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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章 咸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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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城门,他骑马的速度就稍稍放慢了,眼前的一切令我眼前一亮,宽阔整洁的道路两旁每隔一段间距就栽种着郁郁葱葱的松柏,尽管已是初秋,却依然一片绿意盎然。www.xiashucom.com就像史书中所记载的一样: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没想到两千年前秦国的绿化已经这么好了,比起现代的某些地方,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沿街两边商铺簇立,食坊,酒肆,当铺,打铁铺,首饰铺,应有尽有,还有一些零散的商贩兜售着小玩艺。路上行人也不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满街都是宽袖连体的秦服,颜色各异,面对着如此真实的世界,这个活生生展现在我面前的千年之都,我不由感慨万分,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咸阳城,”我喃喃道。

“我大秦的都城自然是气派非凡,无论是燕赵之人,还是番邦夷族,一踏入咸阳城必然为其气势所摄。”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丝得意。

“的确是气派,怪不得能一统六国呢。”我脱口道。

“什么?”他的语气中有丝疑惑。

“没什么,我说都城的气势远在六国都城之上。”我心里格登一下,嘴也太快了,现在只是秦王政八年,离赢政亲政还有一年,离统一全国更是还有十九年之久呢。对了,再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时候,反一师父又出错可糟了。

“那个,现在的秦王是赢政吧?”我回过头问道

他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醋盼业溃骸澳愕牡ㄗ踊拐媸遣恍。笸醯拿湟彩悄憬械穆穑俊?p>听他这么说,应该是对的了,“那么现在是——大王登基第八年吗?”我很没诚心的加重了大王这两个字。

他眼中神色更难以捉摸,低声道:“不错,你一个女子要知道这些做什么?”

“这个嘛,还不是因为我对你们大王的敬仰如滔滔江水,在我的心目中,他可是如同神人一般,要是能遇见他,一定让他给我签个名带回去。”虽然我的措词夸张了一点,但也有一大半是真心话。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可是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前方,居然轻轻哼了一声。

“你该下去了,我还有事。”他忽然脸色一敛,冷冷道。

“下就下。”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正要离开,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忙拦住他道:“对了你知不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太卜?”他思索了一下道,淡淡吐出三个字:“不知道。”

“哦……不知道就算了,还是要谢谢你,我叫叶隐。”我冲他灿烂的一笑,毕竟还是多亏了这个人,我才不用走那么多路。

他点了点头,一挥马鞭准备离开,

“等一下,互通姓名是礼貌好不好,我既然告诉你了,那么你也应该告诉我才对啊。”

他脸上有些微诧,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道:“如果你不想被当成怪物看待,还是趁早去换套秦服吧。”我这才发现,周围的人正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再不换衣服,也许真的会被当怪物抓起来了……

“啊,那我先走了,拜拜!”我忙不迭道,

“我叫——文正。”他低声道,话音刚落就策马而去。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

文正?很——一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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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秦国的服装是这样鲜艳,绿色的上衣,一般配有粉紫或朱红色边沿,裳为天蓝或紫色,甚至是红色。而红色的上衣,一般领口、袖口均为绿、紫、天蓝等色,下身着绿色的裳。看得出,这种五颜六色的服装色彩是当时民间的流行色,可是按照现代的审美眼光……我又郁闷了。左挑右选,好不容易才选出一套鹅黄色的秦服。

“姑娘,你看你换了我们的衣裳果然就不一样了,多俊啊。”铺里的老板娘,一位三十多岁颇有风韵的女人笑着对我说。

我看了看她,忽然想到她既然这是里的老板娘,说不定会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请问,你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吗?”

“太卜大人,你说的是茗大人吧?他的府邸就在这附近,往前一直走,再往右边的路一直走,就能见到了。”

啊,这么近,太好了,我心中暗喜,总算不是那么倒楣。

“你也是想去那里做丫环的吧?”她接下来的问话让我一愣。

“做丫环?”我的口齿开始有些迟钝。

“对啊,听说茗大人的女儿好事将近了,所以需要多买一些丫环。”好事近了?李信这么早就提亲了吗?不是还有一个月才出征吗?我又打量了一下自已,不由有点郁闷,我看上去就这么像要卖身为婢的人吗?唉,自信心又受到打击了。不过茗大人的女儿,应该就是茗颜了吧,这样说来,如果在茗府做个丫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一直到李信出征回来,那任务不就完成了吗,为了我的第一次任务,我就牺牲一下吧。

