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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人如玉剑如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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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会有人问我,你对羽子寒和羽灵素了解得这么多,你是不是他们的粉丝啊?

我的回答是:非也!非也!

只不过,我身在江湖,兼之乐于收藏各类绯闻八卦而已。

武林中乐于收集我的八卦的那些仙粉们都知道,我很小便开始跟着段青衣这猫娘养的闯荡江湖,加之这些江湖情报有助于我行走江湖,所以,这些事情自然得晓得。

江湖本来就是个风波频频而起的战地,所以,你必须有第一手的江湖情报。我就曾吃过这方面的亏。

那时,我刚出道,要求段青衣传授我手艺,没想到却被这男人昂着脑袋,用鼻孔给拒绝了,他说我这烂泥扶不上墙的资质,去江湖上混个武当或少林的帮主做做就可以了,做“贼”对我来说,太有难度了。

我一听,立刻伤自尊了,决定投奔他人门下。于是就先到刘家峡去“实习”手艺。于是,江湖规矩,我去拜了当地的贼头。

江湖的人都知道刘家峡贼头王三豪长得像一头黑熊,更兼有黑熊的爱好,贪食蜂蜜。所以,我就拎着两罐蜂蜜前去拜访。

没想到,王三豪前几天小妾过生日时,为讨小妾欢心,自己插了一身牡丹花,结果刚进入后花园,就被一群蜜蜂狂蜇,蜇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估计王三豪他妈见了,都认不出他的样子来了。

王三豪从此对蜜蜂和蜂蜜更是深恶痛绝。

而那天,自以为聪明机智的我,拎了两罐蜂蜜去拜访他。王三豪一见我手中的蜂蜜罐,抽搐之后,便大发雷霆。号令手下将我剁成肉块,拖到后山喂狼!

幸亏,我早已在同段青衣的无数次追逐打斗中,练就了上好的轻功。一见情况不妙,撒腿就跑。

回到角浦,看着段青衣那得意的眼神,想想自己心酸的境遇,我当即立誓:要做一代贼王。立志单干,行走江湖。再也不归顺哪一家,不再看别人的脸色行事。就像段青衣那样,来去无踪,乐得逍遥。

好在事后不久,王三豪的大宅子被一强人偷得一干二净。包括他的几位得意的手下和他那几房美艳的小妾,都被偷离了现场。当这件事情传到我的耳朵里,我狂喜不已,绕着角浦狂奔三圈,跑得我都不知道哪儿是大腿哪儿是膝盖,才倒在地上。这简直是大快人心嘛!最后,我还去刘土豆菜地里偷了两个甜瓜。但是这份激动和快乐实在令我难以控制自己的心情了,于是还去蒋瞎子那里买了二斤砒霜,打算自己如果半夜还这么激动的话,就吃掉这砒霜将自己毒死算了。当时刘师爷正在蒋瞎子药铺里买狗皮膏药,他见我买砒霜,还很关心的询问了我一下,然后摇头说,二斤砒霜哪能毒死你啊?你这人的脸皮都这么厚了,那五脏六腑的皮估计更厚,你还不如买十斤回家吃!

我说,买十斤的话,如果我吃八斤就毒死了怎么办?这不是资源浪费吗?

刘师爷说,没关系没关系的,我把剩下的给你放到棺材里。

我想了想说,剩下的给段青衣吃了吧,反正我也不愿意让他孤单的活着,没有我,他多寂寞啊。

刘师爷一听我提段青衣,那狗皮膏药直接贴到了嘴巴上。当夜,我那未开封的砒霜就被人盗窃走了。我一度怀疑是刘师爷伙同一斛珠做下的,因为段青衣如果死了,就没有人给他和一斛珠两人送终了。可是却被段青衣一口给否决了。

继续说江南的小破事。

表面上,虽然貌似“棋苑”一统了江南,但是,那些江湖中人,也是面上的尊崇,背地里不知道说了多少关于“棋苑”的小话儿。

除了对“眠花台”的非议,更有传言,“霓虹剑”之所以舞动起来剑气如虹,是因为这柄剑是旧时“玉满堂”锦绣满天的镇堂之宝“杏花针”熔掉所铸的。

所以,总是有人窃窃私言:江南旧时豪族“玉满堂”的灭门与“霓虹剑”的出现有着莫大的关系!

甚至更将“玉满堂”灭门惨案直接记在如今的江南望门“棋苑”身上。好在,“玉满堂”的那场大火灭门之后,没有留下半条活口,所以,多年来,江南一直风平浪静,没有任何的因“玉满堂”而起的冤冤相报。

当然,事关“玉满堂”灭门惨案的推测,只是江湖传言。真若如此,那么“玉满堂”的血案还得背在羽子寒身上。那时候羽子寒顶多六七岁。要一这么小岁的娃娃去血洗武林世家“玉满堂”,是不是江湖也太疯狂了?难道五岁的羽子寒就跌到深山老林吃了什么功力剧增大补丸,或者掉进了山洞拜了神仙姐姐得到了什么武林秘籍?

这也太可笑,太传奇了。

所以,这么多年来,玉满堂的离奇惨案,只有那些命丧火场的鬼魂才能明白。所以,这么多年,这只能是江湖上的一个谜。

至于段青衣的此次江南之行,便是为了这柄锦绣满天的霓虹剑而来的。

因为他同我一样,也是一个贼,一个来自贼窝角浦的贼。

与我的光明磊落的女侠作风不同,他总喜欢在进行大规模偷窃时,用各类不同的身份掩饰自己的本质,譬如,此次,多情而优柔的戏子。

要说,段青衣这厮绝对是一牌坊美男,当个贼,还要为自己立一座贞节牌坊,他从不将自己的不法行为归结为“偷”啊“窃”啊或者“盗”之类,而是美其名曰:“超级无敌霹雳乾坤大挪移”。

其实,贼就是贼,就是偷东西。

做贼更要有职业道德,不能因为世俗鄙视你,你就看低自己;不能因为世界遗弃了你,你就自暴自弃。

吃的就是这碗饭,卖得就是这份手艺!

虽然段青衣现在的江湖名气比我大,但是他注定只能成为过去,因为他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份了,总是这样遮掩。而我呢,丁小仙,即将因为这次盗得江湖第一大杀器——霓虹剑而名扬天下,功垂千古。

我就是一贼,一热爱自己身份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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