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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想见你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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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来的春天,气温略有回升,城市里的柳树逐渐露出了新芽,一枚一枚淡青色的刘亚在微风中摇曳,令人心情舒畅。www.xiashucom.com

明镜接受了东岗医院的检查,医生证实他的抑郁症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虽然还有轻微的精神抑郁,但不会导致行为异常。三年前他已经在伦敦大学入学,只是因为精神疾病,一直没有正式报到读书,再过几个月,他就要回去读书了。

和杨诚燕德一切,也许即将仪式在这个城市,也许永远也不会再看见她。她最近在锻炼身体,每天早上起来在家里的院子里晨跑,有时候做一些力量练习。下午的时候他会在琴房练练琴或者在画室画画,从前不情愿练习的一切,他都心情平静地去做,生活其实是很美好的,虽然缺乏激情,但只要能让家人安心,平淡就是幸福。

“明镜,有朋友来找你。”家里的保姆最近见了明镜就乐呵呵,明镜是她从小带大的孩子,明镜好了她和明渊一样高兴,有朋友来找明镜她就更高兴了,这孩子从小清高孤僻,虽然想和他玩的孩子很多,他却从来不和别人在一起玩。

“朋友?”明镜正坐在琴房里,闻言手指略略停了一下,他哪里有什么朋友?转过来,只听见远远的有笑声传来,是男生的声音,笑得很爽朗,边走边和保姆说话,走到琴房门前,明镜微微一怔,竟然是刘家烈。

“莘子的高材生,怎么回来也不和老朋友打招呼?”刘家烈一屁股坐在明镜钢琴的椅子上,他长得更高了,手长脚长,占了大半个椅子,饶有兴致地看着钢琴,“看不出你还会弹钢琴,还有才艺啊!怎么,去了英国,感觉如何?”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眉头微颦看着刘家烈,他不喜欢这家伙,但不得不承认这家伙活的很快活,和他全然不同。刘家烈中中地拍了下他的肩,阳光灿烂的脸庞对着他,“我一直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明镜眉头仍然微颦,他不喜欢别人过问他的私事,就算经历了苏白的死,他仍然是个高傲和孤僻的人。

“英国的妞,长得正点不正点?”刘家烈鬼鬼祟祟地问道.

“咳咳……”明镜呛了一口,咳嗽起来,“正点。”

今天打电话给你,为什么装作不认识我?

在和我开玩笑吗?

诚燕,也许我一直不够了解你,也不了解自己,但是……想到现在的我们,我觉得很伤心,那就是证明……其实我是真心实意地爱着你的吗?

明净在河边轻轻的呵了口气,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十点三十分了,他在河边站了半个小时,回头走进一件百货商店,买了几件衣服。

q城。

雪化的天气。

之后的几天非常非常冷,杨诚燕在实验楼里几乎没有出去,自从她回到学校就开始做实验,也许会做上整整一个月,等这个实验做出来了,她就要申请交换生资格,到英国读书去了。助学贷款的问题,绿彩说他还,那点钱对他来说不成问题,她虽然觉得不妥,却还是同意了。

时间过去得很快,她的实验做得不算顺利,做了整整三个月,等结果出来的时候,她递交的申请也已经有了答复。下一个学期,她就要奔赴英国读书去了。

一切大致都是顺理成章的,绿彩会陪她去,他不算个真正的明星,但在t型台上却赚了许多钱。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事不对,除了有时候会觉得茫然——从前除了实验之外都在想些什么呢?仿佛……记得是很充实的,但已找不到那种充实的感觉了,突然之间多出了许多时间似的。

脖子上挂着一天银链,来历不明,她经常打趣地翻看它上头那“平安吉祥”四个字,猜测那应该是遗弃她的母亲留下来相认的信物吧?虽然不清楚银链是怎么来的,却没有解下来的意思,挂着蛮好。

已经是春天了,到九月,她就要打点行装到国外去开始新的生活。

手机铃声响了,她接起来,发短消息来的是徐彤,约她去逛街。

她说和她去吃酸辣粉……还没有看到约的地址,杨诚燕的手机突然变成了通电状态的白屏。手机卡坏了,她用宿舍电话拨打回去,和徐彤约在四川酸辣粉店见,一边从手机里拿出那张卡,很惋惜的看着它,她用了它三年了,竟然坏了,看来要去买一张新卡了。

不过这个手机是什么型号的?它能不能用cdma卡?她眉头微蹙,拿着那白色卵形的手机这款手机在市面上似乎没有见过,而且这品牌……好像也不是常见的牌子,她是从哪里买来的?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

刘家烈叹了口气,“我说张军风这死鬼去了英国怎么不回来了,原来就是被外国妞给迷住了,他妈的这家伙一点也不爱国,都不支持国货。”他摇晃了明镜一下,“还是你好,去了国外还是回来了,怎么样啊?这几年?”

“还好。”明镜淡淡地说,“你呢?”