“其实你的模样挺好,特别是穿了我们铺里的衣裳,我包管太卜大人府里的人一眼就看中你,现在是丫环,以后说不定就被大人看中收了房也没定,到时你就……”我忽然伸出手去,她喋喋不休的话语猛的嘎然而止,目光全部集中在我手中的一个小东西上,当场就呆在那里了,“当!”我随手一扔,又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唉,看起来,小小一块黄金比我的定身符还有用……

接下来的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当晚,我就住进了茗府里,看起来这位茗大人倒不是苛刻的人,就算是下人的房间,虽然简单,倒也还干净,和我同房的是个叫执兰的女孩,眉清目秀,性格随和,虽然今年只有十六,但她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四年了。

“隐姐姐,你知道吗,茗小姐可是咸阳城闻名的美女,提亲的那位李将军也是年少英俊,又是当今御史大夫的长子,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呢。”临睡前,她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古代和现代都一样,到处都有这一类爱八卦的女人。御史大夫,这可是个大官,相当于副丞相吧。李信的背景比我想象的还厉害。

“那不是很好吗,听说他们是青梅竹马吧。”我应道。

“是啊,听林嫂说,李将军从小就和我们小姐玩在一起,感情好的很。”

“李将军是不是有个弟弟?”我心中一紧,赶紧趁机打听一下。

“你是说那位李越大人?他今年才十七就官拜左中郎将,是个温文尔雅的人,而且——”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道:“比李将军还要好看。”

左中郎将,据我所知,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在众人看来,太卜之女嫁给御史大夫的儿子是高攀了吧。由于这门特殊生意的关系,从小司音就让我们熟读各国历史,自已国家的历史更是熟悉。

温文尔雅?我的脑中不停的出现这几个字,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呢?

带着一丝疑惑,我渐渐进入了梦乡。在异时空的第一夜,似乎和平时没什么不同。

过了两天,我就见到了这位闻名咸阳的美人,果然不愧为美人称号,容颜秀美自不必说,一身绿色长袖拖地裙装,卷高成髻的秀发,随意插着的两根鸟形玉笄,更是衬得她格外典雅优美。犹如一朵还带着朝露的幽兰,暗香四溢。

只是——和现代的柳颜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是,经过了几千年的轮回,哪里还会保持原来的容貌,人的轮回,就好像流淌的水,流到哪里就因环境而变,是意识的流转,而不是躯体。阿保机所爱的只是那一颗同样的灵魂吧。

“你叫叶隐吗?”她忽然开口问我,声音细软。

“嗯,我是叶隐。”

“小姐面前怎么我我的。”一边的林嫂赶紧冲我挤了挤眼,两天来我和林嫂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也从她嘴里得到了有用的信息。

“没关系,慢慢再改吧。你就跟着我吧。”她微微一笑,好似幽兰绽放,让我目眩神迷。看来她的美丽,真是男女通杀。

“小姐,李将军来了。”

一听到这句话,茗颜眼中笑意更浓,脸上飞快的浮起了一丝红晕。转廊处很快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阿颜!”那男子一边喊着一边快步走了过来,这个男人就是阿保机的前世吗?我带着一丝好奇仔细的盯着渐渐走近的李信。他身着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高贵之中带着几分阳刚之气,英姿飒爽,一看就是武家之人。

“信哥哥,你来了。”茗颜满眼是抑制不住的情意,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望着他们,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的感觉,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毕竟在这个封建社会,像他们两情相悦的配偶简直是少之又少。

“信哥哥,今日你不是要上朝和大王商议征讨叛军的事情吗?”茗颜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

“是……不过……”李信有些支吾。

“唉,小姐,他这是想见你一面。”这都不明白吗,我忍不出插嘴道。

两人的脸一下子都红了,嘴角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哥,该去上朝了,时辰已经不早了。”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转廊拐角处传来,寻声望去,一位身着紫色朝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相比起李信,这位男子年纪更轻,肤色白皙,眉目和李信有几分相似,应该说比李信更为秀雅,但同样高贵的气质中却是带了几分温润之气。

“越哥哥!”茗颜见到他也是十分欣喜。

越哥哥?那么眼前这位就是造成李信和茗颜三世情劫的始作俑者——李越了,可是看他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和一个性犯罪者联系起来,莫非此人有双重性格,或是深藏不露?我不由摇了摇头,人心难测啊。

“大哥,你和阿颜就快成夫妻了,怎么还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李越微笑着说道。

“越哥哥,你就不要取笑我们了。”茗颜咬着嘴唇,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这个不分尊卑的弟弟,连大哥也敢取笑,以后等你喜欢上别人,到时就轮到我取笑你了。”李信笑着,一掌拍在了李越的肩上。

