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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琐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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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要普遍而且永久,恐怕实在有些艰难。“今天天气……哈哈哈!”虽然有些普遍,但能否永久,却很可疑,而且也不大像。于是高超的家(4)便自己定了一条规则,将不懂他的“”的人们,都推出“人类”之外,以保持其普遍性。还有别的性,他是不肯说破的,因此也只好用这手段。然而这么一来,“”存在,“人”却不多了。

于是而据说愈高超,懂得的人就愈少,高超之极,那普遍性和永久性便只汇集于作者一个人。然而家却又悲哀起来,说是吐血了,这真是没有法子想。

八月六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八月九日《申报·自由谈》。(2)巴比塞的《外国话和本国话》,曾由沈端先译为中文,载于一九三四年十月《社会月报》第一卷第五期。

(3)“封建余孽”在一九二八年关于革命的论争中,《创造月刊》第二卷第一期(一九二八年八月)载有杜荃(郭沫若)《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一文,说鲁迅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

(4)高超的家指梁实秋等人。如梁在《是有阶级性的吗?》(载一九二九年九月《新月》第二卷第六、七期)一文中鼓吹超阶级的,说“是属于全人类的”;但又宣传只能为少数人所享有,说“好的作品永远是少数人的专利品。大多数永远是蠢的永远是与无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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