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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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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徐培南会跟着大笑起来,呵哈呵哈,声震屋瓦,笑得伯母们手足无措。

一时间冲动招致无限损失,小不忍则乱大谋,我明白过来。沙发与地毯都要叫专人来洗,徐伯母的表情惊恐得不能置信,我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

我根本不敢出来见人。

幸亏张元震回来了。

很突然,在周一晚上他忽然打电话过来。

「找蓝志鹃。」

「元震?」

「也只有你才认得我的声音。」他说得很苦涩。

「元震,怎么了?」

「我后天飞机回来。」

我愕然,但一向没有追问的习惯。「要不要接飞机?」

「不用,到家我会与你联络。」

「到时再谈。」他放下电话。

我知道他有烦恼。

有一年未见了。

当我同林小姐说,我没有见过比元震更好的男子,是真的。

这么些年,我不再是小女孩子,意志力坚定,见识增广,但是看到张元震,仍然为之倾倒。

他天生有股书卷气,一件名贵的厚呢大大穿得略旧,更有味道。

看到我微微一笑,象是有什么千言万语,不知如何开口似的。

我说:「元震,欢迎回来。」

我与他轻轻拥抱。

这些年来,我们非常斯文含蓄,并无越礼之处,故此没有上演肉麻镜头。

「志鹃,你比任何时候都漂亮。」

「谢谢你。」

「对我突然回来,没有疑心?」

「你总有你的理由,不必向我交待。」

「我想找工作做。」

「好得很。」

徐伯母见过张元震后,说她认了命。「是要比咱们培南登对得多。」她说。

同时母亲说:「总算有机会办喜事了。」

我心底却不是这么想,元震并不是回来向我求婚的,他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在假期中,我帮他找到一层公寓,一切现成,不十分合意,但很过得去,他即时搬进去。

元震订了西报看聘人广告。

我们之间客气得过份,对白只涉及:「过去两年你做些什么?」

「我?呵,我做了硕士论文。」

「讲些什么?」

「是一个较长的报告,解释如何用力将一粒钢珠通过钢球,造成一条光滑的隧道。」

我大大的诧异,「什么,这样的题材可以写一本书?当真匪夷所思,我以为必有主角,谈恋爱才能算一本书。」

他大笑。

「况且使钢珠通过钢球,再容易不过,尽汝所能,用力按便可。」

「你这个人!象你这么说,没有什么是困难的了,如何写小说?尽汝所能,把字拼在一起,直至写成。如何做建筑师?尽汝所能,把图则变为楼宇,直至完成。」

「我笑,根本是嘛。」

他可以趁势把我拉在怀中,与我接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他点着烟斗,吸将起来,那阵香料蜜糖味传入我鼻子非常舒服。

但是我很怅惘。

局外人看着,以为我们是一对好情侣,事实不是这样,我更加困惑,比张元震没回来之前还要尴尬。

小朱问:「房子也找到了?几时派帖子?」

我同他胡调:「帖子,对,你的帖子,怎么,决定做异国情鸾?」

谁知他面红红的说:「是的,我与红羽毛决定结婚。」

我简直不相信,张大嘴巴,姻缘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三扒两扒便可成其好事,难为我与张元震长期抗战。

我忍不住问:「细节全都做通了?」

他点点头,「她同意申请我入美籍。」

呵,对,这是最重要的一环,美国护照。

「而我照顾她在香港的生活,她已报名去学普通话及粤语,志鹃,我想同她取个中文名字,你说,叫什么好?」

小朱喜气洋洋,百分之一百「我找到了」的表情,叫人又羡又妒。

「中文名字?」真没想到,风水轮流转,现在该洋人有中文名字了。「红羽毛不很好吗?」

「不够文雅。」

「啊。」我没有兴趣动这个脑筋。

「叫'彤'好不好,那也是红的意思。」小朱与我商量。

「'朱彤',很好哇。」我附和,「真是大吉大利,红得不能再红。」

小朱兴奋的说:「就这么办。」

红羽毛真是属红色的:暖和、明艳、活泼、振奋,与她接近都会沾染到那份高兴。

我。

我算是什么颜色?

