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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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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了就是爱了

不管看几百次,从左边、右边、正面、侧面……不管从哪一面看过去,拉小提琴的他都帅得让可丹转不开眼睛。www.maxreader.net

可丹知道自己的口水正一滴一滴往下流,汇聚成河,滋润干涸大地,但她阻止不了自己的野性。

她也知道牛仔裤、棉丁很糟蹋自己,可惜了她的身材雕塑课,也浪费她的美体美肤课程,她这种美女适合穿着细肩带上衣、短窄裙,好好表现自己的优秀条件,但她牢牢记得,他说过,对千金小姐不感兴趣。

她更知道,不管当多久的追星族,他都不会正眼看她一下,可是她没办法不追着他的背影跑。

每天晚上,可丹舍弃她的购物乐,在有他的餐厅里喝饮料,沉醉地听他演奏的每个曲目,然后在演奏结束之后,送上一束玫瑰花,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告诉他,她爱他。

众目睽睽之下,他不能不收下她的鲜花,不能不接受她硬送上门的“我爱你”,可是对于她的缠功,他已经不耐烦到极点。

他讨厌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千金小姐,厌恶她们不达目的绝不干休的恶劣心态,总之,他讨厌有钱人嘴脸。

今天的场子结束了,他在角落收拾琴盒时,可丹走到他身边,笑出满脸灿烂,甜甜地说道:“你今天在生气吗?”

废话,每天都看见你,再有风度的男人都会生气。乔预不回答,迳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她蹲在他身前,仰头望他,“维也纳的血,你在第二十几个小节就拉错了两个音,而且把妇女颂拉成过新年,你是对约翰·史特劳斯二世不熟,还是心情太差?”

可丹的话让他顿了一下。

“说实话,我也不是太喜欢约翰·史特劳斯二世的作品,我比较喜欢莫札特,你听过他的a大调竖琴协奏曲吗?轻快愉悦,让人不禁想随着他的音乐翩翩起舞。”

乔预把小提琴背起来,转头问她:“你懂音乐?”

“不是太懂,但是我有一双好耳朵。就是耳朵太好,才害我学不成音乐。”她嘟嘟嘴,她的好耳朵让她很困扰呢!

乔预瞪她一眼,把她的困扰当成屁。许多学音乐的人因为耳朵太坏,先天条件不足,不得不放弃音乐,哪有人因为耳朵太好学不成音乐!嗤一声,他讨厌她的骄傲。

“你不相信我吗?你没骗你,我因为耳朵太好,老师弹错音,我听得一清二楚,我纠正老师,他们就很生气地问:‘是你是老师,还是我是老师?’我当然不是老师啊,但是弹错音和老师不老师,有什么关联?当时我不懂,现在我了解了,我伤害了老师的自尊。唉,人际关系是门大学问呢!”从此,她专心研修人际关系,把自己弄成人见人爱的陆可丹。

可惜,乔预好像不是太欣赏她的社交能力。

他转身往外走,她尾随其后,不管人家听不听她说话,她的嘴巴自作主张、不肯停下来,碰到不爱理她的男人,她能做的就是把脸皮打厚,拼命追。

“你喜欢白辽士的作品吗?”

他不说话,希望她知难而退。

他大步穿过马路,她紧随在后。

“我很喜欢白辽士呢,可是我的音乐老师骂我是怪物,难道一定要喜欢莫札特、贝多芬,不能喜欢别人吗?上次你在街头演奏白辽士的幻想交响曲时,我的耳朵被你深深吸引。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办到的吗?你怎么可以把每一首曲子都拉出张扬的生命力?为什么不听古典音乐的现代,还会有人被你的古典音乐吸引?”

没为什么,功力而已。他的嘴角微微上扬,挂起一丝得意。

他越走越快,她越跟越紧,她笑着感激咏辛的运动鞋,有它,她才尽其用追得上快脚男人。

“我不知道你的耳朵有没有我好,但是你的手指头肯定比我好,我就没办法把曲子弄得像你那么样。”

弄曲子?白痴!乔预受不了地翻了翻眼睛。

“我只听过一次的曲子就能自己再弹一遍哦,只不过常常乱加音符,弹成我喜欢的样子,音乐老师翻白眼骂我:‘你以为自己是贝多芬啊?’”

小时候我写字,不是多一笔就是少一笔,老师骂我:‘你是仓颉啊!’仓颉、贝多芬,我都不知道自己是那么了不起的人物。”

乔预在心底闷笑,她的人际关系果然很糟,居然分不清楚是夸奖还是讽刺!?

