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外是十字路口,天空一片敞亮炎热,汽车引擎的声响此起彼伏,沈透出来得很急,连站口都走错了,好在他频频回头,都没有看见有人追出来,便慢下了仓促的步伐,紧绷的肌肉也松懈下来。
再次遇见宋初衡,他第一时间想的不是宋初衡为什么会出现在云城,而是在想我得赶紧搬走。
宋初衡从前就喜欢神出鬼没,现在突然打上了照面,又知道了他在哪一站下车,怎么想都觉得危险。
从前他见了宋初衡都得怀着三分警惕,此刻便也不能掉以轻心,这个alpha穿得人模狗样,道貌岸然,虽不像从前一般见了他就扑上来,但却坏心的跟他提起孩子的事。
是专门来讽刺他,还是专门来逮他的?
沈透越想越胆寒,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自己恐怕又要遭殃了。
当年他冷心冷情,又在机场一走了之,宋初衡肯定怀恨在心,宋初衡那样的性子,肯定想着要给他教训的,之后成蕴涵应该是让宋初衡知道了孩子的存在,但如果宋初衡仍惦念着他,那为什么……
为什么不回来。
沈透抓着单肩包带子的手微微颤抖。是他那个看起来很强势的父亲,还是那个蛇蝎般的成蕴涵,又或者,是他那个看起来温良贤淑的母亲?还是宋初衡彻底死了心,即使看到孩子,也不想再回来找他了。
宋初衡不爱他了。宋初衡到了国外,有了更广阔的人生,曾经托宋嘉言带给他的话,也终究没有实现。
可他现在又跑来做什么?是巧合?还是有预谋的?
沈透狠狠咬住嘴唇,发现自己真的挺贱的。
为什么还在想这些,为什么还要再想。不论如何,他都应该不痛不痒,应该不给宋初衡一点脸色,这个混账害得他还不够多吗,刚才他就应该,就应该狠狠扇宋初衡一巴掌,一辈子恨他,怨他,叫他带着他的家人,带着孩子,离自己远远的,叫他不要再出现在自己面前。
宋初衡。
宋初衡。
这三个字,为什么如此的阴魂不散,为什么就是浇不灭,抹不掉?
微风卷起地上的残叶,沈透渐渐冷却下来,默默穿过马路,沿着人行道走了五百米,拐进了小区大门,背影高挑清瘦。
这儿地段是极好的,独栋的别墅小区,安保严密,出行也都方便,但沈透没搁别墅里住,他住在小区外围的商品房里。
这是当初来到云城后拥有的第一套房子,他仍记得沈柔把赚到的片酬拿到他面前,跟他说,哥,我们不用再租房了,你可以去读书了的神情。
是含着眼泪,又藏着欣喜,是苦尽甘来,是终于熬出了头。
那时,沈何因为双腿无法出去工作,存款也因治病花了大头,他们不再伸手朝沈何拿生活费,沈柔的学费,也是瞒着沈何说是贷款,将来工作以后再还的,沈透没书读的事,兄妹俩也不敢跟沈何提。
到云城的第一年,沈透的状态也很不好,沈柔除了上课,就是回家陪他呆着,每个月定期去医院复诊,吃药,好在最后痊愈了,才提起精神去打工,去学习。
沈柔成名后,又在小区里买了一栋别墅,住得近,也好有个照应。
兄妹俩是一道苦过来的,如今有这样的生活,不忧愁吃穿,前途坦荡光明,便是极好的。
沈柔结婚前一天,婚礼需要确定流程,彩排,所两家的约定好下午一同去酒店,因为早上有两节课,时间也还充裕,所以临近十点,沈透又去了趟学校。
回来时正好两点,沈柔的化妆团队已经帮她简单做了造型,一袭白色主婚纱衬得她花容月貌,温柔动人,但……估计是这几年为生活所磨炼,她的性格倒是变得微冷,做事也雷厉风行起来,放到娱乐圈里说,好像是什么御姐风,生起气来也是够能唬人的。
沈何坐在轮椅上,虽然添了许多白发,但打扮得很精神,穿着新定制的西装,仿佛年轻了几岁。
沈柔瞧见沈透回来了,拖着裙摆问他好不好看,沈透说了句好看,像仙女下凡,绝无仅有,沈柔便笑着问他有没有吃东西,又叫他去换个衣服,过一会儿就要出发去举行婚礼的酒店彩排,一旁的伴娘团和工作人员也都准备好了,司机也在外等候。
沈透把东西放好,去换了衣服,被沈柔的几个明星伴娘打趣了几句,互相加了微信,就推着沈何出门。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就留在了家里,和二婶他们准备明天招待接亲宾客的食物之类的,其他的亲戚,也都安排在了离婚礼地点较近的酒店下榻休憩。
到了婚礼酒店,与新郎、新郎父母他们会面,新郎郑明煊同陆庭颂一般年纪,是娱乐公司的老总,年少出来当演员,当腻了就自己开了公司,与沈柔认识后,也是分分合合,如今到底是修成正果了。
陆庭颂有事没能准时来到,而郑严琛作为新郎的弟弟,肯定是要当伴郎的,郑严琛长相随和,属于成熟温柔那一挂的,性格却是有些热烈真诚在里边,倒不似陆庭颂,肚子里时不时藏些坏水。
沈透与郑严琛认识有五六年了,刚开始是在打工的地方遇到郑严琛的,那时候他几乎找不到什么正式的工作,也不太愿意开口说话,就频频的换兼职,因为没有高中毕业证,老板开的薪水实在是太低,沈透就去了一家新开的酒吧做服务生。
在酒吧免不了被性骚扰,但加上小费,一个月到手的工资能有四千块,这对沈透来说已经算很多了,除去房租还剩一半的钱,再减去他的通勤和伙食,还能剩一千二给沈柔,如此工作了两三个月后,就在酒吧里遇见了郑严琛。
郑严琛点了一杯xo白兰地调制的鸡尾酒,看起来心情愉悦,跟调酒师说了几句,转眼就看见沈透端着托盘从他身边经过,第一个念头就是,那身段真适合穿制服当服务生,够细,够翘,带劲。当年在机场,沈透率先走了,连他也没管,那时就想着是个小孩,也没想太多,如今再见到,多了些不知名的韵味,也算二见钟情了。
他主动搭讪,开启土得掉渣的我好像在哪见过你,你还记得我吗的剧情,接着又常来酒吧光顾,一来二去,沈透就眼熟他了。
一开始郑严琛捅破过窗户纸,但是沈透无瑕顾及这些,便也就当面拒绝了他,于是郑严琛也不强求,退而求其次,还做朋友。
沈透知道郑严琛很好,也知道他对自己的意思,曾经也有一瞬的犹豫,可终究觉得两个人不合适,没有跨过那层暧昧的边界。
他不曾对郑严琛心动过,又带着一身丑陋的疤,无法再与任何人建立亲密关系。
婚礼现场布置了个大概,大厅里,郑严琛站在一众伴郎间,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沈透同他对视了一眼,目光略过他身侧的人,稍一停顿,觉得有些眼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直到他上台演练完致辞后,郑严琛拉着那个人过来,说:“阿透,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哥的孩子,我的小侄子,叫郑文杰。”
……郑文杰?
沈透微怔,正眼看向那人。
郑文杰如今大变了个模样,头发长长了,容貌也不似当年那般凶神恶煞,竟从锋利变为柔和,但他穿着酒红色西服,显得整个人有些骚包,话出口,也还是那样吊儿郎当的声音:“还真是你啊沈透,我还以为我认错了,小叔,你不用介绍了,我俩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