白,太恭维自己,没有纯到那个地步。

黑,道行又还没那么高深。

我姓蓝。蓝这个颜色,不温不和、不文不鲜,很容易接受,但难以突出。

我就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于是吁出一口气。

林小姐看见,嗤一声笑出来。

我朝她摊摊手。

她说,「新的一年,何以唉声叹气。」

我搔搔头皮,「真不知如何打发这三百六十五个日子。」

林小姐诧异,「你都会这么想?惨得过我,一看见新的日历,叫出来,噢不,又是三百多个日子要我逐日来捱?老天不如接我回老家,我不知多想息劳归主。」

「林小姐,不必这样想,」我在她面前坐下来,「日子会照顾自己,一日一日过去,不必费劲。」

林小姐呵呵的笑,「你真相信?说得也是,闹钟一响,起床上班,是是是,对对对,又到下班,什么事都暂切丢在脑后,看了电视剧再说,熄灯睡觉,待明朝闹钟再响,是不是这样?哈哈哈,人就是这样老的。」

我觉得无限凄凉。

真的,不是「碰」的一声,只有呜咽。

她这些年来太不得意,我不怪她。

「有没有出去?」我问。

「没有,懒得动,有两年没置晚装了。」

「你还没到做老姑婆的年龄。」

「别说我,说我没味道。你几时结婚?」

「没有人向我求过婚。」

「何必瞒我。」

「真的没有,」我发誓,「现在的男人不流行结婚,一直拖,拖到不了了之,以前的老式男人倒是肯结婚。」

「是的,」林小姐说:「肯行礼,但不肯负责任。」

「我父亲是个好男人。」

「是吗,他可英俊?待我来追他。」

我大笑,「他已经五十多。」

「男人到那个年纪才成熟呢,又懂体贴,又有忍耐力,况且经济情形也好。

我摇摇头。

新的一年,我同自己说:要争气做事。

下班回到家里,天色己暗,但没有开灯。

我纳罕,推开麻将房的门,里面没人。找到客厅,又没人。

没可能,佣人偶尔会放假,但妈妈一定在家。

「妈妈!」我扬声。

找到露台,发觉她一个人当风立着,对着夜色。

我觉得蹊跷。相信我,知女莫若母,她不是这么有诗意的人。

「妈,」我说;「冷,回来。」

她抬起头来一脸茫然,我拉她,她便跟我走,我放开她,她便跌撞,象煞魂灵出窍。

「你怎么了,妈妈?」

她喃喃的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什么不相信?妈,你同我说呀。」

「阿鹃,你父说,他爱上别人,要同我分手。」她无助地平静。

「什么?」

「你去问他,我也不明白。他说他爱别人,我同他说,不要紧,老夫老妻,外头有人,没有关系,可是他叫我走,他说他要正式娶那个人,不然对不起人家。我弄糊涂了,那么我又说走到啥地方去?我已经五十六,一个老太婆,叫我啥地方去?」

我呆住。

两母女坐在黑暗中,手足无措。

我听见自己说:「我不相信。」

「你去问他,志鹃,你去问他。」

「好,我一定去问他。」佣人呢?

我大叫女佣的名字。

不见人,我同母亲说:「我去找他,我去问清楚。」

都说在这种时候,受过教育的人会得控制自己,但我沉不住气,方寸大乱,脑筋如一堆乱丝,抽不出头绪。

出到门口,我在昏暗中软弱的想:今日不能离开母亲,放她一个人在大屋里,不行不行,又想回去。

正忙得一头汗,有人大喝一声.「蓝志鹃!」

我抬起头。

是徐培南。

「你怎么了?浑身发抖,脸色青白。」

我如见到救星般「徐培南。」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徐伯母呢,快请她来,我家出了事,她必须来看住我母亲。」

大胡髭连忙推开大门,回到屋内,先开亮所有的灯,然后拨电话叫他母亲过来。

他吩咐僵立的我:「去斟一点拔兰地来。」

我怎么没想到。

我把酒递在妈手中,这时候徐伯母已匆匆赶到,一只手,还在匆匆扣钮子。他会在什么地方?厂里说不见他,我留下话。徐培南说,「他会出现的。」

也不问为什么,聪明人自然心知肚明。

我破天荒问他:「有没有空?陪我出去喝几杯,醉了可以抬我回来。」

「遵命。」他说得很简单。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但我信任他。

我们到熊与牛酒馆坐下,我继续喝不拔兰地。

我没头没脑的说:「三十年的夫妻,试想想:三十年,我有一只廿年旧的音乐盒子,谁碰它一碰我会同那人拚命,但是三十年夫妻,要扔就扔,什么意思。况且你有无发觉,总是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扔老太婆,你几时见过老太太抛夫离子?」

