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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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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卷包子番外:窃国记(一)

大秦历三七三年的春天,和别的春天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比如初绽的那春花,抱蕊于枝头,于每日春风的沉寂里,都做着惊世一绽,惊艳天下的梦,又或者那些带了落花香的流水,悠悠的从山间流到城衢,再一路奔向江河,直至汇聚入海,给那远隔高山的临海之国,带来属于大秦帝国的更加温软几分的淮南花香。www.xiashucom.com

而某个整装待发的小人儿,大抵也要顺着这水流的方向,去兑现自己当年对那个人的诺言。

休养了三年的萧玦,这个春天终于有了起色,亲自来挽阳亭送儿子。

曾经的西梁大帝如同老妈子一般琐琐碎碎扒拉着儿子的包袱,一边检查那些乱七八糟的物事一边皱眉,这孩子包袱里都是些什么玩意?比长歌玩过的那些还古怪,短棍子上长角,小弹弓里挖空,钢鞭里生出钩子,链子还可以穿成锤子,还有一个自己会乱滚的软软的管子,萧玦试探着用手去碰,包子立刻杀猪般扑过来将他手拉开——看来绝对不是什么好玩意。

不过印象中,混账小子身上掏出来的东西,从来就没正常过。

萧玦抿着唇,将包袱给儿子再打理好,他手势很慢,似是觉得整理得越慢,离别便可以缓上一刻般。

此去漫漫长路,远离大秦双圣的保护伞,干得又是窃国杀头的勾当,萧玦虽说相信儿子混得开,但毕竟才九岁的小人,远去他国,很长一段时间内,冠棠宫将再没有那个打滚撒泼的小主人,等到他摸爬滚打心愿得成,在他国根基稳固再回来时,当初那个爱玩爱闹无耻混账的小子,那个肥肥短短的小肉球,只怕也永远不见了。

唉,孩子大了,总是要飞的,不过迟早而已,虽然这混账小子也太早了些......

萧玦默默抚过包袱柔软的袱面,怅然想着那个人,一声短暂却影响深远,在这对母子心里永远站着一角不可撼动的重要位置,她为他三日哀哭浑忘世事,他为她远赴异域冒险谋国,他们从不提起他,然而从无一日将他真正忘怀。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论起牺牲来说,他值得这样的纪念,若非他后来心知自己时日无多选择放手,长歌未必最后心属于自己哪。

萧玦目光抬高,掠过天际悠悠浮云,想起多年前除夕的那个下午,那个太师府暖阁前和自己擦身而过的蓝衣男子,轻轻举杯对他一照,说:“陛下,今日是个好日子,请好自珍惜。”

......如今每年都是好日子,每日我都很珍惜......你放心。

包子才不管老爹的惆怅和回忆,哗哗哗的对着老爹数崭新的银票,得意洋洋吹嘘,“十成新!挺括括!拿来割脖子,嚓!”

萧玦立刻一巴掌拍在他肥屁股上,“出行的人,说话怎么这么没忌讳!”

包子嘿嘿笑着将银票揣在怀里,道:“百无禁忌,诸邪退避,敢收我的人,还没生出来哪!”贼兮兮对老娘一笑,道:“要生也是你生,可是我听说你不肯生三胎?”

秦长歌这几年微微丰腴了写,亲自抱着幼女雪汐立于亭中,微微瞟了儿子一眼,肃然道:“一儿一女一枝花,计划生育我来抓,我要再生个弟弟给你,将来双龙夺嫡有得你哭。”

“夺吧。”包子挥挥手,“夺人者人恒夺之,我想干的就是夺国的活,那么别人来夺我的也很正常嘛......不行你就培养下妹妹,再来个女帝算了。”

他笑嘻嘻的上前去扯雪汐粉嫩雪白的小脸蛋,“汐汐......这下我没得陪你玩了,你一定很寂寞,多么悲催的人生啊......”

秦长歌一把拍开他的爪子,“什么陪她玩?是你玩她吧?她有你这样的哥哥才叫悲催。”

包子不理她,继续扯,“汐汐啊,你长大后,记得找的摔锅不能比哥哥丑,否则哥哥见一次揍一次;记得早恋不好影响发育,我看十岁可以谈恋爱了;记得谈恋爱要给我写报告,我不介意你把报告写成三流情色小说;记得没事不要去龙章宫串门,某些东西见多了会长针眼,见早了会提前性启蒙......哎哟臭娘!”

秦长歌阴测测扯着连“最高级别宫闱秘事”都对妹妹扯了出来的儿子的耳朵,阴测测道:“萧溶同学,告别晚宴也吃过了,告别会也开完了,你要的银子人马全部到位了,请问你还在这里干嘛呢?”

“我在联络感情。”包子以耳朵扯斜的姿势顺势斜瞟尊贵的女帝陛下,“我要加深才一岁的妹妹的记忆,唤醒她内心深处对长兄的孺慕情感,以便于将来我长期不在宫中的时候,不至于出现大秦朝的太平公主......”

“你语文和历史学得越发精通了。”秦长歌微笑着继续扯,“怕你妹妹篡位,你就给我早点搞定早点回来。”

包子谄媚的微笑,腻在老娘腰上,一把将妹妹推开了点,将自己脸在秦长歌脸上蹭啊蹭,“离国那鬼地方,鸟不生蛋,我干完坏事自然立刻拔腿,你放心。”

秦长歌眨眨眼,诧异的打量他,“是吗?可我怎么记得上次某个人丛离国回来后,一个劲的说离国小姑娘新鲜热辣,别有风味?”

“陛下啊,你舍不得我就直说好了,何必用这么迂回的方式呢?”包子深情的抚摸着老娘,比划着老娘的cup,暗中悲愤的盯了一眼有幸吃到老娘奶水长大的妹妹,不住在她身上挨挨蹭蹭,“我知道你对我有强烈的独占欲,可是老娘,你放心,我绝不是那种有了老婆忘了娘的混账,我有了老婆绝不忘娘,我有了一堆老婆也绝不忘娘!我甚至要让我的一堆老婆忘记她的娘!”

“我呸呀你。”秦长歌一把将儿子推了出去,“去和你的一堆假想中的老婆相见欢吧!九岁的还未发育完全的种马!”

“你在侮辱我,你在严重的侮辱我......”包子最后在妹妹脸上摸了一把,垂泪道:“汐汐,可怜的汐汐,我走了,以后谁来保护你不被我娘整治?我上次给你说的白雪公主那个故事还记得不?那个整天对着魔镜问:‘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的皇后,实际上原型就是你娘......”

