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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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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嘴!”他大声叱喝:“江湖朋友没有呈名帖的习惯,客人来了亮名号就够礼数了。”门楼上的大汉一怔,向同伴附耳交代了几句话。“喂!你真是逍遥公子?”门楼上的大汉大声问。“如假包换。”他拍拍胸膛:“名真号实,真定城认识我逍遥公子的人多得很。”

“这……朱姑娘朱黛呢?”

“她回家了。”

“什么?回家?”

“对,回家,她不管这里的事了。”

“你等一等,在下派人进去禀报。”

“谢谢。”

片刻,敞开的庄门踱出五个威风八面的男女。

“在下前庄管事辛杰。”为首的魁梧大汉狞笑着抱拳行礼:“奉命迎客。”

“不敢当管事礼遇,来得鲁莽请辛兄海涵。”

“好说好说。乔公子胆子够大吗?”

“大概够大。敢来霸王庄的人,胆子不大行吗?”

“很好很好,请乔公子进庄。”

“辛管事请。”他客气地伸手请对方领路。

“在下领路。”

五个人像是押人犯,神气地拥簇着他向庄内走。

前庄广阔,有校场,有箭道,有马术场,车棚……真够霸王气概。庄中走动的人,皆停下来好奇地向来客注视,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似乎对他赤手空拳独闯霸王庄的胆气,又惊讶又愤怒同时颇为钦佩激赏。

主人居然破例,大开中门迎客,而且亲率重要执事人员,与及有关的宾客,在阶上恭迎,这是一个后生晚辈的殊荣。

霸王辛大风的确像霸王,也有霸王气概,铁塔似的雄伟身材,泛金的虬须戟立,铜铃眼精光如炬,一双巨手真有千斤力道。

客套毕,主人为客人引见,大厅堂足有廿人以上,但庄中的执事人员行礼觑见后即行退去,只剩下有关的几个人陪客。

宾客留下来的有四位,一男三女。

行尸钱遂仍是那晚现身时的怪打扮:乱发披肩,青袍外系草绳,不伦不类,苍灰色的脸膛,真像死人面孔,山羊眼白多黑少不带表情,茫然直视时像翻白眼的死尸,行尸的绰号不是白叫的。似乎,身上还散放出腐尸的臭味,真令人受不了。

炼魂孟婆倒是清清爽爽、神态雍容的老太婆,依稀可以看到昔日年轻时的风华,难怪年轻时号称凌波仙子,是鄱阳湖附近尽人皆知的大美人。

炼魂孟婆的大弟子许菡,正是在三官庙大显雌威的绝色女郎。

行尸的随从钱森,是个脸色苍白,三角眼不时闪烁着冷森森的光芒,带有几分鬼气的中年人,侍立在行尸身旁不言不动,像个死人。

“乔公子,你把咱们真定府搞得乌烟瘴气,够狂的了。”霸王辛打开话匣子,声音大得似乎屋瓦地在震动:“是不是也想在我霸王庄也捣捣乱?”

“晚辈怎敢?”他笑笑:“不是晚辈狂妄地在贵府捣乱,而是途经贵地,一落店就有不少人陆续打上门来。店东主五路财神是前辈的乡亲,他可以证明晚辈的一切举动皆是正当的防卫。”

“当然我的消息也相当灵通,城里的事瞒不了我。你不惹我,我不管你的事。现在,你找钱老哥找上门来……”

“前辈一定知道,是钱前辈孟前辈邀晚辈来的。”他抢着说:“情势不由人,假使惊扰贵庄草木,那也是不得已的事,前辈请见谅。”

“小辈,敝师妹真走了?”行尸刺耳的怪嗓音,令人入耳便感到汗毛直竖。

“是的,她走了。”

“这是说,你已经知道一切了?”

“是的。”

“那你为何还要来?”

“不得不来。”

“为何?”

“晚辈与张姑娘小有交情,特来请前辈高抬贵手。”

“可恶!你分明是有意前来示威的。老夫曾经警告过你,别让老夫有再找你的理由,没想到你竟然找到我头上来了,你以为你不怕二君一王,就敢在老夫太岁头上动土?哼!