徐培南说:「伙计,替她添酒。」

「开什么玩笑,忽然之间我要添一个新妈妈。」

他仍然没有任何评语,我们坐着对喝,我把送酒的花生米当点心吃,大把大把丢进嘴里。什么仪态,有个鬼用,老妈是那种笑不露齿,走不动裙的人物,到头来不过是这样,不用学她了。

我想把张元震叫出来向他申诉,但如他那般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实在难以将世上猥琐、卑微的小事去麻烦他,我觉得空前的寂寞。

「回去吧。」徐培南说。

「谢谢你。」

「不客气。」

回到家,父亲已回来,女佣也已回来。

父母双方正冷静地开谈判,独独我急痛攻心,语无伦次。

这种事的确是常常会得发生的,人家七八岁的孩子都接受得很好,我应该争气。

三天后,母亲把她的决定告诉我。

「志鹃,我决定成全他,同他离婚,他会给我一笔款子,我将到美国去投靠你的阿姨。志鹃,你已长大,你得独立生活。」说看她老泪纵横。

我不相信耳朵,一个固若金汤的家,一拆就拆散。

我问:「独立生活,为什么?我还是住在这里。」

「傻女,你父现要与新太大住在这里,你不介意,人家可介意呢。」

「什么,这老房子他要用来做新居?」

「一点不错。」

「为什么不另外去租房子?」

「你好不天真,志鹃,他又不是亿万富豪,外头象样房子还是贵,当然是你走好过他走。」

「赶我走?」我瞠目结舌。

我还以为我一生不用愁,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将来这资产将归于我,可是现在,竟然住都不给我住。

我不觉伤心,只觉诧异。

「你父亲在书房内,他要与你谈话。」

父亲真是能干,三两下手势,就把一个家解散,替我们妥善地安排了出路,以使重组他自己的新生活。好厉害的一个人,我活了廿五年,至此才发觉他是个陌生人。

我敲门进书房。

父亲坐在熟悉的大书桌后,这张书桌,我少时候,常常爬上去玩,甚至躺在上面。

只听得他开口说:「志鹃,你都知道了?」

也许是我多心,他声音都变掉,虽然仍是我父亲,但象科幻小说中那种被外星人占据躯体的地球人,由另一个神经系统控制思想及行动。

「要我搬出去?」我问。

他声音中没太多歉意。「志鹃,你已经廿五岁。」

说得是,不少女同事在十八九岁就出来自己一个人住。

「在经济上我会帮忙你。」他加一句。

我点点头。

「你母亲下个月动身。」

我终于问:「她是个怎么样的女子?」

「她?啊,她。是,她同你一样,有份职业、今年三十八岁,但看上去还年轻,过去的婚姻不如意,吃过很大的苦,所以我要好好的补偿她。」

父亲的声音充满温情与憧憬。

他简直是个大情人,为一个已步入中年的女人牺牲那么多,我自然不能原谅他,但自客观的眼光看来,他又是个伟大的男人,居然对三十多岁的女人许下诺言,并真为她实现。

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着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父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公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父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摸。」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父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锅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父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娃娃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什么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当下说,「拉拢了也好,令堂在外国也比较心安。」

我说:「我阿姨很有办法,在美国教烹饪,拉我妈一把,她就不怕无聊,我妈很会做北方菜,什么素饺子,糖醋鱼,把洋人吓得一愣一愣。」

徐伯母说:「唐人可以做的,不过是这些。」

我笑,「不然还硬碰硬,有几个贝律铭。做做幸运曲奇混口饭吃,已经彩数很高。」

「本来你也可以跟阿姨。」

我想起林小姐的话。「我自己闯。」

「志鹃,平日看你娇滴滴,急难时倒是不乱。」

元震对我这样冷淡,我也乱了阵脚,修养固然是逼出来的,斗志何尝不是,我都没有退路,只得勇往向前。

假期父亲叫我回去撑场面,被我推却,「我要去旅行。」

「去哪里?」

「去欧洲。」

「那么冷。」

「够味道。」一到比较长的假期,所有单身的离婚的孤寡的人士全都往外扑,免得守在家中触景伤情,百般无聊,状若潇洒蒲俪,实际上有苦说不出,不需三五七年便都成为旅游专家,所以著书立论。

我也不例外。

可是元震却留住我。

「我有话要对你说。」

「现在为什么不说,或者可以等到我回来再说,不过去十天。」

「去什么地方?」

「滑雪。」

「十天?别老土了。跌断脚十天太多,学滑雪一年却太少。」他很急躁,「我真的有话要同你说。」

「这话这么厉害,要说十日十夜?」

「是,很重要。」

「你要同我摊牌是不是?」我笑问:「不用这么复杂呀,三言两语可以说完。

他沉闷下来,脸上出现非常痛苦的神色,额角上的青筋涌现。

咦,这是什么一回事?

