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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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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就流浪汉问题,我想谈几点粗略的看法。www.xiaoxiaocom.com人们在想到时,会觉得流浪汉是种奇特的产物,值得仔细考虑。奇怪的是许多人,有成千上万人,竟会像很多四海为家的犹太人一样,在英国到处流浪。然而尽管显然应该考虑这种情形,但是除非一个人能够摈除一些成见,否则连开始考虑都不可能。这些成见植根于这样一种看法,即每个流浪者本身是个无赖。我们从小就得到教导,说流浪汉是无赖,因此在我们心目中,存在着一种想像的或者说典型的流浪汉——叫人厌恶、非常危险的一类人,他们宁可去死,也不愿干活或者洗澡,什么都不想干,只想乞讨、喝酒和偷鸡摸狗。这种“流浪汉怪物”和杂志故事里阴险的中国佬一样,都是全然失实的,然而这种形象却很难消除。单单是“流浪汉”这个词,就能在人们心目中唤起这一形象,对此形象的认可掩盖了有关流浪的真正问题。

提一个关于流浪的根本问题吧:究竟为何有流浪汉?说来奇怪,但是很少人知道是什么让流浪汉选择了流浪。另外,因为认可流浪汉怪物形象,有人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理由。例如有人说流浪汉流浪是逃避干活,乞讨得更容易,瞅机会犯罪,甚至——这种理由最不可能——因为他们喜欢流浪。我甚至在一本关于犯罪学的书上读到过流浪是种隔代遗传现象,是向人类之游牧阶段的回归。同时,流浪的十分明显的理由却近在眼前。流浪汉当然不是游牧性格的隔代遗传现象——还不如说旅行推销员是隔代遗传的呢。流浪汉流浪,并非他喜欢这样,而是跟小汽车必须靠左行一个道理,因为刚好有条法律迫使他这样。一个赤贫者,教区不管的话,只能从临时收容所那里得到救济,而因为每间收容所都只允许他住一晚,他就自然而然不得不一直换地方。他之所以到处流浪,是因为在现行法律下,不这样就挨饿。可是大家从小就形成了这种流浪汉怪物形象,因此宁可认为流浪的动机中多少有些是邪物,其中一件恶的。

事实上,这种流浪汉怪物形象很少经得起推究。以普遍持有的流浪汉是危险角色这一观念而言,完全不需要亲身经历,就可以靠推理得出结论:危险的流浪汉属极少数,因为他们危险的话,就会被相应对待。一间临时收容所一晚上经常进来上百名流浪汉,负责管他们的至多有三个门房,三个手无寸铁的人不可能控制住一百个恶棍。的确,如果你能看到流浪汉们怎样任由济贫院里管事的欺负,就很容易看出他们是你所能想像到的最听话、最没志气的人。要么拿流浪汉全是酒鬼这一看法来说——一望即知,这个看法是荒唐的。无疑有许多流浪汉有机会就要喝酒,然而现在,那种叫做啤酒的颜色苍白、味道像水的玩意儿在英国卖六便士一品脱,要想喝醉,至少得花半克朗,但是真的有那么半克朗可以支配的人常常不是流浪汉。以为流浪汉是厚脸皮的社会寄生虫(“身强体壮的乞丐”)并非绝对毫无根据,但是只有百分之几的情况才是如此。为意为之、愤世嫉俗的寄生性——就像在杰克·伦敦关于美国流浪生活的书里读到的——在英国人的性格中并不存在。英国人是种充满良知感的民族,对贫困有种很强烈的负罪感,你想像不到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会故意转而去过寄生生活,这种民族性格不一定因为一个人失了业就会改变。的确,如果人们记着一个流浪汉只是个失了业的英国人,因为法律所迫而到处流浪,那么流浪汉怪物的印象将不复存在。我当然不是说多数流浪汉都十全十美,只是说他们无非是普通人而已,要是他们比别人坏,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使然,而非他们选择那种生活方式的原因。

由此可知,对流浪汉经常持有的“真他妈活该”态度跟如此看待残疾人和病人都同样不公平。意识到这一点后,人们就会设身处地考虑流浪汉的情形,理解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是种极为碌碌无为、极其难挨的生活。我已经描述过临时收容所——流浪汉的日常生活——可是需要强调一下三种特别的不幸。其一是饥饿,这几乎是流浪汉的普遍命运。收容所给他们发的食物份额大概本来就不是让他们够吃,想多吃一点都必须靠乞讨——也就是说,通过犯法得到。结果是几乎每个流浪汉都因为营养不良而搞坏了身体,要想证明这一点,只需要看看在任何一间临时收容所外排队的人。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二大不幸——乍一看,好像比前一种不幸轻得多,然而稳居第二位——即他完全无缘接触女性。这一点需要详述。

首先,流浪汉接触不到女性,因为在他们这一社会层次中很少有女性。人们有可能想像在赤贫之人中间,男女像在别处一样数量平衡,但并非如此。事实上,你几乎可以说在某个社会层次之下,几乎完全只有男性。下面的数字是由伦敦郡议会1931年2月13日一次夜间统计后发表的,可以说明赤贫男性和与女性的相应数量:

街头露宿:男性60,女性18;

在住宿站和无牌公共寄宿舍:男性1057,女性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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