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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那些无法驱散的噩梦——“坏女生”L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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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算是吧。酸甜苦辣。冷暖自知。

雪漫:详细说一说,旅途中最让你难忘的经历(举一个例子最好)。

larry:整个过程是艰辛的,尤其是前半段。我带了一把用了三年的小刀来防身,聊以慰藉。

因为出来的时候是瞒着的,我整整三天为了省钱没有饭吃,我住在连登记都可以成为不必要程序的小旅馆里。第一个夜晚来临的时候,我缩在窄小房间的床上,空气里是令人作呕的唾液味道。刚入深秋,我穿着单薄的衣服瑟瑟发抖。手机上连续不断的电话跟信息,每个人语气里的担心,全部变成戳穿我信念的尖刃。我没有接电话也没有回复信息,我不敢面对那些关心我的人,即使他们没有丝毫责备我的意思。爸爸说,姑娘(我们的方言里,把女儿唤作姑娘)回来吧,爸爸想念你。一个不知情朋友恰好发来一句话,夏天走了。心里面的凉意层次渐染。那个晚上是斗争最激烈的,我一夜未眠,仅有的一点睡意也因为冻得吃不消而逼退,我不得不在房间里像尸体一样跳来跳去借此驱寒。

然而挣扎过后,我还是在第二天六点起身到火车站奔赴下一段旅程。

我用尽力气在日记上恶狠狠地写:走下去。我想,我还是要

去香格里拉。

雪漫:那么得到的“暖”,是感动吗?哪些呢?

larry:是。那些人情。

也许只是关心我的人一路追随的关心问候。也许只是爸爸找到我的时候那一个拥抱。

但是最感动还是爸爸的拥抱。孤注一掷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家人的理解和原谅来的重要。

雪漫:那么这些艰难和感动仍然从未使你后悔过吗?

larry:没有。我不后悔。

雪漫:有一段时间你拼命吃药,有时候你会忽然歇斯底里,有时候你暴食。这些可否都理解成你宣泄情绪的一种方式呢?

larry:我有很多情绪。但我从不知怎样宣泄排遣。或者确切说它们只是我的晴雨表。

雪漫:那么这些算是什么呢?是因为你的某种和别人不一样的特质,还是说,一种病?

larry:我从来不想什么。因为仔细去辨析的时候往往会对自己产生怀疑,从而动摇恐慌。我乐得其中。无论是说个性使然是疯子还是偏执狂。

雪漫:不管怎么样,这都让你显得跟同年龄的孩子不一样。你觉得自己是另类的吗?是不是觉得自己很酷?

larry:从小到大,身边的同学总是觉得我奇怪。不是那种锋芒毕露的另类,可能更多的是波澜不惊的一点点不一样。(你也可以说我是闷骚,哈哈。)然而我从来不想去刻意营造什么,我只是尊崇自己的意愿做事。相反的,我不会叽叽喳喳地吵闹,不会故作怪异刻意标榜,我甚至很少在人多的地方出现。我更不会觉得自己酷,这是一个太张扬的形容。

雪漫:哈哈,你的回答比什么都酷。从小到大,这样的性子都没有变过?

larry:现在这种样子是高一往高二的时候慢慢定下来的。小时候近乎呆板的安静。按部就班。看科普读唐诗宋词。再大一点到初二前都跟缺心眼儿一样。人来疯那种。哈。我妈这样说我。

雪漫:中间是否存在某种契机,来使你改变呢?

larry:契机倒谈不上。性格是天生的。可能是气质在慢慢变。潜意识里给自己选了一个方向。小心翼翼走下去。唯一贯穿始终的是自己自尊心特别强。说白了,就是死要面子。

雪漫:看来,是面子问题使你成为坏女生?哈哈,你比好多女生都更能直面自己。

larry:其实每个人都蛰伏了一个自省人格。或多或少起作

用。自己揭发自己总比别人来要好吧。

雪漫:成长的过程中,有人影响过你吗?

larry:有。一个我讨厌的人。一个我亲近的人。一个我喜欢

的人。

雪漫:他们各自怎样影响了你?