“啪!”这回事萧玦忍无可忍的将儿子推了出去,“你这唐僧!”

包子愕然回首,半晌后大怒,“靠,臭娘!睡前故事是我的专利!你为毛说给他听!”

秦长歌毫不脸红的闲闲道:“睡前故事睡前故事嘛,现在你又不跟我睡了。”

轰!

可怜的萧皇帝俊脸成了块大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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啰嗦萧太子的背影,连同他那浩浩荡荡的马车消失在地平线上,他将从原先的南闵地界经过,换船过海,去到哪个碧海之涯四季温暖的国度。

其实这条路线娘俩曾经走过一次,那次是将楚非欢的冰棺送回离国,秦长歌并没有将楚非欢送回离国,她停留在了离海之疆,按照当地风俗,将冰棺沉海。

巨船之上,掺金丝的双股索分别系在水晶棺的棺首和棺尾,那是一具精工雕刻的蛟龙形状的水晶棺,龙形飞扬腾跃,质料珍贵无伦。

在离国独有的海调之中,晶莹的冰棺载着那人,永久沉入深蓝海水,秦长歌静静看着那方雪色在粼粼水波深处渐渐遥远,至消失不见,想着海的儿子,终于永远沉睡在深海之谷,那里沙石洁白如雪,珊瑚殷红似梅,墨绿的海草摇曳着拂过他的面颊,闪耀着银光和鱼群匹练般将冰棺覆盖。

安静、澄净、而再无疼痛和打扰,足以永恒长眠的世界。

配得起他的最佳归宿。

如今,包子为了他再度前去离国,身边已经没有她相伴,这个一直在被迫加速长大的孩子,终于要进行他人生里最悍勇的一次冲刺,他不畏惧,却有些伤感,于是分外啰嗦,令人忍无可忍。

怀里的雪汐咿咿呀呀不知道在说哪国语言,突然把一直含在嘴里拼命啃的雪白的小手抽出来,在半空中挥啊挥的似乎也在向哥哥告别,秦长歌低首对着幼女微笑,从她清亮干净得毫无杂质的眼眸里,看见了自己眼里淡淡的惆怅。

混小子,飞了啊......

其实大秦这个最高的统治者家庭,一向是不怕离别的,反正将五六岁的独子丢在家里整治一个国家的事都干过不止一次,儿子要出门,那就出门呗。

只是,这一别,将是很久呢......

看着儿子的背影,秦长歌挥挥手,前方草木低伏处隐约有人影飞速窜过。

这是凰盟的隐卫,此次包子去离国,秦长歌早已分批将凰盟在大秦的所有势力全部调去离国,反正现在自己富有一国,凰盟存在已无意义,而包子的风满楼早已在离国有了分店,经过几年的准备和铺垫,包子一去,最起码大富翁是先坐定了的。

不过包子有自己的打算,那个打算比较彪悍,秦长歌当初听了,也觉得这小子颇为无耻。

不过,自己的事自己负责,爱咋玩咋玩,玩出乱子了,老娘给你收拾就是。

刚才追上去的那些人影,就是凰盟最精锐的一支力量,专门负责保护包子这一路的安全,不过秦长歌吩咐了,不用保护得太狠,要培养太子爷的动手能力。

尊敬的楚氏皇族,赶紧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等着接待某个混世魔王的莅临吧。

儿子的马车已经看不见了,秦长歌抱着雪汐上辇,和女儿脸对着脸唧唧咕咕,“喂,汐汐,你哥听说一岁就能说话了,你都一岁多一点了,怎么还没个动静?据说母亲的智商会平均分配给儿女,前面一个用多了,后面一个分到的就少,你不会是弱智吧?”

雪汐十分赞同的对着母亲绽出六颗牙齿的完美笑容——她只有那六颗牙齿。

一旁的萧玦黑着脸瞪那个百无禁忌的女人——说什么混账话哪?我女儿粉妆玉琢人见人爱,眼神那么清冽透彻,会是白痴?就你和我,生得出白痴?

他完全是腹诽,秦长歌却突然心有灵犀的转首,拍拍他的肩,露出个“我是生不出的,但是加上你的基因就实在难讲了”的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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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抖一抖衣袖,不带走一颗白菜。”

别说白菜,恨不得连冠棠宫里的玩具都搬走的萧太子走了几日,已经到了原先的南闵境内,当然,现在这里属于大秦国,改名为闵郡。

前方那座山,据说叫剪风山,以山形尖削,风过也能被剪而得名。

山下有条狭窄的通道,传过去就是平原。

今日是个好天气,和风丽日,葱郁的山脉翠绿欲滴,包子斜斜倚在马车边,万分无聊的懒洋洋眯着眼睛唱小曲,从两只老虎一直唱到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实在没曲子唱了开始自编,跟着他的油条儿一脸被催——为毛五音不全的人都喜欢长歌?

但是这个想法是绝对不能和主子说的,他会笑眯眯对你表示安慰,,然后唱得更凶。

无奈之下只得对双胞胎发作,油条儿拿出未来离国富豪楚溶先生的头号大管家的架势,瞪着马车里那对越发漂亮得令人发指的双胞胎,“宛姑娘,妙儿姑娘,你们两位说要出来侍候主子也罢了,怎么也不改改容貌?这么花枝招展的一路招摇,难道要给主子招祸吗?”

双胞胎小白兔吓了一跳,怯生生互望了一眼,宛儿开始在包袱里找眉笔,油条儿又是一顿教训,“眉笔?眉笔有用吗?用这个。”一伸手在地上抹了一把黑泥。

俩小姑娘看着那黑泥,神情悲惨,不要把......好臭的。

“油条儿你干什么?为毛要涂脸?”包子闲闲转头,大眼睛在泫然欲泣的双胞胎面上扫了一圈,转过来瞪油条儿,“你丫太藐视我的存在了吧?你丫太不给我面子了吧?我一堂堂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树梨花压海棠的萧太子,会罩不住俩丫头?”

顿了顿他又喜滋滋道:“那个,万一我真的罩不住,也可以把她两个送给山大王换名嘛。”

油条儿一脸黑线的盯着主子,从齿缝里咝咝的冒气,真的,跟他这些年,发现的最大真理就是: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正想鄙视下主子,前方一阵唿哨声起,声音尖利,将寂静的空气悍然割裂。

随即铁青的山崖上唰唰唰垂下几条绳索,几个黑衣蒙面男子蹭蹭蹭的沿着绳索下来,身姿矫健步伐迅速,显见得是练家子。

与此同时四周茂密的草丛里也不断出现人形,前后左右齐齐包围,手里明光晃晃大大到片子,耀人眼目。

油条儿倒抽一口气,眼睛瞪如算盘珠,“强强强强强......盗!”