“我当然是很优秀的了,”刘家烈说,“我是我们学校学生会会长,计算学会主席,保持各项学校记录,总而言之就是牛人。”他嘿嘿笑着看着明镜,“你回来干什么?我那天在坏流河边看到你,看你那表情,还以为你又要跳河了。”

“跳河……”明镜身子微微一颤,他依稀又记起了河水的冰冷黑暗,和苏白那句“你叫我死我就去死”,“我当然不会跳河,只是随便看看。”

“对了,我还没问你呢,当年那人是你什么人啊?干嘛跑到学校里跳楼?”刘家烈突然想起来,“很可怕啊,那件事,我被吓得整整两个月都不敢随便出门,就怕遇到疯子。”

“我……朋友吧?”明镜说。

“男朋友?”刘家烈瞪眼问。

明镜说:“我不知道。”“你明明有个女朋友难道你这家伙男女通吃么?那也太贪心了。”刘家烈笑了起来,“对了年女朋友呢?听说上了q大,人才啊,当年要不是差了两分没上线,今天q大就以我为荣了。”“我不知道。”明镜仍是淡淡地说。

“你不知道?”刘家烈诧异,“你丫的也太绝情了,你女朋友……哦,你前女朋友怎么了你不知道?做不了情人做朋友嘛,遇见你真是倒霉,没心没肺,见了我这种老朋友老对手,也没电表情,我看你真是不爽。”

“我看你也不顺眼。”明镜淡淡地说。

“明镜!”刘家烈跳了起来,“你很欠揍啊!就为你刚才那句话,敢不敢和我单挑?”

“单挑什么?”明镜嘴角微微一翘,“羽毛球?”

刘家烈恼羞成怒,“cs!”

“来吧,一句定胜负,”明镜嘴角的翘微微放大成一丝笑意,“到我房间来。”

明镜好像在笑?刘家烈暴跳如雷,这家伙不管是去了英国还是美国还是阿联酋,总而言之,就是最讨厌了!

之后他们两人对站了三个小时,当保姆端着茶点来敲门的时候,明镜被刘家烈打死了八十七次,而刘家烈被明镜打死了六十六次。

“嘿嘿,叫一声大哥来听听。”刘家烈得意洋洋,端着保姆端来的甜美糕点,一脚踹入明镜的房间,“你输了,叫我大哥,晚上请我吃一顿然后介绍个漂亮的英国妞给我认识。”

“你不是支持国货?”明镜淡淡地说,他这几年没有怎么动过手指,按起鼠标键盘来,有些不大灵活,身体的僵硬不是一个月的练习可以弥补得回来。

“调戏英国妞,就是打击帝国主义。”刘家烈说,“读书读到哪里去了?对了,晚上请我去吃印尼咖喱。”

“印尼咖喱?”明镜站了起来,“市区里好像没有哪一家印尼咖喱做的正宗。”

“哎呀,有钱人的少爷,我们去吃雪温泉,”刘家烈奸奸地笑,“也不是很远啊,郊区二十里,你家里有车,我会开。”

“雪温泉?”明镜嘴角微翘,“可以,你有驾照?”

“谁规定会开车的人一定要有驾照?”刘家烈两眼望天。

“我有,我开。”明镜不吃蛋糕,喝了一口红茶,站了起来,“既然你想吃雪温泉,我们这就走吧。”

“啧啧,你高中的时候如果有这么温柔,那暗恋你的女生的数目大概会以几何数目激增啊。”刘家烈哈哈大笑,“过会儿到雪温泉,你请我吃饭,我请你喝酒。”

雪温泉,在城外天蓝山上,有个地方岩石晶莹雪白,犹如冰雪,其中有温泉十一处,温度在四十度上下,但雪温泉浴在家顿饭大概要花费一个普通工薪半个月工资,因此虽然名声响亮,去玩的人也不是很多。

从城内出发,开车大概一个小时,就到达天蓝山,明镜开车,一路上刘家烈对路边的景色不断赞叹,明镜一言不发,但并不是讨厌他,如果能像刘家烈这样生活,那必定是很愉快的,可惜他做不到。

雪温泉的景色果然奇异瑰丽,就是明镜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这么大的白色巨石,温泉从层层叠叠的白色巨石中流出,蓄到一个一个白石堆成的天然池子里,有的呈湖蓝色,有的成红褐色,还有的慢慢滕着烟雾,是乳白色。两人换了泳裤,跳下乳白色的温泉,一边身穿黑衣的服务生立刻地上量杯淡红色的饮料,刘家烈端起嗅了一下,愕然说:“这是酒啊。”明镜端起喝了一口,“这是酒味饮料。”刘家烈说:“泡温泉合适喝酒么?难道雪温泉的风格是一定要客人喝到淹死在热水里?”旁边的服务生轻声说这里的规定是喝酒的话一个泉池只能泡五分钟。刘家烈端起那杯饮料,一口喝下,“明镜,跑过了温泉,我和你比喝酒!”

