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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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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把莫尔斯华斯夫人的《鸽钟》移到倒数第三层书架空位中。www.mengyuanshucheng.com莫尔斯毕斯夫人的作品都集中到这里。杜本丝抽出《锦织房间》,深思般地拿在手上。她也许读过《四个风吹的农场》,但都无法像《鸽钟》和《锦织房间》那样记得清清楚楚。她的手指不停地翻动书页……杨美很快就会回来。

工作进展得很顺利,不错,前确很顺利,只要不停下来看以前喜爱的书就行。这实在很快乐,但也花掉很多时间。汤美傍晚回来,问起工作的进度,她说:“唉,已经整理好了。”可是,她必须动用种种机智与技巧,阻止汤美走上二楼查看书架整理的情形。一切都很花时间。搬进新家,往往要花费许多时间,甚至比想象的还多。而且事实上也有许多事让人焦躁不安。例如电工到家里来,常在地板上占据了好大的地方,而且高高兴兴造了许多陷讲,心在不焉的主妇行走时,往往一脚踩空,而在千钧一发之际,被在地板下模来摸去,看不见的电工扶住。

“有时,”杜本丝说,“我真希望我们没有离开巴尔敦。”

“想想那餐厅的屋顶。”汤美说,“想想那屋顶间,想想车库的情形。车子差点都被搞坏了。”

“请人修理,不就行啦?”杜本丝说。

“不。”汤美说。“那破房子必须彻底改建,不然就搬走。这新房子总有一天会住得很舒服。这点,我深信不疑。总之,房子可以让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说做我们想做的事,”杜本丝说,“是指我们彼此都想找个地方加以独占?”

“不错。”汤美说,“各人可以有比较大的空间。超过这个限度,我就难以同意。”

这时,杜本经想,我们在这房子里还有事要做?也就是说。除了定居之外。还有什么事要做吗?说到定居,最好简单化,否则就麻烦了。当然,一部分是导因于这些书。

“如果我现在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杜本丝说,“我就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容易识字了。近来的孩子,到了四五岁,甚至到六岁都还不识字,即使到了十岁、十一岁,也有许多孩子不能识字,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识字。谁都能看书啊。我、隔壁的马丁、马路那头的珍尼佛-西莉尔,还有温尼佛雷德。大家都能看书。虽然拼字拼得不好,但是想看的都能看。我不知道我们如何学会的。我想大概问过人。招牌啊,卡特肝脏药啊。火车开近伦敦时。我常把田里的广告一一读出来,真是兴奋极了。我常想那是什么广告。哎哟,不行,我必须想想现在的工作。”

她换了几本书。先读《镜国里的爱丽丝》,再看夏洛特-杨格的《历史的内幕》,过了四十五分钟,可是,她的手还没有离开厚厚的破旧的《雏菊的花环》。

“这本必须再看一遍。”杜本丝说,“以前看过。可是已经过了好多年。啊,读来真是心里怦怦乱跳。诺曼人也会让人接受坚信礼?真奇怪。还有,艾塞尔——是什么地方?是柯克斯威尔或其他什么地方吧——还有什么像佛洛拉这样的一介平民。我不知道那时候每个人都是‘一介平民’。被人认为是一介平民,多么可怜。我们现在又是什么?全都是一介平民吗?”

“太太,你说什么?”

“没有,没说什么。”杜本丝转回头望了一下出现在门口的忠仆阿勃特。

“我以为有什么事情。你按铃了,是不是?”

“没有。爬上椅子取书,碰到了铃子。”

“要我拿什么下来吗?”

“好,那就麻烦你了。这些椅子好像都要垮了,有的椅脚摇摇晃晃,有的有点儿滑溜。”

“拿哪一本?”

“上面第三层架子还没有好好查过,上面的两层查过了,我实在不知道第三层有什么书。”

阿勃特爬上椅子,把一本本书上的尘埃掸掉,再送给杜本丝。杜本丝专心一意地接过来。

“哇,好极了!每本都棒极了。想不到我忘了这么多书。哎呀。这是《护身符》!这是《萨玛雅德》!这是《新寻宝记》。啊,全是我喜爱的。不,这些不要放回书架去,阿勃特。我要先看一看,先看一两本。啊,那是什么?让我看看。是《红色的帽章》,不错,是历史读物,一定非常有趣。啊,还有《在长袍下》。斯坦莱-韦曼的可真不少,的确很多。当然,这些都是十岁十一岁时读过的。哎哟,真没想到,又遇见《森达城的俘虏》了。回忆引起巨大的快乐,杜本丝舒-口气。“《森达城的俘虏》,是通往浪漫小说的第一步。佛拉维亚公主的罗曼史。鲁利塔尼亚国主。鲁道尔夫-拉森迪尔这个名字,一上床,谁都会梦见他。”

阿勃特又递一本给她。

“啊,这更有趣。”杜本丝说,“这也是比较古老的。古老的放在一起。还有什么书?《金银岛》,不错,这也是很有趣的书,当然已经读过好几遍。我还看过两部改编的电影。我不喜欢看改编后的电影,不像原著!啊——这是《绑架》,对啦,我以前就喜欢。”

阿勃特伸长身子,一下子抱了太多的书,以致《卡特里奥娜》掠过杜本丝头项落下。

“对不起。太太,真对不起。”

“没什么。”杜本丝说,“是《卡特里奥娜》。对了,史蒂文生的还有没有?”

阿勃特小心翼翼把书递出去。杜本丝高兴得叫了起来。

“是《黑箭》。真奇怪!竟是《黑箭》。这是我最先得到、读过的书。啊,对了,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说你还没有出生呢,对不对?等一等。《黑箭》,嗯,眼睛从挂在墙上的图画中窥看——是真的眼睛呢——透过画中的眼睛向这边看,好极了。真的,吓死人了。《黑箭》,那是什么?那是——啊,是狗,还是猫?不,不是。是‘猫、老鼠和狗罗威尔;英国全在猪的统治下’。猪,当然是指李察三世。每本书都说李察三世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不是坏蛋。可是,我不相信。因为我连莎士比亚都不相信,他竟然在戏剧的开头就让李察说:‘我决定要做个坏蛋’。啊,对,是《黑箭》。”

“太太,还要再拿吗?”

“不要了,谢谢,阿勃特。我已经很累了。”

“那就到此为止。老爷打电话回来,说要晚半个钟头回家。”

“没关系。”杜本丝说。

她坐在椅子上,拿起《黑箭》,翻开书,专心地看了起来。

“啊。棒极了。真的全忘光了,再看仍然觉得很有趣,以前看的时候也觉得很有趣。”

恢复了寂静。阿勃特回到厨房。杜本丝深深靠坐在椅背上。时间过去了,蜷缩在已经用旧的安乐椅上,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追寻着往昔的喜悦,一行一行阅读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的《黑箭》。

在厨房里,时间也过去了。阿勃特面对火炉,展开了形形色色的作战行动。门外边传来车子声音。阿勃特走过边门。

“老爷,要我把车子开进车库吗?”

“不要。”汤美说,“我自己开进去,你忙晚餐吧!我回来得太晚了吗?”

“哪里,就像你电话里所说那样,其实还早了一点。”

“啊,真的?”汤美停好车,搓着手走进厨房。“外面很冷。杜本丝在哪里?”

“啊,太太嘛,在楼上整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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