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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中桂英提及子死腹中 老马轰然于死执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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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将来,我给他养老送终!”少年虽轻狂不知生之苦,但出口的真挚承诺着实博得桂英和致远笑了。

“那你任务可重啦!除了我和你爸、你大舅,还有你二舅呢!”桂英破涕为笑。

“没事,只要我跟你妈在,轮不到你,等我们两不在了,该你挑担子的时候你可千万别推脱!”致远笑着拍打儿子的肩膀。

小三口坐在一处说着往事,哀伤中流淌着暖暖的希望。那一头的老头,原本为着樊伟成的自杀耿耿于怀,方才被桂英那一句戳天裂地的扎心话,瞬间拉到了浩如海一般的陈年往事中。

记不起多少年前了,约莫有快三十年了。那年过年前,兴邦领回了个姑娘——大眼厚唇,高鼻宽耳,红颊白肤,格子外套宽松裤子,两条辫子搭在胸前,见了人嘴上甜笑得也甜。兴邦说是他在城里打工时相中的相好的,两人谈了半年多,趁着过年兴邦将那女子带回马家屯住了两天。到了那会子,老马才知兴邦跟那女孩是认真的了。

关于兴邦的婚事,向来威严端正处事周到的老马是有一套规划的。原本想等兴邦工作好一点赚了钱,他好有机会在村里、在方圆上炫耀,趁着口风好的时候说一门上好的亲事。马兴邦毕竟是马家的长孙,婚事可马虎不得,老马甚至早盘算起了三四家的姑娘,只等着有好消息赶上好日子的时候托人去说亲。谁想,他的谋划还没开始,“媳妇”竟进门了!村里的流言蜚语在那时候还是挺割人的,人都说那姑娘该是没家教的、太随性的,才会一声不吭地进了别家的门,头一回进门还和兴邦睡在一个炕上。老马清楚兴邦性子莽撞又耿直,但不太理解那姑娘为何第一次进人家家门竟这般没个体统。

男人娶妻,娶得个通情达理有见识的,那上下三代受其荫庇;要是娶个柔慈善良又勤快能干的,那上下三代因其富足、处得和睦;要娶个泼辣无理、懒惰邋遢的,那上下三代定是鸡犬不宁、贫病交加。兴邦的奶奶是一个好例子,她在世的时候妯娌和睦、子孙融洽;兴邦的母亲虽比不得他奶奶,但纵观其一生,也是无私的、勤恳的、无大错可揪的。到了兴邦身上,倘若他自己娶了个不懂事的,恐怕他这一辈子全是在做赔本生意。老马基于此,从第一次见面到往后,一直对那个姑娘不大中意。

隔年五月收麦子的时候,兴邦从城里回家,又把那姑娘带回来了,先说那姑娘怀孕了,再扬言他两要结婚。老马被这么一整,彻底乱了。从那以后,那姑娘便一直住在了马家屯,兴邦不听人劝辞了工作陪了三个月。后来眼见着肚子大了。九十年代初那时候全家人还是靠地过活,那媳妇一会嚷嚷着要吃猪肉、牛肉、鸡蛋一会叫嚣着要吃酱油、香醋和麻油,搞得家里紧张、兴邦也焦灼。没法子,老马给他又找了份工作,兴邦于是进城打工为他媳妇赚钱去了。从那一去到最后,兴邦只是每个月骑着自行车偷偷回来一两回看一看他媳妇。

预产期在腊月,临近腊月时那媳妇一会说这里疼一会喊那里不舒服,几个村里的先生(医生)老马均请了好几趟,医生说没大事好好养着,可那媳妇老是哼哼唧唧的。老马性子直愣也大条,后来她再喊他不怎地理会了。谁能想得到,蓦地就流产了呢!那时候胎死腹中的情况并不少见,只是从未想到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家。