“我真的很喜欢音乐,我常想,要是可以加入交响乐团不知道有多好,可是,交响乐团又没有钢琴,我告诉老师,我不想学钢琴了,我想拉小提琴、想进乐团。老师叫我少作白日梦,说我的音乐永远没办法和别人配合。其实……老师没说错,我的自爽型演奏法,要找到人可以跟我配合根本不可能,所以,我就放弃音乐了。”

说放弃就放弃的人,有什么资格说喜欢音乐?乔预斜斜眉,讨厌身后那块弄不掉的橡皮糖。

他走入捷运站,她跟着进去,他搭上车,她想也没想就跟着进捷运车厢。

“你想加入交响乐团吗?你想出国吗?古典音乐的起源地在欧洲,你想到欧洲去吗?”可丹在他身后一句一句问。

他连半个问题都没回答她,好像她在跟空气说话,就这样,她一路说一路跟,不管他有没有反应。

然后,他下车,她跟上,他出捷运站,她紧紧尾随,终于,在拐进小巷子时,他突然站定,转身,双手横胸冷冷望住她。

“你为什么一直跟我?”他的语气冷冽。

“我跟的不是你。”她的表情热切。

“我跟的是……我的心。”话出口,她脸红透。

他疯了疯了,深吸气,突地,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来不及惊呼,她已被他抓进他家里。

***

从乔预家走出来时,可丹脸红心跳,快乐盈满心田。

好久好久,她没那兴奋了!

决定了!明天她要去买一部三脚钢琴,买很多很多琴谱,她要找一个好老师帮她上课,她要努力、努力追上他的领域……

但前提是,她得找到赞助者才行,赞助者……要找大哥还是二哥?大哥好说话,二哥比较麻烦,但大哥每次给钱都要她条件交换,二哥干脆得多了。

跟妈妈说吧,妈妈知道她又要回去学钢琴,一定会开心到不行,妈妈始终相信她是音乐天才。

不对,想清楚,说不定妈会把詹家的事拿出来说,她一定会唠叨:“可丹啊,你年纪不小了,是不是要收收心,准备嫁给你詹哥哥?詹家家境是没那么好,但书香门第,一家都是医生教授,社会地位很高的。”

想到詹家,她就头痛,那么严谨的家风,谁受得了?每次詹大哥看见她,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都要问问她:“你奢侈的习惯改掉了吗?再不改,我可是娶不起你。”

她很想嫁詹哥哥吗?才不,他们之间只是双方父母的一厢情愿。

算了算了,把妈妈从赞助名单中删除,她还是找大哥或二……二嫂!?

羽秋姐下飞机了!?太棒了,有她当说客,二哥肯定会大方些。她冲向前,在羽秋措手不及时,就抱住她。

“羽秋姐,我好想你哦!你什么时候下飞机的?”看见羽秋,她像看见一张没填上金额的支票。

羽秋推开她,脸上有几分尴尬,然后笑笑地说:“你怎么在这里?”

她刚刚没发现可丹,可丹穿成这样,她真的认不出来,要是认出来的话,她会提早避开,免得僵在这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可丹退开一步,才发现羽秋身边有个男人,她上上下下打量那个男的……实在不怎样。但,他眼光中对羽秋的仰慕太明显,明显到她这个局外人也看得一清二楚。

搞什么,他不知道羽秋姐名花有主了吗?还是他想死会活标?好吧,就是想标会,也得掂掂自己的分量,他根本不是羽秋姐看得上眼的男人。

可话说回来,羽秋姐既不上他,何必跟他出门?

算了、算了,不要想歪,不要拿无聊事困扰自己,也许他们真的有要事待办。

“我刚从朋友家回来,你呢?”可丹说。

“我刚办完事回,差不多要回家休息了。”

“上次你休假都没有告诉我,我想和你吃一顿饭的说。”

“对不起,上次太赶,这次我休一星期,看看哪天有空,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她急着打发可丹。

“吃饭加逛街。你可以给我一整天吗?我很喜欢和羽秋姐逛街呢,羽秋姐最有品味了。”

这话,有一大半是说给她身边的男人听的,羽秋姐很有品味,不管是品味名牌和品味男人,都一样。

“当然,我们再约好吗?”羽秋想离开了。

“好啊,羽秋姐拜拜,这位先生……”她顿了一下,笑开,他绝对不会是二哥的威胁。“拜拜。”

“再见。”卓宣承点点头,对可丹说。

转身,她哼着土耳其进行曲,小跳脚地离开了,她把卓宣承抛在脑后,满脑子想的是乔预,乔预乔预,她的巧遇啊!

她在夏季,巧遇她的爱情。

***

礼评知道羽秋在生气,至于气些什么,他摸不着头绪。

她的情绪起起伏伏,一下子高兴,一下子不满意,有时候冷淡,有时候热切,更多时候会抱着他说一大堆无厘头的对不起。

她不是会大吵大闹、要全世界都站在她那边的女人,生气时只会冷冷刮他几句,以不示不平。

他弄不懂她乱七八糟的情绪,却乐观地想,女人嘛,总会过去,除非是更年期,青春,去不复返,情况才会一路坏下去。因此,他也没花太多心力去处理,倒是七号鞋女孩让他有些失落。

他再没碰见她,一个月了,他常有意无意绕到两人初见面的鞋店,制造第四次偶遇,以证明他们有缘分,他要对她说:“有缘分的男女该顺应天理,成为好朋友,不应该在两人中间画国界,尤其在柏林围墙已经倒塌、冷战时期早已结束的今天。”

但老天似乎不造成他的想法,偷偷地将缘分收回去。

还会再见面吗?她真的因为害怕病毒入侵,把自己放在圈圈内?她有没有照他的建议,试着和前男友建立友谊,然后由他来扮演新男友,去刺探对方女友的实力?