“强强强强强......盗!”包子尖叫,腾的往油条儿身上一扑,垂泪,“油条儿,我们真的遇上剪径的贼了,看起来还挺牛叉的,居然还有阵法,怎么办哦怎么办哦?”

油条儿狐疑的瞪着主子——你在害怕吗?你确定你在害怕吗?我怎么觉得你好高兴?

不过对方看起来真的不像是普通强盗,气势沉稳,姿态端凝,从出现开始就一言不发,似在等待后续命令,油条儿担心的打着小九九——不会不是强盗吧?不会是打着强盗旗号的暗杀队伍吧?

“喂。”包子却不是个有耐心,等人家唱“此山是我开”等不着,双手合拢开始喊话,“大王爷爷们,要抢劫吗?要杀人吗?要抢男的还是女的?要男的有现成的中性少年,要女的有最萌的萝莉双胞胎,要银子有金叶子一箱,要......”

“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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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卷三人番外:九华乱(恶搞版)

某年,某月,某日。

仙乐渺渺,渺渺层云,层云万朵,朵朵开花。

“喂,本期九华会,听说灵元上仙要来?”九重天第一八卦强人,兜率宫宫主太上老君用拂尘挡住嘴,神秘兮兮在三岛十洲仙翁东华大帝君耳边嘀咕。

“啊啊啊啊啊不会吧?这么快?”一旁隔着案几凑过耳朵的五岳星君露出天雷轰顶的表情。

“老君你不早说!上仙一回来,那些花花草草珠珠宝宝灵丹珍露就要立刻遭殃,死了,死了,死定了......”

“哎呀,我的千年灵山芝还晾在院子外面,不要给她看见了拿去垫桌子。”

“我的碧玉杵最近因为她不在,从八层锁的箱子里拿出来沐浴天光,还没来得及放回去......不行不行,得去收拾一下,我走先。”

“等我一起啊,我新收的童儿长得好,不要又给她看中了要去男扮女装......”

“大活人你能藏哪?”

“打发他下界历劫!”

“太惨了吧?”

“总比被上仙看中要好!”

......

“跑这么急干嘛?”著名的慢性子玉清真王任何时候都在入定,每说一个字都要停顿一秒钟,“人家刚回来,还在补觉呢。”

等他说完,那几个灵芝也收好了,碧玉杵也重新上了锁,八道变成了九道,藏在了地洞里,俊美的童儿已经下界轮回了三次,和十八个姑娘产生了惊天地泣鬼神抵死缠绵缠绵悱恻的爱情。

“是吗?她历劫来了?帝尊一定很高兴,这期九华会说不定能喝上帝尊珍藏的九天玉露。”天宫著名的老好人东华帝君,任何时候都忧心忡忡的皱着眉头,哪怕那是愉快的事也是一样。

“而且很多人会因为看她忘记喝,咱们几个可以多喝点。”喜欢美酒的灵宝天尊陶醉的深吸一口气,仿佛已经嗅见了云雾里的玉露香。

老君鄙视的瞥他一眼,顺手扯下一朵白云递给灵宝天尊,“您给擦擦嘴,口水掉下凡间,搞不好又是一场暴雨。”

灵宝天尊讪讪的去抹嘴,老君在一边长叹,“得了吧,什么吃啊喝啊的,这场九华会,能把屁股坐稳就不错了,咱们几个交情好,老君我提醒一句,千万记得坐在门口,驾起云来也方便些。”

“怎么?”

“你忘记玄胤元君和佑圣真君了?”老君貌似不胜烦恼的支着头,目光却贼贼放光,“那两个也回来了啊,得,三个人凑齐了,好戏又开锣了。”

“不就是三角纠葛么。”玉清真王继续慢吞吞,“上仙早说过,不到她鸡皮鹤发她不嫁,可咱们永生不老,哪有鸡皮鹤发那一日?明摆着就是不嫁嘛,那就闹吧,好容易清净几个月,又来了。”

“据说上仙最后回来,想从离境天拐小路直接回自己的懒云窝的,结果被早回来一刻,硬在天宫大门前等着的玄胤远君给堵了,正好遇上出门遛狗的二郎神,上仙立刻扔了块骨头到玄胤元君身上,然后......”

“然后元君生气了?”

“然后哮天犬就扑过去了。”老君鄙视的看一眼脑子不甚灵光的灵宝天尊。

“啧啧......可怜的赫赫威名的八荒战将玄胤元君,不过哮天犬好歹也是神犬,怎么一块骨头就失态成这样?”

“你消息真闭塞啊,早在上仙下界前,哮天犬就给她喂得指东咬东指北咬北,连二郎神都使唤不动,据说上仙喂的骨头比较神奇,里面有个什么......罂粟大麻,各位道友,这是个什么东西?”

众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超级神仙齐齐摇头。

“真没常识的一群......”老君悲催的道:“总之,当玄胤元君和哮天犬纠缠的时候,上仙已经溜掉了,结果走没几步,水镜上神佑圣真君在前方弹琴,地上蹲着一堆仙鸟,扬着脖子听得入迷,有一只被上仙不小心踩着,当即嘎嘎叫了起来,上仙想跑也来不及。”

“鸟不叫,还是别想跑,真君弹琴是假,等人是真,那曲凤求凰,从他回来后一直弹到今天,我耳朵都听出油来了。”灵宝天尊掏掏耳朵,顺手将耳垢弹出去。

耳垢划出一道彪悍的弧线,直直呼啸着砸入下界。

据说,那天,下界有个运气超好的傻帽儿,辞职下海经商落得个一文不名,睡天桥拣报纸吃剩饭过了几日后实在无法忍受这般潦倒,于是爬上某地著名的“天涯海角”大石欲待自杀,忽闻天际巨响,一物呼啸而来,金光闪闪瑞气千条,啪的一下将其砸昏,醒来后智商大进,忽悟生财之道,数年间风生水起名声大噪,更兼极擅炒作之能,专门给名人挖坑撬墙掘阴沟,雷人语录红遍互联网,号称:大嘴送祖德。

当然,此乃后话也。

当务之急还是如何在九重天最彪悍的三角恋的攻杀下安全着陆,分析三大主角动向个性是为要务,老君咂嘴,重重长叹,“上仙对佑圣真君还是客气的,也是啊,那么个水做的云堆的秀丽人儿,虽说性子清冷了些,但对上仙一直温柔体贴,任谁也不好意思给他下不了台的。”

“跟他去相见欢了?”东华帝君目光一亮,神往的道:“俊男美女,两两相望,上有琴音袅袅,中有仙鸟翱翔,下有祥云缭绕,多么美丽的场景啊......”