照说这种时代,谁也不会深觉负了谁一生,背这种黑锅上身。为什么他耿耿于怀?

我说:「行李准备好,不过好吧,」我想他说这番话,要作内心门争,成全他何妨。

「这次再不说清楚,恕无下回。」

元震握着我的手,越收越紧,手指节都发白,我要挣脱,他才似虚脱般说:「对不起,志鹃,对不起。」

「元震,我与你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你何必吞吞吐吐,两人都生活在悬疑中。」

「我父母想我同你结婚……但是……我要走了。」他自己拉开大门,又转头,我会来同你解释,我先走。」

他终于肯关上门走,我倒觉得痛快。

这是我一生人第一次为人牺牲,订妥的飞机票都要退掉,也绝对是最后一次牺牲,天天大平卖任你再努力也当是稀疏平常。

我心象是蒙着一层雾,人际关系已经够暧昧,谁敢问清楚:你为什么害我、你为什么恨我、你为什么踩我,你为什么中伤我这种问题,无论是同事朋友亲戚间,都很累很含糊地活着。

现在与爱人也得这样相处在云里雾中……你猜猜我的心事,我打打你的哑谜,真累坏人。

这简直是折磨,难怪母亲要早早脱离苦海。

我开始有点恨张元震,无端端给我惹烦恼。

我努力控制自己,恨意一生,绵绵无绝期,终陷苦海,一个女人切忌患秦香恋症候,天天对牢镜子问:我这么美这么聪明却这么薄命,为什么。这一问保管把所有亲朋戚友问完为止。

做人从头旺到底是很难的,从头衰到底更难,尝到甜头要回头,我与张元震曾经度过那么温馨的七年,没有他,日子也是要过的,但没有他不会充满回忆,恨是没有用的。

我的气渐渐平下来,四肢也跟着松弛。

有人使劲的按铃,我去开门。门外是徐培南。

这么冷的天气,他仍然短裤球鞋,不修边幅。

「你吓坏人!」他恼怒的指到我鼻子上来,「我妈约好你来吃饭,结果人不见,电话不来,打过来又没人接,你干么?」

「我一时想不开,欲寻短见。」我强笑。

他倒是一呆,悻悻说,「你倒是学会了说笑。」

「我现在什么都会,你看我多邋遢。」我张开手,叫他看我,忽然之间,心酸鼻子酸,双眼一眨,眼泪忍不住淌出来。

我一个转身,非常敏捷,像人家跳华尔滋舞那样,背着他。

过一会儿我开亮灯。

「怎么不用暖炉?冻死人。」他搓着手。

「你可以加毛衣,谁叫你才穿一件布衫。」

「蓝志鹃,你还学会吵架。」他微笑。

「来,上我们家吃去。」

「我这下子再也没精神。」

「别这样好不好?」他很明白我的心意,「你父亲不会见到你,徐蓝两家不同门口,忘记了?」

我不出声。

「何必恨一个老头子,他除出是你的父亲,他还是他自已,他有权选择他的生活方式,你要明智点。」

「算了,也不用换衣服,这么一团一块的,倒是与我合衬。」

「不行。」我拉着衣襟。

「已经开饭,你一搞六十分钟,那怎么行,况且你会着凉。」

他一手把我自屋里拉出门外。

有时候碰到粗人也有好处,快刀斩乱麻,不必婆妈。

徐家吃火锅,有我最喜欢的蛋饺及粉丝。我吃这种东西可以吃很多,又穿着没有腰头的衣裳,益发像个饥民。

也顾不得这许多。

徐伯母笑问:「志鹃今日胃口真好,有没有胖?」

「没有,体重一样,」我说,「但身体面积大许多。」

徐培南看我一眼,「至今她的食量才似一个人,从前像一只鸟。」

我不响,很久没有吃这么丰富的一顿。人的命运真稀奇,但凡不是自己的东西,总会失去,靠人即使是亲生父亲,也是不行的。

「你要原谅父亲。」徐伯母说。

「我只是他的女儿,他不必对我负责,我廿多岁了,早届独立年龄,我只同情母亲。」

「要不要去探访他?」

「不要。」

我一向不是大方的人,我真的不能跟他谈笑自如。

还有,如果与张元震分手,也不能再继续做朋友。一个女明星说得好:「做朋友?能做朋友就不必分手。」