喝酒……明镜淡淡地想,喝酒他不行,但是这几年来他喝下去的酒,一定比刘家烈多。

而且是多得多。

“发什么呆?喝什么酒?啤酒?”刘家烈招收叫服务生送酒。

“红酒。”明镜说,“我不习惯和啤酒。”

“习惯?”刘家烈诧异,“你还‘习惯’喝酒啊?真看不出来,喝红酒,还真有品味。”他叫服务生换红酒。

“嗯……习惯……”明镜抬起头来,望着天空,天空很美很蓝,“我习惯喝红酒。”

“以前喝过?”刘家烈很好奇,“像你这样的人,是什么时候会跑去喝酒的?”

“你在什么时候,想要喝酒?”明镜答非所问,刘家烈目光一掠,突然注意到明镜裸露的颈下,有几道淡色的伤痕,不免吓了一跳,失声问:“你什么时候受过这种伤?”明净手腕一动,刘家烈看到他双手手腕伤痕累累,全都是一道一道的刀伤,看到如此情景,在看不懂就是白痴,“这是你……你自己弄的?”明镜淡淡地问“你在什么时候,想要喝酒?”

“什么时候?”刘家烈仔细地看着明镜,记忆中那个冷静优雅,仿佛所有人都不看在眼里的优等生,是什么事让他再自己身上弄出这么多伤?“心情很坏的时候,或者心情很好的时候。”他耸了耸肩,“你怎么了?”

明镜不回答,过了一会,“没什么。”

“哈!你就是这样最讨厌了!明明有什么,偏偏还要装酷,我如果是你女朋友一定被你气死,假惺惺,你到底是想被人关心你,还是别关心你?”刘家烈在温泉里挥了挥手,溅起了一排水花泼到明镜脸上,“起来了,已经五分钟了。”

明镜站了起来,“给我们开一箱cabernetsauvignon。”

“一箱?你想喝多少啊?你说的那个什么什么酒,我只知道红酒有什么长城,什么藏秘的……你不要点太贵我付不起啊——”刘家烈一声哀嚎,明镜淡淡地说:“不是说我请吃饭你请喝酒么?不敢喝?”

“喝!你敢喝,我怎么可能不敢?喂!那位先生拿杯子来!”

那天晚上,明镜和刘家烈都没有回家。法国红酒两个人喝了四瓶,晚餐却没吃多少,第二天刘家烈酒醒的时候,他老爸已经在面前瞪他了,吓得他又躺下去装醉。明镜却已经不在,帐已经结了,服务生说是昨天半夜两点多结的,接完帐明镜就走了。

刘家烈被酒精搞得稀里糊涂的头脑里还依稀记得,昨天喝酒的时候,明镜说了些什么……好像说他从来都不喜欢喝酒,但是他可以喝很多,而且不会醉。他说他也不喜欢喝,特别最讨厌这样只有两个人喝,真没意思,要像在学校里一整个宿舍的同学都翻墙出去喝酒,那才有意思。明镜问他是不是也会心情不好?他说当然了,他也是人,也会失恋啊。明镜就问他失恋是什么感觉?他说就是心很痛啊很想她啊,但是又知道不可能再重来啊之类之类,明镜听了就笑,之后说了些什么他都忘了,因为他已经醉了。

明镜半夜三更走了,他开车去哪里?不知道问什么,一项神经大条的刘家烈直觉,他没有回家。

失恋是什么感觉?

失恋就是心很痛,想起她很后悔的感觉,也许不是谁的错,但一切都不可能重来。

也许刘家烈说的并不是这么文雅,但在明镜印象中,大概就是如此。

喝醉的刘家烈问他:“你为什么想喝酒?”

他淡淡地说:“不知道。”

刘家烈就大笑起来,笑得差点被酒呛死:“哈哈哈……我知道,你失恋了,你被女人甩了,哈哈哈……”

他不说话。

刘家烈神神秘秘地蹭了他一下,“喂,男人追女人,需要死缠烂打,脸皮要够厚,才有可能成功,像你这样的男人女人很少能抵抗的哦,喜欢谁,快去追她。”

“追什么?”

把她追回来啊……“

追回来?追回来?试试就如流水,过去了的事,怎么可能追的回来?明镜把车开到了路的尽头,天已微微发亮、驱车开到这里完全是因为酒意,为什么会开得这么远,也许就是因为刘家烈说了那句”把她追回来”吧?降下车窗,路的尽头是一片田地,中满荷兰豆,荷兰豆的支架插得整整齐齐,清脆的豆蔓缠绕支架,遥遥望去,仿佛没有边际。一丝明艳温暖的光亮从轻轻豆蔓的深处慢慢升起,天空的云出奇的黑,只有那丝光亮的边缘透着一抹沉重的橙色。明镜开着车窗,阳光逐渐笼罩了车,慢慢投影在他的手臂上,温暖投河的触觉缓慢地传来,这样的阳光依稀似曾相识。

打开车的cd,里面放出一首歌:“……你把平凡的日子,变成纪念日,永恒变成未来史,男孩变王子,我不要有大房子,也不要大宝石……”他怔了一下,一直在听的歌,一个月前拜托爸买的碟片,清醒以后他又再把这张碟忘了,就如当年在唱片店里忘了买它,但明渊却记得,把它放进了车的cd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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