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头鬈曲金发,把脑袋往后一昂,轻蔑地半眯起眼睛,说:“人家有个当副主教的傻蛋哥哥呗!”
“上帝的角呵!”弗比斯叫了一声。“那个神气十足的家伙!”
“喝酒去吧。”约翰说道。
“去哪里?夏娃苹果酒店吗?”弗比斯问道。
“不,队长,去老科学酒家。老科学——老太婆锯壶把1。
这是个字谜。我就喜欢这个。”
“呸,什么劳什子字谜,约翰!夏娃苹果的酒好,门边还有个向阳的葡萄架,每次在那里我都喝得挺过瘾的。”
“那好,就去找夏娃和她的苹果2吧!”学子说道。然后挽起弗比斯的手臂又说:“对啦,亲爱的队长,您刚才说到割嘴街,这太难听了,现在人们不那么野蛮了,管它叫割喉街。”
1法文“老”的阴性可指老太婆,“科学”这个词分折成两截,意为“锯——壶把”。
2双关语,“苹果”在俗语中也指脸蛋、rx房。
两个难兄难弟于是向夏娃苹果酒家走去。他们先捡起了钱,副主教尾随着他俩,这些都是毋须交代的。
副主教跟着他们,神色阴沉而慌乱。自从他上次同格兰古瓦谈话以后,是否弗比斯这个该死的名字就一直同他全部的思想混杂在一起的缘故?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弗比斯,单凭这魔术般的名字就足以使副主教悄悄地跟随这一对无所牵挂的伙伴,惶惶不安,用心偷听他们的谈话,仔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再说,要听他们所说的一切,那是再容易不过了,因为他们嗓门那么大,叫过往行人一大半听见他们的知心话儿,他们并不会感到怎么难堪。他们谈论决斗啦,妓女啦,喝酒啦,放荡啦。
走到一条街的拐角处,他们听到从附近岔路口传来一阵巴斯克手鼓的响声。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子说:
“天杀的!快走。”
“为什么,弗比斯?”
“我害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
“哪个吉卜赛姑娘?”
“就是牵一只山羊的那个小妞呀。”
“爱斯梅拉达?”
“正是,约翰。我老是记不住她那个鬼名字。赶快走,要不,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这姑娘在街上跟我搭讪。”
“您认识她,弗比斯?”
听到这里,副主教看见弗比斯揶揄一笑,欠身贴近约翰的耳朵,轻声说了几句话。接着弗比斯哈哈大笑,得意洋洋,摇了摇脑袋。
“此话当真?”约翰说道。
“拿我的灵魂打赌!”弗比斯说。
“今天晚上?”
“您有把握她会来吗?”
“这还用着问,难道您疯了不成,约翰?这种事儿有什么好怀疑的?”
“弗比斯队长,您艳福不浅呀!”
这些谈话,副主教一五一十全听在耳朵里,把他气得咬牙切齿,显然浑身直打哆嗦。他不得不停了一会,像个醉汉似地靠着一块界石,然后再赶紧尾随着那对大活宝。
等到赶上时,他们已改换了话题,只听见他们扯着喉咙,没命地唱着一支古老歌谣的迭句:
菜市场小摊的孩子,
生来像小牛被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