我突然觉得瑟缩,又多吃一点。

这样子下去还早会变一只球。

饭后由徐培南送我回去,我在门口同他道别。

小公寓门外堆满杂物,邻居缺乏公民道德,走廊的灯光又灰暗。我与徐培南相对无言。

不知怎他,他在门口颇留恋了一阵子,其实只不过五分钟左右,但彷佛很长的一段时间,心理作用。

他伸手拉我头发,我本能地闪避,但他出手奇快,已经碰到我鬓角,他只轻轻扯扯,不如小时侯,真出力拉得我流眼泪。

「再见。」

我用钥匙开门,也说声再见。

我解下围巾,脱下大衣,走进房间,那里比较暖和,坐床沿呆想。

徐培南倒是不嫌。

真好,自小对我那样,现在也是那样,好或坏不要紧,重要的是数十年不变,就不会有人间冷暖这回事。

张元震就差得多,看得出他坐立不安。有人按铃。

莫非是徐培南忘记什么东西。我拉上外套去应门。

幸亏没有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金头发的美少年,牛津口音。

「蓝志鹃小姐。

「是。」我在门内应。

「登门造访,有要事商量,容我介绍自己,我叫伊安史蔑夫。」

他在等我放他进门,我只是干着眼瞪他,这么容易放陌生人进门?他异想天开。

他说:「你不让论我进来?」

「请问你有什么事?」

「为着张元震。」

我如堕五里雾中,不得要领。

「你请等一等。」

我转身打一个电话线元露,电话按通,他在听音乐,奚菲兹之小提琴,他百听不厌。

「元震,」我己好久没打电话给他,不过这次师出有名。「有一个叫伊安史蔑蕨夫的英国人在我门外,要求与我商谈同你有关的事,我该不该放他进来?」

「该死!」

「你还没回答我。」

他声音发抖,「志鹃,千万不要给他进屋,叫他走,我立刻来,记住,叫他走。」

电话已经挂断。

我呆半晌,走到门前,打开,「请进来。」

伊安史蔑夫很斯文,完全不似危险人物,当然、女人的第六感觉挺不可靠,否则雨夜杀手不会屡次得手。

但我急于要把事情弄清楚。

我问:「要不要喝什么?」

「热茶,谢谢,三月份真的还可以颇冷,是不是?没想到咱们这殖民地天气倒跟其祖家一样苦涩。」

「直至一九九七。」

「什么?」他扬起一条金色的眉毛。

我心平气和地微笑,「是殖民地至一九九七。」

他一怔,有点尴尬相。

我知道有位教授,同无理取闹的洋同事争论一个问题,到最后叹口气说;「你所有的,不过是到一九九七。」

「你要同我说什么?」

「啊,」他清一清喉咙。「关于张。」

我看着他。

他是一个十分四正的英国人,西装笔挺,裁剪合度,领带颜色文雅,最令我感动的是一双簇新的皮鞋,我还没见过舍得穿好鞋的英国男人,可见他经济情形十分佳妙,决非是那种周薪三十五镑,故此决定离乡别井,孤注一掷,来到异邦耀武扬威的那种外国瘪三。

我把热茶递给他。

「关于张什么?」我追问。

「你是张的未婚妻?」

我不知怎么回答,我还真的不高兴承认,又不甘向陌生人坦白,于是维持缄默。

沉默是金。一点都没错。

「让我用简单的言语把一件复杂的事解释清楚。」

「请。」

他沉吟半刻,一边打量我,「你长得很漂亮,像你这种外形娇俏,经济独立的女性是不愁出路的。」

事情再蹊跷没有,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没有露出半丝不耐烦,好戏就快上演我知道。

「换句话说,你何必苦苦钉牢张元震。」

他薄薄的嘴唇队扁一扁,那种神情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有的。我的心一动。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不明白?他已经不再爱你。」

