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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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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乐最后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又抖起了一阵酸。

我突然回想起很多年前,溪蓝和莫帆整整齐齐地坐在我的面前,我教他们俩唱“排排坐,吃果果”。那时候,我们好小,小到不知道在将来,会有一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从天而降,将我们置于天崩地裂的对立面。

只不过是,他带她去天明山去画了一辑画,她做了他的模特,他们就这样“郎情妾意”地将自己的生活放在我的伤口之上。

还有,溪蓝,从什么时候起,对我的眼神里有了冰冷的坚硬,只是这种冰冷淹没在她的温柔里,连白楚这样细心的男子都难以发现。唉,毫无天理!好不好!受伤害的是我,不是她,溪蓝。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她开始了这连绵不断的奇怪的病之后,我跟白楚说,她装的!我怎么就记得她以前很强壮呢!

哦。

溪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记得,于远方的“丑事”案发后,溪蓝就被送到了福利院,那天,她被抱走,在那个陌生的肩膀上,她一直都歇斯底里地哭喊,她说,姐姐,姐姐,你们不要我了吗,不要溪蓝了吗?姐姐,我再也不和莫帆抢果果了,我什么都让着他,你让妈妈留下我吧!

我就追在她的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我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凡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坚持说,我哭是我的花格子小衫;而刚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看做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能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的落在我的身前。只有医院里苏打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一种完整的痛疼,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年代。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一样,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干脆今夜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的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么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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