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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场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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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惨号声一起,便知公孙云长已经得手了,不由胆气一壮,运剑有如神助,铮一声,崩开阴司客的攻中宫一剑,立还颜色招发万花吐艳,洒出千道剑芒,罩住了心胆俱寒的阴司客,手下绝情。www.xiashucom.com

阴司客看到飞腾的剑影,看到了同伴中剑的惨象,吓了个胆裂魂飞,大惊之下,手脚失去神意的控制,刚想逃走,剑已入体。

恶斗结束,血腥扑鼻。

高嫣兰击杀阴司客,飞退八尺,举目一看,只感到毛骨悚然。

“你……你在刹……刹那间,把…把他们全…全杀了?”

她语不成声,惊得嗓音全变了。

“是的。”

公孙云长点头,收剑入鞘,剑身血迹斑斑,不擦净便归鞘。

“用……用毒?”

“用剑。”

“这……”

“你不信可以验看。”

“云长,天都羽士的……”

“你要说什么?”

“高忠和小菊,是你……你让他们死的!

高嫣兰发狂般尖叫:“我明白了,明白了……”

“你胡说些什么?”公孙云长沉声问。

高嫣兰呜呜咽咽的大哭起来。

“云长,为……为了什么?”

高嫣兰又哭又叫:“为了什么?”

“住口!你疯了是不是?”

“是你让他们死的!”

高嫣兰掩面哭泣:“你的艺业深不可测,天都羽士那些人,真才实学其实比招魂使者只低不高,而你……你你……”

“不要胡思乱想了,嫣兰。”

公孙云长将她抱入怀中,抱得紧紧地,语气出奇地温柔:“不骗你,我一直就无法发挥我的潜力。自从与快活刀交手之后,我突然如醍醐贯顶,灵智大开,体会出精力激发之秘,找出了驭神之源,突然达到连我自己都感到恐惧的不可思议境界。所以才能发挥无穷的威力。嫣兰,请不要怀疑我,你我之间,心心相印,情投意合,互爱之情两心相知,没有任何梗阻,我为何要骗你?为何要让高忠小菊去死,伤你的心?嫣兰,昭昭此心,天日可表,你……”

“云长……”

她酸楚地哭倒在公孙云长怀中。

解释得合理,不论读书或学剑,突然灵智大开的事是可能的,天下间没有不可能的事。

女人酸楚的哭泣,就表示她已经认命了。

高嫣兰这一哭,表示她已接受公孙云长的解释。

“我们走吧!赶往府城与我的人会合,我们就不用怕他们了。”

公孙云长轻抚她泪迹斑斑的冷清脸颊,然后情意绵绵地亲吻她的凤目、琼鼻、粉颊,最后,吻住了那颤抖着的、激情的樱桃小嘴。

她融化了,崩溃了。

融化的是她的躯体,崩溃的是她的理智。

至于她的心,似乎已经遗落到公孙云长健壮的胸膛里去了。

往昔的种种疑云?已不再令她烦恼了。

这一吻,把她的身心引入另一种奇妙的境界;一种以公孙云长为中心的境界。

久久,她在那壮实的胸怀中,甜甜地、满足地、羞怯地笑了。痛苦已经远去,美好的未来憧憬,正从她的心底意识、幻觉中油然升起。

“我们走吧!”

她用出奇温柔的声音说。

午正,碧湘老店安静如恒。

怡平的房门是敞开着的,在房内可看到外面的景物:走道、走廊、天井、廊口……

邻房没有住客,附近不见有店伙,似乎,整座店已经空了,死了,静得可怕。

夏日炎炎,屋子里热流荡漾,人容易疲劳,疲劳就容易入睡。无事可为的人,偷懒睡睡午觉,也是一大享受。

这时正是午睡的好时光,尤其是饮后的午睡,睡下去就不想起来。

怡平坐在桌旁,面对着房门,可看到外面的景物,任何动静也逃不过他的目光。

天都羽士大概不会来了,走狗们不愿把小云飞交给他带走。

走狗宁可给他价值万金的金珠,不愿把小云飞交给他。这小霸王的身价,真高得吓人。

这年头,买一个美丽的少女作妾作婢,百余两银子尽够了,最多二百两。

奇怪,天井的地面,怎么凭空长出一株带有两张叶片的菊花。

不,是花苞,菊花的花苞。看外表,苞大如茶杯,盛开时必定其大如饭碗。不错,是蟹爪黄。

真是见了鬼了!