你不该来。”

“我已经来了。”他不再示弱:“事实上,前辈师兄妹的密谋,就不够光明,更不合道义,缺乏前辈的风范,也缺乏成名人物的豪气和担当。”

“你……”

“钱前辈,你不要火爆地乱吼乱叫。”他沉声说:“你警告我,并不表示我必须怕你,事实上你知道我一点也不介意你的警告,甚且对我有五七分顾忌……”

“什么?你这厮……”行尸激怒地拍案而起。

“嗓门大没有用,大嗓门的人通常是理亏的一方。”他不在乎行尸的暴怒:“如果你真认为吃定了我,根本用不着伙同师妹密谋计算我,只须半夜三更冲进我的客房,把我打成死尸岂不省事?”

“老夫希望能与你合作……”

“我从不与任何人合作,不受任何人摆布,这就是我逍遥公子绰号的由来,你少费心。”

“你好大的胆子。”

“人的胆子大小都差不多,胆子的功能只管消化。只要我认为必须做的事,我就会尽力去做,一切凶险恶运吓不倒我。”

“你想怎样?”行尸口气一软。

“把张姑娘给我带走,我谢谢你,但我并不欠你什么,因为张姑娘是我的朋友,你不该掳劫我的朋友。”

“如果我不给呢?”

“我要求主人辛前辈作证,与你公平决斗定是非。你死,我带人走;我死,你怎么处理张姑娘悉从尊便。”

“你凭什么?”

“凭一身所学;凭一股义气;凭闯荡江湖所获的经练与胆识;凭我逍遥公子大丈夫有为有所不为的处世宗旨,即使刀山剑海我也敢闯。”他推案而起:“钱前辈,你我都是邪魔外道,对讲理毫无兴趣,唯一的理是强者有理,所以咱们不必浪费口舌。现在,晚辈恭请主人辛前辈公证,以决斗判定曲直。”

“小子,你好狂。”霸王辛摇头苦笑。

“狂者进取。辛前辈,年轻人狂不是什么坏德性。”

“你没将天下三尸放在眼下。”

“不然,如无绝对必要,晚辈一定极力避免接近成名的高手名宿论是非,那会活得长久些。”

“我要试试你的所学,才能决定是否该充任证人,以免对你不公平,因为你是晚辈。”

“前辈如何试?”

“试你的内功火候。钱老哥的僵尸功火候精纯,苦练数十年已臻化境。你如果内功差劲,就让你用刀剑砍他,也伤不了他半根汗毛,我何必充任让你送死的证人?”霸王辛诚恳地说:“我可不愿让江湖朋友骂我混蛋。如果你不配决斗,由于你的无礼,你必须郑重道歉,便可平安地离开我大辛庄。在你离庄十里之前,你是安全的,钱老哥不会在敝庄十里之内追杀你。”

“前辈认为他的僵尸功已修至化境了。”

“不错,没有宝刀宝剑以内力御使,休想伤他一毫一发,千斤巨锤连续撞击,马步不动分毫。”

“事关前辈的声誉,前辈须任公证,不能试的,何不让钱前辈一试?”

“你有什么好主意?”

“晚辈的掌,按在他所指定的任何部位,由前辈作证叫五十数,数尽而晚辈撼动不了他的僵尸功,算晚辈修为欠精,当堂叩拜求恕,如何?”

霸王辛注视着行尸,用目光征询行尸的意见。

行尸心中恨极,那有这种愚蠢试法的?分明自恃了得,没把僵尸功放在眼下。

“我接受,辛老哥。”行尸恨恨地说。

“好,请诸位移玉练功房。”

练功房是霸王辛主人的私室,今天算是破天荒让外人进入。房占地相当广,设有各种内外功锻炼的器械。

在主人的安排下,逍遥公子与行尸,在房中央的两个蒲团上相对八尺坐定。

手,是功力凝聚的焦点,这是行尸指定的部位。

行尸将右掌平伸,冷冷一笑,吸口气功行百脉,全身肌肉迅速地收缩、抽搐、变冷。

逍遥公子也伸右掌,向下一按,按合对方的掌心,双掌猛地牢牢吸住了。

该说是扣住了。这是说:结果将只有一个。

“开始行功。”霸王辛坐在侧方的蒲团上下令。

“气上重楼,准备催动先天真气。”指示继续下达。

“一周天,预备!”第三次指示略为拖长些。

“开始……一……二……”

