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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野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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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肯定能行!”

杨侑:“那行,雪化后说不定我也从草原上回到定襄那边,刚好能接上。”

李靖:“公子要一个人去?”

杨侑:“是啊,那边是很多部落的地方,去多了反而不好,再说了,如今太原不能没有你们在。”

苏烈:“能驯服头马,确实是能带回来。”

杨侑:“我明早就去,太原的安全就交给你们了。”

没有去郡府,前几天就跟房玄龄和杜如晦说过,回到府,这次出去,还不知道要多久,去时快,十多天就能到,可要找到野马群不知道要多久,带回来更不知道要多久,“找不到的话就早点回来啊!”,韦氏也没阻挡。

雁门的碛口小镇,是名誉上大隋的边境小镇,有上百户人家,大多是牧民和商户之家,这时候已经有人在喝马奶,看来成吉思汗的马奶粮草并不是他首创,“掌柜,冰天雪地,哪来的马奶?”,杨侑带着好奇心问到。

“小公子,这是去年贮藏下来的,金贵的东西,来一碗吗?”

“不来不来,给我来碗羊肉,肉和内脏切成片,放在一起煮,外加碗米饭,再准备十日的干粮。”,杨侑想起奶的作用,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是婴儿所食,奶是营养价值最高的,刚出生的动物几月就能猎于森林、草原和荒原,人算是慢的,幼婴一年多就能直立行走,可也正因为如此,奶对于能够行走的幼童到女七七男七八,吃了都是营养过剩的,生病时,营养过剩的危害要大于饿肚子,王府没有,宫里也没有,吃肉还成,奶是不成的,这是杨侑的改变。

“公子这是要进草原啊!马料是草料还是干料。”

杨侑:“好眼力,干料和草料都准备些。”

店是敝开的,厨房里的一切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相比边上其它酒肆,这家店的的人明显就多很多,看着厨师把肉从新切好,放在一起,杨侑让他加了不少菜,虽然是枯黄的,总比没有好,其它人可没像杨侑这么吃,都是拿骨头啃,别人点菜时,也只是要半斤或是斤来计,骨头上的肉一直连到皮,厚厚的。

杨侑对这老板有些好奇,边吃边看了两眼,浓眉大眼,浓眉者,与四白眼和三角眼,相术中认为,与之结交,被计算的可能性极高,店开的很好,有些遇外,五管开阔,也许是因为如此。

一顿羊肉白米吃下来,杨侑感觉很舒服,比太原洛阳的羊肉更鲜嫩,用汤泡米饭,那就更舒服,歇了一个多时辰,才开始上路,吃多了,感觉肚子涨涨的,只能步行走在雪地里。

太阳照在雪地上,反出晶莹之光,杨侑整个人就是沐浴在莹光中,从身体到神情都是放松的,忘记了太原诸事,忘记天下的烦心事,也忘记了前世的美好,沉静在雪与阳光的怀抱里,舒舒服服的行走着。

来到遇到青棕的地方,青棕嘶叫了起来,也不管它,骑在背上任由它自己行走,有露出雪的草,埋在雪里一个冬天,显得有些闷闷的枯黄,雪慢慢消散在枯草中,为草原上的阳光中,带来了冰冷的寒意,可以说,比冬天还要冷。

青棕一直小跑着前进,当初是出了大兴安岭南麓遇到野马群,现在叫鲜卑山,青棕一直向北方小跑,很兴奋,边跑边嘶叫,这货真是不知道危险,很快就遇到了雪狼,棕白色的毛皮,六只雪狼半包围着一人一马而来,杨侑可没客气,当年赤手空拳都要战斗,拔出一米多的重剑。

看到有利器,六匹狼放弃青棕,合围杨侑,一起跳跃起来,想要一下撕碎杨侑,杨侑抑身,左手支撑在雪草之上,两脚踢开两匹狼,右手挥剑,把另外四匹狼的前脚削断,一剑断八腿,真是好剑。

被踢飞的两匹狼转身就跑,杨侑也没有追南昌,削下四匹狼的狼皮,狼发出凄惨的叫声,直接来了个活削皮,远处的狼惊恐逃走,狼饿了一个冬天,比其它季节更可怕,只有比它们更凶残,才能让它们不敢靠近。

把狼皮挂着青棕身上,继续上路,看上去很血性,有部雪后最后的寒冷,更有草原上饿了一个冬季的饿狼,现在的草原上很难见到人,前方传来恶臭,看到数十具尸体,长短都有,有些还只是几岁的孩子,很多狼围着啃食。

杨侑策马飞速向前,这算是个小部落,在抢夺中被灭族,是很正常的事,一路来遇到的,十数人、或是数人,尸体也还在雪中,现在雪化,自然就有了恶臭。

还是早点找到野马群早点回去,见的太多,也就把人命看得淡了,已经觉得死人不是什么大事,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青棕进入一个山洼,行走了一天,里面出现一个空旷的山谷,草缦缠着树木,有更多的低木,还有浓密的绿叶,确实是个过冬的好地方。

前方已经有马嘶叫声,很野性,杨侑干脆下马,除去马具和狼皮,让青棕去汇汇它的情人们,山谷中的雪水汇成小溪在流趟,有淡淡的白气,原来有是温泉,杨侑打了两只野鸡,可惜没什么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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