夏天那来的菊花?紧硬的地面上,更不可能长出菊花,或者长任何花。

天井,也有人叫小院子。

在大户人家,有大院、前院、中院、东院、西院、后院……在居民众多房屋拥挤的地方为了采光、通风,就有天井的设置。

在客店里,天井就是客人活动的地方,有些设有水井供客人用水,甚至洗澡,所以叫天井而不叫院子。

也因为这地方通常是方形或长方形的,像是在房屋中间开了一座天窗,四方当然像井,天井两字十分传神。

目光透过房门,可清楚地看到插在天井或者是长在天井的那株菊花。

怡平当然看到那株花,而且看得真切。

他从怀中取出一些东西,吞下一些东西。

人是好奇的,目光会本能地被奇怪的事物所吸引;除非他是瞎子,不然决不会放过出现的景物。

怡平也不例外,他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那朵菊花。

怪事,菊花原来是活的。

花苞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茁壮、浑圆。然后,慢慢地,外瓣开始外张。

不久,含苞待放的菊花终于绽放,金黄色的爪瓣绽开,真是饭碗一般大。空间里,流动着淡淡的菊香,客房内也有清香飘入。

从含苞到绽放。中间经过半刻或一刻时辰。注视久了,眼睛难免疲劳,再加上没有其他声响或事物引开注意力,疲劳之后便会昏昏欲睡。

这时,正是午睡时光。

怡平注视得太久了,兴趣索然,久久,双手放上了八仙桌,头往手臂上一搭,一阵倦意袭来,不片刻,便沉沉睡着了。

日有所思,夜必有所梦;人作梦是极平常的事。据说,白痴不会作梦,只怕未必。

日有所思,他所思的是小霸王,高嫣兰。

哦!高嫣兰!那他第一眼所看到的、风华绝代的高嫣兰。

人与人之间,见面的第一印象极为重要,第一眼你看某人不顺眼,以后即使有所改变,也改变不了多少恶劣印象,反之亦然。

他第一眼便被高嫣兰的绝世风华所震撼,便无法把高嫣兰的音容笑貌从心底抹除。

“高嫣兰……”

他喃喃低呼。

高嫣兰正裙袂飘飘,嫣然微笑着跨入房中,临凡仙子似的站在他面前。

高贵、雍容、绮丽、矜持……那不沾人间烟火味,超尘绝俗的气质和风华,令他感到目眩神移,情难自己。

几天没见到高嫣兰了,思慕之情可以想见的。

在刀光剑影中,他仍然想到高嫣兰,午夜梦迥,他仍然想到高嫣兰;在幻觉中,自然也出现高嫣兰……

现在,高嫣兰终于出现了。

他情意绵绵地低唤,正想伸手去接那双莹洁如玉的纤纤素手;因为高嫣兰己不再对他冷若冰霜,不再矜持,正绽开令他心动神移的嫣然微笑,向他伸出双手。

中间隔了一张八仙桌,他必须站起来才能接住那双可爱的小手。

但他无法站起来,站不起来。

蓦地,房门内出现了公孙云长的身影,英俊、雄壮,有如玉树临风,傲视天苍的气概超尘拔俗。

他伸出的手僵住了,情敌见面,即使不份外眼红,也不是滋味。

公孙云长冷然到了桌旁,冷然注视着他,像是天神,而他却是小鬼。

“这傻鸟在做什么?”公孙云长说话了。

“他看到了他日夕思念的人,日夕思念的女人。”高嫣兰说,收回手,笑意更浓。

“什么女人?”

“高嫣兰。”高嫣兰说:“是不是天马行空的女儿?我不会听错,他咬宇很清楚。”

“可能是。”公孙云长点头。

“那丫头不错。”

“可惜一直没把她弄到手,一而再碰上意外。本来。洞庭王有把握接到她的,等了两天却依然落空。”

“你可以把他带走了。”

高嫣兰退至一旁。

“就这样带走?”