“那也就持续半刻钟而已,玄胤元君还在后面追着呢。”老君叹息,“不过上仙就是上仙啊,也只有她,能把九重天两大出名圣君给蛊惑得七荤八素,四海八荒那么多仙姑圣女对那两人流口水,也没见他们眼皮抬一抬,分分钟只盯着灵元上仙......”

“老君你说话忒没重点!”灵宝天尊毫不客气打断某人走岔的思路。

“重点是什么?重点是哪家仙姑圣女和灵元上仙比?重点是灵元上仙对佑圣真君说,历劫归来,沾染了不少凡间尘气,得去瑶波池洗个澡先,并诚恳的邀请同样沾染尘气的佑圣真君一起去洗鸳鸯浴......”

“真是飞来艳福!”

“可怜的佑圣真君,等了n天果然还是一朝败北。”

老君赞赏的对目光锐利总结老到的东华帝君颔首,“还是帝君了解真君啊,那么个沉静性子的君子,就算一百万个肖想上仙的玉肌雪肤,也断断不好意思在瑶波池公然和上仙洗鸳鸯浴,可惜,可惜......”

“老兄弟们。”老君拍拍帝君和天尊的肩膀,目光既兴奋又悲催的做了总结性发言,“九华会上,好戏开场,赶紧把你们压箱底的摄尘镜找出来,天宫,好久没有热闹好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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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之巅,九华峰,一山尽在云雾中。

仙宫三年一度的九华会再度举行,一大早王母座下仙女们便去东方金乌宫采了些上品霓虹彩云,在九华峰上上下下涂抹了一遍,平日黛青色的山峰今日五色迷离,采光氤氲,更有前来赴会的诸路神仙,蹑电行云,飞虹若练,咻咻之声不绝。

老君和几个老兄弟,踩着上有“兜率”字样的青色祥云,早早降落九华宫,严词拒绝仙娥们按排班布置好的上首座位,称“最近偶有腹泻症状,靠宫门方便行事。”硬和一群小仙挤在了一起。

画着各宫字样的祥云在九华宫前排了三排,那三人居然还一个没到,眼看着盛会在即,迟到宫门将闭,小仙们伸长脖子目光焦灼。

“来了来了!”

唰的一下老君以老头子难以达到的敏捷飞快滴窜了出去,果见前方歪歪斜斜飘来一朵黄云,云上毫无装饰,只乱七八糟涂了“懒云窝”三个字,那笔法潦草得也没人看得出来。

后面跟着骑黑龙的玄胤元君和驭水而行的佑圣真君,前者身下黑龙鳞甲鲜明威猛煞气,后者脚下流水聚散无定色泽晶莹,九华宫仙娥们齐齐哗的一声,半空中顿时蹦出数百朵桃花。

然后当那位倾仙倾佛绝色无双的灵元上仙懒洋洋的好奇探出头时,呼一声桃花全部羞死开败。

女仙们妒恨的看着灵元上仙爬下懒云窝,万分鄙视她顺手还带着她的灵猫阿贵来骗吃骗喝,男神门却兴致盎然调动起全身的八卦细胞,盯着那看似揖让谦恭,其实一点也不合作的两大圣君。

玄胤元君的袖子,怎么无风自舞啊?

佑圣真君回礼,怎么突然斜了斜身啊?

底下怎么突然起了回旋的气流啊?

旁边雨伯的桌子,怎么突然翻掉了啊?

老君庆幸的将自己的桌子往殿口挪了挪——啧啧,门口就闹起来了,要不要把桌子搬到外面台阶上去?

仙娥上前引路,将三人一一带入席位——啧啧,怎么相互之间隔那么远啊?就差没隔出屏风了,不至于吧,真要打架吗?

听说当初灵元上仙下界历劫,那两个立刻急急忙忙也跟着去了,在分配命数时相持不下,还吱了骰子,佑圣真君无奈之下做了蓝颜知己,玄胤元君历经千辛万苦抱得美人归。

不过听说那骰子有做手脚,倒不关一身正气的玄胤元君的事,是他的啦啦队的把戏,可怜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佑圣真君。

人间跌宕生死历劫一场,回到天宫继续追美人,玄胤元君霸气热烈,佑圣真君温柔细致,都是九重天有地位有容貌有人气的一等一好神仙,就看灵元上仙芳心谁属了。

唉......难啊......可不可以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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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巡,蟠桃核子堆了一堆。

唯有那两位面前诸般佳肴鲜果原封未动,玄胤真君目光灼灼,无心食物心系佳人,满脑子想着灵元怎么说也在下界和自己做了十几年夫妻,这番难得的红尘缘分,不如一并延续到仙界来?从此云海翱翔遍赏八荒?那又该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儿啊......

佑圣真君低眉敛目,一派沉静如水,偶尔飞出一点温柔眼风,如水般在灵元面上流过......下界历劫几世,次次都让了你玄胤元君,如今各自归位,至不济也该重新开始,总不能好事全教你一人占了去吧?

两人偶尔抬眼,目光一交,仙云缭绕里顿时噼里啪啦一阵电闪,害得电母总以为自己胸前的电镜走火露光,不住摸了又摸,引得好色的雷公瞅了又瞅,老实的风神看不过去,凑在电母耳边小神提醒,“喂,那个,要摸回去再摸。”被电母pia一下揍翻在地。

不过众仙哪有心情理会那一角落的误会,俱都两眼放光的盯着那俩,男神们比较支持玄胤元君,觉得这样的堂堂正正伟丈夫,最配得一肚坏水灵元女神,有了这么个仙君,保不准灵元上仙以后会逐渐被熏陶感化,洗心革面重新做仙,咱们的苦日子也就结束了,多么美好的远景啊啊啊......

