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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苦痛狗口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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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臭黑度,你已失掉了右手中指,还敢再来献醜,好笨啊!”一身小二打扮的焦大嘴,站在大瓮缸前,轻佻鄙视,一脸耻笑之色,用手指狠狠夹著鼻子,与全身是破补麻衣的臭黑皮,保持著三步距离,像是怕被这小子薰臭自己似的。www.xiashucom.com

臭黑皮高举右手,但见中指三节断了其二,只余下最后一节,倒也可怖。他咬牙切齿道:“我要狗饭,不,我不怕!”

四下立时掌声雷动,围观的有锦衣公子、有闺阁小姐、有无聊姑婶,也有顽皮小孩,他们都最爱到“全香居”来。因为店老板想出了出人意表、大收旺场的卑劣玩意“狗口饭”

来,看著贫贱少年们在险中求一口狗饭,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实在过分。

甚么是“狗口饭”?

“十夜城”这个离京城不远的小城镇,是贫乡孩童最爱来闯,以求摆脱落魄生涯的暂居处。从四方八面涌来的贫乡子弟,每天络绎不绝,他们十之八、九都未能找到粗工当仆役,再加上连年荒灾,来的人更多,以致饿瘪、饿死的人一天比一天更甚。

“十夜城”,你来了十天十夜,肚子饿得翻转,便会跑到“全香居”去,因为那里有个玩意,叫“狗口饭”,只要过得了关,便可饱餐一顿。

你敌不过肚饿,便会“自投罗网”。

店老板饭天赐是一等一的卑鄙商贾,为了增强酒楼号召力,竟想出一个要贫贱少年出卖自身的贱计。他捕来了一大批野狗,喂以冷饭菜汁的“狗饭”,但只要哪个少年胆敢与野狗搏斗,把掉在注满水的大瓮缸里的野狗,以双手压在水里,把它淹得气绝而毙,便可夺去那头野狗的“狗饭”。

要知野狗也同样饿得慌,而且在水中必然奋力抵抗,又是抓、又是噬咬,死命相拼,少年们又如何能忍痛斗下去?

三天前,这个已全身发臭的贫贱少年臭黑皮,已来尝试过玩那“狗口饭”的游戏,可惜,一头野狗把他的中指噬掉了,狗饭进不了口。

三天以来,他又饿得死去活来,“十夜城”里乞来乞去,磕破了头儿也讨不到冷饭菜汁,便只好再来决战“狗口饭”了。

人性本善或恶,也许在“全香居”便瞧得一清二楚。自从这里有了“狗口饭”这玩意儿,生意突飞猛进,小菜、茶酒的价格涨了又涨,但仍是客似云来。

每天,等著“欣赏”贫贱孩童们出醜的人,实在太多了。欣赏的人对著为争“狗口饭”

的贫贱少年或摇首、或叹息、或偷笑、或狂笑,光怪陆离,百般心态,千种人意,尽是奚落与鄙视,教人不寒而栗。

仍有一群围观者毫不以鄙视眼光,对待争“狗口饭”的贫贱贱少年,只因为他们也是一贫如洗贱的少年,平常以乞讨过活,过著颠沛流离的日子。他们眼看一个又一个的同命人,被野狗噬掉手指:心头好痛、好痛,也许,不太远的日子,自己也要来争这“狗口饭”哩!

在一群贫贱少年中,有一个好瘦好瘦的高个子,十六岁已近六尺高,衣衫褴褛,却难掩深沉而凌厉的眼神,一双干瘪的手,骨瘦如柴,但隐现坚强意态。

他的名字是——狗发,姓狗名发,一点不错!

“孩子,你的爹是一头贱狗,他不配有其他姓氏,你俩以“狗”字为姓,终生受辱,也就永远不会忘掉你爹带来的无尽耻辱了!”狗发的娘亲如此说,那时狗发才是八岁刚懂事的小孩童。

狗发与可爱活泼的妹子狗俏,自小便清楚明白,骗他们娘亲真情深爱的贱种生父,是一头狗公,一头长大后要宰的狗公。

狗发是第四天来“全香居”的,因此他也是第二次目睹臭黑皮,大步踏往大瓮缸前,双手力压,狠狠地与野狗搏斗。

全场又传来嘻哈笑叫,拍掌应和,不消一会儿,完了。

臭黑皮把手从大瓮缸中拔出,它是胜,或负?