流产的那天老马记得清楚,一早起来兴邦媳妇躺在热炕上大喊大叫,老马请了村里医疗站的人过来,那先生看不出名堂,他又请了隔壁村的,那老头也看不出名堂。当时他已经准备好要送去县医院了,可冬月里北风凛凛零下十来度的天气,自家院子里的地滑溜溜的更别提路上的地。何况那时候的路多是土路,半消的雪铺在地上混在冰碴子里,马家屯在高垣上,去县里要先下一个大坡再上一个大坡,中间还要绕村子、过土桥、横穿高速公路……九个月的孕妇他如何带得出去呢?家里一屋子的人全担心在路上出事,可恨那时候没有电话告知兴邦。至今,老头一直后悔听了那两个先生说的在家好好躺着的建议。熬到中午出了血,孩子就没了。

此时此刻,老马躺在鹏程深圳,回忆着发生在马家屯二十多年前的事儿,恍如上辈子的一样。不似那优柔多愁的人,这世间乐观豁达的人总是留不住命里的痛。老马和儿子因为这样那样的痛,亲亲的父子两,硬是隔成了陌生人。

老马叹了一口气,擦了擦眼角的泪,准备起身回屋睡觉了。那孩子倘若顺利出生了,现在也该成家立业了,不知道他是个跟桂英一般虎虎的女娃还是个跟他爸一样闹腾的男娃?躺在床上的老马哪里睡得着呢。

世人常认为早早夭折的人值得惋惜,其实过于长寿的人更值得惋惜。随着自己慢慢上了七十岁,老马的很多想法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过于长寿的人,他们多出来的那么几十年的晚年生活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快乐,反倒是来自儿孙的种种不如意、来自肉体的种种不可控,磨得他们生不如死。桂英一人养家,兴邦那般光景,兴盛又这般可怜,瞧着自己的儿女过得不如自己,这是令为人父母的最难过的。

这两年,老马之所以觉着活得太长没意思,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之晚年太过靠近死亡线了。哪个上了六十岁的人去体检医院走一遭不是一身的病?就算没有致命的,也有各种大大小小的顽症附在身上。老马以为自己能够幸免,其实只是痴人说梦罢了,他为了抵抗这一点耍了个小聪明——绝不体检。

以前觉着活在村子里热闹,有大家庭里的一帮子人闹腾,想来到死也不孤独,谁想随着比自己年长的、与自己同龄的、跟自己亲近的人挨个地离开,老头渐渐地发现人到老年最忠诚的陪伴竟是孤独。这两年身体的疾苦和精神的空虚与愁思搅拌在一起,时不时地侵扰他晚年的清净。特别是最近到了新环境里,先是老大哥那只死神之手,后是樊伟成的决意离开,老头隐隐地常觉如果不是在夜里几缕灵魂浮上了天堂,定是在白天有几斤肉身沉到了地狱。留在南方炽日之下被尘世拖拽的自己,不知道还有多少的肉身、多少的魂魄依然完好轻盈。

桂英急急的那一句话,为老头哗啦一下铺开了无尽的墙画——他祖父母的、父母的、妻子的、弟妹的、好友的、邻里的……作为村长,老马这一生送走的人太多了,以至于他需要在大脑里仔细摘选才能在尘封的浩瀚回忆里见到他想见的人。在这世间,耄耋之人晚年所有的快乐加起来,也没有他们送走的人所带给他们的恐慌、麻木和孤独多。

死亡令人清醒,过多次的清醒又会使人陷入麻木——越是过早地认识到这一点的人越无法抑制对死亡的麻木。老马不清楚,自己对于死亡的这种麻木,是生活中很多人都有的还是仅仅自己有?是很多人多多少少皆会经历的还是只有自己正在经历?回忆、幻想与梦境交织在一起,蒙昧中他常常分不出或者记不清死去的谁是谁、谁还活着谁先死了。没关系,这不重要了,因为他势必会醒来,因为他终将会倒下。在即将到来的终结面前,一切均会被宽容,因为一切均不再重要。世界的熙熙攘攘对于一个苍老的人来说无足轻重。

