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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细说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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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的爆发,至今已整整八十周年了。www.mengyuanshucheng.com为这八秩大庆,海峡两岸乃至日本和美国的中华史学界,都在纷纷集会研讨,并撰文以为纪念。在我们执笔之前,首先想自问一下,“辛亥革命”这四个字是谁发明的呢,或是谁首先使用的呢?笔者不学,自觉此答案已不可考;更少是争议很大,姑置不论。且说“辛亥”。辛亥是我国历史上传统的“干支纪年”里,六十年一循环之中的一个年头。我国历史自黄帝以降,已有七十八个“辛亥年”。我们这个“辛亥革命”是发生在第七十七个“辛亥年”。这个辛亥,在清朝历史上是宣统三年;在西方耶稣纪元上,则是一九一一年,所以西方史学家,都把“辛亥革命”翻译成“一九一一年之革命”。因而我们今日来撰文讨论这个“一九一一年之革命”,首先面对的,便是“定义”的问题了。

6.1 辛亥革命的定义与争议

我们如望文生义。则“辛亥革命”只是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曰武昌起义,到一九二一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之间两个半月的事。这个狭义的用法曾为甚多中西专著所采纳,然为本笃所不取。盖“革命”究与突发的“政变”不同,它是长期酝酿的结果。只见其果,不明其因,是会引起误解的。至于广义的用法,似乎就应该包括辛亥革命的背景,和它立竿见影的后果了。——换言之,我们研讨“辛亥革命”事实上是包括清末民初,中国革命运动的全部过程。但是这一段最早期的革命运动,又是哪一年起步的呢,这就有点争议了。

一般的说法,总认为近代中国最早组织的革命团体,便是一八九四年“甲午战争”爆发以后,孙中山先生于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檀香山所成立的“兴中会”了。一八九四年(清光绪二十年)因此也就是中国近代革命运动的起点。国民党官书如是说:大陆上的李新敦授在其《中华民国史》上,亦作如是说。

这一点实颇有可议,因为在兴中会成立之前,还有杨衢云烈士和他的一伙同志们在香港所组织的“辅仁文社”。该文社成立于一八九零年(清光绪十六年;另一说为一八九二年),比兴中会要早四年多。它最早的创立者杨衢云、谢继泰、刘燕宾、何星俦等十余人,其年龄、学历、社会背景,和他们“推翻满清”、“创立合众政府”、选举“伯理玺天德”(president)等主张,与孙逸仙(中山别号)他们在檀香山的小革命集团,几乎一模一样。所以当中山于一八九五年一月返抵香港时,经共同友人如尢列等的撮合——尢列为文社社员,亦中山好友——这两个小革命团体,也就一拍即合,搞其联合组织了。

在这个双方联合的新组织里,他们决定用“兴中会”为会名。因为“振兴中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较之那酸溜溜的“辅仁文社”四个字,要冠冕堂皇多了。——后来孔祥熙等一群山西青年,也在太原组织了一个“兴中会”。这个远在华北的兴中会,与孙、杨的兴中会毫无关系。据孔祥熙说,他们那时听说海外有个“兴中会”。他们喜欢“振兴中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乃把他们自己的小团体取个名字,也叫“兴中会”。(这是笔者早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校对《孔祥熙回忆录》时,听到录音带内孔氏亲口说的。当时亦有人把孔祥熙的小组织,当成孙中山兴中会的“太原分会”,实是误听录音的结果。)

杨衢云、孙中山等在香港所组织的兴中会,事实上除掉名字外,一切皆是“辅仁文社”的延续;会员们也大致都是杨衢云的班底。因为杨的团体己成立四年有奇;而孙的团体还未满二月。杨是香港的地头蛇;孙则是新从夏威夷回来的。双方强弱之势是可以想象的。据说他们合并之后,选举新会长(他们叫“总办”或“伯理玺天德”)时,曾发生孙、杨之争。据后来国民党的官书所载,在同年十月他们预备搞广州暴动时,孙曾当选“伯理玺天德”或“总办”。后来“杨既获大权,遂藉端要挟,而请(孙)先生以(伯理玺天德)相让。郑士皇、陈少白等闻之大愤,极力反对,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内讧,力表谦让,即以此席让衢云…………”云云(见《国父年谱》页六八~六九)。

这段官书颇难说服任何公正的读者和历史家。如所叙属实,那可能不是杨的“藉端要挟”,而是孙的党羽为拥孙,暗中想搞杀杨的“苦挞打”(coupdetat),为孙所阻。官书甚至说杨衙云排满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组织“辅仁文社”的叛逆行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结果(见前书页五零)。这些似乎都是想象之辞。有人或许要说“辅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辅仁”;它是个社交团体,而非革命团体。其实辛亥首义时,最活跃的一个组织则是“社”。社却是革命团体,而非社会团体。所以名字与实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时期。我们不能望文生义,或以辞害义。

须知杨衢云开始其革命行动时,孙中山还是个用功的医科学生。一八九四年中山还亲赴天津“上书李鸿章”呢!他“上书”不幸被拒。如果李鸿章英雄识英雄而重用了“孙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吗?哪还搞什么“革命”(他们那时叫“造反”)呢?所以在这一阶段里,杨衢云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孙在“上书”被拒后走上排满革命之途,所受杨衢云的影响,倒是很明显的。