她是个好女孩,才见过三次,他仿佛认识她,认识了一辈子,奇怪吧,即使是一起长大的羽秋他都无法谈得那么多、那么深入。

手机响起,来电显示是羽秋。

“我快下班了,你要过来,还是我过去接你?”

他们约好了要去小妹的新居拜访,可丹搬新家都搬了一个多月,他和大哥都还没去参观过。

“今晚我有约会,不能陪你去看小妹,你要自己去吗?”

“当然。”

小妹又欠下一屁股卡债,需要他去施展亲情,他再不出现,电话会接到手软。

“对不起,下回我再跟你一起去,帮我跟小妹道歉。”羽秋说。

“没问题,你们那么熟,她会谅解的。”只要他的支票面额够漂亮,可丹有什么不能谅解?“我从小妹那边回去前,要绕到你约会的地方接你吗?”

“不、不必,只是几个同事,你知道的,她、她们很会玩,一闹起来都要闹到三更半夜。”她支支吾吾。

“好吧,自己注意安全。”

“别担心,我会让家里的司机来接我。”

“那就好,我挂电话了。”他试着当个称职的未婚夫,尽管羽秋常批评他不懂爱情。

拿起西装外套,这个季节不是需要加外套的季节,穿西装纯粹为了某种微分的表徵。

手工西装、手工衬衫,连鞋子也是纯手工订制,他每年飞往英国考察时,都要多待个几天,到这些传统的手工专门店走一趟,让师父量身订作。

普通西装难道就不能穿?有一些几百万块的名牌西装也不错,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奔波?因为啊,男人和女人一样,也想在身上创造惊叹号。

他从没研究过这种行为的背后意义,但七号鞋女孩的说法,让他对于小妹的购物狂行径多了几分体谅。

听说可丹又想重拾音乐,很有趣,小时候他们以为她是音乐天才,妈妈找来无数个名师教她,后来她什么也不是,连音乐大学也没念,哪里知道,二十几岁了,她又受到音乐感召。

所以啊,人生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

***

她错了,在节省一个月,勉强还掉信用卡的部分负债后。

她应继续自立自强、处变不惊、坚定不移的,可是,当她看到这双金色的高跟鞋同时,心底有个声音对她说:瞧,你做得那么好,好女孩值得嘉奖,买一双鞋子犒赏自己吧!

虽然同时,也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冒出头:享受不是债务人可以做的事,哪天你变成债权人时,金色高跟鞋一样会躺在原处等你。

可惜,后面这个声音太小,一下子就被前面的“go、go,心动不如马上行动”给打压。

于是,她买了,然后她很清楚,自己将会死在鞋堆上。

唉,她做错事,做错事的女人应该很沮丧、很疲惫,很想捶打自己的笨脑袋,可是她不想这么做,只想穿着新鞋在光洁的花岗石地板上,走来走去,观赏自己曼妙的双腿。

叩叩叩,听鞋跟敲打在地面的声音多么清澈响亮,瞧它的鞋形多么适合你的脚,你好幸运,天生一双美腿,适合各式各样的高跟鞋。

不对、不对,她不应该这样子催眠自己,她必须励精图治、奋发向上。

转个念头,她振奋精神,对自己说:“这双鞋可以让你到柏克莱吃五十次简餐、坐一个月的计程车上下班、买五百包袋装泡面……天,你真浪费!虽然你不能否认它真的好看到不行,如果穿这双鞋子搭上prada银灰色斜肩洋装去听音乐会的话……”

唉,她的励精图治到后来,又变化方向。

赵咏辛啊赵咏辛,买下鞋子后,你哪还买得起音乐会门票?

不行,她得把那本“与卡债说拜拜”,再拿出来复习、落实,以创造美好的未来。

舍不得脱下鞋子,她拿起书,一面读一面欣赏脚下的金黄色光晕,无预警地,门铃响起。

谁?找丹丹的吧,她没让人知道她住在这里,原因是不想让旁人误解。

你知道的,高级住宅区和时尚美女容易让人作联想。没错,就是和包养之类有关的想像。所以,她没在公司里留下新住址。

她走到大门边,打开,瞬间,门外门里同时响起惊呼声。

“你、你……”

咏辛倒退三步,他那么神,居然能找到这里!?他是神探福尔摩斯投胎转世,或者科学昌明的今日,真的有缘分这回事?

“你、你……”

他和她一样讶异,他的确想和她四度偶遇,他的确踏破铁鞋无觅处,可他没想过,她会出现在可丹的新公寓里。

五秒钟静默之后,两人再次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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