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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无极服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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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经过三座村庄,怪的是每座村,似乎都很少有人在外活动,每座村都有几个人出面盘问,所回答的话几乎众口一词。www.maxreader.net

有关去向,回答也是相同的,都说这条路通向赵州。

至于赵州还有多少里程,村民的回答也是一致的,说出肯定的里程,口说没多远,就在前面。

就在前面,似乎这“前面”永无穷尽,走了一里又一里,再碰上人询问,结果仍然是就在“前面”。

其间碰上一个在麦地旁巡视的老村夫,这位老村夫的回答更令人失望,虽则所答的话与众不同。

回答是:客官,不要问路有多远,往前走,自然会走到的,问不问知不知都得走,何必问?

老天爷似乎也在作怪,近午时分便满天阴沉,似有风雨欲来的变化,幸好不曾下雨,想从阳光辨时刻和方向,并非易事。

前面又出现一座小村庄,从高出树梢的屋脊估计,仅有十余户人家,名符其实的小村。

村口在路旁,外围的枣林。两个朴实的中年村夫,与一位老大娘,似乎在村口的枣树下话家常,全用好奇的目光,目迎渐来渐远的陌生人。

曹世奇有礼貌地下马,牵着坐骑走近。

“小可要到赵州。”他欠身笑吟吟行礼表示礼貌,“打扰大叔大婶,请问贵地是什么地方?到赵州还有多远?”

村口没看到村童玩耍,村内也静悄悄不见有人走动。

“客官顺路走,错不了。”一位村夫也笑容满面,态度诚恳和气,“这里叫河西村。过了前面的白杨坡,赶几步就可以到赵州城了,快啦!”

前面两里左右,有一处不能算坡的稍高坡地,生长着数株大白杨,远在数里外也可看到。

“有多少里呀?大叔。”他追问。

“快了,快了,几里路。”村夫好心地说,“客官,没有人会把里数当真,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你只要顺路下去,早晚一定会到达地头的。”

又是妙答,意思仍然是赵州就在前面。

他的目光,扫过那位老大娘的脸色。

老大娘似乎上了年纪,不理会陌生人,打交道是男人的事,女人通常只在熟悉的的面前唠叨。

他终于心中一动,疑云大起。目光回到打交道的村夫身上,扫过村夫的双脚。

“对,不管路有多远,只要有耐心,早晚一定会到达地头的。”他扳鞍上马,“好在我不急,何时可抵赵州我不介意。谢啦!诸位。”

蹄声得得,健马驰上村道,一抖缰,健马反而走上回头路。

三个村夫妇大惑,有点失措。

“他怎么往回走?”打交道的村夫脱口自问。

“大有蹊跷。”老大娘那双仍然年轻的明亮老眼,有光芒闪动,“是不是你话太多,露了马脚?所以他往回走,有点不妙。”

“快发讯号。”另一名村夫撒腿往村内飞奔,“通知前面的人准备应变。”

“真糟,这混蛋一定看出什么了。”打交道的村夫大感焦急,“天知道他在弄什么玄虚?人都在前面等他,他却反而后面走,章法一乱,咱们麻烦大了。”

村西南角的一根高耸旗杆上,升起了红白旗。不同的红与白上下颠倒悬挂。

信差的健马从后村驰出,以最大的速度飞奔。

远出两三里外的曹世奇,策马藏身在林缘,留意村中的动静,也隐约看到有人马奔驰的形影。他有点恍然,油然兴起强烈的戒心。

他记得来路约五里左右,有一条小径向东岔出。

反正目下这条路一定有是非,改向东走错不了,就算通向海角天涯,他也不介意。

一阵好赶,沿途不再接近村落,反正选最宽大的路走,不走向西的路,任由所之,不再问路,不管前途如何,不先定目的地,所以他不是漏网之鱼,而是优哉游哉走一步算一步的无忧无虑浪人。