larry:第一个让我在成长过程中的一年愈发孤僻。第二个颠

覆我的成长也陪我一起成长。第三个让我觉得成长真tm来了。

雪漫:其中包括你的父母吗?你怎样看待他们和你的关系?又怎样处理?可以分别说。

larry:没有。他们在我生命中的角色扮演被我放在了一个很高的层面,是他们创造了我,而不是影响那么简单。将近二十年点滴汇聚的潜移默化,起到的作用简直是惊人的。

现在家里面的关系还是很和谐的,并且这种和谐是一种趋势。在我小的时候,爸爸有六年时间不在身边,他被派在另一个地方工作。我很少见到他,而他在这种低出镜率的前提下还总是一脸严肃。他对我的要求总是很高。我不可以撒谎,必须绝对的孝顺。而且这种意义上的孝顺相当于绝对的服从。否则对待方式将相当严厉。我有可能被声色俱厉地训斥几个小时,也可能会罚跪大理石地砖半天,当然更直接的方式会是突如其来的一个耳光。那时候的他是有些专制的,很多大人都喜欢问孩子一个问题——你最喜欢爸爸还是妈妈。一般的孩子总是犹豫,年纪稍大就会很狡猾地含糊其辞。然而我总是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们我讨厌爸爸。尽管是玩笑,问者的脸色难免有些尴尬,然后就一脸无辜的看着我爸。(笑)

但是后来爸爸开始反思,尤其是在初三一场大的争执之后。那次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而从长期来看最终我是赢家。他开始越来越尊重我,很少骂我,支持我做的决定。我也从妈妈那里知晓他睡梦中对我的念叨,胆战心惊地发现原来如果我有一点不开心他就会一夜失眠。于是我开始尽最大限度地理解他,感受他对我的关爱。我们慢慢地能够像我跟妈妈那样无所不谈。

现在我们的关系很好,全家人其乐融融。

只是他们现在对我还是会有要求会有期待,尽管在常人看来是那么简单——有个好的身体,有副好的品行。

雪漫:很孝顺。下面我们讨论些轻松的话题:比如,为什么会蹲在教室的地上打一把伞?

larry:太阳光好强悍。我热。

雪漫:班主任的反应?

larry:分情况讨论行不。情景一:中午。他说,要不你去我办公室睡吧。还有空调。情景二:下午自习课。他皱着眉走过来蹲在地上跟我商量劝我爬起来。

雪漫:你某些地方真像个行为艺术家……有喜欢的艺术家不?他们的作品?

larry:毕加索,梵高。还有黛安•阿波丝。都挺喜欢的。那些充满想象的。执著的东西。

雪漫:即使他们有些地方有不被世俗所接受的丑恶?或者你认为他们并不丑恶?

larry:扯一个事例来说明我的态度吧。一次英语翻译。题目大概说世人认为毕加索是神经病。我翻译的时候自做主张把世人翻译成zombie.这个词可以解释为行尸走肉。

larry:纠正一下还是打阿勃丝比较好。

雪漫:这也是你的完美主义吗?呵呵。

larry:别人通常鄙视我是强迫症……

雪漫:强迫症也包括你总是随身带面纸的行为?

larry:那个还是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生理需要吧。

雪漫:你觉得,现实和理想必须是分开的吗?

larry:当我现实的时候是分开的。当我理想的时候是浑然一体的。

雪漫:最后,谈一谈理想。

larry:理想是个抽象的词,所有人无一例外地对于它的阐述感到棘手。我也不能幸免。

但我尽量将它具体化,比如说,今年要做的旅行,在未来三年里多看些书,最大限度的培养我的美术修养;再比如说,四年以后顺利上研究生;还有,十年之内找个好工作安居乐业。

终极理想是过些个无限期的几年,然后如愿以偿地设计建造自己的房子,也许,我真的可以成为一个艺术家。哈哈。

雪漫:希望你能一一实现它们。

part4后来

larry在今年9月,来到南京读书了。暑假时,她就一个人到南京的英文培训机构补习。那时她对这个城市几乎毫无印象,就这样说来就来。但是她依然从容地寻找超市购买洗衣粉,她抱着她买的大脸盆从南京的街头走过时,给我打电话。她向我诉说南京的酷热。梧桐树叶子下投射的明晃晃阳光直射到她眼睛上来。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一直以来,larry都很自得其乐。她乐得一个人做事,一个人疼痛,一个人成长。有时她也需要朋友的陪伴,同样需要爱情;但即使她和最亲密的伙伴独处时,她们仍然很少同做一桩事;总是一个听歌,另一个看碟;一个看书,另一个上网。她患有空间敏感症。不过还好,她告诉我,在现在的大学里,她基本能够适应宿舍生活。