我哑然失笑,「你怎么知道?」

他像是听到全世界最好笑的事一样,刚欲开口,我寒舍的门铃响起来「哗哗哗,不绝地大声嚷,似救火鬼上门来。

我知道这是张元震赶到了。我去开门。

他气急败坏地问:「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我用手指一指。

张元震也顾不得我在场,立刻向伊安史蔑夫抱怨,「你怎么跑了来?」声音;压得低敌

伊安史蔑夫一蹬足,「你不说,我来说。」

我说:「不用说了,我全都明白了。」

元震额角上全是汗,忽然之间,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面目淫邪,脸色发绿,不忍卒睹。

伊安史蔑夫走过去靠在他身边「张、我们回伦敦吧,我亲自来接你,你该听我的。」

我连忙跑去打开大门,「是,」我说,「回伦敦去吧,张元震,速速带你的朋友离开我这里。」

「志鹃——」

「我不想多说,张元震,我很明白,我不会替你添增麻烦,再见。」

他见这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也只得拖着史蔑夫走。

史一见到他,整个人便象是要融在他身上,两为一体,我实在支持不住,适才吃得太饱了,用力拍上门,便抢到浴室大呕大吐。

五脏都几乎吐出来,辛苦得眼泪鼻涕要用热毛巾揩干净。

在我记忆中,我并未试过大哭,幼时只要嘴角出点消息,父母奶妈使争着来哄,要太阳有太阳,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化险为夷,每战每胜,从今开始,我相信我的命运是大大转变了,我已是一个无所有的人,得从头开始。

怎么会变成这样,太不公平。

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暖烘烘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转,起不了床,撑着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呕吐仍没有停止真厉害,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个开明的人都会振振有辞提到人各有志之论,那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万一你发觉自己的男朋友出了这种事,反应也同我一样。

还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见到我,哗然,说我这几个月来老了十年,连头发都没有光泽,眼袋有好几层。

「昨天喝醉酒?」

我摇头,「一滴都没喝,但不知凭地,头晕得如要转入无底洞。」

「应该在家休息。」

「家?谁照顾我?」

「可怜的志鹃,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样,未婚夫呢?」

「什么未婚夫,现在运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个呵欠,伏在桌上,似个道友婆。

林小姐递化妆品给我,「搽些粉。」

「没有用,不上粉。」我摇摇头,「这一阵子吃得差,营养不够。皮肤粗糙。」

「索性陪你母亲去。」

「别同情我,我会好的。」

我撑起上半身,检查要做的工夫,没奈何,仍然得扑出扑入。我怕病,不愿单独躺在床上,林小姐说过,独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严密,叫伙计买牛奶及三文治上来进补,向同事借暖炉,放在足底下,俨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没养只玳瑁猫。

到中午我心情好转,没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说:出去开会吧。

室内暖气足,户外北风凛凛,一进一出,我有点吃不消,从前开会我老用爸爸的车子及司机,现在站在街角等车,但觉寒风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脸黄黄的跟徐伯母讨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来。」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来。」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动。」

「你一定是喝了冷风,志鹃,搬来同徐家姆妈同住如何?」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培南半小时后到。」她说。

徐培南?他一定会把薄荷油浇在药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够受的。

小时候他用食指醮了万金油抹到我眼睛来,起码有半小时红肿涩痛,不过大哭之后恢复正常,眼泪使有这点功能。

每次见他,都少不免肉体吃苦,引以为常。

今次他出现的时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衬衫长裤,但加了只花布领结,脚上居然有鞋有袜。

什么事?我问:「吃喜酒?」

他说;「说得对,我女伴在楼下等我,我们去派对。」

「是谁,那位天半第一号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们确是那么叫她。」他无奈,「说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从俗了。」我取笑他。

他冲口而出,「你何尝不是。」

我正在喝药,听到这话,不禁一呆。

「你这个小公主,从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养得骄傲倔强,我穷二十年的精力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没好气,「神经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见你如见鬼,逃还来不及,你还赖我。」

「我对你表示好感。」他惊奇,「你不欣赏?」

「欣赏?新几内亚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进肚子里,据说也是友好的表示,你这个人!」

他不以为然,「讨好你还不知道,给你那么多的注意力,还想凭地。」

服了药精神仿佛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么舞会,」他笑着把领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可。」

