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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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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不停不定的想回家。回了家说不定怎么还能偶然的看上他一眼吧?不会太差的。但是这张文凭呢?不过这种主意通常是很快打消了。

平常总是计算吃的问题。买了乳腐、酱瓜,虾米、皮蛋,我与弟弟都发觉咱们欠缺营责。于是又买了红萝卜,也不煮,两个人脸对脸就生吃,争取一点维他命c,或者净啃芝士。很想吃腊肠,但是想不出该怎么做,老是蒸,又有点浪费。我对吃是随便的,好的坏的都可以,然而少不免想起鸡毛菜、葱烤鲫鱼。写信给母亲诉几句苦,招了一顿臭骂,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之类的成语,都叫她用上了。以后只好闷声大发财,什么都不说。

偶而看张爱玲的短篇,很是感动,趁机哭一会,也是有的,这是一种傻气,不过因为我也病过一阵子,天天看医生。然而人家书中的女主角总是求仁得仁,没一下子就病死了,我却还在这里撑着。我小说里的女主角也很少有病死的,多数是自杀,我是想穿了,索性好好的活下去!也是一种道理。

奇怪的是,竟没有再看红楼梦。(我二哥说“背也会背的东西,买来作啥?”)那一年我很想买八十回的脂评红楼梦。我倒不晓得为什么不看。只是天天清早八点正起床的人,仿佛不配看石头记。我改看玛丽莲梦露传记。我开始注意一下几时轮到这一区停电停煤气,阿拉伯打成怎么样了。少不免也吊着头等等明报,以及其他杂志,可怜姊妹至今一本也没看到过,只有要稿的时候,编辑很勤力的来一封快信。

今年是不能回家了。

明年吧,明年或者有希望。然而我何尝有什么冢,香港是兄长的家,台北是父母的家。

有人敲门,我去开,满以为是铺地毯的来了,却是邮差,因为转了地址,所以他要证明一下正身是否在此。我签了名。收了圣诞卡,今年只收到三张圣诞卡。第一张是张彻夫人梁女士寄来的。她总是记得我,也是人结人缘。不是说不寄的就不记得找了,她是比较洋派的,而且不是逢人必寄的,所以就难得。收到那种逢人必有的小礼物,逢人必有的卡片,特别厌恶。我与我女朋友说要送礼,什么时候都能送,何苦一定要等大时大节的凑热闹?我把这第一张搁在书桌上。第二张是哈佛大学寄出来的。二嫂三嫂的弟弟。然后是这第三次,签收了,拆开来看,看到右下角的签名,呆住了。怔着了很久很久,慢慢的进屋子。呀,他总算找到了我的地址,给我寄卡片来了。一时心里麻木了下,没有太多的感觉,等感觉慢慢回来的时候,就伏在桌子上,桌面是冷的,隔了很久,摊开手来,那张卡片已经团皱了。

看看看,才放了八天假,一页书本也没翻过,所有的老毛病都出来了。

如今我也得了一个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来钉电插扑刷墙壁,不管有多么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个人,我总是礼貌的向他点点头,如此而已,而且我并不欢迎他这种义务劳动,我只希望他少来一点,他来了,我为他倒一杯茶——有时候还是没有牛奶的。常常希望可以谈得起来,然而总是谈不起来,兴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来。

由此可知这个说“被爱是幸福”的人多么荒谬。被爱有什么莘福?一天到晚给一个莫名其妙的人钉着,左右不是;太礼貌,怕他误会,太不礼貌,又好像没人味。

我想爱人是比较好的。爱一个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开心的。不管怎么样,我没有见他最后一面。临走时我只想到一句话:如今俱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看到两个月前的文林,里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想到去年,还道能红丝绾呀红丝绾——那个女孩子再也没想到秋天只落单成了她一个人。

我看过很多好的短篇小说,只是近年的少。司马中原的黑河,刘以丰的除夕。还有一篇,不晓得是什么人写的,说一个卖皮货的少年,看中了另外一个老年皮货商的女儿。两个年轻人都同意了,女儿甚至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只待来年,这个男孩子来娶亲。老年人有点糊涂,在客栈碰到了这个未来女婿没把他认出来,只口口声声的跟其他的人说他家的姑娘要嫁了。年轻人也糊涂,没听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误会姑娘已经许了别人,于是他偷偷打开买回来的花布、绒花,一把火烧了,拌着他的眼泪,走了。而那个姑娘,犹自喜孜孜的看着灯芯结花,等着她的情人,等着。