“大哥,好痛!”李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躲开。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兄弟友爱,情意无限,有谁能料到将来竟会变成那样的悲剧呢……

一直观察着李越的我,没有漏掉他眼中一闪即逝的一丝悲哀。

就这样在茗府不知不觉已经住了六七天,离李信出征的日子只有十来天了,每日临上朝前,李信必定会先来茗府看一眼茗颜,每次也必然是李越出现催促他上朝,经过我的连日观察,看来他也喜欢茗颜这件事不假,偶而从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失落和痛苦倒着实令人有些同情,但后来又怎么会完全失去了理智呢?——

自来了秦国后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的一切呢,反正现在李信还没有出征,今天趁着出外替茗颜选购胭脂的借口正好逛一逛咸阳城。

刚踏出府外,迎面而来清新的空气不由令人心情舒畅,我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好奇的东张西望,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穿越嘛,哪像飞鸟,已经穿得麻木了。

哒哒哒,身后忽然又传来一阵马蹄声,我为什么要用个又字?难道,莫非,没这么巧吧,我刚回过头,就见一人策马疾驰而来,路旁行人纷纷躲让,我的气又开始有点不顺了,是哪个混蛋在城里还这么快的速度,简直就是扰民。我从怀里掏出了定身咒,这次不听师父的了,至少给那个混蛋一点教训。

刚默念了两句咒文,忽然听见一声惊叫,“那个孩子!”我一眼望去,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路中央,那xx眼看着就快踩到他了,我心中一急,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一把抱起他,一边迅速的念完那两句咒文,就在马蹄离我脑袋只有几公分的时候,“啪!”一声,终于赶得及贴上了定身咒,高大的黑马一下子就停了下来。

“小云,你没事吧?”一位少*妇满脸焦急的冲了过来,猛的抱住我怀里的小男孩,连声道谢,我放开手,噌的站起身来,冲着马上的人正要大骂,在看清他的容貌之后,不由愣在了那里。怪不得我用了个又字,真的就有那么巧!

那双幽黑狭长的眼睛,一袭黑色深衣,不就是上次让我搭了顺风马的男人吗?不过此时那双清冷的眼神中似乎有些微诧,也许他也料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吧。

“文正……”我忽然想起了他的名字。

“叶隐?”原来他也没忘记我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他似乎对于马的突然静止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赶紧蹲下身,迅速扯去符咒,马儿似乎也摸不着头脑,只是低低嘶鸣一声,居然没有继续跑。我的目光扫过他的手,发现他的手紧紧勒着缰绳,心中又略略有些释然,看来这个人还不是那么坏,至少他还知道悬崖勒马。

“什么怎么回事,幸亏你及时勒马,才没有伤到那个孩子。”我趁机推到了他身上,又道:“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他的脸色发青,隐隐含着一股怒气。他看着我,忽然一伸手,把我拎上了马,双腿一夹马腹,往城外疾驰而去。

“喂,你做什么啊!”这下子轮到我摸不着头脑了,难不成要把我扔回原来的地方吗?

他一言不发,只顾策马往前,也不知颠了多久,直到到了一片杂草从生之处,他才勒住了马。马刚停下,我就跳了下来,我可不想跑得更远了,他也翻身下了马,一声不响的坐在了一块石头上。下马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掌内侧很红,想来是刚才使劲勒马的缘故吧,顿时心中气消了不少。

“喂,我说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我忍不住问道。看他的样子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一副被惹到的样子。

他脸上神色不停变幻,默然了一会,忽然开口道:“是。”

“什么事?不如你和我说说,也许说出来就舒服了。老是憋在心里会生病的。”我顿了顿,又道:“反正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就当我是块石头好了。

他闻言脸色缓和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好笑的神色,道:“有你这样的石头吗?”我讪讪的笑了笑。

“我父亲已经过世了,家中只剩我和母亲,父亲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但是我的——伯父却存心不良,想据为已有,以我还未行冠礼为由,处处和我作对。如今全族人都站在他一边,我提出什么建议都被他否决,他提出什么建议我都要接受。”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情绪。

这个好像是电视中常见的桥段哦,出身富贵好像总是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安慰他几句吧。“你的这个伯父也太混蛋了,”我看着他道:“你千万不要气馁,一定要和他斗争到底,就算族人全站在他一边又怎么样,我就不信所有人都帮他,总会有几个支持你的吧,你是你父亲正统的继承人,怕什么,明的现在斗不过他,可以暗地里想办法啊,慢慢积聚力量,在适当的时候给他致命一击。”

他神色古怪的看了我一眼,道:“今日又是这样,我差点就按捺不住了。”

“啧啧啧,不行哦。”我用手在他面前摆了摆,道:“你说如果打人一拳,是就这么打力量大,还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呢?