女仙们则自动自发的成为佑圣真君的啦啦队,开什么玩笑,这般沉静温柔,气韵如水的清丽男子,是全天下女性都无法逃避的魅力之源,咱们女性的母性和慈悲,专门就是为这类悲情男子准备的,想当初在摄尘镜前看见那一世的楚非欢,挣扎泥泞一生守候,牺牲一切只为守护的生死大爱,看得众女仙涕泣终日郁郁寡欢,导致那段时间下界雨水暴多,险些酿成洪灾,最后玉帝命人将人群驱散才换得雨停,女仙泪水虽然被逼止住了,但春心却由此爆发了,佑圣真君归位后,女仙们迅速组建了粉丝群,鲜明亮出“坚决捍卫佑灵配”的旗帜,见仙便宣传,见神发传单,来赴九华会也不忘带着标语,现在正在张罗着把妻子扯起,对着玄胤元君示威ing。

一时雷鸣电闪,暗潮涌动,玄胤元君一抬袖,立刻又女仙装晕倒在他身上洒他一袖子酒。

佑圣真君一转手,立刻又男神祭出牵情丝,将他的目光胡乱牵到一边的猫猫狗狗身上。

两边人马嚓嚓嚓的用眼神干架,倒把正主儿丢在一边。

灵元懒懒的趴桌子上啃桃子,和抱着一个蟠桃在啃的阿贵眼对眼,一仙一猫面前的蟠桃核子堆成了山,阿贵还不住一甩尾巴,从玄胤元君或佑圣真君桌子上套只桃子或壶酒来。

“喂,这么多核子做毛用?”灵元拈起一个桃核,扔进阿贵穿着的兜兜里。

“暗器,飞镖,或者做副麻将牌。”阿贵头也不抬。

“和谁打?”

“玄胤、佑圣、你,我。”阿贵一向用此简练,表情严肃。

“你觉得他们有可能安安静静陪我们打麻将么?”灵元瞟了眼那两个用目光织就天罗地网的,想来敬酒却碍于人群重重无法迈步的美男,叹气,“我今天不想打架,不想拉架,不想提供八卦给人消遣,你说有啥子好办法?”

“主子,你总要嫁人的。”

“打麻将先,嫁人是件麻烦事儿,麻烦事儿就是应该拖的。”

“那好吧,来场麻将,赢家出局。”

“好计!”灵元两眼放光,喜悦的一拍阿贵的脑袋,“不愧是九重天第一奸猫!”

伸手逮了朵白云,胡乱写了几个字,一扯两半,阿贵尾巴一甩,啪啪将云信甩向那俩美男。

立即有女仙飞起,彩绢花篮五色如练拦挡玄胤元君那朵白云,男神也不甘示弱各祭法器拦截佑圣真君那里那朵云。

“轰”“嚓”“砰”“哐”!

声响传到殿外,直达九霄之巅,当时金乌正炽,被那声音震得一吓,失足掉落御日台。

于是当日,下界有百年不遇之日全食。

殿上污七八糟打成一片,玉液横流,桃核遍地,香粉彩绡浸入污水,明光宝器坠落尘埃。

但凡此三人共同出现之场合,混乱第一万次重演。

灵元微笑回首,对宝殿之上的天宫最高统治者,自己正皱着眉头的兄嫂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而那厢,层层叠层层的人群之上,玄胤元君衣袖一挥,白云自人端飞过,佑圣真君浅浅一笑,手指一弹,水流激分隔出结界,牵引白云向前。

两人气定神闲个字看完,再次对望。

电母差点又去摸胸。

地下那堆纠缠在一起哎哟哎哟的女仙男神们好容易挣扎着爬起,刚刚分开,柳眉倒竖的嫦娥便啪的甩了天蓬一耳光。

“流氓!”

天蓬扇着耳朵委屈,“我没摸!”

“你没摸怎么知道有人摸我!”

......

新一波大战再次开始,灵宝天尊去劝架都被扯掉了胡子,等到好容易事态平息各自安坐,才发现,罪魁祸首的那三个人,已经齐齐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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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

仙宫快报。

懒云窝最新消息。

九华会上溜走的三仙一猫,那天神奇的去打麻将了,据说谁赢谁就出局,导致两大圣君拼命输啊输啊输啊输,灵元上仙拼命数啊数啊数——数钱。

最后,四局麻将,两大圣君神奇的各输两局,第一万次战成平手。

灵元上仙笑眯眯抱着阿贵亲自将两人送出门,拔猫毛两根各送一枚以示纪念,毕竟让人家输了仙田十倾仙宫三座仙娥十对奇宝八件,不回点礼实在说不过去。

懒云窝外。

玄胤元君一仰首,向佑圣真君抱拳,“真君历劫之中,相护之情感天动地,何不于九重天之上,再续佳话一桩?”

佑圣真君淡淡一笑回礼,“元君历劫,两世与上仙相守一生,难道犹自不足?我仙家淡泊无欲,元君却何其贪也。”

“哼。”

“唔”

电光再闪。

分道扬镳。

第一万次九重天三角追逐战,再次无果而终。

而身后,灵元抱着阿贵,满足悠悠长叹。

“发了,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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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卷玉自熙番外:潮打空城寂寞回

是不是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一句话的命数,来做定了这辈子的全部?

比如我自己,大抵就是一个字,“空”。

空,门启空寂寂,扑面而来的是十丈软红里带着脂粉和肉欲之香的人潮气息,然而却没有一分属于我自己。

没有一分属于我所期待的,那些写在血脉和记忆里的,能随时将我从深梦中唤醒的气息。

于是这潮,打入静安王府这空城,注定要寂寞而回。

而我,也不过时一抹寂寞的潮,在血月之夜,因那些沉潜的躁动不安,流出我的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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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星辰,如此夜。

掌中红灯在风中飘飘摇摇,那一线朦胧红光映着天上血色之月,一般的色泽,我将红灯举起,对着月色照了照,那红绡流转如氤氲在月下的雾,而她翩然于雾中起舞。

起舞,黑发裸足,钏环琳琅,拂地花枝因风起,宫腰纤细掌中轻。

恍惚还是当年茫茫一色冰雪之上,那个蹈步生云霓的绝艳女子,飞步落足间旋转成一天的香花,朵朵都是远隔彼岸的曼珠沙华。

那流丝曼长的深红花叶,自此于我生命中柔软而又凌厉的拂过,留下轻浅却又深重的印痕,再被压在回忆的书柬内,成为一版永不萎谢的花签。

红灯流荡,荡漾的不知是血月之光还是多年前已摇曳不休的心。

我忍不住,微微泛起一丝笑意。

身周突有孩子呼啸而过,提着一盏小小的灯笼,别致的莲花形状,在涂着暗影的青石街面上漾出朵朵暗黄色浮游的莲花。

那莲花从我足前漂过,悠悠和长街尽头的黑暗连接在一起。

突然忆起很多年前,那个上元灯节,牵了妹妹去看灯,她小小软软的手在我掌心,我另一只手扣着散碎银子,她看中了什么灯儿,我便给她买。

那么小的人儿,不会使钱,却会在看见喜欢的兔儿灯时便不住摇晃我的手,细嫩的手指在掌心一阵阵蹭过,滑软的痒。

那天我手心里的碎银子尤其的多,那天爹娘送我们出门时,给了我满手的银子,说,“去吧,熙儿,好好的玩,好好的买,想怎么买就怎么买。”