有缘没缘不外如此,这种小说才是真正的好小说,恐怕也是司马中原的吧?我喜欢他与白先勇。但他是一个开头,白先勇只是张爱玲的结尾。

何藩问我有什么故事?可以拍戏的没有,不过他们指的故事都是那种故事。本来我想说找何莉莉,说服何妈妈,让她演黑河里的妓女。终于没说。

不过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只惹归念,没有好处。

至于英国。我能说的很少。我不喜欢这里,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实,我不喜欢这里。

伦敦就像哺士卡里的伦敦,正如每个人所说: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错。衣服号码比较小,很是漂亮。满街是花摊,很热闹。海德公园极干净,颇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园门口摆满了画、首饰、零零碎碎的杂物,每一档的档主都说那是他们的手艺,其实才怪,都是从一家厂里批发出来的,而且公园右角的比左角的档摊买得便宜,真会骗人,然而游客不骗,骗谁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买了一大堆东西,都是有名堂的,什么给谁,什么又给谁。那个时候,原本想兜一个圈子,从欧洲回家的。

没想到学校居然还录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来。

伦敦一点也不好看。很多人从外地回来,总说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说:算了,把钱省下来,买几本书看看还好一点。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这里这些日子,竟然没见过像样的阳光!多么可怕。

通常八点起床,还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来,又舍不得那笔学费,失魂落魄的洗了脸换了衣服出门,总是所谓彤云密布的天气,天空永远不是蓝的,风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约好了准备毫无抵抗的掉下来。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泞,大家的裤管三,四-都浸着污水,入乡随俗,我也这样,好的皮鞋简直不能穿,于是去买廉价的胶底狗仔唛,然而不通气,穿久了这种胶底鞋,脚会臭,阿弟就烦,不肯穿。

老实说: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来,到担心一些毛衣会发霉,只好开着电炉日日夜夜的烤着,希望湿气可以蒸发一点,如果想找一个人可以蒸发掉曼彻斯特的湿气,恐怕是奇迹中的奇迹。

许多人以为读书就是夹着一叠书,在太阳满地的校园坐着,微笑地拍张照片留念吧?才怪。也许他们选对了地方,我没选对。反正学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报,我到了,只试了十五分钟,大功告成。

英国的草地是不能坐的,加州的草地又自不同,我常常想念三藩市的一个星期日上午,奇怪,每一天都有阳光。我开始想到浅水湾血红的影树。

我学会了喝咖啡。每天两杯,有时候目无焦点的吃着点心,同学会开玩笑,用手在我眼前扬着,看我瞧不瞧得见。每个人都说冷啊冷啊,我是最少说话的。

学会了无数粗口,冲口而出,很是流利,有时候很吓人一跳。当然我与阿弟也有过开心的辰光。

我们喜欢看外国人各式各样的头发颜色,对红头发特别有兴趣!在电梯里一直讨论怎么样的红色才算好看。或是批评女孩子的身裁,怎么样算标准。

我是喜欢阿弟的,所以我很不服气怎么他得了个这样的女朋友,而且这个女子跑来享了现成不说,还处处挑剔他的不是,他在我眼中原是最好的,怎么忽然有了这许多缺点?实在很令我生气。

反正生活根本就是很令人生气的。我只好这样想。英国人的本性不但懒,而且多事。他们的穷,也令我惊异之至。整条街少有辆鲜色的车,女孩子没有第二件大衣,从来不上街吃饭,那些男人之小器,令人不置信,于是英国女孩子开始向往外国人,希望他们可以带她们到阳光满地的国家去。

我是永远喜欢香港的。

移民局的人问我:“你在香港住了多久?”

“廿二年。”我说。

他惊异的看了我一眼。打开我的身份证明书,呆了一下,再看我的脸,我装了一个老太婆的样子给他看。他笑了,是的,住了廿二年。

打小路走回冢,我还是哼我的绍兴戏:林妹妹,想当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来,实以为,暖巢可栖孤零燕,宝玉是剖腹掏心真诚待,妹妹你心里早有口不言。实指望白老能皆恩和爱,谁知晓,今日你,黄土垄中独自眠。

其实我很怀疑宝玉有否有剖腹掏心真诚待,他好像没有做错什么,对每个女孩儿都不坏,甚至套西厢里的话对紫鹃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叫你叠被铺床?”黛玉一张脸自然挂下来了。他只对一个人不起,倒不是黛玉,是三姐儿,(金钏是自己骨头轻,不能怪宝玉),他不该对柳湘莲说:“你要个绝色的,既然她是个绝色,也就算了。”柳湘莲很奇怪,他坚持要娶个绝色的处女,于是疑心疑鬼去推了亲,三姐儿受不了这个气,也就抹了脖子死了。

