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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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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下雨。我们靠在伞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间酒吧,专卖啤酒,开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们两个人买了瓶甜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来。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独生子,在德国留学两年,德文好得离奇,功课一直不错,毕业后暂时还没有打算,不过以他那种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后他问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怀疑的问:「你家很有钱?」

「没有什么钱。」

「外国学生多数有钱。你父亲开什么车子?」

「不过是麦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还说没钱,你怕我绑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问。

「当然能喝。」这不是假话。

不过半瓶子马添尼是多了一点,我有点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了。因为他有家的脑袋,却有科学家的体格。

我问,轻声的问:「你爱过人吗?」

「爱过,很痛苦。」他也轻声反问:「你爱过人吗?」

「嗯,后来闹翻了。」

「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蝴蝶是毛虫变的,我说是梁山伯祝英台变的。」我解释,「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问。

「我明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说:「你的教授该自杀,连梁祝都不告诉你。」

「我该早点认识你。」他说着用手点了点我的鼻子。

「为了你的论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脸。笑了,「你说是不是为论文?你在曼彻斯特,跟谁一起玩?」

「玩?我没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脸。然后是鼻子,然后是唇。

我说:「玫瑰,当心,我们才认识了三、四天。」

但是在这酒吧里,每个人都搂着每一个人,他们开始唱歌。我不会唱,只是默默的欣赏着。

玫瑰抓着我的头发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数。我转头看他。

他说,「多么奇怪的头发,这么黑,这么亮,几天洗一次?」

「你不是说以前也有过中国朋友?」

「她染了头发,而且熨得一个个卷卷的。」他说:「告诉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头,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没有办法,因为养下来就如此。」

「你不大喜欢我是不是?」他问。

「为什么?」

「你答我的问题,总没有温柔的感觉。」他说。

我说:「玫瑰,剑桥达尔院没有你不行,我没你可绝对活得下去,别担心,我不懂温柔,否则早嫁出去了。」

「至少这个微笑是温柔的。」他说。

「谢谢。」

「你喜欢剑桥?」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说:「看,我没有男朋友,而且我在这里,也不想讨论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吻一个陌生男人,我已经颇为入乡随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欢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过更柔和的肩膀,我认识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边说德文。我自然听不懂,但是却很悦耳。然后他说法文,我的法文还可以,他说:「……如果我们是爱人多么好,你可以到我房间来睡一觉。」我用法文说;「滚你的蛋,你这只大狗!」他笑了,摇着头,然后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说:「你真可爱,你真可爱。」

他有点醉,他不承认。我也有点醉,我也不承认。我拿出烟来抽,他说是坏习惯。他真健康。

我说:「你不但身体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说,「我的思想脏得很。」

我笑了。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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