一个时辰后,前面出现一座城池的形影。

坐骑快要脱力啦!非歇息不可了,而且天色不早,没有日光,看不到晚霞,反正天色渐暗,很可能是入暮时分,正是未晚先投宿的时光。

一条大道突然出现在眼前,牵了坐骑,进入大道,举目向西南眺望,两里外那座城呈现眼前。

大道上行人不多,一看便知不是南北大官道。

迎面驶来一辆骡车,是那种运货的双骡敞车,没有驾驶座,由骡子引领的短程运货车。

“大叔,这里是什么城?”他靠近骡车含笑问。

“无极县城。”老骡夫说,“客官想必是从深泽安平一带来的,正好赶上宿头。”

“无极县?没听说过。”他一怔,到了什么地方啦?他从没在偏僻的城市往来,无此必要,“小可从新捞县来,迷了路。”

“新捞(乐)?客官你走了六十里,该从西面那条路来,难怪迷路啦!跑错了路嘛!”

“原来我走了半天的冤枉路,大叔,那么这里到真定府城并不远啦?”他恍然,真的白跑了一天一夜冤枉路。

“不远不远,城西有大道,七十里。”

“真是碰上了转磨鬼,在这一带几十里田野转圈子。”他摇头苦笑,“城里可有官兵驻扎?”

“这里是古中山国地境,从来就不驻兵。”

“谢谢大叔指引。”他欣然道谢。

没有兵驻扎,他就不怕三郡主出动官兵对付他,真定府城有兵,还在七十里外,他大为放心。

无极县城虽然地不当要道,是位于大平原农业区,因此人口多,城比大官道沿途任何一座县城大,比新乐几乎大了一倍,也多了一座城门。

城不当要道,平实朴素民风淳厚,没有教坊赌场一类声色犬马活动,江湖行业在这里生不了根,也很少有江湖龙蛇往来。

但由于民风保守纯朴,没见过世面,风气保守闭塞,宿命论根深蒂固,大多数百姓乐天知命,任由老天爷安排,迷信也就特别深。结果,土霸也比别的城市多。不但土霸多,拜各种神的人也多。神有好有坏,正神与妖神都各拥有可观的信徒。正式的寺庙信徒反而少,寺庙有道的出家人也如凤毛麟角。

小寺庙全部拆毁,只许大庙有人住持。结果信徒们只好在家中求神拜佛,也逐渐秘密聚会拜各种不知名或知名的神、鬼、巫……。

县城与四乡,这几年拜各种神的秘坛,如雨后春笋般扩建,愚夫愚妇趋之若鹜。

背后的主持人,是地方的土霸。出面主持的人,是一群身分如谜的男女。这些男女出没无常,以各种神仙或神使面目出现,法术无边,神出鬼没。

反正某一处法坛聚会,他们就会兴云驾雾从天而降,信徒们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神是鬼。

这种秘密神坛一旦发生严重的天灾人祸,便会爆发出惊天动地的暴乱浪潮。

四年前山东的佛母唐赛儿兴兵造反,就是这种神坛爆发出来的惊天动地的力量。

大明皇朝的建国,其实也是拜这种神坛之赐。

无极县城表面和平安详,骨子里暗潮汹涌。

土霸与神棍相结合,便成为一股非常具有危险性的潜在恶势力。

南苏堡的土霸乾坤一鞭李坤堡主,具有号召三府各州县土霸的潜势力,与无极县近邻,无极的土霸当然尊奉他的旗号:红白两旗。

南苏堡的消息,比曹世奇早传到大半天。

老太婆和顽童,都是最管用、最有效率的眼线,形成一张巨大的监视网。

曹世奇毫无所知,不知道已经踏入一座充满了敌意的城市。

没有人会花时间注意一个老太婆,尤其是这个老太婆穿得褴褛,骑的小草驴也不起眼,在乡村的大道中往来,各村落的人懒得理会。

幻剑飞仙扮老穷缝婆十分成功,夜间一口气宰了九个断路的人。

白天头上戴了一顶遮阳帽,有效地遮盖住用白粉撒在头上的伪装白发,也遮住了戴了人皮面具的大半个面孔。

消息中所要捉拿的人,也没有一个老太婆在内。

她也是一个不急於赶路的人,不必冒险在大官道上行走,尤其是大白天,她的伪装决难瞒得了众多负责盘诘搜索人的耳目。

她也走了乡村大道,小驴慢吞吞载着她向南行。

在江湖仗剑行道的女人,警觉心比男人高明得多,虽则沿途她不会与各村落的人打交道,但从各村落外表所呈现的冷清而又紧张的气氛中,已看出警兆,却不知这些警兆是否冲她而产生的。