我讶异的抬头看着素日严肃刻板的爹爹,他不是时时说着什么“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之类的话儿么?平日里想来不许我奢靡一分,朝野上下也都知道,大司徒羽颉刚正不阿,嫉恶如仇,最是廉明公直的一个人,家风也是常人难及的。

父亲却调转目光不看我,他只看着那半掩的双幅大门,门上黑漆因为父亲两袖清风,没钱修葺,掉落了不少,但仍是映出了父亲一个略略颤抖的侧影,唇上的胡髭都似在风中轻颤。

我又讶异的去看娘,她将一个小小的布包塞在我的袖囊里,唇边一抹笑意看来和平日并无什么异样,我却不知怎的心口突然有些不适,我想拉了她一起去,伸手将她向门外拖,她却轻轻挣开了我的手,轻声却坚定的道:“不,娘不能去,熙儿,叫顺伯跟着你。”

顺伯过去拉我的手,颤巍巍道:“少爷,老奴陪着你和小姐。”

我听得他语气怪异,又回头去看这个一直跟随着父亲的老家人,娘却突然将我一推,道:“去吧,玩久些,难得的......好日子。”

我被顺伯拉着出了门,心里沉沉的不安,回头去看娘,她倚在门边出神的注视着我们,见我看过来,给了我一个奇异的笑容。

那个笑容,散在上元灯节带着春意的夜风里,我感觉不到欢喜,却因为年幼而不懂其中的内容。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个笑容,叫凄婉。

那晚真的逛了好久,顺伯抱了满手的灯,后来妹妹累了,便换我拿灯,他抱着妹妹,逛到一半时,正阳大街上忽有骚乱,人群外隐约看见一队黄金盔甲的骑士飞驰而过,这是专司传旨的宫廷御卫,而且据说向来传的都是黜落重臣的旨意,所以有“破家侍卫”之称。

那些呼啸飞扬的裹金镶玉的马车在人群的夹缝里一闪而过,如一道黄金洪流穿越熙攘烟火,奔向某个不可测的命运,我怔怔看着那威风的铁蹄,突然发觉顺伯掌心冰凉。

我仰头看着他,他掉开脸,那一霎满市灯光流影,映出他面上水光一闪。

我想问什么,顺伯却已经拉着我的手向反方向走,说:“少爷,前面那个水晶灯好别致,我们去看看。”

妹妹欢呼着拍着小手,在顺伯背上蹬着腿吵着要去,她那么急切,笑靥在五色彩灯流霞之中灿若兰花,看见她笑我总是开心的,不想让她失望,便跟着过去。

那个晶灯确实美,做成如意形状,遍镶水晶,碎玉鸾琼般晶莹璀璨,四面各色的彩灯在它面前黯然失色,那些流动的彩芒映上雪色棱角,又是一番七色迷离艳彩四射,樱红柳绿鹅黄水蓝都带着淡淡的光晕晕开去,映得人面恍惚如水中影。

那般的美,美如虚幻。

如同这个灯市,那么美好的一切,美好得令人心慌。

我们在灯前流连了很久,人群渐渐散去,妹妹在顺伯背上睡着了,我开始向回走。

顺伯拉住了我。

他冰凉粗糙的掌心,死死扣住我手指。

他说。

“少爷,我们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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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星辰,如此夜。

血色之夜居然也有星光,这许多年我第一次看见,那点星子被迷乱的淡红月色染得微醺,像是醉去的人的无意识眨动的双眼。

......

元末帝下令处死父亲的时候,据说是在一次醉后,当时他是不是也如这般,眨着猩红的眼,下令:“诛。”?

多么简单的一个字,决定了羽家三十八条人命的最后归宿。

原来生命如此珍贵又如此轻贱,珍贵至我以后贵极人臣荣华一生也无法换取,轻贱至一个醉汉上下牙齿轻磕间便可轻易抹去。

......红灯摇晃,在青史地上漾出一色深红,宛如那些我所熟悉的人身体里流出的鲜血。

......那晚,举天同庆的上元佳节,是我羽氏一家的死忌,大司徒羽颉被以一个毫无任何理由和解释的“不臣之心”罪名被令诛满门,他的一个学生在宫中值卫,无意中听见了这个命令,拼死将消息赶在如风疾行杀人的黄金卫之前送到,父亲不愿相信这个噩耗,家人催促他赶紧逃生他却不肯,丈夫忠于王事,如何无罪逃奔?他坚持要面圣洗冤辩白,娘却第一时间将我们送出了门。

然后我的还没进宫的父亲,被黄金卫堵在了自己的家门前,根本不予父亲任何折辨之机,直接在院中架起木架,用生石灰埋住父亲全身,只露出头颅,随即浇上冷水。

一刹间石灰迅速燃烧煮沸,在父亲的身体之上喧嚣爆裂,烟雾蒸腾间皮肉尽脱,转眼间木架上只剩下一具森森白骨。

唯头颅完好,至死不曾闭目,圆睁双眼,遥遥看着宫城方向。

嘴唇微张,似欲于那皮肉爆裂灵魂煮沸的瞬间,质问那个自己苦心辅佐多年,却依旧倒行逆施的暴君,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大司徒羽颉正直敢言,号为朝中第一诤臣,历宦多年,得罪的人不知凡几,那些曲意承欢的佞臣们,想他死已经很久。

而元沧这个昏君,对他不满也已很久。

于是当宫中一个宠妃染病死去,元沧郁郁之时,众臣进谗说大司马对宠妃心怀怨望,曾于朝后出言诅咒,以致娘娘夭亡。

致人死命的理由,有时容易得就像从小径上踩烂一朵落花——只要你忍心。

于是大司徒以最惨烈的方式被处死,于是他贞烈的夫人,命人将棺材送进院中,自己亲手将丈夫的只余完整头颅的白骨解下,然后平静的抱骨入棺,手一挥,命令,“钉上。”

