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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到来,微暖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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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是谁在合适的地方遇见的合适的人

我叫微暖。www.xiashucom.com住在卡兰街最中心的一座楼栋里。

之所以这么笃定我住的楼就是位于卡兰街的最中心处,是因为无所事事的我,曾经在这里来回的走过。从卡兰街的最西头走到我住的楼,需要一千三百二十八步半;从卡兰街最东头,亦是如此。

不差分毫。

不差分毫的还有每天下午五点半,苏明亮骑着他破旧的单车在楼下等我,身上斜背着一把电吉他。从十七岁开始,我就在苏明亮的单车上晃荡着我细细的小腿,确切的说,从十七岁开始,我就开始靠在酒吧里驻唱养活自己;这么多年,我已经学会怎样晃荡我的小细腿才能看起来更加写意更加抒情,却学不会对酒吧里喧嚣的人群奉献半分微笑,依旧冷着脸自顾自的唱。

苏明亮说,任何人看到我的腿,绝对不会想到这两条小竹竿会支撑着这么一颗大脑袋。苏明亮还说,嗳,微暖,你是不是小时候喝劣质奶粉喝多了,喝成大头娃娃了呢?

这个时候,我总会在单车后,冲他伸出我罪恶的小手,在他的胳膊内侧最疼处不温不火地掐一把。当然,我的行为也导致了很多“惨祸”的发生。

其中有一次,我们撞到了树上,苏明亮撞掉了一颗牙齿,我撞得轻度脑震荡,以至于伸出巴掌就觉得自己长着六个手指头,而苏明亮长着四条眉毛俩嘴巴;还有那么一次,我们撞到了一头拖着板车进城的骡子身上,苏明亮那张标致的巴掌脸就直直地贴在骡子屁股上,小骡子被非礼后,拉着板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造成了非常混乱的交通堵塞。那一次,我和苏明亮还上了本市的电视新闻。

那天半夜,从酒吧出来,苏明亮将我送回住处,指着电视上对着镜头傻笑的自己对我说,他说,微暖,你看,我这个人总是运气不好,碰骡子都碰屁股!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说,他总是不能在合适的时间或者合适的地点遇见合适的人。譬如在十七岁的时候,他遇见了我;而彼时的我,却正喜欢着一个叫何慕的男子。

2、偷来的奶油布丁和温暖

我一直记得何慕这个名字,一直一直的记得;就像我总是在冬季到来的时候,不停地吃那种叫做柚子的水果一样。

何慕说我是那种偏执成狂的小孩,对任何事情都是一副不死不休的姿态。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在专心地整理文件,细长的手指搁在眉心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我喜欢他的名字。何慕,何慕,因何而慕?仅仅因为青葱如水的年纪,够单够薄够挥霍么?

我喜欢上这个男子,是因为我曾经偷过他风衣口袋里的一只奶油布丁。其实,我希望那是钱包,可是,它不是,而只是一只奶油布丁。

就在我要转身逃跑的时候,那个男子他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以为他会将我奚落甚至暴打一顿,对此,我早已习惯。可是,他没有。他看着我,看着我瘦瘦的四肢和大大的脑袋,细长的单眼睛闪过一丝怜悯的光,温柔的嘴唇轻轻舒展了一下,然后什么也没说,就放开了手。

这是我做小偷以来遇见的第一个没有对我动手的人。

何慕一直不知道,那天,我一直跟在他身后,就像一个细小的影子,一直跟到他回家。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或者心思,我只是知道,这个男子,让我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暖。

一种可以让我流泪的暖。

3、冰摩卡和你发呆的眼

遇见何慕的时候,我只有十四岁,细细的四肢,大大的脑袋,像埃塞俄比亚饥饿的儿童。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偷过东西。我将从何慕那里偷来的奶油布丁带回家给奶奶,我说这是今天我工作得好,老板奖励我的。

奶奶的脸笑得几乎开出了花。她并不知道,这些年,我从外面带回家的所谓的工资,其实是我偷来的。而我常常鼻青脸肿地回家,也并非因为不小心跌倒了,而是偷东西被人给抓住给揍的。

后来,我跟何慕熟悉了,何慕问我,为什么要偷东西呢?

我很乖地回答,因为我需要钱。说完这话的时候,我的脸浮上了淡淡的红。那时,我的眼前放着一杯何慕给我点的冰摩卡,七分苦三分甜。

何慕就对着我发呆。

那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我却清晰地记得,那一天,那杯苦苦甜甜的冰摩卡和年轻的何慕发呆的眼。

所以在酒吧里驻唱这么多年,很多人都说,那个叫微暖的女孩歌唱得不错,可是唱歌的样子太难看,好像在发呆一样。

何慕,你知道吗?