事过境迁,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来陪我。

也许热闹的舞会不适合他,他情愿在我这里说说笑笑。

楼下有汽车喇叭大响催人,我探头看下去,有一辆电光紫的跑车等在楼下,物似主人形,实在错不了,这么夸张,这么美艳。

「我下去一会儿。」徐培南开门走下去。

我没预期他会脱身。

我站在窗前当观光客,因为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记头晕身热。

只见徐培南趋向前说了几句话,我看不清楚他俩的表情,她随即发动引擎,轰轰,然后车子似一枝节般冲出去。

徐培南象是一早知道我在窥视,抬高头上来,我也好无谓躲开,向他挥手。

他上来说;「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听得麻木。」我问:「当初她觉得你有什么好?」

「贪我体毛浓厚丰密。」他嬉皮笑脸地摸着胡须。

我叹口气,「徐培南,你真猥琐。」

「我自小是黑猪,记得吗?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说:「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离家去做事了吧。」

「我妈恼死我。天气稍微回暖,我们便往萨摩亚群岛。那里像天堂一样,志鹃,那里的女郎只穿沙龙,沙滩白如丝,棕榈、七彩花朵及水果,连一只鸟都叫你讶异它羽毛之鲜艳,志鹃,要不要一起来?」

这算什么,邀请、引诱、表示好感?

我故意迟疑片刻,「那里有没有蚊子?再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女人,合则过夜,不合则再见。工作,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衣服,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裸体而穿上。

谁敢同徐培南厮守一生。

那必须是非常潇洒的一个女子,享受精神生活远超于物质,我自问没有资格,即使到今日,我还不算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不能放弃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获得任何应允的盲目跟从。

我摇摇头。

「像你这样的生活,如置身牢笼,有什么味道?」

「你需要一个会替自己接生的女人,我不行,不及格。」

「那么等我回来,也许我会试图适应你的生活。」他朝我眨眨眼。

他?叫他把胡髭刮掉便已经要他的命。我太清楚他,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观察入微,他想些什么么,都猜到七八成。

正如他清楚我一般,他不会为我改变,我亦不会为他改变,我是天生的都市居民,青的山绿的水,从来不曾感动过我,看画,都不挑风景写生的来看,我所感兴趣的,乃是人,伟大的人,不是萨摩亚岛上的一只螺。在我熟悉的地头上,我愿意奋斗,终究会闯出名堂来。

我微笑说,「等你回来,我们再谈。」

那日我睡得早,足十个小时,眼底黑晕自然而消失,洗了头搽上最营养曲面霜,跟着扑粉,前后已判若两人,又特意配好衣服外套,照照镜子,又恢复旧观。

我走到写字间,林小姐:「咦噫!」

我朝她风骚地一笑。

她说,「好极,碰巧可引诱新来的工程师,人长得挺帅,又未结婚。」

我说;「结了婚也不要紧,社会资源有限,能者先得。」

「哗,听听这话。」

为着不想辜负一身打扮,我挺直腰办公。夏天,我想,夏天我要去探访母亲,她一定老了很多,可怜的母亲。

「志鹃,要是爱上有妇之夫,该怎么办?」林小姐突然问。

「抢。」

「志鹃,你不是真这么吧?」

「如果社会怪你,你就说:爱是无罪的。」

她笑。

「为什么不呢,」我说:「我就是这样失去父亲、有一个女人,就是这样获得归宿。」

她还是笑。

我便说:「想想清楚吧。」

我到水缸边去取沙滤水,有一个人对这项设备一无所知,茫无头绪的四处旋按钮。

「往下揿。」我说。

他获得他所要的食水,感激的拾起头来。

一定是新来的工程师,毫无疑问,好英俊的一张面孔。

我先注意他的衣着,很好,八十五分,见过徐培南,但凡肯穿袜子的男人已使我满意,况且他阳刚之气十足。

我打量他、他也在研究我,我一笑喝水。

「哪一位?」

「营业部的蓝志鹃。」

「蓝?你可不是蓝色的。」他侧着头说。

「啊。」

「想深一层,也象,」他说:「是那种银底的蓝色,闪闪生辉。」

没想到他这么会说话。

「总经理同我说起过你。」他加一句。

「说我凶?」

他笑,露出雪白尖锐的犬齿。

我扔下纸杯,回到岗位。

蓝志鹃不会寂寞。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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