众皆震惊。

听着一个女子在惨烈的死亡面前,高贵而不容抗拒的决定了自己的去路。

跋扈不可一世的黄金卫被这个从容刚烈的女子震住,这些从来只听皇帝命令的近卫,生平第一次乖乖执行了一个将死女囚的命令。

余者羽家近支族人三十余人,尽皆斩首弃市。

羽家从未因大司徒的荣光而有任何受惠,却因大司徒的忠心儿惨遭灭门。

末世忠臣,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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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于黑色的地面上快速游移,快若流光......哦,是我的步子快,我的步子,在很多很多年前,就总会在一人独行时不自主的加快,因为我想要走多些路,跑得更远点,那样我说不准就能找到妹妹之沅。

可是我心里有很清楚的知道,之沅大概是再也找不到了,她那么小,又流失在那乱世,那个人名贱如土的世道,她没有可能存活。

想到她,总是想到那夜上元灯节她的眼睛,鲜活在乱如潮水的彩灯灯光里,凝定的黑色玛瑙般光亮十分,她欢喜儿安静的瞅着我,一个完全信任的眼神。

可我却辜负了她的信任。

我们是第三天才混出城的,第二天,大司马惨死的消息传遍全城,顺伯想尽办法不想给我听见,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发了疯的要奔回家,顺伯年老体衰拉不动我,无奈之下咬咬牙将我打昏。

当晚我开始发烧,烧得人事不醒如卧火炭,迷迷蒙蒙间我呼唤着爹娘,隐约间似有冰凉柔软的手覆上我的额头,沁入心底,我以为那是娘来看我,狂喜着挣扎着醒来,却是妹妹在用小手不住的抚摸我,低低唤:“哥哥,哥哥......”

看我醒来,她欢喜的扑上来,我接住她小而软的身体,突然想起我不仅是父母的儿子,我还是个兄长,父母不在了,我还有我需要保护的人。

我挣扎着起身,和顺伯说,我们要离开,顺伯不住拭着眼泪,连连点头,“少爷放心,老奴拼死也要将您安全送出城。”

我那时病得迷糊,没有听出顺伯说的是“您”,而不是“您们”。

第二日顺伯找了马车来,叫我进去,我返身去看妹妹,她站在马车下,清亮的眼睛流光溢彩,含着手指看着我笑。

我说,“之沅一起来。”

妹妹去接我递出的手,顺伯却拦了,说,“少爷,城门处查兄妹查得很严,老奴冒充您是痨病病人,这种病人不可能和人同车的,小姐在车内,反而会被查出来。”

我想着有理,便回身去抚之沅的头,“之沅乖乖的,不许哭,出了城再喊哥哥。”

妹妹一直都很乖,还是笑吟吟的含着手指点头。

我又抚了抚她的脸,转身上车。

我当时真的不知道,那是我一生里最后一次看见她,是我一生里最后一次抚摸我的血缘亲人。

上了车我就又开始发热,昏昏沉沉里许多光影快速掠过,隐约听见有拦车有呼喝,还有人探头进来看,我那时病得脸色枯黄,瘦了一大层,眼睛都凹了进去,大抵盘查的人没能看出疑问,顺伯终于安全的将我送到了城郊。

三日后我醒来,发现自己还在马车中,身边已经没有顺伯,又不见之沅,陪伴我的是一个中年男子,颇有英武之气,他是父亲的朋友,当年曾到京城考过武举,却因为发现官场黑暗而弃官而去,宁做逍遥江湖的游侠,短短的做官时日,却和父亲甚为投缘,听说了羽家惨变,千里迢迢赶到城郊接应。

他却不知道之沅在哪里,因为顺伯和他说,兄妹两人是无法一起混出城的,朝廷有令,只要看见兄妹同行的,便一定要处死,他只能把我先送出去,再回去接羽家小姐,但他却一去不回,他等了三日也没能等到顺伯,也曾回城寻找,可是人海茫茫,要到哪里去找?而城中犹自在搜索羽家余孽,他怕将我寄在外面引来祸事,令羽家唯一的后嗣也丧生,无奈之下只得赶回。

他带我去了青玛,拜在了青玛神山无定门下,据说他为此想了很多办法,无定门才收了我这个徒弟,我不肯学,我想去找顺伯和之沅,他告诉我,他们已经不在了,他后来接到消息,顺伯回城不多久就被认出来,连同妹妹一起被处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在青玛山脚伏地痛哭,满山飞鸟被我哭声惊起,哀鸣着刺向天空,哭得力尽神疲时我听见不知哪里遥遥传来苍老而平静的声音,唱着我听不懂的奇怪曲调,悠远而沉郁,如这苍茫云海之间,有人以青山为鼓长风为槌,敲响了永恒不老的长调。

我在那样的曲调里沉沉睡去,醒来时已经身在无定门中。

羽家被灭门,顺伯和之沅也死了,我也想通了,羽家的满门血仇,终究要落在我身上来报,我不练好武功,如何报得此仇?

学武第三年,我在青玛神山绝崖上练轻功时,无意中看见一道崖缝里青光一闪,素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当即便跟了过去,那青光在一处极其狭窄的细缝里闪烁,我当时缩骨功还未练好,硬是仗着少年的身体柔韧灵活,挤进洞中,将那东西拿到了手。

那便是青果,百年一结果的青玛奇宝,非有缘人不得逢。

只是这缘,到底又算是怎样的缘?

学武的最后一年,白渊上山,这个小小的师弟,上山时的年纪和我当年相仿,我却一见他就不甚喜欢,只觉得这个小小孩子的眼神里有太多欲望,连微笑都似戴着面具,这样的人这点年纪便如此,将来只怕又是个翻天搅地的主儿,我不喜欢这个令人不安的孩子,为此特意提早了一年下山。

下山后我回到京城,想着去找顺伯和之沅,当年我还是个孩子,叔叔的话不曾想过去怀疑,然而这些年我时常想,也许那只是叔叔想让我安心学武,所以编出他们两个的死讯,也许,他们还没死?