“是呀!”

“他会走?”公孙云长意似不信。

“会的。你说他是傻鸟,他就是傻鸟。你叫他跳井,他也会毫不迟疑地爬上井栏。”

“很容易嘛!你真了不起。”

“夸奖夸奖。”

“我把他带走了。”

“请便!”

“喂!傻鸟。”

公孙云长向他嘲弄地叫:“跟我走,你这比白痴更糟的傻鸟。”

他真像个傻鸟,目光迟滞,张大着嘴,伸着双手,真比白痴更糟。

“咳!他怎么没有反应?”公孙云长讶然叫。

高嫣兰一怔,伸手在他双目之前晃动几手,香喷喷温润腻滑的玉手,几乎擦过他的鼻尖。

他丝纹不动,双目毫无眨动现象。

“他大专情。”

高嫣兰笑笑收回手说:“已经听不到旁人的指示。”

“那……怎办?”

“必须让高嫣兰指引他。”

“要我变成高嫣兰?”公孙云长摆出拒绝的神态。

“只好由我来带他了。”高嫣兰慨然地说。

“那就谢啦!”

“来啊!我们走,手牵手。”

高嫣兰伸出一只手,媚笑如花,风情万种,说的话像唱歌,唱小调。

高嫣兰没有这种恶形恶像,没有这种荡妇的风情。?

他欣赏高嫣兰的绝代风华,超脱如仙的超凡气概,高嫣兰在他的心目中,绝不是别的人所能取代的。

他的手移动了,移向高嫣兰。

“这才对,站起来走。”

高嫣兰握住了他的右手说:“看来,你可真是个专情的男人……哎……”

高嫣兰惊呼一声,被他拉倒躺在膝上,左手叉住了咽喉,那高耸的酥胸矗立在他眼前。

“嗤!”

“啊……”

高嫣兰发疯似的挣扎,叫声微弱含糊。

“咦!”公孙云长讶然惊叫,抢进伸手抓人。

噗一声响,撕破拉下的长裙像渔网,扑上了公孙云长的头脸,成了裙中之鱼。

“嗤嗤……”

裂帛响再起。

公孙云长手忙脚乱,拉掉蒙住头面的破裙,大喝一声,一掌劈向他的耳门。

他用来撕衣裙的右手向上伸,奇准地扣住劈来的巨掌,猛地一挥。

他坐在中间,高嫣兰在他右首被他拉按在膝上。公孙云长在左面向他攻击,被他扣住了手掌。

“砰!”

公孙云长被拖起,飞过桌面,重重地摔掼在右壁上,反弹落地挣扎难起。

他挺身坐起,将高嫣兰向外一推。

“哎呀……”

高嫣兰尖叫,双手掩胸,发狂般奔向内问。

地下,破裂的罗衫、长裙、裘衣、里裤……七零八落,女人身上蔽体的衣裤该有的全有,仅缺少弓鞋裹脚布。这是说:高婿兰身上除了裹脚布和弓鞋,什么都没有了,难怪往内间躲。

女人到了这种地步,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施展。

“哈哈哈哈……

他狂笑:“销魂菊,你大概是刚到岳州,就冒冒失失来捉我,知己不知彼,失败自在意中。不过,你几乎成功了。我以为你菊中有迷魂药物,却没料到菊本身就有迷魂的作用,几乎着了你的道儿。我不知你身上还有些什么法宝,我怕你,剥光你,你就无所施其技了,我不信你敢出来大展魔功。

“我发誓,我绝不放过你。”

销魂菊在内间尖叫:“没有人胆敢用这种手段来戏弄我,没有人……”

“总该有人用这种手段来戏弄你,我就是第一个!”

他走向幻觉中误认的公孙云长,一把将人揪起:“阁下,你也变成了傻鸟?打起精神来,你贵姓大名呀?”

