一瓶婴儿面。我只留给屈臣一只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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