大学以后,她换了发型,是蓬松微卷的长发。她越来越爱穿布衣服,还是和往常一样静若处子,走到哪里都慵懒寻常,也不会有惊艳的表现,谁也看不出她的内心究竟有多么丰富。

现在的她,过得适意而从容,虽然仍与外界不甚接近,偶尔还有感情困惑,但至少又交到新的朋友,也有时间去看电影和逛街。对她而言,这样简洁的生活正能熏陶她那颗动荡不安的心。只是唯一烦恼的是:每月购买数十本杂志,已经将宿舍堆砌得无比凌乱。她舍不得卖掉它们,但小小的宿舍又无法承载。她正盘算着,什么时候能搬一个大纸箱进宿舍,把她那多的数不清的梦想都填进去,捆起来,在一个晴朗天,连同她自己,一起打包去世界的某个充满斑斓花朵和云彩的角落。

part5他她说

sweety:所有她的朋友的保姆,永远背着一个大大大包,里面除了该有的一切,还有胶水和勺子;吃饭时她会帮你把批萨切好,喋喋不休哪两样食物不可以搭配,哪家的牛奶豆腐更新鲜,手不可以放在桌子上以保持双手洁净……直到你发疯。

秦猫猫:一块顽石。

翰文:一个女人。一个有怪癖的女人。一个喜欢夜间出没的女人。一个为避光坚决在35度气温下穿长袖的女人。是一个看透世间险恶却仍然相信善良的女人。如果跟她不够熟绝对不会知道她有多么的暴戾和倔强。有着轻微的偏执狂、强迫症、精神洁癖和严重恋“7”癖。当心情极差时对周围人的态度和与此人的亲密程度呈负相关。(注:此句是翰文同学被长期压抑的愤懑之情。)

啾啾: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因为没有别的事情需要担心所以成天折腾自己的精神。我敢保证,要是她必须一分一分挣出自己的饭钱,不到一个礼拜,所有这些毛病都会不治而愈。

雪漫:首先,补充一个小材料,关于阿勃丝。

我第一次听这个名字就是从larry那里,为了不被嘲笑“没文化”就上网现查——结果如下:

黛安•阿勃丝,摄影界的“梵高”。她的影像作品被抨击为“不道德”。她所拍摄的对象,大都是正常社会中所谓的畸形人——巨人、侏儒、低能儿、残障者、变性人……而所拍摄的正常人,也是非常态的类型——双胞胎、三胞胎、天体营等等。无论正常或不正常的人在她的镜头下,都有一种极度变态的倾向:人物是丑陋的,表情是令人嫌恶的,穿着是极粗俗的,空间又充满着腐败的气息。

阿勃丝告诉自己的老师lisettemodel,她想要拍摄“什么是邪恶”。她的作品逼迫人们重新审视美与丑、尊严与侵犯、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根本问题。

阿勃丝患有严重的周期性忧郁症,又受挫于长期性的肝炎,最后终于以自杀来寻求解脱。她的死亡和她的摄影一样,令人惊骇。她是躺在澡盆里,以刀片割腕,让血染红了整池水,也染红了自己,直至咽下最后的一口气。”

吓死我。

我忽然明白larry为什么喜欢阿勃丝,因为,在一些人“不正常”目光下长大的她,沉默的从不为自己辩解的她,已经在内心找到一种力量要和全世界抗衡,已经在自己的固执里发现美,已经决定不放弃自己小小的偏执狂。

我不知道应该为她骄傲还是叹息。

在和larry谈话的过程中,我时常能感觉到她强烈敏感的个性,对文字和形象极其敏锐的感觉。虽然,是有一些阴暗……我想她如果去当作家,或者是做艺术工作,都会非常出色,我唯一担心的,是她当下的生活,她能不能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壳里,也就是说,如果她有一天必须要离开这些懂得她、珍惜她、保护她的亲人和朋友,应该如何生活。

不过,我担心这么多干什么呢?我相信larry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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