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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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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给他制造够多的机会,让他说出他是爱我、要我的,让他想出其它更好的方法把我留下来。这个笨蛋却围着我打转半天,只想得到让我不断怀孕这个斓方法!

男人全部是未开化的史前生物!

我终于明白了。对这个男人耍什么女人家的心机是没用的,他就是要人家一棒子打醒,他才会明白。

他以为我不知道,所谓他「不在家」的那几天,其实半夜他都有回来,偷偷模摸到我房里,想看我的情况。我只是瞇着眼睛装睡,其实心里又好气又好笑。他怕我一睁开眼睛又抓着他谈要走的事,所以死都不敢在我醒着的时候出现。

最后我失去耐性,我跑到他面前,直戴了当地问他:「霍德,你爱我吗?你希望我留下来吗?」

他愣愣地看着我。

我用脚底板打拍子,不耐烦地说:「说啊!」

他脸色又红又白了半晌,终于慢慢地点头。

我立刻说:「好,那我也爱你,我答应留在你身边。」

然后我就跑去厨、房烤蛋糕了。

这个男人足足在书房里呆了半个小时才回过神来。

不久之后,有个疯子大叫地冲进厨房,抱起我就开始转圈圈,我女儿都差点被他给转出来。

他笑得跟孩子一样。

妈咪,我想,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笑得这么闭心呢!

对了对了,妈咪,妳一定想象不到我在这里见到谁了。我见到大白了!耶!!!!!!(我真想书二万个惊叹号)那只笨猫,原来两年前牠在森林里迷路了,是霍德检到牠,把牠带在身边的。

霍德说,牠冒出来的时候,整只又瘦又脏,身上还绑着我写的求救信呢!

我就知道,牠平时那么贵吃又爱睡懒觉,偶尔一次跟到我身边来,已经算侥幸了。期待牠每次都找对路,好像要求太多了。

大白跟在他身边的这段期间,被他养得超级肥的。我第一眼看到就惊叫出来:「怎么会变得这么胖?」

「会吗?」他不高兴地说,好像在讲:我帮妳养猫妳还嫌?

「唔?」大白也无辜地看着我。

于是我坚持,一定要把牠的食物换成减肥猫粮!一开始霍德还不颓意,坚持他没把我的猫「养坏掉」直到有一次,大白叼了他亮晶晶的袖和,跳到高高的台子上去玩,他很不爽地一路追到底下,抬头命令大白:「下来!」

大白想了半天,可能想到他是自己的衣食父母,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从台子上往下一跳!

跳在他的头顶上,再落到地上来。

「……」霍德揉着扭到的脖子,无言地瞪着牠。

那天晚上,他以为我没看见时,自己抓着大白据了一据,喃喃自语说:「好像是沉了点。」

「呜。」大白抗议。

「减肥吧!」他下定决心。

从此大白吃起了牠最痛恨的减肥猫粮。

妈咪,妳曾说,要找一个能让自己心疼的男人。

霍德就是这样的男人。妳知道,所有新手爸爸妈妈一定会买一堆育儿书籍,「第一胎照书养,第二胎照猪养」,里斯出生之前我也买了一堆育儿书,看得很认真。我注意到,霍德常常也在看书,可是他却不让我知道他看的是什么书。

后来我终于发现了―原来他看的是心理学丛书。

所有的研究都说,从小受虐的人,长大之后也会重复同样的历程。

他是如此?怕自己会成为一个失败的父亲,以至于他必须去买那些心理的书,先治疗自己。

这样的人,我怎能不为他心疼?

不过这事也有反效果就是了。为了怕自己天性太暴力吓到小孩,他现在完全反常,小孩不听话,他连骂都不为一声,变成只有我一个人在扮黑脸,真是气死我了!

这男人只敢对我作威作福而已!