霸王辛的叫数声缓慢有节,声震耳膜。

行尸的身躯,已经完全僵硬了,只有一双怪眼在眨动,证明仍然是个活人而已,肌肤变成了铁灰色。

逍遥公子脸色红润,片刻间逐渐转变成奇怪的银灰色,全身的肌肉有节拍地收缩、松弛。

“十九、二十、廿一……”

他的头脸,出现一阵阵蒸气形成的轻雾。他的手臂肌肉,可让人看出其中的变化,收缩与松弛的节拍加快,形成自臂传至指尖的诡异波动,像波浪,家涟漪,一波波一圈圈向指尖传,速度愈来愈快。

行尸全身开始抽动,不再发僵,脸上的肌肉呈现颤动,立即出现汗影。手掌五指紧扣,由铁灰色渐渐转变成苍白,最后变成紫黑色。

“廿三,甘四……”

紫黑色的手指,慢慢松弛了。

“廿五、廿六……”

“住手!”坐在不远处的炼魂孟婆尖叫,一蹦而起。

霸王辛一怔,停止叫数。其实,他已经看出不对了。

行尸全身在颤抖,冷汗如雨,可怕的口愈张愈大,死鱼眼睛珠不断上翻。

逍遥公子像裹在云雾里,脸部已变成金红色,肌肤的连绵波动,如阵阵加紧的浪涛。

“嗄……”行尸开始张开大嘴吸气,发出可怕的怪声,似乎无法将气吸入肺部,喉管有异物卡住了。

生死交关,谁也无法主动住手。

炼魂孟婆一跃而至,鸟爪似的手伸出了。

“孟婆,不可!”霸王辛跳起来沉声叫。

逍遥公子的嘴角,噙着一丝冷笑,冷电炽盛的虎目,利镞似的狠盯着炼魂孟婆。

炼魂孟婆打一冷战,骇然收手后退。她并非被霸王辛的话所惊,而是被逍遥公子的冷笑吓住了。

逍遥公子仍有余劲,甚至有攻击第二人的劲道,她如果出手相助,恐怕先死的人是她而不是行尸,而行尸也必定会死的。

她退,行尸的随从钱森,却不顾一切突然飞扑而来,双爪闪电似的抓向逍遥公子的顶门。

太快了,霸王辛和炼魂孟婆皆来不及阻止。

这是最犯忌的事,主人霸王辛的脸面往何处放?

“糟!”霸王辛吼叫。

蓬一声气爆,逍遥公子身外的轻雾向外涌散。

钱森的变爪十指齐折,身躯倒翻飞而起,发出一声厉叫,飞掼出三丈外,跌昏了。

“你胜了,小老弟,收劲。”霸王辛嗄声叫,像是大病初愈的人,先前霸王般的气概,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似乎输的是他而不是行尸。

逍遥公子手一松,整衣而起。

“我在庄外等人。”他的话坚定、有力、平稳:“等不到人,我会进来。辛前辈,打扰贵庄,多有得罪,前辈海涵,告辞。”

行尸躺倒在地,全身在战抖。

天色不早,官道上车马络绎于途。

逍遥公子缓步返城,五里亭在望。

张蕙芳畏畏缩缩地跟在他身后,家一头垂头丧气的病小狗。

“你最好和我并肩走。”他温和地笑说:“别让人说我虐待你这小童养媳。挺起胸膛来,些小挫败算得了什么?老孟婆善用迷魂毒物,她横行天下傲啸江湖,你还没出世呢,栽在她手中并不丢人。”

“我……我不希望亏欠你什么。”小姑娘期期艾艾地说,不理会他的打趣:“你说吧!我该怎么补偿你?如果可能,我会尽量办到。”

“咦!张姑娘,我说过要你补偿吗?”

