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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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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我还在弔慰我死去的爱情时的那些天,部队放假后我依旧习惯性地搭上飞机到了台北,然后搭计程车到百货公司等她。

分手之后的时间,会像是一种不属於地球的时间,你无法感受它的长短,因为当你再见到对方时的那种陌生感,会让你觉得恍若隔世。对,就是那种陌生感。

这陌生感相当强烈,强烈到会影响你的行为。或许你只跟对方分手几天,但几天之后再见他(她),你会觉得那颗已经受伤而且脆弱的心被严重挤压。熟悉感从右方压过来,陌生感从左方挤过去。你的眼神飘忽不定,你的心跳混乱不已,你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而且用字多礼,像是第一次见到对方一样的客气。

「呃……嗨!」,「喔!你好啊,吃饱了吗?」,「这几天你还好吗?」,「我能不能跟你说说话呢?」,「我会不会打扰你了呢?」……

对,就是这样。现在正在看这本书的你,如果有过类似的经验,应该会觉得知我者尼尔吧!

因为我就是这样。

我在百货公司员工出入口等她一个多小时,见到她之后我所说的就是这些。我甚至觉得她的头发好像长了一点,她的口红好像亮了一点,她的眼睛好像大了一点。

「尼尔,你来做什么?」她说,见到我她似乎一点都不惊讶。

喔!我……我只是想,想来看看你。

她看了看我,拨了拨头发,「这次一样放假两天吗?」她说。

是啊是啊,两天两天。

「这两天都要待在台北吗?」

嗯……如果有目的的话,我会待在台北。

「哪方面的目的?去玩的目的还是……」

我可以直说吗?

「可以。」

跟你好好谈一谈,挽回你的目的。

「挽回?」她的表情告诉我我用错了字眼。

是啊,挽回。

「在我来说,你是不需要挽回的。」

什么意思?

「就是你并不是那个说再见的人,所以应该不需要挽回。」

那么,你觉得我该用什么字眼来表达呢?

「我想,我不会告诉你该用什么字眼,不过,我会劝你直接放弃。」

不不不,先别说,我才刚到台北,我不想现在就听到要我放弃的话,至少给个时间和机会谈一谈比较好。

「我可以给你时间和机会谈一谈,但结果并不会不一样的,尼尔。」

那一秒,我在她眼睛里看见远远远远,远到不能再远的我。不管在她眼里或心里,我都已经离她好远好远。

是什么让你这么坚决呢?以芳。我叹了一口气问她。

「没什么让我坚决,而是你所说的,我并不爱你。」

我死去的爱情再一次遭受电击,只不过这是救不了人的。过了几秒钟,她没说话,我也没说话。然后她招了计程车,连再见都没说。

接着,我整整在台北等了两天,她没有打来电话要跟我约时间谈谈,我打去的电话和讯息也一样石沉大海。那两天,我一个人在台北闲逛,从东区到西门町,再从木栅到阳明山。我发现台北是一座很深的城市,深到所有擦身而过的行人都看不见你,因为你像是走在比他们的地平线都还要深的地底,你偶尔抬头仰望别人的欢笑和快乐,却没有勇气低头抚触自己的伤口。空气里弥漫着冷漠的味道,不管是捷运板南线还是新店线,没有任何一线能载走我当时的空虚和痛苦,电子看板上显示着再过两分钟列车就会进站,我确觉得那是预告着再过两分钟伤心就会靠近月台。孙燕姿的某张专辑中有一首歌的歌词里写到「寂寞很吵我很安静,情绪很多我很镇定」

是啊,寂寞真的很吵,但我不知道一言不发就是镇定。

我说的再多都没有用,总之就是结束了。彭以芳来的莫名其妙,去的也莫名其妙,这场爱情我谈得莫名其妙,也痛得莫名其妙。

再过一个礼拜,学弟带我到凤山一家路边小炒吃宵夜,正巧他那天也跟一个速食爱情的女孩说再见。他举杯邀我共敬,我也热情的举杯向天,但在那一秒我们却同时愣在那儿。

「学长,你说,我们该敬什么好呢?」

啊,这倒是考倒我了。

「那,我们敬现在老闆娘正在炒的那盘菜吧。」

喔!好啊,敬老闆娘正在炒的菜喔!

一整杯啤酒下肚之后,学弟迅速的再倒满我们眼前的空杯。他再一次邀我共敬,我也热情的举杯向天。

「学长,那这一杯,我们该敬什么好呢?」

啊,你又考倒我了。

「那,我们敬陈水扁总统好了。」

喔!好啊,敬陈水扁总统。

又是一杯啤酒下肚,学弟又迅速的倒满眼前的空杯,这一次邀我举杯时,我总算知道要敬什么了。

「学长,那这一杯,我们要敬什么好呢?」

敬……莫名其妙的爱情吧。

学弟稍愣了一下,随即开心的笑了起来。

「好啊!敬莫名其妙的爱情吧!」

莫名其妙的爱情喝下肚后,我们又倒满了眼前的空杯,学弟说,这一次要敬莫名其妙的男人。酒不够了,我们又叫了一手〈就是半打〉,然后继续敬那些许许多多的莫名其妙。

那天晚上,我们喝掉了莫名其妙的爱情,莫名其妙的男人,莫名其妙的女人,莫名其妙的失恋,莫名其妙的孤单寂寞,莫名其妙的一见锺情,莫名其妙的台北城,莫名其妙的兵役,莫名其妙的牵手拥抱亲吻甚至莫名其妙的上床做爱。

这天晚上酒后的第一泡尿有着浓浓的啤酒味,而我的脸上有着鹹鹹的眼泪,我把莫名其妙的爱情尿了出来,也把我跟彭以芳的一切给哭了出来。对我来说,我跟她是在喝酒的时候认识的,也在喝酒的时候分手的。不同的只是认识时是她陪我喝,分手时是我自己喝而已。

彭以芳在跟我分手的九个月后结婚了,因为她大了肚子。爱情对她来说只剩下肚子里的那个孩子,还有不喜欢使用保险套的丈夫。

她结婚的那天,介绍我跟她认识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她想跟我说几句话。她接过电话之后,开玩笑的问为什么我不去参加她的婚礼?

喔!天!你没有寄喜帖来,我怎么知道你要结婚呢?

「那么,如果我寄了,你就会来吗?尼尔。」

我想,我不会去吧。那有点残酷,而且太戏剧化了。

「我猜想你也不会来,所以我才没有寄给你。」

是吗?那你还是一样冰雪聪明不是?我笑着揶揄了她两句。

「尼尔……」过了几秒钟,她说。

嗯?

「你想祝福我吗?」

我一直在祝福你啊。

「那……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我微愣了一会儿,左思右想,前思后想,然后跟她说:「iwasnotyourwoman,iwasnotyour

friend,butyou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weweren'tmeant

tobe,atleastnotinthislifetime,butyougavemesomething

toremember.ihearyoustillsay,love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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