隔了那么多年,去找一个面貌连我自己都快忘记,只记得那双清亮眼睛的妹妹,和本来就已经老得不成样子的顺伯,那比大海捞针还难,我只得一边找,一边试图进皇宫刺杀皇帝,但是我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那个昏君,宫禁九重,我一人只能闯过六重,最后一次我还受了伤。

因为受伤,也因为全城搜捕此刻,我被迫离开京城,一路流浪到了淮南小城,每到一地,我尝试着在各处青楼找妹妹——那样的世道,她如果能活,也只能活在青楼里,这一生里我为此不断逛青楼,博得浪荡王爷称号,然而我终究未能找得到她。

之沅,很多年以后,我不记得你的容颜,却在很多次梦里,看见你的眼睛,那般陌生的盯着我,在梦里我迷迷糊糊觉得,你是真的死了,临死前,你大抵还在恨着弃你而去,令你沦落血火的哥哥。

多年以后,当罗襄袅袅婷婷走到我身旁,带着陌生而好奇的清凉眼神看向我,那一霎我的心在往事中呻吟,我对自己说,之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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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板路悠长,月光下似一匹织锦,无边无际的铺开去,却在某个暗黑的尽头戛然而止,那里,沉默的上林山在望。

......那一年,无意路遇淮南王府不受宠的四少爷萧玦,那个少年英武朗烈令我心喜,由此交了朋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在讨论兵书,他心怀天下民生,提及国事常郁郁长叹,我撑着手臂看他,想着这人大概这辈子就是个操劳命,又想我若真想报仇,毁了这个朝廷才是正路,元氏王朝已现末世之像,那些即将扼上元沧脖子的手掌,为什么不能有我那一双?

后来萧玦有此托人传信告诉我,他要当兵去了,他道昏君无道,百姓流离,此正当救民水火,挽此乾坤倒悬的男儿有为之时,我去明镜溪边等他,看见满地枫叶落红如火,他和她踏着火色一路长驰而来,马蹄底带着板桥上玉白的霜。

他身边跟着陌生的少女,简单的衣着,绝世的容颜,一双清泠泠妙目那般看过来,像是九天仙泉豁喇喇从瑶池倾落,令人惊震至窒息。

她是长歌。

那个黑马之上,带着没有笑意的微笑的女子,一瞥,瞥进了我和她难辨恩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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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已经不是青石板路,换成枯草和微带泥泞的土路,再往前就是上林山,红灯往前指指,仿佛便可以照见半山那座黝黑的林子。

那里沉睡着那个马上微笑一瞥的女子,最后的一部分骨殖。

我和她最后淡淡关系缘系,居然最后竟成了这般死亡和吊祭的结局。

带一抹迷离的笑意,我点尘不沾的进入林中,这里有她熟悉的气息,这里的布置一定出自她手,那些地面,树,乃至一片树叶,都不能轻易碰触——这个和我极其气味相投的恶毒女人啊......

将红灯轻轻挂在树梢,我掀起衣袍,迈上那方林中石台,那里,三丈之下,有她的一截焦骨。

我以手撑腮,睡倒遍地落叶尘埃,想起当年那个血月之夜,我将假魏王人头一掷数十丈,辟退千军,而她于枯树之上惊喜回首,那一刻眼神累极迷茫却又喜极清亮,照见我竖刀向月的身影。

长歌,此刻你若再见我,会是什么眼神呢?大抵也会和之沅一样,最初信任,最终怨怪吧?

......红灯在头顶飘摇,耀亮我身前枯叶,看起来有种薄脆的妖艳。

前方一丈三尺,有极其细微的呼吸之声,和着黑暗里不知道哪里传来夜鸟啼叫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凉。

我微微的笑起来。

会是谁呢?

番外卷包子番外:窃国记(二)

要我?

......

“多么天雷的回答啊......”包子将马车向前赶了赶,仰首眯眼看着前方如生双翼,从崖壁飞快窜下的纤细身影,“难道我遇上了攻?不打劫金银萝莉,只打劫绝世小菊花?”

那人一道流丽弧线般从崖上抛落,身后牵着万丈阳光,金色泉水般一往无前的泻下来,直直冲着包子脑袋呼啸砸去,油条儿下意识抱头要躲,包子却不避,稳稳眯眼看着那身影。

果然,那影子在将要踩上他脑袋的前一刹紧急刹车,半空中抬脚虚踢,一个极其漂亮的鹞子翻身,稳稳踩上了崖底一块突出的岩石。

清风自崖外奔来,牵引得他面上轻纱微拂,露出的一双眸子明若秋水,身姿轻盈美妙,仿佛风一吹便可吹去。

油条儿哗的一声惊叹,“漂亮哦,长了翅膀一样......”

包子甜蜜的微笑,看着崖石上的蒙面人,袖子一抄,懒懒道:“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有可能唐僧;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有可能是鸟人。”

“死到临头,犹自猖狂!”那人盯着包子,冷冷开口,声音似是刻意压得低沉,不辨男女,不过大抵是个年轻人。

“抢劫抢劫,不过劫财劫色,难不成你还要杀人?”包子笑嘻嘻看着那少年,“喂,强盗不是这么个做法的,你好像犯了道上忌讳了。”

“道上规矩由人定,自也可由人破。”那人拢手袖中淡淡而言,语气低沉平静,说起话来语锋如铁,显见性格刚强,包子盯着他的眼睛,揣摩着他的语气,只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一时想不起何时见过这么一个人物。

目光一转,从那些自出现就一直沉默着的黑衣蒙面男女们面上掠过,这些人步法不凡,气势端凝,无论从武功还是气质,都着实不像寻常落草为寇的乌合之众,倒有点出身大家谨严有度的味道,但是大家子弟,又怎会沦落如此?

不过,如果真是沦落了的大家子弟,倒也可以解释对方为何劫财还要杀人了——为了面子嘛。

落了草的凤凰,不能面对自己的耻辱,也为了维持那点外在的声名,避免风声泄露,杀人灭口是难免的。

只是,会是哪家破落户儿呢?

现在的武林局势,已非当年,自从师父在碧落神山相让臭娘,将一身绝顶武功还给千绝门,从此飘然远引不知所踪,炽焰帮由大护法接位,再无当年素帮主统领下的煊赫威势,于是无人压制的江湖道上,争夺权位地盘的事儿天天爆发,一朝霸主一朝奴的翻云覆雨屡见不鲜,一时还真想不出是谁。

想到素玄,包子的小心脏痛了痛......我那最潇洒的师父啊,却是个为命运整治得最不潇洒的倒霉人儿,你如今在哪里呢?

面上却依旧笑嘻嘻,托腮看着那少年,包子招了招手,“那么,来杀吧。”

他好整以暇的样子,别人看着都不禁心下不安,欲待好生掂量了再下手,那少年却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刚烈性子,森然一笑,道:“好!”

话音未落他已经掠了过来,飞燕般的身姿牵出一条金色的阳光,光华耀眼之中有更亮的白光闪起,剑光未至,寒气已经凛冽的逼上包子的喉头。

那衣袖翻飞间,露出一截手腕浩白如雪。

包子的手指已经探出袖管,他有一千种办法可以躲过这一剑并反制对方,然而一眼瞥见那雪光,突然心中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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