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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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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前,匀悉一袭黑色洋装,直笛里吹奏悲伤乐曲,她的泪水没断过,串串晶莹。www.xiashucom.com

这下子,她成了真正的孤儿,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她的未来由谁照看?她的成就谁来分享?

环住匀悉,霁宇心脏隐隐抽痛,她是温室花,怎堪强风豪雨摧残?

“回去好吗?”揽住她,霁宇轻问。

“回去?”她轻问。

“嗯,回家。”

“那里没有爸爸,怎算家?”匀悉摇头,那么大的房子、那么大的庭园、那么大的空间,爸爸失去踪迹。

“到我家吧,那里有一个爸爸,虽然他不是你的亲生父亲,但我保证,他会疼你,像所有的父亲般。那里还有个秋姨,她慈祥和蔼,她说过,要用宠女儿的方式宠你。”

岳父去世的消息传出,父亲找上他,主动提供协助,他要他把匀悉照顾好,别教她过度心伤。

秋姨更是三不五时打电话,询问匀悉状况,要他注意的事点点项项,可以列满一大张纸,他想,爸和秋姨是打心底喜欢匀悉。

他的意思是……要和她分享家人?可他们的关系,不是一生一世,没有亘久恒古,这事,她不敢或忘。

仰头,她清灵的眼珠写满疑问。

“为什么用这种眼光看我?”

拂开她的刘海,她哭红的双瞳教他心疼,他喜欢她带笑的眼睛,不爱那里染上悲戚。

没错,就是这样一双干净清澈的眸子打败他的骄傲。

喜欢匀悉这种女孩,是本能,不需要学习。扣除她的美丽、扣除她温婉性情、扣除她的聪颖慧黠、扣除她一百个优点之后,她还有一百个缺点教人怜惜。

缺点也能让人怜惜?是的,她的缺点可爱得让人忍不住心惜。

比方,她爱看没营养的爱情小说,情绪又容易被挑动,于是常在他的睡衣间染出斑斑点点痕迹。

脏不脏?脏!

讨不讨人厌?不讨人厌,因他低头,总能看见她含羞带怯的小抱歉。

又比如,她老爱把脚套进他的大皮鞋里,霁宇几次上班找不到鞋穿,不用怀疑,肯定是她穿到庭院里追大乖。

她说她喜欢穿大鞋、喜欢重心不稳时的冒险感觉;他说,爱冒险可以攀登喜玛拉雅山、横渡撒哈拉,再不,到秀姑峦溪泛舟或到六福村坐云霄飞车都行,她怎会选择穿他的大鞋子冒险?

那次对话,他理解,温室生活多么枯燥贫乏。

他是这样子,东一点、西一点,慢慢认识她、喜欢她的,不管缺点优点,总能挑动他的心,让他忍不住违背心意,眼光落下。

他知道匀悉喜欢他,几乎是一见钟情,至于为什么,他找不到原因。谁会在第一次见面,便决定让对方当自己的夫婿?谁会处处将就对方的所欲,毫无条件和原因?

也许她的脑部构造异常,也许她人如其名,小乖、小乖,乖到分不清。反正结论是,他喜欢上她了,有些失控的喜欢.

“你忘记我们的约定?”

约定?关于离婚那个?几百年前的事情了,他有权利忘记,虽然他尚未进入容易罹患老年痴呆症的年龄。

霁宇不想讨论无聊约定,不愿一再提起,这个婚姻以金钱作为地基,甚至他想,直接把那纸无聊的离婚证书毁去。

“我只记得你答应我,要和我搬回家住。”搂住她的肩,他用自己高大的身量为她挡去斜风细雨。

点头,她是个守信人。“我和你回去。”

这天,他带匀悉和大乖回家,把妻子带进自己的生活领域。

她挑衅、讽刺,不断找小事欺负匀悉,匀悉很呕,但她答覆霁宇,要用包容让珩瑛逐步接纳她,她提醒自己,进姜家,要带来幸福和谐,而非喧闹与战争。

于是在匀悉的容忍退让下,平安地度过第一个星期。

凉风徐徐,进入秋寒时期,蝉鸣声渐息,热闹夏季在新生命诞生后逐渐隐去。

“你整天在家做了什么?”

父亲去世,匀悉不再进公司,她决定明年复学,这段期间先在家当闲人。

霁宇拍拍脚边的大乖,说也怪,它和它的女主人一样,对他一见钟情,每天他回家,大乖总是又叫又跳,高兴得像他才是养它多年的主人。

霁宇的父亲身体好转,回亿达上班,稍稍分担了霁宇的工作量,现在他只需留在鼎钧,不必两头跑。

“我帮秋姨做派、上街买了一条围裙,还读完艺妓回忆录,很大一本呢!”

他坐下,将她拉到膝盖间,拥住她小小的纤腰,纳入怀中。

“看小说有没有哭?”顶住她的额,他问。

“有……”马上,她摇头。“只一点点。”

“我不在家,谁的睡衣给你擦眼泪?”他分明嘲笑人。

匀悉眼光飘了两圈,最后飘回他脸颊。“姜先生,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种名为卫生纸的发明?”

“比我的睡衣好用?”他取笑人,不遗余力。

“还不错。”

她暗地承认,染上体温的睡衣,擦起来更舒服些,当然,更舒服的是他的大手,他会适时地在她的背上轻拍几下,安慰她被男女主角挑起的悲情。

“我还去了妈妈的温室,那里被照顾得很好,各色玫瑰绽放,红的、粉的、白的、紫的、黄的,大大小小、万紫千红,教人叹为观止。”

“里边有一百三十七个品种,是父亲四处搜罗的。”父亲用玫瑰写下他与母亲的爱情,将来呢,他会用什么东西为匀悉记录爱情?