我喜欢红楼梦,每一章每一节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我请教那些博士硕士们化学、会计、统计,有空也聊红楼梦。可惜他们大多数爱看水浒传,水浒也还好,但是他们又偏爱西游记,我就认为奇怪,好像初看他们往炸薯条上淋醋,不惯,当然吃春卷时也加醋,毕竟是不一样的。

我相信这三年是很快过的,实际上只有两年半了。至少现在我在受教育,不是在教育别人。

在过去的三年,我教会了一个人多少事情。教他穿衣服(颜色别配得太齐,你适合穿狭身毛衣与衬衫,裤管别吊着,巴利与仙纳夫皮鞋最相衬不过。)教他做人。(别一直烂呼呼的做所谓好人,没有性格,到头来谁也不把你放在心上。)教他看书,教他听唱片。教他学乖。这个人学得快,他并没有什么感激的心,就是这样。

最后一次看见他,他的裤脚拖在地上,身上的衬衫应该是比他年轻十年的人穿的,皮鞋仍是巴利,只不过开着一部奇怪的车,如果我在,我会说买赞臣希利吧,买保时捷吧,买莲花十吧。如果再富有点,索性买一部费拉里狄若吧。

但是我不在。即使在,他也不会感激我。所以我决定自己也受点教育,不再教育别人。奇怪的是别人都不给他面子,一位太太见到他穿套新衣服,从头到脚的打了他一回子,然后说“恐怕不是你自己挑的吧?你的趣味可没有这么高。”

他不见我的情,他不懂。

我弟弟就懂,他女朋友买了一包巧克力,他都说:“好吃,真好吃,真会挑。”

当然也有欣赏我的人,可惜又不能在一起相处。

反正都过去了。至少我有本事有能力可以把生活转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从头来过,他们不能。他们只能换汤不换药的继续下去,拖下去,因循下去,仿佛一堆火,灿烂的时候,自然有艳羡的人,然而始终要熄灭的。可怕是熄灭的只是生活,而不是生命。

我有一个女朋友叹道:“太多的人,从没想到,他们还真会活到七、八十岁。”后来的几十年又怎样呢?

我也常常担心。

生活是找得到的。伴是难寻的。“老”是我最近才接触到的现实问题。年轻的时候不觉得,只觉老人讨厌。像我,简直对老人有敏感性的恐惧感,但是我自己也始终要老的。

倪博士亦靖是没有脑袋的,他就是管吃管喝管睡。怎么样跟这个滑头蛊惑的单老码了相处三年,是一个大难题。暑假往别处开溜,恐怕是一个逃避的方式。

我这么多的兄弟,最喜欢他,也是缘份。就像我二哥,喜欢老三小均,从小就爱他,省零用下来买饼偷偷给老三吃。母亲一说起这种故事,我就忍不住鼻子酸。我二哥是我见过少数真正的男人之一,如果我说查先生与张先生也是,恐怕又有人在那里说我势利了,但事实的确如此。

亦靖只是一个糊里糊涂的孩子,年轻貌美,少年得志,苦的完了,甜的还没开始,尽开玩笑:“我可不要做人上人,一动就掉下来了。”“我想去教女子大学,只是有人不给。”“倪博士,是了,不是倪先生。”饱死,也难怪我胃口一向不好。难为爸成千打万的台币花在我身上,陪我去看中医消气开胃,如今都泡了汤了。

我是爱我爸的。离开台北回香港,再从香港来这里,在台北只搁了三天,还是与他吵架。但我们只是感情不佳,爱还是爱他的,我省了十天,买了一只公事包给他,六镑半。完了口袋欠水,胡乱替妈妈挑了条廉价丝巾,还理直气壮的说:“礼物不算,礼轻情意重。”

自己买了一套破牛仔上衣与长裤过节,买回来就是破的,褪色的,但是我从来没穿过这种衣服,想着当天气稍暖,我可以穿着这套衣服,拖看拖鞋到处走,又仿佛得意起来,元气也渐渐恢复了,好像又能度过此冬似的。

是的,我也有高兴的时候。

像收到了卡片。收到了礼物,喝醉了酒。

这一段日子,我并没有把它计算在我的生命之内,但是它居然来临了,也只好默默的接受,希望快点过,快点过,同时也尽量享受着——

原是想你忘记过去的日子。阿弟说。

能忘记得了吗?过去的日子,过去的人,只有比什么时候都更清楚的,更清楚。

这原是借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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