“你救了我是事实。”

“你并不亏欠我什么。”他有点生气:“救你也是偶然的事,我是去救我的侍女小孤的。”

“我仍然欠你这份情。不管怎么欠,怎么偿,你我之间的情势,并不因而改变。”

张蕙芳铁青着脸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那一千五百两银子也被那老虔婆取走了,我不会还我……或者把我的命来补偿你,所以你即使有要求,我恐怕很难办得到,不过我会尽力。”

“你做事好像相当固执,斤斤计较……”

“我就是这种人。”小姑娘抢着说:“恩怨分明。轻生重义。”

“好,就算你很有人味,不像是邪道的人。”他突然对这位行径怪异的小姑娘产生好感:“你说过你我之间的情势。”

“是的,除非你放弃不利颜知县的行动,我……我会尽一切所能来阻止你,甚至……

甚至……”

“杀死我?”

“是的。”小姑娘痛苦地说,以手掩面激动得身躯颤抖。

“老天爷,你与阎知县的事,到底……”

“我……我不能说。”

“好个固执的小丫头。”他摇头苦笑:“我不勉强你,但我还不想放弃阎知县的事。

目下情势对我不利,为了小孤,我很可能接受别人的挟持,那就势必积极对付阎知县,你我将无可避免地各走极端了。”

“我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但……”

“别说了,我们这种人只知利害,不管其他。总之,对你,我觉得你有点与众不同,不论你要做什么,怎么做,我都不怪你。唔!你自己走吧!”

“乔爷,你……”

“找我的人来了,与你无关。”

五里亭中,踱出神色庄严的金笔秀士敖世纶,三个村夫打扮的中年人,各挟了一个长布卷。

正邪之间,界限分明,即使双方过去无仇无怨,见面时仍然互相排斥,办起事来更是各怀成见,积不相容,甚至毫无理由地仇视。

金笔秀士是当今的侠义道英雄中,具有代表性的风云人物。张姑娘的兄长黑衫客张兴隆,则是邪道的佼佼者,她认得金笔秀士,以为金笔秀士不知道她的来历底细。

姑娘不走了,悄然退至一旁。

逍遥公子是非正非邪的江湖遨游者,也是偶或管闲事的半黑半邪浪人,与姑娘聊可算是同道或同类。

她心中一动,要看逍遥公子如何与侠义英雄了断。金笔秀士在客店与逍遥公子有过冲突,曾经交过手的事,她曾经打听得一清二楚,大白天,这位侠义英雄的做法又怎样?

不会是四打一吧?

金笔秀士是个性豪爽,干脆俐落的人,做事不喜欢拖泥带水;才气纵横的年轻人,大多数具有这种性格。

四个人拦住去路,态度并不穷凶极恶。金笔秀士瞥了避至路旁的张姑娘一眼,剑眉深锁,眼中有困惑的神情流露,向三同伴用眼色交换意见。

“在下是专诚偕朋友来等你的。”金笔秀土首先与逍遥公子打交道。

“我看就是这么一回事,没错,你是特地来等候我的。”逍遥公子笑容可掏,似乎毫不介意那晚的冲突:“我的行踪守不了秘,动一动就有一大堆的人跟踪。老天爷!好像我已经成为你争我夺的财神菩萨了。”

“乔兄,你真的不放弃吗?”金笔秀士笑不出来,神色渐冷。

“我从不放弃任何东西,所以我逍遥自在。”

“好,在下只好有一步走一步了。”

“敖兄,路多得很呢,到处都可以走,随你高兴爱走多少步就走多少步,犯不着走极端,是吗?”

金笔秀士懒得去思索他话中的含义,不想听弦外之音,伸手替同伴引见。

“兄弟的三位朋友。”金笔秀士逐一引见:“孔儿、曹兄、华兄……”

“在下听说过。”逍遥公子说:“侠义道大名鼎鼎、誉满江湖的剑南双杰,铁胆专诸孔千里、狂鹰曹昆仑;关中十八柱的第七柱,擎天手华欣幸会幸会,但不知诸位大侠何以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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