她也不认识路,也不知道身在何处,反正见路即走,避免转向北面就不会有问题。

前面出现一座小草亭,是往来各乡村的村民们暂时歇脚的地方。

亭侧的树下拴了四匹坐骑,四个村夫在亭中歇息,不时向西北方向眺望,似有所待。

原来是一条三岔路,西背另一条小径在草亭会合。

四村夫看到她了,仅瞥了两眼便不再向她注目。

她一眼便看出村夫的衣内,藏有匕首一类短兵刃,鞍旁的鞍袋内,藏有刀剑一类利器。

在亭栏拴住小驴,隔着亭栏向四挥手表示善意。

“你们的坐骑真不错,枣骝。”她用变嗓说话,真神似一个上了年纪,中气不足的老太婆,“有钱的大户人家,才养得起坐骑,乡村里都是役用马,不能当坐骑。你们是哪一家大爷的人。”

“多嘴!”一名中年村夫瞪了她一眼,“你管咱们是那一家的人?我们是等人的,等从那条路来的贵宾,你最好赶快离开。”

“贵宾?你们大户人家的贵宾,一定特别尊贵了,怎么能在路上等?少骗他,你这少年人不老实,骗我这个老太婆,会遭天打雷劈的。”她半真半假眯着老眼,怪腔怪调的嘲弄的口吻令人发噱。

即使她不眯着眼,对方也看不到她眼中的光芒,遮阳帽已掩盖住她的面孔,只能看到布满皱纹的下颏。

“唷!你这个穷婆子,知道什么人可以叫贵宾?别马不知脸长找挨骂了。”村夫也出言讽刺。

“你也打肿脸充胖子自以为攀上贵宾,不是吗?”她继续试探,“贵宾是天上来的呢,还是皇城来的?”

“差不多,反正是金枝玉叶。”村夫信口说。

“我知道了,山东来的郡主。”

“咦?你这老婆子居然知道?”村夫吃了一惊脸色一变。

“我老婆子当然知道。”

“你……”

“我是那位三郡主的死对头……”

好快,声出人已跳入亭中,四个村夫只看到有物闪动,还来不及分辨是人是鬼,打击已雷霆似的光临,任何反应也来不及自救了。

四个人站在一起,都是仅会一些花拳绣腿,有几斤蛮力的村中泼赖,哪禁得起超绝高手的骤然袭击,快速的打击记记致命,根本不知道如何被击中的。

处理善后也快,片刻后,三具颈骨已断的死尸被拖入林中掩藏,四匹马弄断缰绳马辔,反手抽了一鞭赶入田野,灭迹的手法简单迅速。

带走了一个活口,离开道路。

四个村夫都是南苏堡的人,乾坤一剑李坤堡主的帮闲打手。

老太婆比曹世奇早一个时辰进入无极县城,在小街尽头一家贫户借宿,她的身份不配住在客栈,须用最少的钱照料自己和草驴,所以毫不引人注意。

曹世奇是大摇大摆进城住店的,并没隐瞒身分。

在古老偏僻的城镇,一个陌生的外地人,决难隐行踪,不可能获得隐密生存藏匿的空间。

他在城东大街的博陵老店投宿,天罗地网立即有效地收紧了。

店伙和仆妇,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传来的消息说他是一个极具危险性的人,因此没没有人敢妄动,监视的人手急剧增加,等候机会擒人。

博陵老店的所谓上房,其实是简陋的单间客房而已,没有内外间,洗漱都得使用公用的水井和厕所。房内仅一订一桌,别无长物,一天的住宿费不足一百文制钱,小城镇能有单间住宿,已经是上等旅舍了。

他就是上等旅客,黄昏时光在城中的大街走了一趟,略为了解当地环境,在食店晚膳,这才返店洗漱歇息,没发生任何意外。

这里距府城还在七十里外,他不需担心三郡主带了真定卫的官兵来对付他,太远了。

唯一令他不安的事,是沿途问路所发生的情况可疑。

那些人骗他说赵州就在不远处,事实上赵州还远在数百里外,中间隔着无极、亳城、栾城三县,这些人骗他目的何在?那些从村后离去的快马表示什么意义?