“我……我戈胜……”

那人的一身骨头似乎己被掼松了,无法打起精神站起来。

“哦!翻天鹞子戈胜,杭州的杭州一公子,难怪我把你看成武林一公子了,这小小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

“在……在下认栽。”

“好吧!认栽就算了。你绰号叫鹞天鹅子,只能翻过一张桌面,绰号要改。”

他放手,翻天鹞子重新跌倒:“硬的不来来软的,你们真勤快是不是?一点都不肯放松呢?我猜,武昌来的人已经到了。识时势,明利害,不是逞匹夫之勇的时候,在下只好躲你们!走也!

说走便走,匆匆举步出房。

隔邻的院子里有九幽客几个人,是派来监视的眼线,不可能逞强动武拦截,所以他并不在意。来硬的,这些人占不了便宜。

脚步声杂查,廊口出现一群人,由店伙领着沿走廊而未,原来是有大批旅客落店。

他站在房门口,不走了,喃喃地说:“他们真来了,何其愚蠢?”

他认识一些人,对领先的那位脸圆圆、笑容满面、年纪花甲颇有气概的青袍人,不算陌生,虽然从未见过面,但一看后跟的人,便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仁义寨万家生佛吴仕明,江湖朋友公认的武林领袖。

共有二十余人之多,男女都有。

这一院共有三排上房,二十余位男女旅客足以安顿。

万家生佛住在左侧的一排乙字第二号房。在经过他的客房时,每个人都本能地瞥了他一眼。

没有人认识他。

过去十年来,他随乃师灵怪邀游天下,多听多看少管闲事,当然没有任何高手名宿武林豪杰认识他,他却暗中留意某些人。

这些人当然是白道英雄;万家生佛便是白道人物的代表,众所皆知的英雄豪杰。

这两年来,万家生佛的领袖地位已摇摇欲堕。

据说,船将沉,老鼠都会预先知道,逃得精光。万家生佛与拔山举鼎不时冲突,追随他的人死伤惨重,声威日堕,将近日落崦嵫。

那些仍怀有侠义肝胆,敢与拔山举鼎拼骨的人,纷纷转投乾坤一剑公孙宙;因为公孙宙经常把拔山举鼎逼得手忙脚乱暴跳如雷,经常获得小胜。实力互相消长之下,万家生佛身边的人愈来愈少。人多人强,英雄是人捧出来的。事实上,乾坤一剑已取代了万家生佛的武林领导地位,再拖下去,要不了多久,万家生佛鞠躬下台,指日可待。

总算不错,总算还有一些够朋友重义气的朋友,仍然死心塌地追随在万家生佛身边,同甘苦共患难,不肯离去,赴汤蹈火义不容辞。

这局面能维持多久,谁也不敢预料。也许有那么一天,这些人也会像将沉了船的逃鼠,逃得精光大吉,转投乾坤一剑与拔山举鼎一众走狗周旋。

现在,碧湘老店虽然是安全的,但也可能更为凶险,反抗走狗的主将在此落脚,任何凶险的事皆可能发生。

总之,不发生冲突便罢,发生了,决不会是小冲突,而是大灾祸。

他不走了,叫来店伙,买来一些衣裙,打发销魂菊带了翻天鹞子滚蛋。

这些事,瞒不了有心人。

有心人只看到他房中有美丽的女人走出去,而这女人不是泛泛女流,不幸的是,知道这鬼女人底细的人真不少。

闭上房门,他留心外面的动静,坐在桌旁,颇为用心地察看到销魂菊遗留下来的那株怪菊花。

是用一种奇特的怪纸制成的,制得巧夺天工、花托内盛了水,纸制的花瓣徐徐吸满之后,束成花蕊花苞,放在通风的地方或阳光下,花瓣的水份挥发,逐层干燥,也就逐渐绽放,构成一幅奇妙的图案,令人注视久了,即发出催眠(离魂)作用。如果要加强效果,花蕊中可置放迷魂药物,双管齐下,威力倍增,触及花朵非倒不可。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他总算获得一次宝贵的经验,那就是:不要对奇异的事物好奇,也不要对不明的事物掉以轻心。

外面有人来来往往,人声此起被落。旅客落店,这是正常的现象。

久久,他听到了熟悉的语音,熟悉得令他心跳加剧,令他心中暗惊。

“老天爷!这白痴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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