在过去,人的离开特别常见——疾病、灾害、难产、老死;在更远的蛮荒时代,人杀人亦是常有的。如今,文明把死亡变得惊悚,科技令死亡变得珍贵,城市令死亡变得稀奇……泱泱俗世中的一粒粒小人儿,无一不谈死变色。在这种氛围下,科学涌现出一个永恒的主题——研究死亡。任何预防死亡、延缓死亡、避免死亡的发现或者发明无不被看作是重大的,甚至,为了找到不死之术人类把研究的对象伸向了宇宙。在这一点上,宗教和民间神话胜过了科学,在古老的宗教和浪漫的神话故事中,死亡并不可怕。老马的麻木不知是因为乡村文化,还是因为自己经历的次数。也许和年轻人恋爱一样,过少或过多均会使人失真或偏执、放大或放低。

老一辈和以前的人,他们相信人生是一场修行。这一世的一切美好善举是在为这一世或者来世增福添寿,但老马并不完全赞同,他常觉人生反倒像一场逆向修行。从幼到老一切出自眼耳鼻舌身意的坏消息无不折损人之身心,越成长头脑越浑浊、肉体越迟钝。人之心灵和肉体最好的状态是在刚出生的时候,基于此老马觉着人这一生不过是在亏损元阳,至于死亡实则是元气耗尽。所以,即便人们避开所有壁垒也不会长生不死,来自身心的破损在相互加重、彼此煎熬,岁月更迭,到了终点,衰老枯朽的生命像一场抵达死亡的修行一样,“功德圆满”即是停止呼吸。活着成了一场年深日久的累积,累积的结果是吞噬肉体、毁灭自己。老一辈人所谓的修行,不过是让最后的自毁结果显得柔和且温润一些。从逆向修行来看,除了意外身亡的,剩下的人,其生命从结果来看不是自杀就是自毁。浩荡历史、广阔地球,仅仅有极少数极少数的幸运儿会在自毁或终结来临之前,充分利用自己的肉身和大脑,这些人被称为伟人、天才、英雄、大师或者功勋卓越者。

七十年的往事猛然灌入脑海,一夜几个小时岂够他翻捡?老头翻来覆去,所思所想不离一个死字,不是他揪着死神不放,而是脑海中越美好的回忆到了晚年越觉悲伤——回忆若有若无、青春一去不返、那心底里铭记的人们无一健在。这一夜老马在悲伤里兜来兜去,起于兴邦之子,终于兴邦之子。

等到天亮了,致远起来上班时,他才在一阵叮叮咣咣的声音中睡着了。谁想朦胧中,他又梦到了樊伟成、桂英她妈还有兴华她大(“大”在陕西方言中意思为父亲,兴华的父亲是老马的弟弟)。被这一搅闹又醒来了,一看表已经八点了,老头沉沉地起床,去阳台上抽烟醒神,奈何找了很久也没找到陪了他大半辈子的水烟袋,不晓得致远昨晚放在了哪里。没有水烟袋,整个人迷迷糊糊似睡似醒,待到九点半肚子饿了才彻底灵醒了。

“还不买早点吗?几点了?娃儿都饿醒了……”老马撑不住了,咣咣咣地敲着桂英的房门大喊。

桂英昨晚和致远聊到了一两点,周六一早致远上班走后,她一个人静静地睡得格外深沉。被老头敲门敲醒以后,十点多急急地出去买早点,买回来的竟是些残碎冷末——甜包子、腥鸡蛋还有什么炒碱面、蒸河粉之类的。四个人一块吃着,一个老的挤眉弄眼地耍脾气嫌没法吃也吃不饱;一个女的挺着铁板冰脸憋着气受着怨;一个小的迷迷糊糊晃着身子咽下去的还没流出来的口水多;唯有仔仔一个正常的,在那里努力讲着笑话为一把年纪的父女俩牵线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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