如果他不见机早绕道走,按那些人的指示,由原路一直下去,毫无疑问将糊糊涂涂,一头钻进真定府,落入三郡主的掌心。

掌灯时分,他要店伙沏来一壶茶。菜油灯的光度有限,点了两盏依然显得幽暗。

再次仔细检查门窗,安置了一些小巧的防险器物,这才放心地在灯下品茗。

回想在大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变故,他觉得这些官方的狗屁事,把他和一剑三奇这一类江湖人士牵扯在内,实在无此必要,毫无理由。

罗百户那些人,是与三郡主敌对的一方。

那些向三郡主挑战的大群刀客,似乎又不是罗百户的人。各方面关系错综复杂,委实让那些拒绝与官方沾上的单纯江湖人,避之唯恐不及,怎敢挺身而出受任何一方利用?没有把江湖人列为仇敌的必要呀!

理不出头绪,他懒得深入探究,把烦恼的事丢开,思量南返后的打算。

这次他到京都,原因是受到朋友的委托,护送应开府(南京)两家富户的亲友赴京省亲,不用再送回原籍,顺利地将人平安送抵京师,没想到回程刚出都门不远,便碰上了这种犯忌的倒楣事。

回南京之后,他打算歇息一段时日,前往石臼湖向师父请安,乘机参修大乘。

“如果我向师父说,又碰上了十年前,在燕子矶逼游客跳河的小龙女,再次生死相见,师父会怎么说?佛家的所谓因果或因缘?”他暗自言自语。

他的恩师年轻时,是宋国公大将军冯胜麾下的悍将,下河西深入番邦攻无不克的先锋骠骑将军。

洪武二十八年,大将军冯胜被朱皇帝无无缘无故杀掉之后,便假死逃世披发入山,把姓名都忘了,取道号为绝尘丹士。

这位丹士其实绝不了尘,把曹世奇带上黄山修炼,那时,曹世奇还不满五岁。

丹士的家在石臼湖畔,黄山只是修炼的丹房所在地,尘缘未断,经常往来。曹世奇家在南京,他一夜间便可抵奔石臼湖。

丹士年已八十开外,毕竟曾经是开国的名将之一,对朱家皇朝仍有一分情义,虽朱元璋刻薄寡恩,几乎屠尽所有的开国功臣。要不,汉王的女儿与儿子,在燕子矶残害游客,不被他师徒俩打下燕子矶才怪。

丹士十年前不许他杀掉造孽的龙子龙女,所以这欠他也轻易地放过三郡主,虽则这个龙女实在该杀。思路一变,他突然以平常人的目光,来看这位龙女朱三小姐,以男人看女人的心态看这位三郡主。

“这残忍的小妖怪,是愈来愈漂亮了。”他心说,脸上不自觉地流露笑意。

在南京,汉王的九子三女,是南京的太岁瘟神,上起王亲国戚,下迄贩夫走卒百姓小民,没有人不怕他们的,碰上了宁可绕道而走。

汉王本人,就敢在皇城大街公然打死他不喜欢的文武官员,普通百姓死了更是活该。

朱家的男人,似乎个个相貌狰狞,女的却一个比一个美丽出色。

汉王是永乐大帝的次子,身高八尺狰狞如守山门的金刚。

当年血战汉对面的浦子口,以及进攻金川门,所经处波开浪裂,建文帝的官兵像是小妖魔碰上了天神,没有人敢和他交锋接斗。

他的老哥洪熙皇帝,十年前还是太子,长得矮矮胖胖,走几步都要人扶,真像一头过肥的猪,望之不像人君的料。所以他宰了老哥取而代之,认为他才是天生神武,是做皇帝的料。

他的九个儿子,也一个比一个狰狞、凶猛、残暴。那位老六朱瞻坪,目下的东齐王,更是奇丑如夜叉,喜欢将拂逆他的人凌辱至死以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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