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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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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与她争,我点点头。

我们离开了小食店,她老实说:“我真有点疲倦了,不过还支持得住,在外面吃过苦的人,无所谓,去年暑假我为了赚点外快,在一间酒店里天天工作十四小时,几乎精神崩溃。做完出来,多少才恢复原气。我绝对不看轻体力劳动,但我不喜欢体力劳动。”

我先开了车门,再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毯子,递给她,我怕她会冷。我们上车,又继续路程。每次去伦敦,我都觉得路长得永远不会到似的。

这一次例外。

我问:“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单名靖。”

“靖?晴?”她低声问。

“不是诚,是靖。立青。”我说,“姓张。”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没有兄弟姊妹。”我说。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们为我担心。”她平静的说。

“胡说,”我道,“怎么可能!你少截顺风车,他们就不用担心了。上次有一个女孩子,搭便宜车失了踪。”

她调皮的说:“她搭了一架绿色的莲花跑车,我比她精,我截老爷车,开破车的人不会坏。”

“你没有男朋友吗?找个男孩子接送也罢了。”

“是,我也动过这种脑筋,结果这个男孩子接了我两次后就动手来搭我的肩膀。”

我温和而带点惊异,“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说。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几次就得取回代价,我没有那么便宜,他想昏头了,我还是乘火车好得多。”她轻描淡写的说。

这么倔强,我很吃惊。

“为什么不买一辆车呢?我这辆车三十五镑。开到伦敦,就送给一个好朋友算了,干脆之极。”

“呀。但是我母亲扣留了我的车牌不还,我撞过车,她怕我丢了性命。”

我摇摇头,她真是野马。而且她也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为什么?怕我吊她膀子?我不会登徒她,她也应该知道,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不想再问她,她有权不告诉我。

我问她:“你会唱歌?唱个歌,以免我睡着了。”

她怔了一怔,她说:“多少年了,我乘一个男孩子的车子,他说:‘跟我说话,不然我渴睡,会撞车。’我只乘过他的车子一次。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爱的男孩子都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说笑,“我很可爱,但是我没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恋爱过?”

“有。”

“她在哪里?”

“不知道,分了手没有再见过。”

“她可美?”她问,非常有兴趣的样子。

“对我来说,是的,她有非常圆的眼睛。”

“发生了什么?”她问,“为什么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学,我来了英国,我们没有吵架,只是信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后来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极想念她,但是我没有写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从来没与人说过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间,在车子里,我对一个陌生女孩子说起。

“你不惋惜?”她问。

“有什么用呢?我吐血也没有用,这年头的蝴蝶是毛虫变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爱过一个人。就是那个叫我不停说话。好让他半夜清醒地开车的男孩子。我爱他。我们只见过两面。也许见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闹翻。但我们只见过两次。他不知道我爱他。那不重要,我爱他就行了。”

我边问:“他长得好看吗?”

她说:“他有真清秀的浓眉,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无可奈何的一个笑。

“你想念他?”

“无时不想。”

“唱一首歌。”我说。

她唱:“如果你要离去。

在一个夏日。

你不如连阳光也带走,

我现在告诉你,

当你掉头而去,

我渐渐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个再见……”

“可爱的歌。”我说。

“是的。”她说,“你也唱一个。”

“我不会唱歌,我背一首诗给你听听。”

“好,你背。”

“如果我再见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静默以眼泪。”

她把头转向车窗,很久不出声。

公路上车子渐渐少了。两百哩。我离家足足八千哩。妈的八千哩。后天就回去了。在机场上有什么人在接我呢?父母,亲戚,没有女朋友。就是没有女朋友,有个女朋友就好了。

我脸上应该挂个什么表情?大喜欲狂?哭?拥抱?还是什么,我不知道。

我说:“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说,“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为我唱一个,我是陌生人,不要紧。”我说。

“陌生人?”她注视我一会儿,“多年之后,在街上碰见我,你会认得我吗?”

我一呆。她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特别呢?为什么她要人记得她?为什么?当然我是会记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不容易忘记。

我因此问:“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会记得你。我会说:‘你好吗?’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国,你搭过我的顺风车。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时间,时间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后,五十年之后,我就不肯定了。”

“谁活得这么老?”她索然问。

“有些人还真活到八九十岁。”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这个问题,有时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别说这种可怕的话,有些事情,多想是无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只手驾车,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这么多有什么意思?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这条路,起初有月色,后来下雨,现在降雾。这雾啊,遮住了前面的视线,车子仿佛驶往永恒,永远不会到达目的地了,连我也害怕。

我与她在车子里说着话,我真的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吗?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我们了解对方之极,可以一直不停的说下去,说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说。

“不用。”

但她还是闭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发垂在车椅背上。黑发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头发。我要开车,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认得她,我在英国这三年不会这么寂寞。这三年来我什么样的女孩子都见过了,不过只限中国女孩子:新界来的女侍,开林宝基尼上学的千金小姐,自费半工读的好学生,女护士,嫁过来落籍的新娘子,什么都有,就是没见过她这样美的。

我这些年来,正在找她这样一个女孩子。

如今见到了,却迟了,我要走了。

车子渐渐驶入市区,天亮了。一种灰色的亮光,不是蓝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园,在一种朦胧下特别美。她好像睡着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里下车。老实说,我不想她下车,下了车就是分手,分手几时再见?

但是她睁开眼睛,她说:“到啦?”

“到了。”我说。

“你知道勃朗宁街?我在那里下车,青年会在附近。”

“知道。”我说。

她忽然哼:“你说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会拉着你的手,

在伦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许会改变主意。”

伦敦是寂寞的。

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时间过得快啊,四小时一下子就完了,我们到了伦敦。

我在勃朗宁街停下来。

太阳出来了,太阳升得早,伦敦是一个别致的城市。

她把头转过来,她问我:“如果我约你出来,你会答应吗?”

我毫不犹疑地点头。

她笑了,一个很得意很喜悦的笑。“几时?”她问。

我说:“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两夜的时间,你说几时呢?”

她呆住了。她没有想到我会走。而事实上我连箱子都锁好了。我上曼彻斯特,不过是说声再见,回来把车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还要留在英国,她另有一套计划。我们的缘分止于此,止于短短的谈话,止于两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着车门,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终于她问:“后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国。”

“那么你一定很忙,大概没有空赴我的约。”她说,“谢谢你送我到这里。”

“如果我把地址给你,你会写信给我吗?”我问。

她摇头。

“我今夜可能见你?明天?”

她动了动嘴角,那颗痣在雪白的脸上太明显了,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似的,是一颗眼泪。她眼睛里的郁结与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围巾解下来,还给我。

清晨的风拂着她的长发,她纤瘦、怯弱,我看着她,一直看牢她。

然后她说:“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见了。大家都很忙。谢谢你。祝你……顺风。”

我怔怔的看着她,她走了,带着她的行李袋,她没有回头。

过了两天我照原定计划上了飞机,平安的到达家里。我以后再也没有见这个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现在住什么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们只相处了四小时,在一部汽车里,从曼彻斯特到伦敦,四小时旅程。因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顺风车。她是一个脸上有泪痣的女孩子,忧伤而美丽。我不会忘记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认出来,只是我再也没有见到她。

再也

没有

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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