浅浅的细吻落入她的发际,他愿意给她比玫瑰更多的爱情。

“妈妈喜爱玫瑰?”

匀悉偏头望他,松下的乌丝垂在右手边,像极拍广告的美发名星,霁宇抓起她长发编起辫子,他没做过这种事,技术欠佳。

“妈妈说玫瑰代表爱情,她用了一辈子追逐爱情。”

“能全心全意追逐爱情的女人是幸福的。”匀悉回话。

如果他允许,她愿意追逐他的爱情、追逐他的心,只不过……她明白爱情不是强求下的成品,它必须心甘情愿,不带半点勉强成分——她没忘记,他有一个知心女友。

她试过自我说服,说服女朋友只是他的搪塞词汇,从不存在;她盘算,霁宇是个负责任男性,也许他肯放弃过往,将就她和婚姻:她也幻想过,几个月过去,女孩决定放弃霁宇,寻觅另一段爱情。

匀悉不断鼓吹自己往好的方向想,只是悲观的她,常常不自觉地想起那日的谈判,想起承诺与约定。

“珩瑛有没有为难你?”

为难?用水管喷得她一身湿,算不算为难?绊她跌倒,算不算为难?骗她喝浓盐水,算不算为难?

如果那些统统不算,那么把她的洋装剪成碎片,诬赖她把未上桌的烤鸡拿去喂大乖,把管家反锁在厕所,直指匀悉是凶手,一定就是为难了吧!

带点僵硬地,她摇头。

“她欺负你了。”不是疑问语气,是笃定的直述句。

“没有。”

珩瑛没欺负她,她不过成功地让姜家下人认定蒋匀悉是娇生惯养的恶质千金。

“别说谎,你是小乖,不是小坏,说谎骗人不在你的能力内。”他捏捏她的鼻子,想说谎?她还早得很。

“她年纪小,还学不来和陌生人相处。”她找借口替珩瑛开脱。

“她的年纪和你一样大,认真计算,她还比你大两个月。”霁宇反驳,相处二十年,他怎不明白珩瑛被宠上天?唉,真正罪魁祸首是他,不是别人。

“她是独生女嘛!”被欺无所谓,只要霁宇站在她这边、理解她。

“我不晓得你有兄弟姊妹。”

他莞尔,果然是小乖,乖到被欺负还不懂反抗。

“从小,珩瑛身体不好,我们对她哄著、溺著,没想到养成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情。国中毕业后,她不到学校上课,只好请家教来替她补习,很多老师都被她气跑了,就是秋姨刚嫁到家里时,也被她整得七晕八素,她是个非常难搞的小女生。”

握住她的手,他喜欢匀悉的手在他掌心中,喜欢那种柔润滑顺的感觉,像掬起一把鲜嫩玫瑰。

“珩瑛生病?”匀悉问。

“她的心脏不好,必须开刀,我们想尽量拖延,拖到她年纪大点再动手术,毕竟心脏手术的危险率很高。”

是这样……难怪大家都不敢违逆她的意思。“我该多体贴她一点。”

“希望你的温柔能收服她的任性。”

柔能克刚,滴水能穿石,霁宇但愿珩瑛能受匀悉的影响,潜移默化。

“别担心,珩瑛早晚要长大。”匀悉说得信心。

“有件事,几次想提,一转眼就忘记了.”霁宇勾起她的下巴,正视她的眼睛,她干净清透的眼神常能教人心安。

“什么事?”

“有次珩瑛住院,我在医院里遇见一个身穿水蓝色洋装的小女孩,当时她哭得很伤心,站在医院的花圃中间吹长笛。那天,我看见你在岳父岳母坟前吹长笛,让我联想到她,她和你一样……”

匀悉轻咬唇,闪闪的瞳孔里有著黑亮亮的兴奋。他想起来了?想起他们第一次邂逅,想起他说过的天使羽翼了……

“怎么啦?这样看我?难道……”霁宇话未说完,视线已接触到匀悉从颈间拉出来的项炼。

是玉蜻蜒!他不敢置信,匀悉是那个哭得满脸泪水的女孩!?是巧合吗?那么高度的巧合?十年前碰见她,十年后再度相遇?

匀悉抓起他的手,把玉坠子摆入他掌心,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份记忆,她从未忘记。

“我们结婚,不是巧合。”几个字,她开敔话头。

“什么意思?”霁宇不懂。

“你给我玉蜻蜓,我想了你十年,你说妈妈是上帝最喜欢的女生,所以聘她上天堂,当个赐福万物的天使。你要我擦干眼泪,说妈妈见过上帝,领了双雪白翅膀后,马上要飞回人间,若是看见我的眼泪,会不舍心疼。我记住你每句话、记得你每分表情,然后,我们重逢,在两人都无能为力的场景里。”

“当时,你就认出我?”皱眉,他怀疑。

“是的。”她说得笃定。

“怎么可能?十年问,我们都有很大的改变。”

匀悉笑笑,拉来他的左手,抚上他腕间的眉形月疤痕,“我认出它。”

低头,霁宇看自己的腕伤,很久了,他不愿回想那段过往……他没想到,竟是他不乐意碰触的旧疤痕,造就今日的他们。

“知道我在心里怎么称呼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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