胜了,有“狗口饭”;败了,又有手指作野狗午饭甜品。

臭黑皮的手举得好高好高,他的目光僵冷凝住,凝视右掌,不,说错了,是凝视著“原来”的右掌位置才对。

臭黑皮的右腕以下,整整四指与手掌,都不见了,只剩下破破烂烂的“缺口”,瓮缸内的野狗,竟一口便噬去了臭黑皮的右掌,嚼得火速如电,全吞下肚里,一点骨头不留。

“呀!”撕裂神经的痛吼,当然是臭黑皮的叫喊,血如泉流,倒在地上扭曲挣继之而来的是甚么?是笑、大笑、耻笑、失笑、狂笑。

再继缤还来了甚么?是一条菜、一根肉骨头、一块鱼肉……是赞赏、是奖赏,也是妄想!

妄想一个画面,在“全香居”内的客倌们,都抛出吃剩的一些或肉或菜,掉在地上,他们妄想已痛极的臭黑皮,因为一手掌已断,另一手又血淋淋被噬重伤,便表现“狗爬饭”的“绝技”。

在地上忍著苦痛,侧著头儿狼狈吞吃身旁的肉、菜,这便是变态人心欲得到的妄想画面。

手掌被噬,当然痛得死去活来,但痛楚的折磨难受,还是肚子饿的折磨难受呢?

结论是“妄想实现”,臭黑皮疯了似的在抢吃地上的菜、肉,看得一群贫贱少年泪流满脸,一同慢慢颂出一首“狗口饭”的诗:狗口狗饭,人手人残。

饱饭一餐,杀狗一关。

不惧噬齿不畏难,不杀野狗不复还。

痛在皮肉血斑斑,泪在心头千万万。

贫难挽,饿难艰,言难谏,勇难殚。

闯难关,痛难撑,祸难扳,恨难返。

苦痛缭绕在心间,苦命纠缠在人间。

苦楚只为一口饭,苦为一口臭狗饭。

也许,当你身为争一口臭狗饭的一分子,才会领悟“狗口饭”这首诗的真正意思。

今天为争一口臭狗饭,就算侥幸把野狗浸死在大瓮缸里,能得到一些狗饭糊口,明天呢?明天又如何?难道明天又来再试,那后天又如何?天天都能浸死野狗,不受伤、不怕痛?

怕,一大群贫贱少年都怕痛。

不怕,一个骨瘦如柴的狗发不怕,他也是狗,是一头饿疯了的少年小狗,但比他更饿的,是留在家中妹子狗俏。她非但没有饭吃,更不肯下咽,原来肥肥白白的小妹子,最俏秀可爱的美人胚子,现下落得皮包骨,狗发一定要带一些饭给妹子。

妹子是唯一所爱,不能失去;她,狗俏,不能死!

要争“狗口饭”,使得踏步上前,狗发已在焦大嘴身前,他淡淡的说了一声:“我要杀狗!”

“呵……好豪气啊!太好了,各位“全香居”的贵客们,今天真有眼福,来了一个勇敢的臭黑皮,又来多一个胆大少年,接连上演好戏,请为他鼓掌啊!”焦大嘴咧嘴笑道。

又是同样的嘻笑与掌声混杂,总之便是惊喜交集,这样的运场好戏,看来店老板饭天赐又要把饭菜涨价,多赚一笔了。

狗发十指紧握,他好清楚,自己一定要胜利,十根指头一根也不能失去,因为他答应过娘,要亲手杀掉大仇人亲父,那头狗公。他要留下十指,好好练一套出色拳法,一拳轰杀仇人——狗公!

并且,不能没有饭给狗俏吃,她不能饿死!

今天来杀狗,明天再来,天天来,天天杀,天天有饭给狗俏吃,要妹子再见昔日肥白俏丽,回复美貌。

徇众要求,野狗不必调换了,又是先前那头虎齿恶野犬,原来已从大瓮缸中以巨铁丝网网了出来,现下又被丢入水里去,继续表演它的疯狂,一口噬掉手掌连指毫无畏惧的狗发,猛然提升斗志,狠狠的疯了似的,以双手拳打胸膛,又拍打脸庞,又放声狂嚎;痛,在身体蔓延,感觉愈来愈痛,斗志愈来愈旺盛,野狗狂,狗发更狂。

痛,不惧;剧痛,毋惧。痛楚,来吧,我狗发向你挑战,瞧你能否痛得我不能抵御,瞧你有多恐怖!

他妈的痛,我要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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