“自然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他应道。

“对啊,你要知道细小的沙粒需要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变成昂贵的珍珠,丑小鸭也是历经艰辛才能成为美丽的白天鹅,在没有把握前绝对不能轻举妄动,现在小小的忍耐只是为了积聚更多的力量,将来就可以重重给对方一拳了,我保证你一定会打得他满地找牙。“

他有些诧异的看着我,忽然笑了起来,道:“我自然是不会那么冲动,只是偶尔也会有气极的时候,我是不会这样坐以待毙的。倒是你一个女子,见识却不少,读过私塾吗?”

“有什么好奇怪的,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其实你们男人的头发也很长啊,这句话真不知是哪个笨蛋想出来的。准是个光头,要不就是个和尚。”我瞥了他一眼道,看古代男人头发多长啊,真不知道那句话是怎么出炉的。

他唇边漾开一丝笑意,道:“你究竟是从哪一国来的?楚国?韩国?”

“哦……反正还要远一点。对了,说出来有没有好点?”我赶紧打了个马虎眼。

“好像的确舒服点了。”他站起身来,走到马身旁。

“你好像很喜欢骑马哦。”

“不错,每次我心情烦闷的时候都会策马狂奔,这样心里就会舒服一点。”

“这样啊,我看下次你心里烦闷就找我聊天吧,省得像今天一样扰民。”我不由笑了起来。

他看了看我,嘴角又扬了起来,“也好,石头姑娘。”

“哦……我叫叶隐啦。”我立刻提抗议。

“该回去了,不然被人发现就不好了。”他没有搭理我,抬头看了看天道。

“被人发现?你是偷跑出来的吗?”我疑惑的问道。

“走吧。”他岔开了话题,没有回答。

“那我以后就叫你小正吧。”

“石头姑娘。”

“叫我叶隐!”

“石头。”

“……”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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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到了李信出征的日子,这小两口自然是情话绵绵,难分难舍。不过也是有趣,古代人还真是发乎情,止乎礼,两人这么相爱,却连个拥抱都没有,要是现代,早就来个goodbye-kiss了,

我微笑这侧过头,目光刚好落在一旁的李越身上,他牢牢的盯着两人,眼神闪烁着难以捉摸的神色,两手不自觉的握成拳形。

“对了,茗颜,要是有什么事你就和阿越说,他就像是你的亲哥哥一样,阿越,我不在的日子,你有空也过来替我看看茗颜。”李信看起来对这个弟弟是深信不疑。唉……

李越忽然笑了起来,很快的换上了一副愉悦的神情道:“大哥,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替你看着未来大嫂的。”

身为旁观者的我,把他的一言一行尽收眼底,心里居然隐躺艘凰客椋氡卦谒奶迥冢仓皇且桓隹嗫嗾踉牧榛臧伞?

李信出发后的几天,李越只来了一次,而且也是彬彬有礼,毫无异常,看得出他也在拼命克制自已的情感,究竟为什么他会做出那件事,毁了三个人的幸福呢?我真的很疑惑,爱情真能令人失去理智吗?象飞鸟,女人对他来说就好像时新的衣服,换个不停,他是永远也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失去理智的吧,而司音更不用提了,他对任何女人都没有兴趣,所以那样的爱情片段是根本不会在他身上上演的,至于我自己,到现在好像还没有碰到过让我动心的人,就算有,我也不会失去理智吧。

日子无惊无险的过了大概有半个月,这期间李越也断断续续的来了两次,每次来也只是说些他哥哥的近况,战事的进展,让茗颜宽心。虽然战事捷报频传,但茗颜还是不大放心,今天,她早早派人打点好一切,随同茗夫人准备一起去万福寺拜佛祈福。

万福寺是咸阳最大的寺庙,据说也很灵验,所以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十分青睐于此寺。

咸阳城中闻名的美人果然是名不虚传,马车刚行至寺庙前,周围就有很多人驻足而立,希望有幸一睹美人的风采。我不禁暗暗好笑,要是柳颜知道自己的前世竟然如此风光,不知会做何感想。

茗颜下了马车,刚要往里走,忽然回头道:“等一下把供品一起拿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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