不过,经过我一年多的灌输,他终于克服心理的不安全感,答应陪我一起回家看看了。

我知道,他还是很怕我一回到家之后,就不肯再跟他回去。其实我是真的回到家就不走了,不过,当然会抓着他一起留下来啦。他也不见得多喜欢法国,只是为了把我带得离家远远的,跑不掉而已。既然我已经嫁给他,也答应陪伴他一生了,我们没有理由再继续住在法国,妳说是吧?

所以,我们要回家啰!

大白,妳的女充,妳的外孙,妳的女婿,统统要回家啰。

对了,帮我跟爸爸和哥哥他们讲,霍德已经是我的老公了,请他们见了面之后客气一点,不然我是会生气的。

其它的事,等回到家再说吧。

乐雅

【全书完】

第四春完,请见《烽火五:开创》

本来凌某人预定故事是结束在乐雅带着一家大小回来见父母,不过后来想想,这种有趣的事,还是放在下一本当开头好了,所以,《烽火四》就结束在这里。开始写《烽火》之后,有朋友突发其想,说:反正中东那个老大韩伟格距离也很近嘛,叫他出来放两颗飞弹,帮帮革命军好了,这样一定赢得更快。

是这样的,以下是凌某人亲自走访的结果!

凌某人虚心求教:「梅老大,您自己对此事意下如何?」

韩伟格冷冷看我一眼:「别的国家打仗,跟我有什么关系?」

呜,不愧是冷血无情的韩老大,这就是他会说的话没错。

凌某人不死心,犹自挣扎:「不是啦,我是想说,地理关系上您大哥离勒里西斯也没太远,而且认真来看,您和阿比塞尔也算是前后期的『同事』,大家都是同一个作者写的,互相帮忙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嘛!」

韩伟格冰凉凉地看我一眼:「这种自训为世界警察的蠢事是美国人才会做的,妳去找美国人好了。」然后凌某人就被一棒打出来了……

呜,你们这些男主角也不要太有个性啊,这样会害作者很认难的……

总之,仗要自己打,这才是王道。

其实,在写《烽火》这一路下来,凌某人自己觉得较感兴趣的角色,其实是亚里斯朋。

我一直觉得他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英雄。

他符合所有希腊史诗上对于悲剧英雄的定义!出身高贵,身不由己,最后惨死等等。

阿比塞尔虽然也是个英雄,也有着悲哀的故事,但是他参战不全然是因为不得已,而是有着属于他自己的理想抱负,并且最终得到胜利。

亚里斯朋就完全相反。

亚里斯朋并不是一个特别受宠的孩子,因为他的母亲也只是众多女人之中的一个。这辈子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关系可能就是跟阿比塞尔的友情。然后战争爆发,接着他挚友的双亲(前国防部长)被自己的亲人(大将)害死,这就注定了两个人的友情要出现裂痕。阿比塞尔是为了理想和复仇而投入战争,但亚里斯朋什么都没有,理智上他甚至知道自己的父亲是残暴贪渎的那一方,他只是单纯因为他自己的亲人在立场的另外一边,所以不得不投入战争。

他们两个人都是将才。两个生平挚友要在战场上厮杀,其实光这段争战的故事就可以写成一本书。

和阿比塞尔比起来,他必须投入战争的理由是那样的空虚,我一直在想,即使他打胜了几场战役,他应该也没有什么喜悦之情吧?

战争恐怖的地方,就是它会制造出许多身不由己。亚里斯朋的死,可能就是他最好的解脱。

我甚至想过为他专门写一个番外篇,就叫「亚里斯朋」,但是后来还是没有写。

因为这个角色的悲剧性太高,凌某人不知道要怎样将他写得传神。为此,宁可保存这个角色在书中的样子就好。亚里斯朋从来没有真正在书里出现过,而且死得很早,但是他的存在无比重要,他在死后持续影响着每个人的命运,甚至一直影响到下一代去。好,《烽火四》就到此为止。

下一本,也将是烽火故事的最后一本了。希望读友们还喜欢这些故事。

写信给凌某人:台湾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五段五○八号四楼之一凌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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