再者,“兴中会”最初在檀香山组织时,其形式和性质也只是个“银会”。会员每人出“底银”五元,“股银”每股十元,购买愈多愈好。目的是“举办公家事业”,事业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该会宗旨,除报国之外,“兼为股友生财快捷方式…………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见冯自由著《兴中会组织史》及第八条)所以在檀香山的“兴中会”里孙逸仙是在暗中筹款造反,而绝大多数“银会”会员,则是在买“乐透奖”。这个兴中银会的会长也不是孙逸仙而是殷商刘祥。但是孙却是这银会首会的得利人——他筹到港币一万三干元,外加个“兴中会”的组织名义。有了这些本钱之后,中山便匆匆赶回香港向杨衢云洽商(事实上是bargain)两会合并的事务了。合并之后,会长一职顺理成章自然应该是杨衢云。是年十月,他们竟然发动了“义兵三千人、洋枪六百杆”外加火轮船二只的广州起义。试问中山皮包里的一万三干港币,能买几枝“洋枪”呢?这些起义的本钱,显然都是杨衢云搞起来的。中山半途加入罢了。可惜杨氏早死——一九零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杀于香港,他的事迹功勋就被埋没了。所以一部“中国近代革命史”,是应该从杨衢云开始写的。

笔者写这段小辩正,绝无意贬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地位。相反的,我们是更上层楼地尊崇他为我们的民族领袖;民族领袖应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领袖的地位。因此我们不愿采用“党史家”为“党魁”作传时,视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谱牒方法罢了。

6.2 得风气之先的华侨青年

青少年时期的孙中山先生,恕我大胆的说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甚至如粤人俗语所说的“金山仔”。笔者蜗居纽约四十余年,在“穷人哈佛”的纽约市立大学从兼课到专任,教书经验亦有三十余年。在我课室内进进出出的华侨小青年,亦下下数百千人。我平时总欢喜举中山先生的故事来勉励他们。行行出状元,如今虽做不到大总统和国父,但不断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点“大事”嘛!其实我的学生中,卓然有成者,亦为数颇有可观。

相反的,我们如以中山先生比诸今日侨生,他老人家其实也是当年的华侨小青年之一而已。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华侨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铸造后来革命家孙文的社会条件。

大体说来,他们的特点约有数端:

一、工农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类多贫雇农、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时以上。他们除旧有的观念和道德标准之外,平时没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

二、小华侨们受父兄宠爱,甚至溺爱;类多丰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颇可上进:恶子弟,则至为堕落。

三、教育水平,下辈平均都在高中以上,远超过长辈。!当年老辈华侨多不识字,枞识字也不过稍读二一百千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干家诗)而己,而下辈则于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语了。

四、以说汉语的“弱势文化”,在海外对抗西语(英语)的“强势文化”,老辈乡不谙外语,为自尊自重乃坚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辈华侨,较之国内人民,更为保守;而讲“双语”的小辈于自卑之余,则趋向“全盘西化”。所以他们父子之间“代沟”极其严重。笔者本人便不时为学生父子间之冲突,排难解纷。中山先生与他的长兄孙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师的程度,吾知其冲突根源所在也。处于我辈今日,“西化”与“现代化”固截然有别,然在孙公青少年期,则二者固为同义字也。

五、这老少两代的华侨对祖国都有极深的感情,甚至流于“沙文主义”。但是他们两代对祖国的爱法,却截然不同——老一辈的总希望大清大皇帝多争点气,也好为我辈天朝弃民,出口鸟气。小一辈的则要驱除鞑虏,创立以美国模式为张本的“共和国”和“合众政府”,乃至新的社会、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标准了。

老实说,当年在檀香山的“兴中会”和在香港的“辅仁文社”,都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所组织的。孙中山先生(谱名孙帝象,学名孙文、孙德明,字载之;入耶教时,名孙日新;行医时他的汉文老师区凤墀为他作一音之转改为孙逸仙,后来变成“美国公民”时,在美国护照上的英文名字则是sunyat-sen)当时便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之一。他或许由于禀赋较高,幼年时确实“异于群儿”;他也确实是读书用功,做事有恒,终能“脱颖而出”。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会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这模式对他有特殊影响的。

这儿更不妨附带一说。中山那时代的青年华侨,与笔者班上的侨生,亦略有不同。我班上的侨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节”之别。“竹升”者,美国土生也。老华侨们认为这类小华侨,“肚子内一无所有”。“竹节”者,唐山出世,幼年来美,“两头不通气”也。

我们通番语的学术界,则叫前者为abc。abc者,american-bornchinese也。后者则叫cba。cba者,china-bornamerican也。而中山那时的华侨小青年,几乎全是cba而绝少abc。因为那时的旅美华侨,生存在最凶残、最下流无耻的(chineseexclusionacts)压榨之下,中国妇女,除少数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说是绝无仅有也。

而那些小“竹节”,则由于父亲是“美国公民”(母亲不是),取得美籍“出生纸”而旅美也。

所以这些小“竹节”绝大多数都能使用中英“双语”(bi-lingual)。其天资笨拙或不愿用功的,往往双语皆不通;而禀赋卓越,又肯于用功学习的,则每每两语皆精。孙中山就属于后一类。而孙逸仙这位小“竹节”之取得“美国公民权”,则通过另一管道。孙公于十三岁时(光绪五年,一八七九)随母就兄,迁居檀香山。那时的夏威夷是个红种人的独立王国。不幸老王于一八九一年晏驾。兄终妹及,夏威夷乃出了个女王。三年之后,也就是中日“甲午战争”那一年,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种殖民主义者篡了位,夏威夷乃变成个傀儡共和国。一九零零年(庚子),也就是“八国联军”侵华的那一年,这个小傀儡共和国就被美国兼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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