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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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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荐你们读《红字》,不是因为它的故事,而是因为它的文辞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霍桑从十八世纪的大作家们那里学得了许多东西,从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有构造精妙句子的特殊才能。他能写出一句长达半页的句子,由许多从属句构成,而且这些句子念起来音调铿锵,节奏均衡。他能写得富丽堂皇而繁复多变。他的散文丰富多彩,既不单调也不夸张。他的隐喻往往意味深长,直喻则十分贴切。总之,霍桑的文章体现了尊严与明快的结合,既悦目又悦耳。

梭罗

史上将霍桑归入康科德派,而爱默生和棱罗也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所以,接下去就谈谈这两位作家。《在康科德与梅里马克河上一周》,有些读者很喜欢,也有些读者对它兴趣不大。我自己读这本书的时候,虽然并不觉得无聊,但也不十分入迷。这本书的文体十分清晰,不拘形式,淡泊而优雅。不过,要是我有一天被暴风雪围困在美国西部大草原上,和我做伴的是一个聋哑人,我在小木屋里东翻西找,只找得到一本《在康科德与梅里马克河上一周》,我一定会大失所望。

人们根据作品来推测,一定会以为这本书的作者性格相当活泼,具有一些奇妙的经验和特殊的知识。然而,梭罗实际上是个不太勤奋的人,知识面也并不广。他读过的那些书,并不富于新意。他的感情力量也很有限。

梭罗发现,如果一个人限制自己的欲求,那么,你只需要付出不多的代价就能满足它们。这个道理我们早就知道了,霍桑说过:"养成与那些和自己不同的人交往的习惯,为一个人的修身养性很有好处。"对于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来说,这点尤其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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