我唱歌的时候,之所以发呆,是因为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你。因为你,我才决心不再做小偷,因为一个小女孩突然知道了在好看的男人面前为此自卑、为此脸红。

而对于一个没有读什么书,而且没有什么资本和阅历的女孩子,想要生活是多么艰难。我做了两年的杂七杂八的工作,十七岁那年才知道,自己有一副好嗓子可以依赖。

就这样,我在一家又一家的酒吧,唱着别人的歌,想着自己的心事。

4、我最纯白的年华和你有关

苏明亮一直说我是一个“色”胆包天的女孩。因为,在跟踪何慕后的第二天清晨,我就跑到他的楼下,一直等他出来,像一团影子一样跟在他身后,跟着他去他工作的写字楼。然后下午再等他出现,跟着他摇摇晃晃走回家。

或许,对于很多人都很难理解,这个陌生男子当初的放手,对于我这样的女孩来说,是怎样的恩遇和温暖。

很多日子里,我一直是何慕的尾巴。

偶尔,他会发现我,我就匆匆地躲到树后。何慕还是走到我身边,他说,嗨,小家伙,还想吃奶油布丁是不是啊?

我看着他明亮如星的眼睛和唇角淡淡的笑纹,心中荡开温暖的波纹。我拘谨地摇摇头,一直盯着自己的脚趾,黑亮的发落在颈线间。何慕温柔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如同暖融融的阳光一样,我不抬头也能感觉得到。

苏明亮曾经问我,微暖,如果何慕去写字楼工作的时候乘公车,而不是步行,你会不会追着公车跑啊?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

是的,我会追着公车跑。

那些年少过的时光,我们曾经那么执拗地喜欢着,单纯而执着。没有目的,只为心愿。

何慕是我的心愿,从十四岁到十七岁。

他带着我吃过很多东西,甜筒、圣代、奶昔……那时的他以为,我一直一直得跟在他的身后,只是为了吃到那些甜甜腻腻的零食。

他当我是一个孩子。

仅仅是一个孩子。

而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心存善意的男子。

直到十七岁,我开始在酒吧里唱歌。某一天,我攥着赚来的第一笔钱跑遍整个批发市场买了一双俗艳的高跟鞋,然后一翘一翘地走到何慕面前,我喊他,何慕。他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闪过一丝迟疑,经久难息。

记不得是谁说过,高跟鞋让女孩子长大。可能就是在那一刻,何慕从我的眼睛里读出了别样的感情。

所以,那天何慕没有请我吃甜筒,而是带着我在路边一直一直地走,直到我的脚疼不已。何慕告诉我,他说,微暖,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

当时,我傻乎乎地冲着他笑。我喜欢听他说话,喜欢他声线的清澈透明。可是,我却忘记去体味,他的话里的意思。

5、或者烟或者酒或者思念的味道

苏明亮说我抽烟的样子很难看。

我明白,他不喜欢我抽烟的样子。我也不喜欢。我也喜欢我指甲干净的样子,对着阳光,总有种很轻透的感觉。

可是不是戒不掉烟,而是戒不掉思念。

我第一次见到何慕抽烟,也是十七岁那年。那是何慕告诉我,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的那句话后的第三天。

那一天,在酒吧,何慕喝得烂醉。我从台上走下,将他扶回家。出租车上,何慕一直喊一个女子的名字,绵亦,绵亦。

对于绵亦,我有很深的印象,她是个漂亮的有着尖尖下巴的女子,她漂亮的下巴仿佛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可以划破人的心脏。

她是何慕的女朋友,我也知道。

何慕曾经对着我们开玩笑,他说,绵亦,绵亦,你知道吗?很久之前,我答应给你买果冻屋里你想要的那颗奶油布丁的,可是,被微暖给拿去了。

我低着头吃水果,不肯看何慕,也不肯看绵亦。对于暗藏心事的小孩,总觉得自己是见不得光的影子。

后来,何慕同绵亦出现了裂痕,非常非常深的裂痕。因为漂亮的绵亦泡吧的时候,认识了一个非常有钱的男子。这也是何慕到酒吧借酒消愁的原因。

那天,我将何慕送回家,他躺在沙发上,手边拿着一只烟,烟火在黑暗处,明明灭灭。仿佛一夜之间,他的下巴便堆上了沧桑的青色。我看着他发呆的眼睛,有种血色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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