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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党 > 王子想见公主 >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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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好歹这也是我当年的一个想法,应该要加以尊重才对吧?

最後年轻的那个凌淑芬获胜,我决定依著完整的纲要,把故事补上去。

当时我是跳著写的,从第一章到第七章几乎都片段,而现在续写,我保留了当年的所有片段,只修改一下句子,让它流畅一点,所以或许有些老读者会在其中看到从前那个嘻笑怒骂的影子。

这木书没有任何主题,只是单纯写一个快乐好笑的故事。

提到这点,我不禁要说,最近我接到一些信件,不约而同告诉我:凌某人近期的作品越来越「有思想」了,啊?是这样吗?

好吧,那就来写一本没思想的……啊,不是啦。(赶快躲开四面八方丢来的烂水果。喂,那个拿手榴弹的,不要以为你把它漆成白色,我就会误以为它是鸡蛋,ok?)

其实,我不认为「思想」要用很严肃的笔法来包装,也不认为嬉闹型的作品就「没思想」呢!从开始写小说到现在,几乎绝大多数的作品都有一些我当时想表达的东西,只是呈现的手法不一样而已。大概是我以前写得太隐晦了吧,哈哈。

本书没有太多情绪上的包袱,也没有太多严肃的元素在里面。我只是单纯想写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两个男女互相掳获对方的过程。

在写的同时,也让我一直想到一件事,关於当初以前写作的初心。

以前只是为了快乐而写,现在则多了些情绪与经历的抒发。其实这也不见得不好,只是,每当写完一些经历时,心里总免不了要跟著感叹一番。

写作好像不必弄得太沉重,或许,我应该试著拾回当时写作的初心——单纯为了快乐而写,写一个快乐的故事。

因著这样的想法,我写完了这本,六年前开始动笔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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