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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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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

写了。

写到一半……

不对喔!原先亮着的那盏灯泡被关掉,另外一盏亮起来。

正常的情况,男主角挟着大恩于女主角,不管中间对她多恶劣,最后他大澈大悟,然后女主角含泪笑着拥抱他,两个人就快乐大结局。

可是凌某人写小说有个习惯,在推测人物性格合理性时,我会把自己代入,以「假如我是女主角的话,我遇到这种事情会怎么办?」、「我身边的人又会怎么反应」这样的方式去模拟。

然后,我就发现,我很难在一个男人端着施恩、要胁的姿态出现时,还能告诉自己「我爱上他了」。

我真的做不到耶!不论他再酷再帅再多金都一样,好的外貌顶多能让女孩子觉得,比起满口黄牙的男人而言不那么噁心之外,我很难去说服自己,女主角会这样死心塌地的爱上他。

可能因为凌某人的性格就不是会认定「爱情里只要有爱情就好了」。当爱情本身只有「爱情」在支撑时,其实激情一旦烧尽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天长地久那些都只是空谈。

能走得下去的爱情,必须是有除了爱情以外的东西一起撑持,例如尊重,自由,互信,谅解等等。如果一段爱情不是基于尊重对方的立场,让对方保有自由意志的空间,我不知道这样的爱情要如何持续下去。

所以男主角在中途也发现了这一点。

总的来说,他找到了可能会毁掉这段感情的症结,并改善了这一点,所以他最后抱得美人归。

但是陷入爱情并没有让他因此变成一个完人——而这一点也是「坏男人启示录」里男主角共通的现实。

爱情并没有让他们从此以后就变得完美无缺,他们仍然保留一些只要是人都改不掉的本性,只是他们学会了如何让这些缺点更圆融,让它们能与自己的人生和平共处。

他们必须如此。不然凌某人不把女主角配给他们。

这就是《奇货可居》的来由与创作心情。

坏男人启示录,到此,终于终结。

请大家一起翻开书页,来读读这最后一位坏男人的故事吧。

◎写信给凌淑芬:台湾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在234号11楼之3凌淑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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